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者住院医疗费用。
各县(市)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
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可以达到50%至60%左右。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职能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
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何确定在当今社会,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广大职工在患病就医时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然而,对于许多人来说,医保报销范围究竟如何确定却常常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通常涵盖了多个方面。
其中,最常见的是住院医疗费用。
当职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在规定的医疗机构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如床位费、护理费、诊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报销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必须是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项目。
医保目录是确定报销范围的关键依据之一。
医保目录分为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药品目录规定了哪些药品可以报销,哪些不能报销。
一般来说,分为甲类药品、乙类药品和丙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并且在同类药品中价格较低的药品,这类药品可以全额报销。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比甲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报销时个人需要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再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
而丙类药品则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诊疗项目目录则明确了哪些诊疗项目可以纳入报销。
例如常见的检查项目,如 X 光、CT、核磁共振等,以及各种治疗手段,如手术、化疗、放疗等。
但一些美容、整形类的诊疗项目通常不在报销之列。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规定了住院期间所使用的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比如住院床位费,普通病房的床位费在一定标准内可以报销,而高级病房、特需病房的费用往往需要自费。
此外,报销范围还与医疗机构的等级和地域有关。
一般来说,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而在高级别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会相对较低。
这是为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利用。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疾病和治疗方式,医保也有相应的规定。
例如,对于慢性病、重大疾病,医保可能会有专门的报销政策和额度。
而对于一些新型的医疗技术和药品,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评估和审批程序,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政策介绍1.1 背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2 目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旨在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和医疗服务的保障,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参保范围2.1 参保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在城镇从事正式工作的职工,不论工资收入的高低。
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2 参保条件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城镇从事正式工作;- 年满16周岁;-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3 参保流程职工在录用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参保材料,单位将负责办理职工的参保手续。
三、保险待遇3.1 医疗费用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比例由规定。
3.2 门诊医疗服务参保职工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医疗服务,并按规定比例报销相关费用。
3.3 住院医疗服务参保职工住院时可以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医疗服务,并按规定比例报销相关费用。
四、保险费用4.1 缴费责任参保职工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其中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各占一部分。
4.2 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制定。
4.3 缴费方式参保职工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一年或半年的保险费,也可以按月缴费。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缴纳通知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请表六、法律名词及注释- 基本医疗保险:指由组织实施,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医疗相关费用,包括检查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 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可获得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政策概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国家提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
在实现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
本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参保条件、保险范围、费用支付、待遇享受等方面的规定。
二、参保条件
⒈城镇职工:指在城镇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组织任职的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三、保险范围
⒈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医疗
器械费用等。
四、费用支付
⒈缴费比例:参保者和单位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比
例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⒉费用报销:参保者缴纳医疗费用后,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费用
报销,报销比例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待遇享受
⒈住院待遇:参保者住院治疗期间,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六、附件
⒈附件1:参保申请表格
⒉附件2:费用报销申请表格
⒊附件3:参保手册样本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所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提供。
⒉参保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包括职工身份和工作单位等要求。
⒊保险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医疗费用项目,包括住院治疗费用、门诊费用等。
⒋费用支付:参保者和单位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费用报销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多少?

职⼯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多少?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才可以报销,报销的⽐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员,1300元以上的费⽤可以报销,报销的⽐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1300元以上的费⽤可以报销的⽐例是80%。
⼀、职⼯范围1、职⼯个⼈帐户报销下列:2、门诊、急诊的医疗费⽤;3、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5、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起付标准,按照⽐例应当由个⼈负担的医疗费⽤。
⼆、企业职⼯医疗保险报销⽐例(⼀)按⼀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级医院发⽣的住院医疗费⽤按80%⽀付(基本药物按90%⽀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付;⼆级医院按58%⽀付;三级医院按45%⽀付。
(⼆)按⼆档缴费的,⼀级医院按85%⽀付(基本药物按90%⽀付),⼆级医院按70%⽀付,三级医院按60%⽀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报销的起付标准:⼀级医院300元,⼆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恶性肿瘤患者,在⼀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次起付线。
三、⼤病医疗保险待遇2015年度,⼤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负担的合规医疗费⽤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
个⼈负担的合规医疗费⽤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
⼀个医疗年度内,⼤病保险每⼈最⾼给予30万元的补偿。
2016年,相关部门出台新的⼤病保险政策之前,仍执⾏2015年标准。
以上是⼩编为你做的介绍,关于“职⼯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这⼀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
⼩编为你总结⾄此,职⼯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具体有五个⼤项,包括门诊、急诊、购药费等。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范围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许多企业开始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
这样不仅能够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也可以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保证企业的稳定运作。
然而,许多职工还对医保的大病救助范围存在疑问。
本文将从医保大病救助的定义、政策细则、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医保大病救助的定义医保大病救助,是指在职工或其配偶、子女因罹患某些严重疾病而产生高额医疗费用时,由医保基金或其他机构提供的补偿或救助。
一般而言,只有在医疗费用超过政府规定的一定金额后才能享受大病救助。
二、政策细则根据国家规定,医保大病救助适用于以下项目:1、恶性肿瘤:即各种癌症,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宫颈癌、胃癌等。
2、脑血管病:指各种卒中、脑出血等病症。
3、急性心肌梗塞。
4、急性重度胰腺炎。
5、急性重症肝炎。
6、急性血液病:即急性白血病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7、器官移植手术:如肝、肾、心、肺等器官的移植手术。
8、特定的高花费病种: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等。
对于以上疾病,政府规定待遇标准范围不同。
例如,对于恶性肿瘤,不少于1.5万元,不超过30万元;对于脑血管病、急性心肌梗塞等,不少于1万元,不超过20万元;对于特定的高花费病种,不少于1万元,不超过15万元。
三、适用范围医保大病救助适用于下列人员:1、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其指标以职工为基本单位。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指标以家庭为基本单位。
3、其他参保群体,其指标以开展参保的群体或单位为基本单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享受大病救助补偿的职工,要先承担政府规定的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然后才能提交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费用清单、社保卡等资料,以便核实其申请的合法性。
四、其他注意事项1、大病救助范围和政策可能有调整和变化,应及时了解政策变动情况。
2、在就医过程中,应依法依规接受治疗,可在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咨询相关问题。
3、对于未纳入医保大病救助范围的疾病或费用,可考虑购买商业保险或借助公益捐助等方式解决。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一、综述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天津市考虑本市城镇职工健康保
障的需要,于2003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
制度。
2004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又进行了调整,更加贴近城镇
职工的实际需求。
二、主要内容
1.参保范围
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本市在职和退休
的城镇职工及其职工双方的家属均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当事人及用人单位共同缴费,当事人负担10%,用人
单位负担90%。
2.缴费比例和标准
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本市在职和退休
的城镇职工及其职工双方的家属均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当事人及用人单位共同缴费,当事人负担10%,用人单位负担90%。
缴费标准分三档:一档不低于325元/月,二档
不低于175元/月,三档不低于75元/月。
3.医疗补偿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标准》的要求,确定了对职工参保后疾病职工及其家属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样的规定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样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建⽴的⼀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单位和个⼈缴费,建⽴医疗保险基⾦,参保⼈员患病就诊发⽣医疗费⽤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1、参加⼈员按照《国务院关于建⽴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城镇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及其职⼯,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这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
这是⽬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的险种之⼀。
但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明确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这主要是考虑到对这部分⼈群管理的状况和医疗保险本⾝的特殊性。
如果硬性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能⼒⼜跟不上,则有可能导致医疗费⽤⽀出控制不住,增加基⾦超⽀的风险。
2、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基⾦征缴⼯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建⽴基本医疗保险个⼈帐户。
农民合同制职⼯在终⽌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帐户储存额⼀次性发给本⼈。
3、个⼈缴费⾸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个适合当地职⼯负担⽔平的个⼈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般为⼯资收⼊的2%。
其次,由个⼈以本⼈⼯资收⼊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资收⼊统计⼝径为基数,即以全部⼯资性收⼊,包括各类奖⾦、劳动收⼊和实物收⼊等所有⼯资性收⼊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缴费率,即为本⼈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范围及标准【最新】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范围及标准【导读】职工大病医保包括了: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心脑血管内支架置入术后等44种疾病,大部分地区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报销上限是8万元,超出8万元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分级分段报销。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范围及标准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范围第一类:1、造血干细胞移植术;2、肾移植术;3、肝移植术;4、人工瓣膜置换术;5、体外循环的心脏手术。
第二类:1、胸部肿瘤(肺癌、食管癌、纵隔肿瘤、胸膜间皮瘤、乳腺癌);2、腹部肿瘤(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胆囊及胆管癌、胰腺癌);3、淋巴、血液系统肿瘤(恶性淋巴瘤、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4、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脑胶质瘤、脑膜瘤(恶性))。
第三类:1、头颈部肿瘤(鼻咽癌、上颌窦癌、扁桃体癌、喉癌、舌癌、甲状腺癌);2、泌尿、生殖系统肿瘤(肾癌、膀胱癌、前列腺癌、睾丸肿瘤、阴茎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恶性滋养细胞肿瘤);3、骨及皮肤、软组织肿瘤(骨肉瘤、尤文氏肉瘤、软组织肉瘤、皮肤癌、恶性黑色素瘤);4、转移性恶性肿瘤(原发灶不明的转移癌、脑转移瘤、骨转移瘤、肺转移瘤)。
第四类:1、脑出血、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胰腺坏死、急性亚急性肝坏死;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介入治疗、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治疗、心脏起搏治疗、心脏射频消融治疗;3、肝硬化失代偿期、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等);4、尿毒症(非透析)。
第五类:尿毒症(透析)。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属于救助范围: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023年最新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
2023年最新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包括六个部分:建立合理负担的共同缴费机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增强个人自我保障意识。
这次改革中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的控制标准: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建立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使用的统筹基金和个人专项使用的个人帐户基金组成。
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
个人帐户专项用于本人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建立统帐分开、范围明确的支付机制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确定各自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基金的承受能力,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建立有效制约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仅限于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定点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按协议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费用结算。
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定统筹层次的社会经办,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为统筹单位,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统一征缴、使用和管理,保证基金的足额征缴、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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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
(一)可予补偿的医疗费用(列举部分)
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并剔除其中乙类项目个人先自负后的医疗费用,如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注射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麻醉费、抢救费、化疗费、放射费等。
(二)不予补偿的医疗费用(列举部分)
1、挂号费、体检费、救护车费、陪护床费、会诊费、出诊费、电视费、电话费、空调费、膳食费、食品保温箱费、电冰箱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等。
2、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等。
3、自身免疫病的实验诊断蛋白芯片法、遗传疾病的分子生物学诊断、分子病理学诊断技术等;医疗鉴定及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诊疗项目。
4、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电子束CT、照相与录像监测等。
5、口腔科类镶牙、义齿、正畸、正颌、口腔种植、口腔修复等诊疗项目。
6、涉及义眼、助听器、眼镜、近视眼的诊疗项目。
7、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8、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9、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10、在县内非医保定点单位诊治的医疗费用;无住院资格的医保定点单位开具的票据;药店和医药公司票据;手工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