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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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办法【最新5篇】

小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办法【最新5篇】

小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办法【最新5篇】学生考勤制度范例篇一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

学生考勤实施细则: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

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为保障学校教化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经探讨,特规定如下:一、考勤范围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

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觉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状况,同时做好记录。

班主任若发觉异样状况应马上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

因病或其他缘由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需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

凭出入卡由老师或家长陪伴离校,返校后刚好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

若发觉异样状况应马上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老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老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刚好进行指责教化,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缘由,发觉无故缺课的要刚好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如因病因事等缘由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状况,最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损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需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状况,若发觉异样状况马上报告学校。

5、班级学生因不明缘由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状况,同时把处理状况做好记录。

若状况异样应马上向学校汇报。

学校学生管理之考勤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之考勤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之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的内容1.上课签到:学生需要在每堂课上课之前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签到,以保证学生按时到达教室。

2.课间休息签到:学生在每节课间休息时也需要进行签到,以便监控学生的行动和确保学生不离校。

3.请假制度:学生如需请假,需要提前向班主任或学校行政请假,提供请假原因,并由家长确认。

4.晚归制度: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晚归时间之前返回宿舍,未按时归寝的学生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二、执行方式1.签到系统:学校可引入电子签到系统,学生可以使用学生卡或指纹等形式进行签到,以便监控学生的出勤情况。

2.考勤人员:学校可以安排专门的考勤人员负责监督学生的签到和签退,确保签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监控设备:学校可以安装摄像头和考勤机等监控设备,对学生的签到情况进行记录和监控。

三、管理效果1.规范学生行为:考勤制度的实施可以约束学生按时到校上课,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纪律要求,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提高学校管理效能:通过考勤制度的执行,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行踪和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3.培养学生自律能力:考勤制度可以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自觉性和纪律性,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通过签到系统和监控设备,学校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的动向,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减少校园安全隐患。

在实施考勤制度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制度的公平性:考勤制度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学生,避免因个别学生特殊情况而导致不公平待遇。

2.制度的灵活性:考勤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便更好地服务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与家长的沟通:学校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告知学生的考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总之,学校学生管理之考勤制度的实施对于学生的学习和管理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学校能够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纪律要求,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大学_考勤管理规定(3篇)

大学_考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三条考勤管理是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纪律观念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五条考勤包括日常考勤、课程考勤、晚自习考勤、请假制度、请销假手续等。

第六条日常考勤包括学生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时间节点的出勤情况。

第七条课程考勤是指学生参加课堂教学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等。

第八条晚自习考勤是指学生参加晚自习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等。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课。

第十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上课、晚自习等活动,应当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其他假三种:(一)病假:学生因疾病需要休息,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二)事假:学生因家庭、个人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其他假:包括节假日、婚丧嫁娶、重要活动等,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学生请假应当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班主任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三条学生请假未经批准或未按时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请假,应当委托同学代为请假,并事后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处理第十五条班主任负责记录学生的考勤情况,并定期汇总上报学生处。

第十六条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的考勤记录,并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第十七条学生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班主任或学生处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旷课1节,给予警告处分;(二)旷课2-4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旷课5-8节,给予记过处分;(四)旷课9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考勤制度实施细则一、目的和原则本考勤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时间观念。

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考勤规定,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考勤时间1. 学生应在每天上午的第一节课前到达学校,并在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后离开。

2. 每节课开始前的五分钟为签到时间,迟到的学生需在课后补签。

3. 早退或无故缺课将被视为旷课处理。

三、签到方式1. 学生应亲自到指定的签到处进行签到,不得代签或伪造签到记录。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学生或家长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理由。

四、请假规定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交书面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2. 请假条应注明请假日期、原因及预计返回时间。

3. 长期病假需附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旷课处理1. 无故缺课一次,由班主任进行口头警告并通知家长。

2. 连续无故缺课两次或累计三次,将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家长到校沟通。

3. 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学校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六、奖励措施1. 对于连续一学期未缺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表现出色的学生,将予以适当的激励。

七、监督与执行1. 班主任负责每日的考勤记录工作,并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 学校教务处将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并对考勤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3. 家长应配合学校工作,关注孩子的出勤情况,并及时与学校沟通。

八、附则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全体师生。

学习考勤的管理制度

学习考勤的管理制度

学习考勤的管理制度学习考勤的管理制度「篇一」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一、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生上课、社会实践(实习、军训、劳动、社会调查、咨询服务等)以及规定参加的集会、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三、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院(系)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一学期内学生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对旷课1学时以上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旷课累计超过6学时者应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应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五、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一星期内的由各院(系)领导批准;请假一星期以上的经各院(系)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请假期满,应向各院(系)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六、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

期末考试一般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向各院(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各院(系)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否则以旷考论处。

请病假应由本校门诊部或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公假一律由有关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其它各部门无权审批公假),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登记备查。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6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6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为了让加强各位学生的素质,现在本校将提出一些规章制度,用来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

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

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

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

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

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学生出勤情况的准确记录和管理,提高教学效率,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制定了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以下是具体规定:一、考勤方式1. 学生应按时到达校园并参加早晨升旗仪式,每天上午和下午课程都有相应的课堂考勤,晚自习时间也有考勤记录。

学校将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记录学生的考勤情况。

2. 学生在校门口进行考勤刷卡操作,系统将自动记录其考勤时间,确保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 学生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时,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

4. 晚自习时,学生需要在指定考勤机进行考勤刷卡。

无故缺席晚自习将被视为违纪。

二、请假制度1. 学生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请假事由和时间。

2.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若需要请假时间超过3天,则需向学校请假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应理由。

3. 请假期间,学生需完成请假期间内的作业,并按时提交给相关老师。

4. 学生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需提前向学校请假办公室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

三、缺勤处理1. 学生的缺勤将填写在学生的考勤记录中,涉及统计学生出勤率的计算。

2. 学生的无故缺课将导致相应课程的得分为0,并影响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

3. 学生的无故缺勤次数过多,将会影响奖励评选、学业评价和毕业资格等事项。

4. 学生连续缺勤3天以上未请假,学校将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并与家长协商解决解勤问题。

四、迟到处理1. 学生上课迟到超过5分钟,将被认定为迟到,但在教师课堂结束前的5分钟内到达的学生将不予记录。

2. 学生迟到次数过多,将视为违纪行为,须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学生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需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供相应理由,否则将被认为是旷课或迟到旷课。

五、奖惩措施1. 学校将对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和课堂考勤,无缺勤记录的学生进行表扬和奖励。

2. 学生连续无故缺勤3天以上将被视为旷课,并通知学生家长进行必要的沟通与解决。

3. 学生学期末的出勤率将作为评选校级和班级先进个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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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地学生的纪律管理,创建优良校风、学风,根据《中职学生行为规范》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基地所有在校生(全日制和短训班)。

二、考勤范围:
(一)基地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所有理论、实操课程(早退、迟到15分钟以内,按三分之一学时旷课做累计;15分钟以上作旷课一学时论;学生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算。

(二)每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按一节课考勤,早操、课间操按三分之一课时考勤并做累计。

(三)各类集会(没指定必须参加的除外)。

(四)自习、晚自习。

(五)军训。

三、考勤目标:课堂秩序良好,无不尊敬老师的行为。

教师严谨教学、学生积极回答问题,
形成良好的互动环境。

上课时学生应做到:不穿背心、拖鞋进课室;不收发信息、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吃零食;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第二章关于请假、销假的规定
一、学生因公、病、事请假,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在班主任(辅导员)处办理请假手续,
确因急病、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须在当天,最迟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学生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原则上上课时间一律不准请事假。

(除紧急事故外)
二、学生请假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即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专业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专业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分管主任审批;
一周以上由专业科、学工处审查,基地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二)续假手续。

因故需申请续假者应按本条(一)款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三)销假手续。

学生请假期满应按时到请假批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四)学生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的三分之一(以校历为准,),应办理休学。

(五)学生在修读某门课程时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取消该课程的考核资格,成绩以零分计。

三、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过准假期限,或先自行离校后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四、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返校者,按旷课论处。

星期天外出,学生应在当天晚上七时前返校并准时参加晚自习。

五、短训班学生请假有培训部参照执行。

第三章考勤管理
一、具体考勤工作
(一)考勤工作以班为单位,在任课教师、班长的协助下,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

(二)上课时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填写考勤登记表,请假者需查看经批准的假条,并签字。

(三)自习及其他活动考勤由班长负责填写考勤登记表,并交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四)专业科每周将安排专人对班级考勤进行审查。

(五)考勤表由任课老师每月第四周报至专业科,有学管干事汇总后将考勤情况报至学工处公示,考勤表交教务处存档。

二、短训班学生考勤由培训部执行并保管考勤登记表。

第四章考勤情况与奖罚措施
一、学生旷课为严重违纪行为。

对旷课的学生,按以下原则处理(学时数以一学期计):(一)旷课5学时以上者,取消该学期评奖资格;
(二)旷课8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旷课9-32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旷课33—56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五)旷课57-8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旷课累计达8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班长在考勤时要严格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如发现徇私舞弊者,将追究考勤者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班主任(辅导员)应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及旷课节数,达到处分节次的学
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

四、学生的考勤情况,应作为评优创先的必要条件之一。

学期旷课达5学时及以上的学生和
学期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均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和先进班级。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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