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有毒中药及含毒中药的中成药(20201127111020)

常见有毒中药及含毒中药的中成药(20201127111020)
常见有毒中药及含毒中药的中成药(20201127111020)

常见有毒中药及含有毒中药的中成药

中药材、中药饮片与中成药的区别

中药 是指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中医用以防病、治病的药物的总称。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一、中药材 药材是中药饮片的原料。药材指符合药品标准,一般指药材原植、动、矿物除去非药用部位的商品药材。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生药材,应按照附录药材炮制通则的净制项进行处理。 在严格意义上,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仅指经过净制处理后的药材,对于未经依法净制处理的原药材不能列为药品概念下的中药材,只能是农副产品,不能直接入药。因此,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应是严格按照药品标准加工而成的商品,在生产上应严格按照许可管理进行生产以区分其他农副产品,进入药品流通渠道后应完全具备药品的属性,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中药材必须是完全具备药品的属性(有合法的生产企业及相关的产品标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作为药品的中药材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附:药材的产地加工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又称初加工。适宜的初加工可保持药效,降低一些药材的毒性,防止药材霉烂变质,便于贮运。产地加工不仅影响药材的药效和质量,还

直接影响药材的下一步加工。药材采收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称之为产地加工。产地加工主要是清洗、除杂和干燥,以纯净药材,防止霉变。 药材清冼主要有喷淋、刷洗、淘洗等方法。除杂包括挑选、筛选、风选、漂洗等,主要是去除非药用部位。因刚采收的新鲜药材含水量高,富含营养物质,微生物极易从其伤口、皮孔、气孔等处侵入,滋生繁衍,致使药材霉烂;部分药材虽然没有霉烂,但也会因生热、腐败而变质,失去药用价值。因此,及时干燥是药材产地加工的关键,方法主要有接触干燥、气流干燥、真空干燥、沸腾干燥、喷雾干燥、微波干燥、冷冻干燥等。 一些药材在干燥过程中必须进行揉搓,如山药、党参、麦冬、玉竹等。有些药材在干燥之前需进行蒸、煮、烫处理,如天麻、地黄、山药、何首乌、黄精等。多数根和根茎类及皮类药材在半干燥时应停止干燥,密闭堆积使之发热,内部水分向外蒸发时遇堆外低温凝结成水珠附于药材的表面,称为发汗,如玄参、丹参、板蓝根、大黄、黄芪、薄荷、厚朴、杜仲等。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明显区别与药品定义中药饮片、中药材的生产过程,中药材的产地加工品只是原药材不同的存在形式,并不具备药品的基本属性,其进入药品环节时,必须严格按照药品标准进行生产管理。 二、中药饮片 是指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的中药材及其中药材的加工炮制品。中医临床用来治病的药物是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而中成药的原料亦是中药饮片并非中药材。

有毒中药列表

有毒中药列表 八角枫(白金条[侧根名卜白龙须[须状根名卜八角王、八角梧桐、八角将军、割舌罗、五角枫、七角枫、野罗桐、 花冠木) 有毒 八角枫根(白龙须、白金条、白筋条) 有毒 八角枫花(牛尾巴花) 小毒 八角枫叶(大风药叶) 小毒 八角金盘(手树、金刚纂) 小毒 八角莲(一把伞、六角莲、独叶一枝花、独脚莲[江西卜一碗水[陕西]、八角七、八角兵盘七、鬼臼、八角连、金 魁莲、旱八角、叶下花、马眼莲、八角盘、独脚莲、独角莲、八角金盘、山荷叶、爵犀、马目毒公、九臼、天臼、解毒、害母草、独荷草、羞天花、术律草、琼田草、旱荷、金星八角、金魁连、八角乌、白八角莲、金边七)有毒(一说无毒) 八仙过海 有毒 八仙花(粉团花、紫阳花)小毒

巴旦杏仁(八担仁、巴达杏仁、叭哒杏仁、巴旦杏、偏桃、婆淡树、偏核桃、匾桃、忽鹿麻、京杏) 有毒(一说无毒) 巴豆(双眼龙、大叶双眼龙、江子、猛子树、八百力、芒子、巴菽、刚子、老阳子、猛子仁、巴果、巴米、双眼虾、红子仁、豆贡、毒鱼子、銮豆、贡仔、巴仁、巴贡、药子仁、芦麻子、腊盘子、大风子、泻果) 大毒 巴豆树根(大叶双眼龙根、挡蛇剑、独行千里) 有毒 巴豆霜 大毒 巴豆叶(双眼龙叶、大叶双眼龙叶)、大叶双眼龙叶) 有毒 巴豆油 有毒 巴山虎(金扣钮根、细钮扣根、扣子头、紫花茄根) 小毒 鲃鱼(青竹、青鱼、竹鲃、青竹鲤、青鲋鲤) 小毒

霸王鞭(刺金刚、金刚纂、金刚杵、冷水金丹) 大毒 白背枫(驳骨丹、独叶埔姜、白鱼号、白花洋泡) 小毒 白背三七(大肥牛、土生地、白仔菜药、散血姜、土田七、三百棒、地滚子、大救驾、百步还阳、石三七、树三七、大绿叶、接骨丹、枪刀药、清心菜、白血皮菜、胡豆七、胖儿草、磊救驾、玉枇杷、金丝枇杷、白东枫、厚面皮、鸡菜、白番苋、白红菜、疔拔、叉花三七、大晕病药) 有毒(一说无毒) 微毒 白饭树(鱼眼木、鹊饭树) 小毒

中医药标准规范

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一、中药制剂操作规范 1、汤剂 (1)制备 处方调剂——药味复核——编号——下罐(砂罐)加水超过药面 3-5厘米——浸泡(20-30 分钟或更长)——加热煎煮——过滤去渣(一般)——合并滤液(或浓缩至需要量)——装瓶。 (2)注意事项:①加水量、煎煮时间,均视药材质地而适当掌握。②特殊药可作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单煎、烊化、冲服、包煎、另煎、兑服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备规范。 2、煎膏剂 (1)制备 配料(与药料处理)复核药味煎煮(2-3 次合并滤液)——浓液(不断搅拌)——收膏(标准:在桑皮纸无渗润水迹或挑起片状)。 (2)注意事项:①煎取总次数与时间,视药材性质而定。 ②所加入的糖或蜜要经炒,一般不超过油膏的三倍。③如需加入药物细粉,待冷却后加入,搅拌混匀。 3、散剂 (1)制备 配料(复核)——干燥(芳香药料不能高温处理)——粉碎——过筛——混合——分剂量——质检——包装。(2)注意事项:①药粉要求:一般散剂应通过6号筛,煮散应通过2号筛,儿科及外用散剂应通过7号筛。②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如含有毒、剧药和贵重药时,应采用等容积递增配研法,混合均匀并过筛。③用于深部组织创伤及溃疡面的外用散剂,应在清洁避菌环境下配制。④含挥发性或易吸潮性药密封贮藏。

4、丸剂水丸 (1)制备配料——复核——干燥——粉碎——起模——盖面——干燥——过筛——包衣——打光——质检——分装。 (2)注意事项:①药粉除另有规定外,应过6号或5号筛。②干燥温度一般不能超过80℃,含挥发性或多量深粉成份者应在60℃以下进行干燥。 蜜丸 (1)制备备料——干燥、粉碎、混合——和药——制丸粒——包衣及包装。 (2)注意事项:①所有蜜老嫩程度视药性、气候条件而定。②除另有规定外,用搓丸法制备大小蜜丸时,炼蜜趁热加入药粉中混匀,对含树脂、胶类及具有挥发性的药物,应在60℃左右加入,用泛法制水蜜丸时,炼蜜应加开水稀释后使用。 5、冲剂 (1)制备配料(复核)——提取——制料——干燥——包装。 (2)注意事项:①所有辅料(蔗糖、糊精、淀粉或乳糖等)应符合药典规定,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5 倍。②清膏要达到规定的相对密度。③成品应干燥,色泽一致,无吸软化现象。④挥发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混匀。 6、糊剂 (1)制备复核、普通药——煎取药液——浓缩液配料——细料药——分别研至极细混匀——混匀调匀。 (2)注意事项:①煎取药液的材料布包好,至少煎取两次浓缩至一定自稠度,防止芳香气味走失。②成品应为均匀的糊状物。 7、酒剂

中药饮片与中药材、中成药的区别

中药饮片与中药材、中成药的区别 (1)中药饮片和中药材 一般来说,中药材是指在特定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地域内种植、养殖和采集的药材,属于生产中药饮片的原材料。从行业分类上来讲,中药材种植属于农业,而中药饮片加工则隶属于医药制造业。 由于中药材大都是生药,多附有泥土和其他异物,或有异味,或有毒性,或不宜保存等,经过不同的炮制工艺后,中药材在形态、毒性、洁净度、药物疗效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能够达到中成药生产加工或中医药临床需要的标准。因此,中药饮片是以中药材为原料,经过炮制加工之后、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的产品,二者最大区别在于是否经过了炮制工艺。 以下列举几种中药材以及经炮制加工为中药饮片之后的对比图:

(2)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区别 通常来说,中成药是指以中药饮片为主要原料,根据一定的治病原则,按照严格的生产程序和标准,将多种饮片按特定比例相混合,并配合一定的辅料制成,可以随时取用且对症明确的药品。中成药主要成分的配方、用量等相对固定,生产者不能随意更改配方或用量。目前中成药按剂型分类,主要包括丸剂、散剂、煎膏剂、丹剂、片剂、颗粒剂、胶剂、胶囊剂、合剂、酒剂、酊剂、雾剂、注射剂、气雾剂等类别。除具有较为明显的上下游关系,以及分属不同行业之外,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 年版)》,我国的基本药物划分为三大类别,即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这也表明中成

药与中药饮片之间具有明显区别: ①中药饮片以单一品种存在,从外观、气味、味道等可单独进行辨认,而中成药是将多种饮片按比例混合,并最终以丸剂、散剂、片剂、口服液等形式存在,一般无法直接辨别其具体成分组成,例如感冒清热颗粒(胶囊)、双黄连口服液等中成药。 ②使用方式和途径不同。中医讲究“一人一方”,即根据每一位患者的不同体质及病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具处方,中药饮片种类繁多,处方搭配非常灵活,对于病症相同的不同患者,处方都可能会存在差异。而由于中成药的配方固定,且不可随意更改,在确定的配方下以成药方式生产,无法针对不同患者做出调整。 ③行业管理体制不同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因此,中成药的生产必须首先获得药品批准文号。而目前除了少数饮片类别外(如曲类等),中药饮片的生产均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 ◆根据2007 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灸技术的应用”属于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而对于中成药,除“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明确列入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外,其他并未有明确限制。因此,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对外商投资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同。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中,明确了一百余种中成药的规格和零售指导价格,但并未涉及中药饮片的价格管理。此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亦将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分别单独列示。

中药质量标准制定

中药质量标准制定 目前我国新药的研制,明确要求制订临床研究用质量标准及生产用质量标准。目的是保证临床研究试验药品的质量稳定一致及上市药品的质量,从而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在新药取得批准文号后,其它研究资料的药效,毒理,临床研究资料均已完成历史使命,可存档备用,但唯有质量标准伴随产品“终身”。只要有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就要用质量标准的监测和保证。因此,质量标准的制定,不仅在研制新药中,而且对老药再评价均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质量标准的分类 一、法定标准 经过卫生部与省、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有国家标准(包括药典和部颁标准)及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对产品的质量指标是一些基本要求,是企业应达到的起码合格水平。鉴于目前中药标准一般水平不高,所以应认识到符合低标准的高合格率,并不表示产品先进,故质量标准必须逐步提高,特别是新药的质量必须具有国先进水平,并真正已起到控制真伪、优劣的作用。 二、企业标准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为检验方法尚不够成熟,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质量控制;一种为高于法定标准要求,主要指多增加了检测项目或提高了限度标准,作为创优,企业竞争,特别是对保护优质产品本身,严防假冒等均为重要措施。 第二节质量标准的特性 质量标准通常具有如下特性: 一、权威性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市、自治区药品标准,但国家均不排除生产厂可以采用非药典方法进行检测。例如:六味地黄丸的含量测定;药典收载了薄层色谱光密度法测定处方茱萸中熊果酸的含量,若企业暂无薄层色谱扫描仪,则可采用薄层色谱比色法与其对比,测定结果一致或有一定相关且稳定,在日常检验中即可采用比色法控制产品质量,但偶有产品含量处于合格边缘,或需要仲裁时,只有各级法定标准,特别是国家药典具有权威性。 二、科学性 质量标准是对具体对象研究的结果,它有适用性的限制。在药材中如天然朱砂的标准不适用于人工朱砂的标准,前者硫化汞的含量不得少于96%,而后者要求99%以上;又如牛黄,人工牛黄和培植牛黄中含胆酸,胆红素的含量要求不同,但均有充分的科学根据。西洋参的质量标准,进口西洋参与国引种西洋参质量标准不仅含量限度不同,且测定方法也不同。在未统一标准前,应严格依据各自的标准评价其质量的合格与否。在不同成药中测定某一相同药味成分,不一定方法均能适用,其方法的确定与规格的制定均

中药饮片最新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与标准文件

新政文登015号 沈北新区[2013]87号 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为了加强我区中药饮片、中成药临床安全使用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应用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我区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 一、中药饮片的使用管理 (一)、中药饮片处方 1、中药饮片处方应按《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要求》开具,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施治和配伍原则,还应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中药饮片名称应当使用规范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7号)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下方,并加括号,如捣碎、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5、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若有配伍禁忌和超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名上方再次签名;毒性中药饮片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罂栗壳不得当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职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调配时必须混入群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极量(18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儿童不得使用罂栗壳。 6、普通中药饮片处方2日内有效,需再次调配的7天内予以调配。 (二)调剂 1、药师应当认真逐项审核处方,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

中医药标准规范

中医药标准规范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一、中药制剂操作规范 1、汤剂 (1)制备 处方调剂——药味复核——编号——下罐(砂罐)加水超过药面 3-5厘米——浸泡(20-30 分钟或更长)——加热煎煮——过滤去渣(一般)——合并滤液(或浓缩至需要量)——装瓶。 (2)注意事项:①加水量、煎煮时间,均视药材质地而适当掌握。②特殊药可作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单煎、烊化、冲服、包煎、另煎、兑服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备规范。 2、煎膏剂 (1)制备 配料(与药料处理)复核药味煎煮(2-3 次合并滤液)——浓液(不断搅拌)——收膏(标准:在桑皮纸无渗润水迹或挑起片状)。 (2)注意事项:①煎取总次数与时间,视药材性质而定。 ②所加入的糖或蜜要经炒,一般不超过油膏的三倍。③如需加入药物细粉,待冷却后加入,搅拌混匀。 3、散剂 (1)制备 配料(复核)——干燥(芳香药料不能高温处理)——粉碎——过筛——混合——分剂量——质检——包装。(2)注意事项:①药粉要求:一般散剂应通过6号筛,煮散应通过2号筛,儿科及外用散剂应通过7号筛。②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如含有毒、剧药和贵重药时,应采用等容积递增配研法,混合均匀并过筛。③用于深部组织创伤及溃疡面的外用散剂,应在清洁避菌环境下配制。④含挥发性或易吸潮性药密封贮藏。

4、丸剂水丸 (1)制备配料——复核——干燥——粉碎——起模——盖面——干燥——过筛——包衣——打光——质检——分装。 (2)注意事项:①药粉除另有规定外,应过6号或5号筛。②干燥温度一般不能超过80℃,含挥发性或多量深粉成份者应在60℃以下进行干燥。 蜜丸 (1)制备备料——干燥、粉碎、混合——和药——制丸粒——包衣及包装。 (2)注意事项:①所有蜜老嫩程度视药性、气候条件而定。②除另有规定外,用搓丸法制备大小蜜丸时,炼蜜趁热加入药粉中混匀,对含树脂、胶类及具有挥发性的药物,应在60℃左右加入,用泛法制水蜜丸时,炼蜜应加开水稀释后使用。 5、冲剂 (1)制备配料(复核)——提取——制料——干燥——包装。 (2)注意事项:①所有辅料(蔗糖、糊精、淀粉或乳糖等)应符合药典规定,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5 倍。②清膏要达到规定的相对密度。③成品应干燥,色泽一致,无吸软化现象。④挥发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混匀。 6、糊剂 (1)制备复核、普通药——煎取药液——浓缩液配料——细料药——分别研至极细混匀——混匀调匀。 (2)注意事项:①煎取药液的材料布包好,至少煎取两次浓缩至一定自稠度,防止芳香气味走失。②成品应为均匀的糊状物。 7、酒剂

中药材真伪鉴别基本知识

中药材真伪鉴别基本知识 历来鉴别中药材的正品、地区习惯、混淆品、伪品、劣品无统一明确的划分界限,《中国中药材真伪鉴别图典》(以下简称图典)采用正品、非正品和伪制品三种截然不同的概念,将每个中药材品种分为三类,其分类的依据如下: 正品: 系指《中国药典》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药材部标准》和《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所收载的品种及虽未收入国家级标准,但已被广泛公认的品种。凡属《中国药典》、部颁标准收载品,均在品名后加括号着重指明收载出处,其它则略去。 非正品: 泛指中药材的劣品、地区习惯用品和各种原故造成的中药材混淆品种。这些品种一律列入[非正品]项下,以示与正品区别。 伪制品: 系指经过人为非法加工的某种中药材的仿制品。此类实属无可争议的地地道道的伪品。 一、降香(图典① 第73 页) 【正品】 降香(药典、部颁品) 药材为豆科植物降香檀Dalbergia odorifera T.Che n的树干和根部的干燥心材。本品呈圆柱形,类圆柱形,长条形稍扭曲不规则碎块状,表面紫色,棕紫色或红褐色,有纵长线纹,有光泽。断面粗糙,能沉于水。气芳香,味稍苦。烧之香气浓烈,有油流出,烧完留有白灰。 【非正品】 紫檀 为豆科植物紫檀Pterocarpus indicus Willd的树干和根部的干燥心材。本品呈条块状,长短不一,内外均呈鲜红色,久置者呈暗红色至带绿色光泽。横断面具孔点,纵剖面呈线条状纹理,并有油滴状的红字树脂样物质。质致密而重,以水煮之溶液不显赤色。气

微,味淡。 二、大黄(图典② 第6 页) 【正品】 1.掌叶大黄(正品) 药材为蓼科植物掌叶大黄Rheum palmatum L的干燥根和根茎。本品多呈类圆锥形或圆柱形,或一面隆起一面平坦的纵剖面。直径3-9 cm。除去外皮者表 面黄棕色,可见网状纹理。未除去外皮者表面棕褐色,有横皱和纵沟。根茎近顶端横切面“星点”为2 环,其下1 环或散在,根的横切面无星点。新断面在紫外光灯(365nm)下显棕色荧光。 2.唐古特大黄(药典品) 药材为蓼科植物唐古特大黄Rheumta ngguticumMaxim.ExBalf的干燥根及根茎?本品多呈类圆锥形,纺锤形或圆柱形?直径5-11cm。根茎近顶端横切面星点1-2 环,其下为1 环。渐成散在。 新断面在紫外光灯(365nm)下显棕色荧光。 3.药用大黄(药典品) 药材为蓼科植物药用大黄Rheum offic in ale Ball的干燥根及根茎。本品多为圆柱形或类圆形的横切段或块片,似马蹄形。去净粗皮。表面黄色或黄褐色,根茎横断面星点 凸起,成环或散在。 1新断面在紫外灯(365nm)下显棕色荧光。 【非正品】 1.藏边大黄 为蓼科植物藏边大黄Rheum emodi WalL的干燥根及根茎。本品根茎多呈类圆锥形、根类圆柱形。长4-20cm,直径1-5cm。表面多红棕色,偶有灰褐色的,多具纵皱纹,新横断面多呈淡蓝灰色至灰蓝带紫色,有明显环纹及半径向放外射的棕红色射线。根茎黄切面无星点。新断面在紫外灯(365am)下显兰

中药毒性及中毒因素分析

中药毒性及中毒因素分析 【关键词】中药;毒性 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中医药以其独有的理论和临床疗效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缘中药多取材于绿色植物,许多人认为其纯天然、无污染,毒副作用小,甚至无毒副作用。因此许多老年慢性病患者长期服用中药,有些健康人也长期服用中药来预防疾病,增强体质。然近年来临床中药毒副作用的病例时有报道。中药的毒副作用渐受人们关注。为了让人们更客观地认识中药的毒副作用,笔者就中药毒副作用做肤浅论述。 1“毒”的含义 1.1古代毒性的含义 1.1.1“毒”为药物的总称[1]西汉以前以“毒药”作为一切药物的总称。如《淮南子·修务训》云:“神农尝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周礼·天官》:“医师聚毒药以共医事。”《素问·脏气法时论》:“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这里将药与毒并列,也反映出当时对药物的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还不能很好地把握,故笼统称为“毒药”。 1.1.2“毒”指药物的偏性古人认为药物之所以能够治病,就是在于利用其偏性来祛除病邪,协调脏腑功能,纠正阴阳盛衰,增强抗病能力。认为药物毒性就是药物的偏性,这种偏性既是中药发挥临床疗效的基础,但也是药物损伤机体导致毒副反应的根源。 1.1.3“毒”指药物作用的强弱不同每味药物性味不同,作用强弱也不同,古人常用无毒、小毒、常毒、大毒等来区分。如《素问·五常政大论》根据药物偏性的大小,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1.1.4“毒”指药物的毒副作用包括毒性作用和副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后引起机体损害性反应。副作用是指在常用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对机体危害不大,停药后能消失。 1.2现代毒性的含义毒性一般指药物对机体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损害性。包括有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亚慢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如致癌、致突变、致畸胎、成瘾等。而毒药一般指对机体发生化学或物理作用,能损害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剧毒药则指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比较接近,或某些治疗量已达到中毒剂量的范围,因此治疗用药时安全系数小。

卫生局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

仪陇县卫生局关于下发《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中药饮片、中成药临床安全使用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应用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仪陇县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 一、中药饮片的使用管理 (一)、中药饮片处方 1、中药饮片处方应按《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要求》开具,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还应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中药饮片名称应当使用规范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下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5、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若有配伍禁忌和超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名上方再次签名;毒性中药饮片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罂栗壳不得当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职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调配时必须混入群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极量(18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儿童不得使用罂栗壳。 6、普通中药饮片处方2日内有效,需再次调配的7天内予以调配。 (二)调剂 1、药师应当认真逐项审核处方,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不得调剂。药师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2、调剂人员应当遵守调剂制度,凭本院合格有效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剂。调剂人员收方后,应当按照中药饮片调剂规程进行审方和调剂。调剂处方是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3、调剂人员应遵守调剂炒作规程,准确称量,调配一方多剂的中药饮片处方,在分剂量时应分称递减,保证剂量准确,不得估量抓药,重量、分剂量误差不得超过±5%,对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需特殊处理的药品,要按要求另包,并在发药是对病人详细说明。 4、发药是应唱名发药,必要时还应核对科别、性别、年龄、创号、开具日期、处方医师、药品金额等项目,详细交代用法用量,中药饮片常规简要方法和注意事项,对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后下、另煎、布包煎等需要向患者特别说明和提示 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不予退药。

中药剂量标准

关xx方用药剂量的问题 一.众说纷纭 由于从汉代至今,二千年来,度量衡的标准屡有变更,仲景方的用药剂量,一直困扰着业界。即以《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用得最多的剂量单位“两”而论,就有许多不同的说法。远的不说,同是明代人,张介宾说: “古一两,为(今)六钱”。李时珍则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相差六倍之多。清人徐灵胎说: “古一两,今二钱零”,xx则说: “古一两,今七分六厘也”,xx又说: “汉之一两,当今三钱四分”。日本学者采用公分制,也有一两等于1.42克和2克的不同说法。这真叫人无所适从了。 二.有了一个标准 高等中医院校教材《方剂学》(1995年版)在“古方药量考证”中说: 古今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虽曾作了很多考证,但至今仍未作出结论。但汉、晋时期的衡量肯定比现在为小,且用法亦不相同。仲景之方每剂只作一煎,多数分3次服用,今则每剂作两煎,分2至3次服。所以其用量差别较大。本教材对古方仍录其原来的用量,主要是作为理解古方的配伍意义、组方特点,以及临证用药配伍比例的参考。在临床应用时,须参考《中药学》和近代各家医案所用剂量,并随地区、气候、年龄、体质及病情需要来决定。 兹将该书提出的古今剂量折算列表于下: 汉代剂量折合中药秤十六两制剂量折合米制剂量1两1钱3克(尾数不计)1升3~9两+/-9~27克+/-1合0.3 ~ 0.9两+/-0.9 ~ 2.7克+/-1方寸匕5 ~ 8两+/-2 ~ 3克+/-1钱匕3 ~ 5两+/-1 ~ 2克在《伤寒论讲义》(1985版)中,也有这样一张折算表:

古今剂量折算表汉代剂量折合中药秤十六两制剂量折合米制剂量1两一钱3克1升六钱至一两18克至30克(若作容量计算,则折合60 ~ 80毫升)一方寸匕二钱至三钱6克至9克1钱匕五分至六分1.5克至1.8克 除了采用李时珍的说法,一两折合一钱即3克相同,其它仍然与《方剂学》(同一套教材﹗)存在出入。 特别是在一升和一方寸匕上,出入太大。今日中医处方用克计量,剂型也以汤剂为多,目前汉一两等于今一钱即3克的说法,基本上是合符临床实际的。例如桂枝汤,仲景原方用桂枝三两,折合今9-10克;麻黄汤用麻黄三两,亦折合今9-10克。十枣汤,原方用大戟、芫花、甘遂等等,捣为散。强人服一钱匕,羸人减半,今用1.5-1.8克/日,不效,次日可增至2.5-3克;小建中汤用胶饴(饴糖)一升,合今60-80毫升,也是可以的。这就为初涉临床者提供了一个具有指导性的标准。 三.还有若干疑问 仅管有了这样一个大致可行的标准,但在许多问题上还有疑问,需要探讨。例如桂枝麻黄各半汤: 桂枝一两十六铢,芍药、生姜、炙甘草、麻黄各一两,大枣四枚、杏仁二十四枚,按6铢为1分,4分为1两,即24铢为1两计,虽说是小汗之方,但剂量就太轻了。 又如桂二越婢一汤: 桂枝十八铢,麻黄十八铢,芍药十八铢,炙甘草十八铢,石膏二十四铢,大枣四枚、生姜一两二铢。折合下来,桂枝0.75两、麻黄0.75两、芍药0.75两、炙甘草0.75两、石膏1两、大枣四枚、生姜1两(2铢无法折算)。再按的比例折合现代用量,则桂枝、麻黄、芍药不过2克,石膏不过3克。 徐灵胎《伤寒论类方》说桂麻各半汤就按他的“古一两,今二钱零”折算下来,已经是很小剂量,还要分三服,“犹勿药也”(等于不吃药),看来他也感到惶惑。今人郭子光《伤寒论汤证新编》可能也看到折算下来剂量太小,乃将

中药材、中药饮片与中成药的区别

中药材、中药饮片与中成药的区别 中药凡是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中医用以防病、治病的药物的总称。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中药材 一、药材是中药饮片的原料。 二、药材指符合药品标准. 三、一般指药材原植、动、矿物除去非药用部位的商品药材。 四、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生药材,应按照附录药材炮制通则的净制项进行处理。 在严格意义上,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仅指经过净制处理后的药材,对于未经依法净制处理的原药材不能列为药品概念下的中药材,只能是农副产品,不能直接入药。 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应是严格按照药品标准加工而成的商品,在生产上应严格按照许可管理进行生产以区分其他农副产品,进入药品流通渠道后应完全具备药品的属性,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中药材必须是完全具备药品的属性(有合法的生产企业及相关的产品标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作为药品的中药材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附:药材的产地加工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又称初加工。 适宜的初加工可 一、保持药效 二、降低一些药材的毒性 三、防止药材霉烂变质 四、便于贮运。 五、产地加工不仅影响药材的药效和质量,还直接影响药材的下一步加工。 药材采收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称之为产地加工。 产地加工主要是清洗、除杂和干燥,以纯净药材,降低毒性,防止霉变。 一、药材清冼主要有喷淋、刷洗、淘洗等方法。(喷刷淘) 二、除杂包括挑选、筛选、风选、漂洗等,主要是去除非药用部位。(挑筛风漂) 三、因刚采收的新鲜药材含水量高,富含营养物质,微生物极易从其伤口、皮孔、气孔等处侵入,滋生繁衍,致使药材霉烂;部分药材虽然没有霉烂,但也会因生热、腐败而变质,失去药用价值。因此,及时干燥是药材产地加工的关键。 干燥方法主要有 (一)接触干燥 (二)气流干燥 (三)真空干燥 (四)沸腾干燥 (五)喷雾干燥 (六)微波干燥 (七)冷冻干燥等。 一些药材在干燥过程中必须进行揉搓,如山药、党参、麦冬、玉竹等。 有些药材在干燥之前需进行蒸、煮、烫处理,如天麻、地黄、山药、何首乌、黄精等。 多数根和根茎类及皮类药材在半干燥时应停止干燥,密闭堆积使之发热,内部水分向外蒸发时遇堆外低温凝结成水珠附于药材的表面,称为发汗,如玄参、丹参、板蓝根、大黄、黄芪、薄荷、厚朴、杜仲等。

中药剂量标准

精心整理 关于仲景方用药剂量的问题 一.众说纷纭 由于从汉代至今,二千年来,度量衡的标准屡有变更,仲景方的用药剂量,一直困扰着业界。即以《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用得最多的剂量单位“两”而论,就有许多不同的说法。远的不说,同是明代人,张介宾说:“古一两,为(今)六钱”。李时珍则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相差六倍之多。清人徐灵胎说:“古一两,今二钱零”,王朴庄则说:“古一两,今七分六厘也”,章太炎又说:“汉之一两,当今三钱四分”。日本学者采用公分制,也有一两等于1.42克和2克的不同说法。这真叫人无所适从了。 二.有了一个标准 高等中医院校教材《方剂学》(1995年版)在“古方药量考证”中说:古今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虽曾作了很多考证,但至今仍分2至3 克+/-1方寸匕5~8 则折合60~80 寸匕上,60-80 三. 太轻了。 下来,桂枝1/10的比 ”(等6克,芍、姜、甘、麻、杏各3克,枣4枚;桂二越一汤,桂、芍、麻、甘各3克、石膏12克、枣4枚、姜3克。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古一两,今一钱”的标准,对某些方也许差不多,但对以上这些方,就有疑窦了。 再如石膏的用量,《伤寒》《金匮》均有“鸡子大一枚”之方,而在大清气热的白虎汤中石膏用量为一斤,照现在这样的药量折算则为一两,而且还是16两归斤的一两,实折今31.25克,去掉尾数,则为30克。鸡子大一块石膏,今日实秤为50多克,而作为小青龙加石膏汤的变方,方中用石膏不过是清其郁热的厚朴麻黄汤,却用鸡子大一枚,比白虎汤的的石膏还多,有是理乎?从前,我曾就这个问题请教过姜春华先生,姜老也觉得不合适,他开玩笑说:“可能汉代的鸡蛋比现在小,但汉代的鸡蛋是多大?我们怎么知道?”今人于急性热病,当用石膏者,远不止30克之量,张钖纯治“脑膜炎”用至每剂120克;蒲辅周治“乙脑”暑热型,虽9岁儿童亦用至60克。因此,按汉1两约等于今1钱即3克的折算法,1斤等于16两,则仲景白虎汤之一斤只合今30克就恐怕是“病重药轻”了。 又如仲景书中附子的用量,四逆汤用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强人可大附子一枚。桂枝附子汤用附子三枚,炮,去皮,一枚破八片。附子是我家乡四川江油的特产,四逆汤的附子,常人取中者即使如乒乓球大,也在15克以上,大者则在20克以上。

浅谈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教师:李佳川 专业:制药工程 班级:1001 姓名:徐作军 学号:201031205078

浅析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摘要:中药的有毒与无毒都是药性的组成部分。是药三分“毒”,如果辨证失误,对有毒性的中药剂量掌握不准,就可导致患者中“毒”,中药的“毒”是古人最早认识的药物特性(偏性),然而中药药物毒性反应的危害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更加关注的共同问题,中药里的“毒”主要是中药药物里面重金属超标。 关键词:中药,毒性,中药毒性的认识,中药的不良反应。 一中药 中药即中医用药,为中国传统中医特有药物。中药按加工工艺分为中成药、中药材。中药主要起源于中国,除了植物药以外,动物药如蛇胆,熊胆,五步蛇,鹿茸,鹿角等;介壳类如珍珠,海蛤壳;矿物类如龙骨,磁石等都是用来治病的中药。少数中药源于外国,如西洋参。 二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正确认识中药毒性,是安全用药的重要保证。有毒中药大多效强功捷,临床用之得当,则可立起沉疴;若用之失当,则可引起中毒。 1.毒性分级根据中毒表现的严重程度,可将有毒中药分成三级,即大毒、有毒及小毒。 (1)大毒:中毒症状严重,常引起主要脏器严重损害,甚至造成死亡者,这类归为“大毒”。如生草乌、生川乌、马钱子、雷公藤、巴豆等。 (2)有毒:当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久,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并引起重要脏器损害,甚至造成死亡者,归为“有毒”。如附子、蜈蚣、白花蛇、雄黄等。 (3)小毒:中毒症状轻微,一般不损害组织器官,不造成死亡者,归为“小毒”。

如吴茱萸、细辛、苦杏仁等; 2 根据重要的不良反应来分,又分为:急性毒性反应,慢性毒性反应或长期毒性反应,过敏反应,致畸、致突变及致癌作用。 (1)急性毒性反应 1) 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中毒症状为唇舌和肢体发麻、头痛、眩晕、烦躁不安、抽搐、惊厥、瞳孔缩小或放大等。可以发生的的中药有:马钱子、川乌、雪上一枝蒿、细辛、乌头等。 2)对心血管的毒性反应症状有: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下降等,这类要主要有:川乌、草乌、雪上一枝蒿、万年青等 3) 对呼吸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中毒症状有:呼吸困难、咳嗽咳血、呼吸衰竭、甚至死亡等.可以导致的中药有:”杏仁、白果、枇杷仁等。 4)对消化系统的毒性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等。中药有苍耳子、黄药子、雷公藤等. 5)对泌尿系统的毒性反应如腰痛、浮肿、尿频、尿少、尿毒症、肾功能衰竭等,中药有:关木通、青木香、广防己等。 6)对血管系统的不良反应以及对生殖系统的毒性反应。 (2)慢性中毒反应由于长时间用药累积后逐渐发生的毒性反应。 (3)过敏反应过敏体质者对某些具有免疫原性的中药容易发生的过敏反应。(4)致畸、致突变及致癌作用有些中药能干扰胚胎的正常发育引起畸胎,有些能引起细胞突变和癌变,如雷公藤、槟榔、雄黄、砒霜、土贝母等。 3.中毒原因 (1)剂量过大:超过常规剂量或超大量服用是引起中毒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一次大

中药饮片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中药饮片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中药饮片是中国中药产业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中医临床辨证施 治必需的传统武器,也是中成药的重要原料,其独特的炮制理论和 方法,无不体现着古老中医的精深智慧。随其炮制理论的不断完善 和成熟,目前中药饮片已成为中医临床防病、治病的重要手段。下 文是2015年中药饮片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在药界从业十五载,接触了原料药、中药制剂、化学药制剂、 中药饮片等,作为一个制药人,我每次用药时,会问自己你对药品 质量放心吗?当现在的药品价格越来越高,包装越来越豪华,药片 越来越“精致”的时候,我对药业的现状感到阵痛,是监管不利? 是标准不规范?是标准不适合?可能更多的从业人员无良无德,更 多的不会去研究怎么规范产品,符合制度及规范,而是更多的心思 去躲避风险,假冒伪劣制假售假,比如中药饮片。 打开百度,搜索“中药饮片”,满屏充斥着令人痛心的市场检 查报导,以及国家局、省市局下发的各种针对“中药饮片”的整治 文件,包括“两打两建”、维护市场秩序等,最近的是食品药品监 管总局于2015年4月3日召开加强中药饮片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加大相关案件查办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 施加强中药饮片监管,净化市场规范秩序。在此会议上吴浈要求,“细化日常监管措施,采取飞行检查、抽样检验、暗访调查等多种 方式,加大力度、增加频次,监督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 厉打击各类违法活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作,区域联动、上下 联动,加强与公安、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注重拓宽 案件线索来源,鼓励支持群众投诉举报。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要严格执行企业准入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中药饮片生产、药 品经营企业开办条件,对已经取得资格但不符合国家规定开办条件 的企业,应当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郭文奇也强调“各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生产 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对参与制售假药犯罪活动的企业,一律依法 严惩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依法禁止相关责 任人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密切 配合,协同做好查处工作,确保案件查处到位。同时,对有证企业 违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典型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提高对不法分 子的震慑力。”

中药制定标准

一、中药材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 包括名称、汉语拼音、药材拉丁名、来源、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炮制、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及贮藏等项。有关项目内容的技术要求如下: 1.名称、汉语拼音、药材拉丁名按中药命名原则要求制定。 2.来源 来源包括原植(动、矿)物的科名、中文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等,矿物药包括矿物的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产地加工。上述的中药材(植、动、矿等)均应固定其产地。 (1)原植(动、矿)物需经有关单位鉴定,确定原植(动)物的科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矿物的中文名及拉丁名。 (2)药用部位是指植(动、矿)物经产地加工后可药用的某一部分或全部。 (3)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系指能保证药材质量的最佳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方法。 3.性状 系指药材的外形、颜色、表面特征、质地、断面及气味等的描述,除必须鲜用的按鲜品描述外,一般以完整的干药材为主;易破碎的药材还须描述破碎部分。描述要抓住主要特征,文字要简练,术语需规范,描述应确切。 4.鉴别 选用方法要求专属、灵敏。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组织切片、粉末或表面制片、显微化学)、一般理化鉴别、色谱或光谱鉴别及其它方法的鉴别。色谱鉴别应设对照品或对照药材。 5.检查 包括杂质、水分、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重金属、砷盐、农药残留量、有关的毒性成分及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6.浸出物测定 可参照《中国药典》附录浸出物测定要求,结合用药习惯、药材质地及已知的化学成分类别等选定适宜的溶剂,测定其浸出物量以控制质量。浸出物量的限(幅)度指标应根据实测数据制订,并以药材的干品计算。 7.含量测定 应建立有效成分含量测定项目,操作步骤叙述应准确,术语和计量单位应规范。含量限(幅)度指标应根据实测数据制订。 在建立化学成分的含量测定有困难时,可建立相应的图谱测定或生物测定等其它方法。

有毒与无毒中药在临床上的正确使用

有毒与无毒中药在临床上的正确使用有毒与无毒是中药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毒有狭义与广义两说。若单从毒即药物对人体伤害的狭义角度看,中药学中所谓有毒与无毒,是指药物对人体能否造成伤害。一般说,凡标明有毒者,均表明该药会对人体造成明显的伤害,如砒霜、生乌头等有大毒,对人体有极大的毒害作用,特别是在不合理应用情况下更是如此。未标有毒者,则说明该药对人体伤害较小或根本不会伤害人体。其中偏性突出者,如干姜、黄连等虽为无毒之品,但却对人体分别潜在着伤阴助火与伤阳助寒等损害作用;而偏性甚弱者,如浮小麦、粳米等则为名副其实的无毒药,根本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然而,仅仅站在毒指药物对人体伤害的狭义角度,将有毒与无毒理解为能否对人体造成伤害是不够的。这是因为广义的毒是指药物的总称或药物的偏性,它既包括了药物对人体的毒害作用,又包括了药物对人体的治疗作用。所以从广义角度讲,药物的有毒与无毒除表示其能否对人体伤害外,还表示了其对人体治疗作用的强弱。一般说,有毒者力强,无毒者力弱。 如大黄与巴豆虽均为泄下之品,但大黄无毒而力较缓,巴豆有大毒则力峻猛;肉桂与附子虽均为补火助阳之品,但肉桂无毒而力缓,附子有毒则力强。所以临床上如何正确使用有毒与无毒中药变得十分重要。 1、正确使用有毒中药,化有毒为无毒 取药毒,攻病毒,是中医临床治疗的基本法则之一。一些以常用无毒中药难以奏效的怪疴顽疾,每以有毒中药为治而取效。如雄黄有

毒,能攻毒杀虫,疗恶疮、蛇伤;砒石有大毒,能攻毒定喘,疗癌肿、喘哮。然而,这些有毒之品极易毒害人体,临床应用有毒中药,必须十分谨慎。 用量是决定有毒中药能否毒害人体的关键。一般说,凡是经过合理炮制的有毒中药,只要用量适当就不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使用有毒药物的正确方法是: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加量,至产生疗效而不损害人体出现不良反应为止;且要中病即止,不能盲目久用。正如《本经序列》所云:若毒药疗疾,先起如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2、区别对待无毒中药。不使无毒变有毒 中医习惯将药物分为有毒与无毒两大类。从总体看,无毒药与有毒药相比.虽有药性平和、常用治疗量幅度大、安全性高等优点,但也不是昧味绝对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故临床应用应区别对待。在这类常用的无毒药中,一部分药物如大黄、肉桂、麻黄等,因其偏性突出,故在不合理应用的条件下,也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毒害。尽管有无毒者宜多(《类经卷十二》)之古训,但临床应用也不能唯求速效而盲目地超量应用,否则必害无疑。如近年有报道,一中年女子超大量煎服无毒的陈艾(6根,约8O g),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身亡。另一部分药物,如山药、浮小麦、意苡仁等,因其药性平和,故对人体无毒害作用。这部分药物,虽可以超大量内服,但也不能无限制地加量。健康人暴饮暴食尚且伤脾胃,更何况是病者服用。 3、用法得当,是减毒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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