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PPT 82张)
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附件1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3年2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7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公布《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该《规定》共21条,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档案局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2012年12月17日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解读精讲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六条 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 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 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 绝归档。
明确了单位各部门、项目参建单位及有关人 员职责范围内文件材料移交归档的责任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七条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 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一次在企业档案管理规章中对保管期 限的设置采用了标时法。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三条 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 务指导和监督。 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企业进行编制 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四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是重点内容之一)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 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 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 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四)本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年度计 划和总结文件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文 件材料; (五)本企业机构演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 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企业文化 建设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九)本企业党群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 物的宣传报道。
是10号令的制定目的和法律依据。
10号令制定遵循的原则
• 法规一致
•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合规管理,社会责任) • 与时俱进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解读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六条 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 化企业等)总部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 管期限表,报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 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 执行。
明确各级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本企业总部文件材 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要履行审查 程序;也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查工作 的依据。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七条 企业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 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应在出现下列变化时,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修改: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五条 企业应依据本规定和国家及专业相关规定, 结合本企业生产组织方式、产品和服务特点,编制本 企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企业应 按资产归属关系,指导所属企业规范文件材料归档范 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并审批所属企业的文件材 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是对《档案法》第七条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 的贯彻落实; 将有助于企业强化自身的内控管理和提高对下属单位的 管控能力。 注意:企业对下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保管期限表的审 查,应该包括所有的档案类别,而不仅仅是管理类档案。
是重点内容之一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五条 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 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 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 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 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 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 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 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 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企业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详细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及一般材料
10年
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
针对本企业重大问题的指示、批示文件
永久
对企业一般性、普发性的文件
10年
对下属单位关于党务工作请示的批复
30年
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与条例等
30年
A2
组织
工作
党员干部考察、考核、任免、政审决定等
永久
入党、转正、退党、转入、转出等决定及党员名册
30年
产品销售计划、广告宣传、总结、会议记录与纪要等
30年
销售合同、协议、函件
30年
订货会、市场分析和用户调查材料
30年
售后服务材料
10年
统计报表
永久
C8
合同
管理
商务合同正本及其补充件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30年
客户资信调查材料
重要的
30年
一般的
10年
C
经营
管理
类
C9
信用
管理
企业认证、达标等活动的呈报、审批材料、合格证、资格证书等
生产财务和成本核算
永久
税务方面的材料
永久
资产管理、价格管理、会计管理的材料
永久
C5
资产
管理
房产、土地方面的文件
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材料
永久
房地产的租赁、使用方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30年
对外投资项目
投资规划、决策等方面的材料
永久
投资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材料
永久
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红利分配材料
永久
股权证、转让协议等股权管理方面的材料
企业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档案10号令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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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十.研号究令背条景款解读
• 课题的提出
第十二条 企业产品生产和服务业务、科研开发、基 本建设、设备仪器、会计、干部与职工人事等文件 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执行。
一是法规一致。 二是科学发展。 三是与时俱进。 四是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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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三、《.研规究定背》景内容的创新点 • 课题的提出
第一部专门规范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 案保管期限的行政规章。
第一次在规章中,确定了企业档案保管期限 的设置原则,界定出永久和定期保存建的筑管业应理用软件 类档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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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归档保存的不仅是管理性文件材料,应该 是反映各项工作的文件材料;
其他类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 分依据。
23
1 四、十.研号究令背条景款解读
• 课题的提出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人身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15
1 四、十.研号究令背条景款解读
• 课题的提出
(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 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 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 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 重要决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 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建的筑重业要应合用同软、件 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便于企业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设立、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吝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政府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企业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政府部门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吝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报和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 年、10 年。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参考Word)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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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四)本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年度计 划和总结文件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文 件材料; (五)本企业机构演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 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企业文化 建设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九)本企业党群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 物的宣传报道。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 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 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 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五条 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 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 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 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 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 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 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 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 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 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 保管期限规定》解读
10号令出台的背景
• 档案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已成为国际通行法规行为 • 国家对企业建档提出新的、明确的要求
• 原有的规定要适应企业发展需改进完善
10号令内容的新意
• 第一部专门规范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 案保管期限的行政规章。 • 第一次在行政规章中明确了各级档案行政管 理部门对企业、以及企业对所属单位编制文 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责 任。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十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社会知名人士 等重要来宾到本企业检查、视察、调研、参观时的讲 话、题词、批示、录音、录像、照片及企业工作汇报 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活动的 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级以上党、团、工 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二)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 业和机构报送的关于重要问题的报告、请示和批复等 文件材料。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八条 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 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 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 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变动评估与证明文件材 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 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 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 业融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 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 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 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出具的审 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 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 第一次在企业档案工作的行政规章中,对无 纸质和无法输出纸质的电子文件的管理提出 要求。
10号令正文第一条明确了指导思想
• 第一条 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 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 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 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 的记录。 对企业文件材料的定义
10号令与以往规定相比(创新和特色)
• 非常清楚说明该归档和不用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4 条和第5条) • 清楚界定管理类永久和定期保管档案的划分原则 (第七条和第八条) • 将保管期限三分法改为标时制 (所有类型档案要求 采用标时制,档案管理一致性) • 对国有企业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设置了审查 机制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六条 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 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 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 绝归档。
明确了单位各部门、项目参建单位及有关人 员职责范围内文件材料移交归档的责任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七条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 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一次在企业档案管理规章中对保管期 限的设置采用了标时法。
是10号令的制定目的和法律依据。
Hale Waihona Puke 10号令制定遵循的原则• 法规一致
•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合规管理,社会责任) • 与时俱进
• 明确责任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 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 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 的记录。 对企业文件材料的定义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三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 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 务指导和监督。 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企业进行编制 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四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是重点内容之一)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 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 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 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