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院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法院内部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多媒体等形式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安全保管原则;(四)科学利用原则;(五)服务审判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法院设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工作;(四)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修复、保护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统计、报告和利用工作;(六)负责声像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安全工作;(七)负责声像档案的咨询、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内容应涵盖法院工作各个方面的声像资料;(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声像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收集工作应与法院工作同步进行;(四)合规性原则:收集的声像资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工作要求。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系统性原则:整理工作应保持声像档案的系统性;(二)准确性原则:整理内容应准确无误;(三)规范性原则:整理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标准;(四)安全性原则:整理过程中应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整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声像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二)编写声像档案目录;(三)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四)对声像档案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四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九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二)保密性原则:保护声像档案的保密性;(三)完整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四)可追溯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可追溯性。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档案馆馆长负责声像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声像档案工作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负总责。
2. 档案馆副馆长协助馆长负责声像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3.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工作。
4. 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三、声像档案的收集1. 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历史事件、人物事迹、科研成果、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
2. 收集声像档案时,应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具有保存价值。
3. 声像档案的收集方式包括:主动收集、委托收集、接收捐赠、交换等。
四、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统一标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分类、编目、登记、编制检索工具等。
3.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使用规范的分类方法和编目规则。
五、声像档案的归档1. 声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利用需求进行。
2. 归档声像档案时,应确保其完整、准确、安全。
3. 归档声像档案应填写归档目录,并经声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长期保存。
2. 声像档案的保管环境应符合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3. 声像档案的保管设施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
七、声像档案的鉴定1. 声像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确保声像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鉴定声像档案时,应遵循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3. 鉴定结果应填写鉴定记录,并经声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八、声像档案的销毁1. 声像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2. 销毁声像档案前,应经档案馆馆长批准,并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档案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档案馆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反映档案馆工作、活动、成果的声像资料;(2)重要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的声像资料;(3)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时间: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如有特殊情况,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3. 收集要求: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影片等声像资料及其文字说明应齐全,归档时应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与维护1. 保管条件: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潮、防尘、防虫、防磁、防霉等设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2. 维护措施: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破损、变质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复制。
3. 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声像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四、声像档案的利用与提供1. 利用原则:档案馆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
2. 利用方式:声像档案的利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查阅: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查阅声像档案,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2)复制: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或外部用户需复制声像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支付复制费用;(3)展览:档案馆举办展览活动,需利用声像档案,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
3. 提供服务:档案馆应积极提供声像档案的查询、复制、展览等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
五、监督与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档案管理部门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声像档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要求提供、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声像档案。
3.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声像档案的收集(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声像档案。
(2)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日志、会议纪要、验收报告、检测报告、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施工过程照片、视频等。
2. 声像档案的整理(1)声像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项目类别、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2)声像档案应标注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形成时间、档案来源等信息。
(3)声像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五、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声像档案的保管(1)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
(2)声像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声像档案的利用(1)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2)利用声像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声像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声像档案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外传。
六、奖惩1. 对在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声像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记录历史、服务现实、促进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及所属部门、单位形成的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转让、出借、复制声像档案,确需使用的,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1. 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影片、唱片等。
2. 收集声像档案时,应注重收集具有历史价值、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资料。
3. 声像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完整性:收集的声像档案应完整、系统,避免遗漏。
(2)准确性:收集的声像档案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3)代表性:收集的声像档案应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反映我单位及所属部门、单位的历史发展。
五、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时间顺序排列:将同一事件或同一时期的声像档案按时间顺序排列。
(2)按类别分组:将不同类别的声像档案分别分组。
(3)编号:为每个声像档案编制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2.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目录编制: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时间、类别、内容等。
(2)声像档案的描述:对声像档案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拍摄地点、时间、人物、事件等。
(3)声像档案的数字化:将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存储、传输和利用。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
(2)适宜环境:声像档案的存放环境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霉变、虫蛀。
(3)防护措施:采取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等安全措施。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声像档案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界定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本单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单位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历史记录。
三、声像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监督工作。
2.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声像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开展声像档案的利用工作,提供查阅、复制等服务。
(4)加强声像档案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1. 收集范围:(1)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本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4)涉及本单位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要求:(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2)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单位应负责追回。
五、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整理;(2)保持声像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3)便于声像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声像档案的整理方法:(1)分类: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编制分类目录;(2)编号: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编号,编制编号目录;(3)装订:将声像档案按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装订,编制装订目录。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声像档案的特点,采取适宜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2)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等工作。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音频、视频资料,包括数码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实现声像档案的的科学管理、规范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声像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声像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三)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和维护,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完整;(四)负责声像档案的查询、利用和统计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形成的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第八条企业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企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录音、录像资料;(二)企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三)企业内部培训、教育、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四)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资料。
第九条企业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声像档案应按照形成时间、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并进行编号;(二)声像档案应采用数码格式,确保清晰、准确、完整;(三)声像档案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声像档案的名称、形成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简介等;(四)声像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五)声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归档。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声像档案,包括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过程中的声像资料。
第三条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完整、系统,不得遗漏重要内容。
(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中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设立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工程声像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三)对档案进行保管、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四)对档案进行开发利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提供信息服务;(五)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环节的声像资料;(二)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书面文件;(三)工程变更、洽商、会议纪要等资料;(四)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声像资料。
第八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整理。
第九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三)编制档案目录、索引;(四)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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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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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
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
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
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
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
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
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
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
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
按要
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
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
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
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