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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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宿豫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岁以上人群
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1、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2、门诊及随访时应备有立式水银血压计和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

3、接诊医生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应给予测量血压,并将测得的血压记录在门诊病人登记本及随访记录中。

4、凡测得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者,应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高血压病史等内容记录到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并进行随访跟踪。

5、每月2日前将上月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情况汇总上报卫生服务中心。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数据每半年分析一次,以指导辖区内防病工作。

7、对诊断为高血压病患者的,应将其纳入本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体系,根据《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高血压病专科门诊及社区高血压健康促进干预,实施动态管理。

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高血压既是一种独立的疾病,又是引发冠心病、脑卒中等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

据慢性病社区诊断报告显示,在居民全死因顺位中,心脑血管疾病占第二位,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患病率达20% ,存在明显的“一高三低”(患病率高、知晓率低、治疗率低、控制率低)现象,高血压防治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由于高血压早期常无自觉症状,因此开展首诊测血压制度,对于提高居民高血压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对于预防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都十分必要。

为落实政府推行的居民健康工程有关慢性病管理工作内容,黄土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制定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一、测量对象辖区内35周岁及35岁以上的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等门诊首诊病人。

二、测量责任人医院所有的临床医生为责任人。

三、血压的测量方法1、被测量者稍作休息后取坐位,最好坐靠背椅;裸露右上臂,肘部置心脏同一水平。

如疑有外周血管病,首次就诊时应测量双臂血压。

特殊情况下测量血压时可以取卧位或站立位;老人及糖尿病病人及常出现体位性低血压情况者,应测立位血压,立位血压测量应在卧位改为站立位2分钟后。

2、使用大小适宜的袖带,袖带内气囊应包裹80%的上臂3、将袖带紧贴缚在被测者上臂,袖带下缘应在肘弯上2.5cm;将听诊器的探头置于肘窝肱动脉处。

4、使用符合计量标准的水银柱式血压计进行测量。

5、测量时快速充气,气囊内气压应达到桡动脉搏动消失并升高30mmHg,然后以恒定速率(2-6mmHg)缓慢放气。

心率较慢时放气速率也较慢。

获取舒张压读数后快速放气到零。

6、在放气过程中仔细听取柯氏音,观察柯氏音第Ⅰ时相和第Ⅴ时相水银柱凸面的垂直高度。

收缩压读数取柯氏音第Ⅰ时相,舒张压读数取柯氏音第Ⅴ时相(消失音)。

妊娠妇女、严重贫血、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或柯氏音不消失者,以柯氏音第Ⅳ时相(变音)为舒张压。

35岁以上门诊首测血压制度

35岁以上门诊首测血压制度

35岁以上门诊首测血压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内科门诊要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

3、发现高血压病人,首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管理卡,交给所属责任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开展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我镇居民身体健康,我院按照《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对居民高血压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促进我镇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我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特制定“漕河镇卫生院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100%。

二、测量对象所有35岁以上到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者。

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定期督查,确保血压测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制度。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临床医护人员为责任人。

认真执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对就诊的35岁以上病人须在门诊日志和高血压病管理本上记录血压测量结果。

初诊为高血压的病人要同时发放相关的健康教育处方。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报告制度。

新首诊测量血压规定

新首诊测量血压规定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规定
根据郑卫疾控【2013】21号《关于印发郑州市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来院就诊人群高血压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期给予健康指南和合理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死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我院就诊的35岁以上首诊患者必须测量血压,测量血压率>95%。

二、并由首诊医生在“门诊日志”上详细记录首诊患者血压测量情况。

三、在“门诊病历”首页上注明血压值及测量日期,对既往确认高血压患者和初诊高血压的人群进行高血压防控知识教育和指导。

四、门诊登记本项目要填写齐全、清晰。

“年龄”要具体到岁,不能只写“成年”;“初诊”患者在初诊栏中打“√”,“复诊”患者在复诊栏中打“√”。

五、每月由专人负责对本院35岁以上门诊首诊测血压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六、医院把本项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与科室质控挂钩,对工作做得好的在全院院周会上给予表彰,对不重视该项工作,缺乏规范的原始记录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扣罚科室质控分及个人绩效工资。

具体扣罚如下:
1、填写项目不齐全或不规范(特别是年龄未具体到岁或写成成年,或未填写年龄;未填写初诊或复诊)的,每漏填或不规范的一项扣1分,扣分结果纳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中。

2、对于测量血压率低于90%的,扣分结果纳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中;扣罚当月100元工资;低于90%且在后三名的加扣50元工资。

3、对拒绝提供门诊登记本的扣分结果纳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中;扣罚当月200元工资。

七、本规定自发放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自行作废。

2013年9月4日。

首诊测血压制度

首诊测血压制度

首诊测血压指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本年度第一次到该医疗机构来就诊即为首诊。

根据国家医改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政策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首诊测血压制度。

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控综合示范区的要求是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测血压比例达到90%。

首诊测血压制度是高血压患者及高危人群筛查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首诊测血压制度,可提高全区的高血压患者及高危人群发现率,从而更好地进行后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血压水平为130-139/85-89mmHg者为高血压高危人群;血压高于140/90mmHg者,经一周内非同日三次复查后仍高于140/90mmHg者,可确诊为高血压患者。

对于在测血压过程中心发现的患者及高危人群,医院应当给予相应健康指导及针对性生活方式干预,并嘱其前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慢病患者管理,享受年度体检,季度健康随访等免费服务。

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患者的检出率。

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当地疾控中心慢病科将定期对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乡镇(社区)考核范围。

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高血压既是一种独立的疾病,又是引发冠心病、脑卒中等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

据慢性病社区诊断报告显示,在居民全死因顺位中,心脑血管疾病占第二位,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患病率达20% ,存在明显的“一高三低”(患病率高、知晓率低、治疗率低、控制率低)现象,高血压防治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由于高血压早期常无自觉症状,因此开展首诊测血压制度,对于提高居民高血压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对于预防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都十分必要。

为落实政府推行的居民健康工程有关慢性病管理工作内容,特制定我院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

一、测量对象辖区内35周岁及35岁以上的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等门诊首诊病人。

二、测量责任人医院所有的临床医生为责任人。

三、血压的测量方法1、被测量者稍作休息后取坐位,最好坐靠背椅;裸露右上臂,肘部置心脏同一水平。

如疑有外周血管病,首次就诊时应测量双臂血压。

特殊情况下测量血压时可以取卧位或站立位;老人及糖尿病病人及常出现体位性低血压情况者,应测立位血压,立位血压测量应在卧位改为站立位2分钟后。

2、使用大小适宜的袖带,袖带内气囊应包裹80%的上臂。

3、将袖带紧贴缚在被测者上臂,袖带下缘应在肘弯上2.5cm;将听诊器的探头置于肘窝肱动脉处。

4、使用符合计量标准的水银柱式血压计进行测量。

5、测量时快速充气,气囊内气压应达到桡动脉搏动消失并升高30mmHg,然后以恒定速率(2-6mmHg)缓慢放气。

心率较慢时放气速率也较慢。

获取舒张压读数后快速放气到零。

6、在放气过程中仔细听取柯氏音,观察柯氏音第Ⅰ时相和第Ⅴ时相水银柱凸面的垂直高度。

收缩压读数取柯氏音第Ⅰ时相,舒张压读数取柯氏音第Ⅴ时相(消失音)。

妊娠妇女、严重贫血、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或柯氏音不消失者,以柯氏音第Ⅳ时相(变音)为舒张压。

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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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村卫生室35岁首诊测血压制度
1、门诊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并做好登记;
2.门诊及随访时应备有立式水银血压计和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
3.接诊医生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应给予测量血压,并将测得的血压记录在门诊日志;
4.凡非同日三次测得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者纳入高危人群进行管理,并建议其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5.每月将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情况进行汇总。

6.责任医生将确诊的高血压病人按照规范服务要求纳入慢病管理。

7.对确诊为高血压病患者的,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慢病
规范要求,积极开展随访管理和健康评估。

血压水平的定义和分类表
类别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
理想血压<120<80
正常血压<130<85
正常高值130-13985-89 1级高血压(轻度)140-15990-99
亚组:临界高血压140-14990-94
2级高血压(中度)160-179100-109
3级高血压(重度)≥180≥110
理想血压<1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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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一、村卫生室门诊医生为首诊测血压责任人。

二、村卫生室门诊,要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作为常规检查,并在门诊日志和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登记本上进行记录,同时在病历首页上注明血压值及测量日期。

三、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筛查登记表,同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四、每月对门诊35岁以上就诊人数、测血压数和新筛高血压患者进行统计做报表,对新筛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进行体检和随访服务。

五、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每月对筛查出的高血压病人进行统计,并上报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六、卫生院定期对各门诊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列入责任奖惩范围。

七、以上高血压是指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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