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商谈理论浅析
哈贝马斯的商谈环境探析

哈贝马斯的商谈环境探析姚纪纲;门建石【摘要】In modern society,with the change of power and the rapid accumulation of material wealth,because of the drive of power and interests,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became increasingly estranged,filled with tension and indifference.In dealing with this situation,Habermas,a contemporary German philosopher,has tried to establish an "ideal environment for discourse" to achieve a reasonable and orderly discourse between the subjects.Starting from that the ideal environment for discourse is the realistic need for the critic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four conditions of the ideal environment for discourse,discusses the cornerstone role that the universal pragmatics played in turning of the ideal environment for discourse into realistic environment,and talks about the discourse environment proposed by Habermas in general.%现代社会里,随着权力的分合变换和物质财富的急剧积累,人们之间的关系也因权力和利益的驱动而变得日趋疏远,甚至充斥着紧张与冷漠。
哈贝马斯商谈理论浅析Word版

哈贝马斯商谈理论浅析摘要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从广义上讲,仍然属于交往行动理论,它是在预设的交往有效性前提出现问题时,对有效性本身进行商谈,主要有理论性商谈和实践性商谈。
在对交往资质、理想话语环境、商谈层面的自由转换等方面展开论述中,凸显了哈贝马斯商谈理论中的两条重要原则(话语原则和普遍化原则)。
关键词商谈;理想话语环境;交往资质;原则前言交往行为理论旨在相互理解,达成一致协议。
哈贝马斯认为,人们通过交往,进行语言对话,形成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规则,而且,这种交往必须同时满足可理解性、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
哈贝马斯强调的是,在参与者提出的所有上述四种有效性要求都得到了满足的前提下,一种交往行动才能顺利完成,否则交往行为就难以为继,不是转向策略行为,就是中断交往。
当一般交往出现障碍,即当交往中的上述四种有效性要求没有同对得到满足时,若要继续交往,有必要过渡到商谈层面。
下面,我拟讨论商谈内涵的界定,并从商谈的话语转换、商谈的媒介等方面进一步论述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
(一)商谈内涵的界定何谓商谈?下面,我拟在将商谈与交往行动的比较中认识它。
在交往行动中,意义关系网的有效性被自然地假定,或者说,在交往行动中,行动的有效性要求(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是不成问题的;而在商谈中,在交往行动中隐含地提出的有效性要求的有效性被明确地讨论、商谈。
严格来讲,交往行动和商谈并没有什么区别,商谈也可以说就是交往行动,就是交往行动的反思和继续。
但为了更深入剖析交往,哈贝马斯还是分析性地将二者区别开来。
哈贝马斯认为,并非所有的有效性要求都能够在商谈中得到检验的。
由于真诚性只能通过言语者的行动来验证,不能通过商谈来解决,所以只剩下两种形式的商谈:其一是理论商谈,其二是实践商谈。
在理论商谈中参与者讨论与命题有关的真实性主张,参与者以理论形式进行论辩。
在实践商谈中,参与者利用论辩手段讨论他们的正确性主张,他们采取听从规范的态度,并且预设与社会世界的关系。
哈贝马斯的商谈

□吴昌盛1王芳2哈贝马斯的商谈民主理论商谈民主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
作为民主制度一种新设计,商谈民主是对西方竞争性民主模式的反思与替代,它的兴起与发展是当代西方社会多元化的现实反映。
商谈民主这个词在西方理论家那里有很多表达方式。
例如塞内克(John S.Dryzek)用“探讨的民主(Discursive Democracy)”,杨(Iris Young)用“交流的民主(Young communicative democracy)”,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则用“对话民主(Dialogic Democracy)”。
当然,对商谈民主这一理论阐述的最深刻、最系统的还是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
一、商谈民主理论的提出哈贝马斯之所以提出商谈民主理论,目的在于解决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
关于资本主义的危机问题,哈贝马斯虽然承认危机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她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危机理论己经过时。
“把马克思主义的危机理论应用到已经发生变化的‘晚期资本主义’(Spatkapitalismus)现实当中,导致了许多疑难。
因此,也出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尝试,有的是用新的思路来理解旧的原理,有的则是用新的危机原理来取而代之”。
〔1〕在对当代资本主义进行研究之后,哈贝马斯把晚期资本主义的危机归为如下几种:“①发源于经济系统的经济危机。
②发源于政治系统的合理性危机与合法化危机。
③源于社会文化系统的动机危机。
”〔2〕并且指出,合法性危机是晚期资本主义的主导危机。
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危机理论虽然比较深入地考察了自由竞争时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问题,但是却无力批判和解释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性危机的实质。
对此,哈贝马斯指出,马克思的经济危机是一种“经济增长过程的模式。
资本积累是同占有剩余价值联系在一起的。
这就是说,经济增长是通过一种机制调节的,这种机制创立了一种暴力关系,又掩盖着这种暴力关系”。
简析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思想

简析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思想论文摘要: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的根底上提出了商谈伦理学。
指出交往行动实质上是主体之间以语言为媒介的商谈(对话)关系。
商谈是其核心概念,普遍化原那么和话语原那么是其两大原那么,认知主义和程序主义是其根本特征。
通过商谈伦理学的建构,完成了他的交往理论的论证过程,把理论层面的交往理性扩展到实践层面的交往理性,并将商谈伦理学作为交往行为理论的有机组成局部,共同构成批判的社会理论的标准基矗论文关键词:哈贝马斯;商谈;伦理思想哈贝马斯是当代德国最负盛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和思想家,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最重要的代表人物。
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的根底上提出了商谈伦理学,指出交往行动实质上是主体之间以语言为媒介的商谈(对话)关系。
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调整,共同标准的认定和维护是通过商谈进行的。
哈贝马斯通过商谈伦理学的建构,完成了他的交往理论的论证过程,把理论层面的交往理性扩展到实践层面的交往理性,并将商谈伦理学作为交往行为理论的有机组成局部,共同构成批判的社会理论的标准基矗一、核心概念——商谈商谈是商谈伦理思想的核心概念,而要了解商谈的含义,就要通过将商谈与交往行动做比拟来认识。
谈到交往,我们知道,哈贝马斯从一开始就极为关注和重视,正如美国哈贝马斯研究专家麦卡锡所说:“哈贝马斯的全部方案,从批判当代科学主义到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都在于说明交往的可能性,这种说明即是理论的又是标准的,超越了纯粹释义学又不能归约为严格的经验——分析科学〞。
交往在哈贝马斯理论的语境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交往大致相当于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实践;狭义的交往那么主要是指人与人之间的语言交流和沟通。
哈贝马斯把狭义的交往,即把自由对话与讨论作为广义上交往的原型,一切关于交往的分析和阐述都是从这个原型出发。
交往行动理论旨在通过交流沟通,谋求相互理解,达成一致协议。
哈贝马斯认为,人们通过交往,进行对话,形成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规那么。
论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及其哲学基础

政策与商法研究论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及其哲学基础靳欢欢(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00)摘要:交往行为理论是商谈伦理学的哲学基础,通过建立公共领域空间,基于主体间性的普遍语用学来实现商谈伦理的合理化,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学有两大原则:普遍化原则又称作“U原则”,即能够满足每个商谈参与者的利益规范,这种普遍参与所带来的结果必定为相关者所接受;论证性原则又称作“D原则”,即有效道德的规范必须满足一切相关者的意向并为其所接受。
哈贝马斯通过两大原则构建了商谈伦理学,把理论层面的商谈行为扩展到实践层面,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谈伦理学;交往行为;普遍化原则;论证性原则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21.13.0631商谈伦理学与交往行为理论交往行为理论是哈贝马斯哲学思想的核心,也是商谈伦理学的哲学基础,只有理解交往行为理论的论证过程,才能更好的掌握商谈伦理学。
交往行为是“以语言符号为媒介的相互作用”,遵循有效性规范,为达到主体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来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合作有序。
哈贝马斯用“交往”来取代“劳动”在社会活动中的核心地位,与劳动相比,交往行为具有更为优先的地位和价值,由“主体——客体”结构转向“主体——主体”结构的转化。
商谈伦理建立在公共领域上,解决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性危机,哈氏认为伦理学是合法性的基础,商谈伦理学是根据大家的商谈和对话来决定大家所能普遍遵守的规范(道德规范或法律规范),商谈伦理包含了两大原则“对话原则”和“普遍化原则”,通过普遍语用学和主体间的交往理性的运用,从而实现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借助有效性规范和包容他者,促使商谈的参与者达成共识。
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是以“商谈”作为批判和反思的现代性的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流程模式“独白”“对话”“回应”。
“独白”可以看作是商谈伦理的前提,因为在哈贝马斯看来,商谈是主体间的平等对话来实现道德共识的方法。
分析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

智库时代·278·智库理论分析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蓝海瑛(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保定 071002)摘要:德国著名思想家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的学术界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他从人际之间理性交往的视角对社会现实进行了无情地揭露和批判,表现了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思维模式,对当今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和启发意义。
关键词:哈贝马斯;交往行为中图分类号:C91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609(2018)29-0278-002一、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形成(一)社会背景哈贝马斯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革命,他在年幼的时期见证了人之人之间的血腥战争、人际关系的冷酷和无情;在德国由传统的封建国家走向资本主义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工业经济带给整个国家和世界的变化,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的稳定,但是也隐藏着些许危险的因素。
物质利益将人际之间的距离拉近,但是也酝酿着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和冲突,使人际交往披上了物质性的外衣。
哈贝马斯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社会个体发展以及整个社会进步的重要影响力,也认识到人际之间交往行为的可塑性,于是产生了研究社会交往理论的动力,并展开了研究。
(二)理论基础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是建立在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夹缝中的,他以感性和理性相结合的立场审视康德的实践理性准则,并提出了商谈伦理这一具有普世价值的思想观点。
在哈贝马斯看来,理性并非绝对的,而是充满着弹力的主体性概念。
哈贝马斯还分析了韦伯的行为理论,他认为韦伯的交往行为合理性理论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是“合理性”不应该仅仅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加以运用,应该在实践的层面实现社会交往的合目的性。
哈贝马斯所谓的合目的性注重人的情感的满足,是物质利益和精神价值的统一。
此外,哈贝马斯还解决了韦伯理论在现代化应用中遇到的困境,强调了有机关联性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意义。
理解哈贝马斯理论体系的几个要点

理解哈贝马斯理论体系的几个要点昨天参加了同学们一起搞的“哈哈”交流论坛,我以《重建交往理性与完成未竟的现代性事业——试析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理论》为报告题目主讲了一下。
之后的讨论整体来说非常丰富,我对讨论谈到的几个要点进行了整理。
这些讨论对我来说有非常大的启发,在此感谢诸位参与讨论的同学。
[如有理解错误/问题,欢迎指出,交流探讨]1.对哈贝马斯商谈道德-伦理理论的一种批判是他的循环论证问题,即把道德规范当作前提又当作结论;还有一种批判是直接认为哈贝马斯持“性本善”的观点,所以他才能推导出交往行为理论。
今天的讨论,特别是小猴的发言让我们对这种批判的错误有了清晰的认知。
这种批判没有看到哈贝马斯对黑格尔-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吸收及其道德发展-社会进化论这一理论基础,在哈贝马斯的理论论证中,道德规范的“进化”是一个螺旋式的发展过程,并且,从社会形态进化论的角度而言,道德规范是可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学习能力的推进同步发展的(可以不代表一定,也不代表不会出现不同步甚至是局部性倒退的发展趋势,因而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因而指责哈贝马斯的理论是循环论证的人没有看到哈贝马斯这里所意指的螺旋式发展过程,作为前提的道德规范基础与作为结论的道德规范,已经不是同一种道德规范了,而是一种螺旋式的发展形态。
2.私有制问题。
哈贝马斯的理论补充、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一方面来说,哈贝马斯的理论具有比较浓厚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底色。
但是,另一方面来讲,哈贝马斯的理论中没有处理在马克思那里非常重要的“私有制”问题。
我认为部分原因是在于,在哈贝马斯所处的战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伴随着社会改良与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发展,国家对经济的深度干预与调控,使得在哈贝马斯他所处的这一时代,在他看来,“所有制”很大程度上被虚化了。
因而,在其所处时代背景下,这已经不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了。
3.哈贝马斯的“解放”理论最终想要处理的是韦伯命题指涉的问题——即人的自由与意义的双重丧失。
通往理解之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研究

通往理解之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研究交往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们通过交往去沟通交流,建立关系,共同完成目标。
在交往过程中,人们面临着种种挑战,包括信任、共识、沟通交流等问题。
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行为理论,为我们理解交往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工具。
通往理解之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研究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主要关注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如何建立共同意义和共识,从而实现成功的交往。
在哈贝马斯看来,一个社会需要通过语言进行交往,而语言也有着其内在的规则,这些规则能够帮助人们在交往中更好地理解彼此,建立共同的社会世界。
为了更好地理解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我们可以看几个实际例子:1. 议会辩论议会是一个特殊的环境,议员们在这里通过辩论和讨论来制定政策和法律。
在这个过程中,每个议员都会根据自己的政治立场和利益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其他议员也会用自己的言辞来反驳他们。
通过这个过程,议员们最终会产生共识,并且通过表决来决定是否采取某项政策或法规。
2. 团队项目在团队项目中,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角色和任务,他们需要共同合作来完成项目。
在这个过程中,成员们需要共享信息,协商,解决矛盾,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如果团队成员之间没有共识,团队将无法运作。
3. 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中,老师和学生需要建立共同的语言和理解,以便有效地传授知识和技能。
老师需要知道学生的背景知识、语言水平和学习需求,以便为学生提供最有效的教学。
仅仅向学生传递信息并不能帮助他们明白新的概念,需要老师和学生之间不断的交流。
4. 公司管理公司的一员需要了解她的同事的角色和目标,以便更好地协作。
管理者需要跟员工沟通,听取他们的想法和反馈,解决矛盾,以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在公司取得成功。
5. 社交聚会在社交聚会中,人们需要互相交流沟通,以便建立更好的关系和友谊。
这需要每个人都能理解他人的言辞和行为,共享彼此的兴趣和经验,建立共同点。
在这些例子中,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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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商谈理论浅析摘要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从广义上讲,仍然属于交往行动理论,它是在预设的交往有效性前提出现问题时,对有效性本身进行商谈,主要有理论性商谈和实践性商谈。
在对交往资质、理想话语环境、商谈层面的自由转换等方面展开论述中,凸显了哈贝马斯商谈理论中的两条重要原则(话语原则和普遍化原则)。
关键词商谈;理想话语环境;交往资质;原则前言交往行为理论旨在相互理解,达成一致协议。
哈贝马斯认为,人们通过交往,进行语言对话,形成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规则,而且,这种交往必须同时满足可理解性、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
哈贝马斯强调的是,在参与者提出的所有上述四种有效性要求都得到了满足的前提下,一种交往行动才能顺利完成,否则交往行为就难以为继,不是转向策略行为,就是中断交往。
当一般交往出现障碍,即当交往中的上述四种有效性要求没有同对得到满足时,若要继续交往,有必要过渡到商谈层面。
下面,我拟讨论商谈内涵的界定,并从商谈的话语转换、商谈的媒介等方面进一步论述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
(一)商谈内涵的界定何谓商谈?下面,我拟在将商谈与交往行动的比较中认识它。
在交往行动中,意义关系网的有效性被自然地假定,或者说,在交往行动中,行动的有效性要求(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是不成问题的;而在商谈中,在交往行动中隐含地提出的有效性要求的有效性被明确地讨论、商谈。
严格来讲,交往行动和商谈并没有什么区别,商谈也可以说就是交往行动,就是交往行动的反思和继续。
但为了更深入剖析交往,哈贝马斯还是分析性地将二者区别开来。
哈贝马斯认为,并非所有的有效性要求都能够在商谈中得到检验的。
由于真诚性只能通过言语者的行动来验证,不能通过商谈来解决,所以只剩下两种形式的商谈:其一是理论商谈,其二是实践商谈。
在理论商谈中参与者讨论与命题有关的真实性主张,参与者以理论形式进行论辩。
在实践商谈中,参与者利用论辩手段讨论他们的正确性主张,他们采取听从规范的态度,并且预设与社会世界的关系。
二者相比较,哈贝马斯更重视实践商谈。
为了更好地了解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有必要挖掘商谈的内涵。
首先,要明确哈贝马斯商谈理论的两条重要原则——话语原则和普遍化原则。
所谓话语原则,就是指一切理性话语参与者对于影响他们利益的规范,都有平等的参与商谈的机会,经过辩论,赞同或者否定规范;而所谓普遍化原则,所有受规范影响的人对于一切旨在满足每个参与者利益的规范,对它的普遍遵循所产生的可预期结果和消极后果,都将毫无条件接受。
其次,商谈应具有“理想的话语环境”这一前提。
在“理想的话语环境”中,不会因为性别、年龄、肤色、种族、文化程度、权力、贫富的差异,导致个别人或个别利益集团在规则制定规程中拥有“语言霸权”,制定出“霸王条款”,并强行别人或别的利益群体遵守,如果这样,社会变得越来越不公正;相反,每个人都具有相同的交往资质.都具有平等地参与对话的机会,共同制定出体现公平的交往规则,并保证这些规则能被大家无条件地遵守。
一旦大家对某些规则表现出疑义,大家重新对这些规则进行商谈、辩论、论证,制定出更令大家满意的规则。
如此反复,就能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
再次,商谈具有语言性、程序性、可错性等特征。
商谈的语言性是指,商谈过程中,人。
是具有交往语言能力的人,而排斥位尊权重之人和腰缠万贯之士;事,应就事论事,只通过话语辩论,而拒斥权力及金钱等外在的事物对事情本身的干扰。
商谈的程序性是指,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反复论证程序达成一种公正的规则,使合理的交往前提得以体制化,目的是使交往共同体中的所有人,都获得平等的话语权利,每个人的话语都得到同等程度的重视,每个人的利益都得到平等对待。
商谈的可错性是指,为共同体中的所有成员遵守的规则不是上帝或权力、暴力、金钱威逼利诱下形成的不可挑战的“天条”,它是具有话语交往能力的平等对话的结果,体现了民主、平等、公平、正义,而且这些规则会随着情况的改变而得到修改。
在明确了商谈的涵义之后,我准备就哈贝马斯商谈理论中的商谈的话语转换、商谈的媒介等方面来进一步阐述其商谈理论。
(二)商谈的话语转换由上面论述可知,哈贝马斯认为,具有交往资质的个人,通过语言交往,达成共识,制定出规则,这些规则是科学的,具有真理性。
不过,哈贝马斯的真理论和传统认识论中的真理论有质的区别。
从理论层面来看,哈贝马斯把传统认识论的那种主客两分框架下的真理论转换成了主体间性框架下的真理,于是人们把向外寻求真理的过程就演变成了话语主体协商讨论而达到共识的过程。
哈贝马斯认为,传统认识论的一大弊端就是强调在主客、思有两分的框架下,主体凭着自己的感官经验和先验统觉能够对客体有个本真的认识,即形成理论性的真理。
哈贝马斯认为,其实不然,我们所认识的只不过是事物的外表,而事物的本质却被我们遗忘了。
所以,为了获得真理,应该用现象学的“本质直观”的方法。
借助于“本质直观”的过程,认识过程就不仅仅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过程,而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时,也是主体与主体作用的过程。
所以,认识论中的“主-客体”的关系也就让位给了哈贝马斯所说的“主体-主体”的关系。
关于主体间性框架下的话语,哈贝马斯认为,话语是相对于交往行动而言的。
哈贝马斯认为,在日常互动当中,人们只是凭着直觉,对任何一种言语行动提出一些有效性要求,并且能或多或少地接受下来。
真正能够对有效性要求的意义进行检验,并且把它们呈现出来,还要靠主体之间的话语。
人们通过对话或商谈。
实际地参加辩论,达成共识,达成协议.因而也是一种实践。
哈贝马斯认为,话语是交往的一种形式,并且是一种极重要的形式。
在话语过程中,只有用具有很强说服力的论据,进行科学论证,才能就所提出的要求的有效性或无效性达成共识。
哈贝马斯经过真理问题上由主客两分框架下的真理欲求切换到主体间性框架下的商谈,强调:实际上,人们不仅认识事物的真理,而且,实践中还渗透了审美和价值因素。
于是把认识论转移到实践层面。
哈贝马斯之所以能把认识论转移到实践层面,是深受皮尔士的共识论的启发。
关于共识,皮尔士认为,语用学把真理在语义逻辑上的求得变成了在语言实际运用过程中的习得,把主体对真理的个别性认识过程变成了主体间的商讨过程,即把真理的独断性的个别性认识转变成话语性的共识。
哈贝马斯征是受皮尔士的启发,把认识论由理论层面转移到实践层面,实现了商谈理论的化语转换。
(三)商谈的媒介由上面论述可知,商谈是一种就交往有效性进行论证的行动,是进一步的交往,商谈应本着民主、自由、平等、自律的原则。
但是,商谈必须具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主要由交往资质、理想的商谈环境、商谈层面的自由转换和商谈理论的基本原则等。
1.交往资质哈贝马斯认为,任何人,不论他(她)的肤色、民族、讲说语言、受教育程度、贫富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如何,要想在社会中成功交往,必须具备一定的掌握交往规则的能力。
主要表现为言语交往的能力。
正如哈贝马斯所说,交往资质是“以相互理解为取向的言说者把完美构成的句子运用于现实之中,并使两者吻合的能力。
”交往资质又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交往资质包括心智能力,哈贝马斯并把它称之为知性能力。
一个具有交往能力的人必须能够区分出三个不同类型的世界:以第三人称观察者视角把握的客观对象世界;以第二人称的参与者身份介入的人的社会世界:以第一人称感受者身份体验到的内心主观世界。
其次,交往资质包括言语资质。
根据言语行动与不同世界的关系,语言在交往行为中承担着三种语用学功能:陈述事实、建立人际关系和表达说话者自身的主观性。
言语行动分成陈述的言语行动、规范调节的言语行动、自我表达的言语行动。
一个成熟的交往主体应具有:(1)选择陈述语句的能力,以便使别人能分享言说者的信息和知识。
(2)具有构成规范调节语句的能力,以便使自己与别人在行为规范和价值上真正达到认同。
(3)具有构造自我情感表达语句的能力,以便使别人能够理解自己的个性、意向和需要等主观性。
交往资质还要求人们具有反思地对待自己行动的能力。
成熟的言说者要掌握言语行动的有效性要求,来反思地对待自己的行动。
交往行动的有效性要求是交往资质理论的核心。
哈贝马斯认为,一个完整的交往行动除了要使自己的语言表达满足可理解性以外,还涉及到对客观事态的陈述必须满足真实性要求,规范调节的言语行动必须满足规范的正确性要求;主观的愿望和要求的自我表达必须满足真诚性要求。
交往资质解释了一个成熟的交往主体应该具有什么样的能力,但这种交往资质不是靠遗传或者什么救世主的恩赐,是在一定的环境下养成的。
2.“理想的话语环境”所谓“理想的话语环境”,是一种交往主体在社会中的交往能力,是一种处于事实性与规范之间的能力,它具有经验和超验的特点。
对于“理想的话语环境”这一概念,哈贝马斯曾作过明确的阐述。
他认为,每一个进入话语论证的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四项条件,任何在这些条件下达成的共识都应当视为真正的共识,这四项条件是:“(1)一种话语的所有潜在参与者均有同等参与话语论证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随时发表意见或对任何意见表示反对,可以提出质疑或反驳质疑。
(2)所与话语参与者都有同等权利作出解释、主张、建议和论证,并对话语的有效性规范提出疑问、提供理由或表示反对,任何方式的论证或批评都不应该遭到压制。
(3)话语的参与者必须有同等的权利实施表达话语行动,即表达他们的好恶、情感和愿望。
因为,只有个人陈述空间的相互契合以及行为关联中的情感互补,才能保证行动者和话晤参与者面对自身采取真诚的态度,袒露自己的内心。
(4)每一个话语参与者作为行动人都必须有同等的权利实施调节性话语行为,即发出命令和拒绝命令,做出承诺或拒绝承诺,自我辩护或要求别人作出自我辩护。
”可见,哈贝马斯的“理想的话语环境”具有更多的乌托邦色彩。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人们一再攻击哈贝马斯的“理想的话语环境”是一个乌托邦,但是哈贝马斯对此依然坚信不疑。
我们认为,尽管哈贝马斯的这个范畴的确具有乌托邦的味道,然而,哈贝马斯将“理想的话语环境”看作他用心勃勃地构建的“交往社会”的一个模型,搭建起批判晚期资本主义合法性的一个基本框架,创设了他批判主体性理性.建设交往理性的一个基本前提。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哈贝马斯的“理想的话语环境”还是有借鉴意义的。
3商谈层面的自由转换哈贝马斯还论述了商谈层面的自由转换的问题。
首先,据上面所述,哈贝马斯认为,对某件事的商谈,当论据充分、论证合乎商谈逻辑时.商谈才是有效的,而这全靠商谈于其中的语言系统有序,也就是说这时语言系统的有效性本身是不成问题的。
其次,由于现实是不断发展、前进的,所以,这时反映现实的语言系统的有效性本身出现了问题,这个语言系统本身只有在商谈中被提供讨论.才能重新获得力量,也就是说需要转换到新的语言商谈层面。
再次,哈贝马斯将不同商谈层面之间的自由转换视为兑现一个可商谈地检验的有效性要求的一个条件,也就是说,商谈层面之间的这种自由转换从商谈的形式结构来说必须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