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文件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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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保障公司内部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安全性,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管理办法。

凡是牵涉公司重要信息的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都应该按照本文的规范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此外,本文还将对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的定义、标准处理流程和必要的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二、定义1.法律法规:法律和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是指一切与公司业务、管理、资料无关的文书资料。

常见的外来文件包括办公用品目录、咨询公司的广告宣传资料、员工家长委托书等。

三、标准处理流程1.法律法规的处理(1)登记凡是收到法律法规文件,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按照文件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给公司领导和相关责任人。

(2)分类对于登记后的法律法规文件,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文件的主题内容、涉及的业务范围、重要性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并搜集尽可能多的相关资料,确保法律法规文件的得到完整的理解和正确的执行。

(3)分发经分类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应根据文件的内容和相关部门的需要,及时分发到各相关部门,确保对法律法规文件的理解和把握。

(4)妥善保管对于已经认定为重要的法律法规文件,应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

具体来说,法律法规文件的保管必须在仅限于相关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同时对于重要的法律法规文件,还要定期进行复查、整理和更新,以确保其正确性和时效性。

2.外来文件的处理(1)鉴别对于所有收到的外来文件,相关部门应当第一时间鉴别其与公司经营管理没有任何关联,遵照”拒之门外”的原则,即不予受理,不予回复,不予留存。

(2)上报遇到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公司IM系统因冒充客户发送垃圾邮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请其尽快请来公安机关或者网络安全部门的技术支持。

(3)归档对于已经鉴别清楚的外来文件,由相关部门直接予以处理,对于有重要价值的文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送存电子档案库。

外来文件控制程序

外来文件控制程序

外来文件控制程序1.目的保证公司对外来文件的正确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外来文件的管理。

3.引用文件无4.定义外来文件是指由公司总部转发或国家党政机关下发的标准、规范、规定等文件。

5.职责5.1 现场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外来文件送阅批示及制定选用的外来文件分发清单。

5.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建议选用外来文件及已批准使用的外来文件在本部门的实行。

5.3 现场办公室资料员负责接收、登记外来文件,办理送批选用手续。

5.4 现场办公室资料员负责选用的外来文件的归档、保管及销毁等。

6.资格和培训执行本程序不需特别的资格或培训。

7.程序7.1 外来文件的接收现场办公室资料员接收外来文件时,填写《收文处理单》(见GFP5-4-F1),然后送现场办公室负责人审阅。

7.2外来文件的下发、传阅7.2.1 现场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后,认为需要下发的,制定《外来文件使用及下发清单》(见GFP5-4-F2)交资料员,若无需下发,要求现场办公室资料员保存即可。

7.2.2 现场办公室资料员根据下发清单填写《外来文件使用通知单》(见GPP5-4-F3),连同加盖“选用”标志的外来文件复印件一起送指定部门负责人。

7.2.3 各部门负责人签收外来文件后,组织部门相关员工传阅,并要求其填写《外来文件传阅单》(见GFP5-4-F4)。

7.2.4 各部门直接从党政机关接收的外来文件,须由资料员送往现场办公室登记,加盖“选用”标志后下发到使用部门。

7.3外来文件变更处理7.3.1部门负责人须及时掌握外来文件更新或修改情况。

7.3.2 现场办公室资料员接到更新或修改后的外来文件,按第7.1~7.2的规定办理。

7.3.3 更新的外来文件发放时,必须收回先前分发到各部门的原使用本,现场办公室资料员、各部门负责人均在下发清单回收栏上签字后,现场办公室资料员才将修改、更新本发至部门负责人。

7.4外来文件的归档保管、回收及销毁7.4.1 现场办公室资料员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外来文件原本及《来文处理单》移交公司档案员归档保管,并填写《文件移交单》(见GFP5-3-F5)。

公司外来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外来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外来文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公司制定外来文件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外部文件的接收、处理、存储和销毁流程,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同时满足日常运营需求。

我们遵循的原则是“安全第一、效率优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接收和处理外来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格式)的员工。

无论是合作伙伴发送的文件,还是客户函件、邮件以及其他形式的外部交流文件,均应遵循本制度进行管理。

三、管理职责1. 综合部负责制定并更新本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相关流程。

3. 信息技术部负责电子文件管理系统的维护和安全监控。

四、接收流程1. 所有外来文件必须通过指定的邮箱或平台接收,并由专人负责分发至相关部门。

2. 任何员工在收到外来文件后,应及时报告给直接上级,并按照指示进行后续处理。

五、处理原则1. 根据文件性质分类处理:机密文件需严格限制传阅范围;非机密文件可按常规流程处理。

2. 对于敏感或重要文件,须由授权人员在保密环境下处理。

3. 在处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复制、转发或以其他方式外泄文件内容。

六、存储管理1. 所有外来文件应归档存储于指定位置,便于查询同时确保安全。

2. 电子文件应保存在公司内部服务器或受信任的云存储服务中,实行权限管理。

3. 定期对存储的文件进行审核,过期或无用的文件应按规定程序销毁。

七、安全与保密1. 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意识培训,明确个人和公司的法律责任。

2. 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护电子文件不被非法访问、修改或删除。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应急处理1. 若发现文件泄露或有被泄露的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损失。

2. 及时上报管理层,并根据情况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九、修订与解释1. 本制度根据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所有。

外来文件管理流程完整版

外来文件管理流程完整版

外来文件管理流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外来文件管理程序1 目的对外来文件进行识别,并控制其分发,防止误用。

2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对获取、识别、传递、更新外来文件等过程进行控制。

3 术语定义外来文件:任何被引用于产品开发、生产、制造、运输及交付过程中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外部资料。

技术标准:涉及到本公司产品及其零部件、材料等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规规范:与产品质量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颁发的与安全、质量有关的文件、通知;顾客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技术/质量等标准及接收准则,如图纸、技术规范等;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工具书。

4、外来文件管理规则、保存期限:外来文件永久保存,随时更新;、编号规则:以外来文件名称为索引,不设内部编号;、使用方式:A、直接引用(如客户图纸) B、转换引用(如产品标准,接收准则等) C、参考(如工具书,体系标准)5 工作程序外来文件的获取a.国家、省、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b.各种会议、专业报刊、杂志、出版社;c.互联网、电话传真。

外来文件的识别a.凡是购买、赠送、发放的与本厂产品有关的技术标准,收到后应移交到技术部进行识别;b.识别标识的有效性,应对标准的发布实施年份进行识别,是否是最新的有效版本;c.标准中条文进行识别,应识别哪些条款是适宜的。

a.凡是国家颁布的与产品质量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收到后应移交到质检部进行识别;b.质检部对收集到的法规规范进行识别,识别其应实施的部门、范围;政策文件a.凡是上级颁发的文件、通知,收到后统一移交到办公室;b.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识别,按文件重要程度分别呈报给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批;c.办公室根据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批的意见,分送到相关人员进行传阅。

外来文件的分发涉及到更新的外来文件,在发放新版本外来文件的同时,应及时回收作废文件。

公司外来文件管理规定(3篇)

公司外来文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件管理,规范外来文件接收、登记、分发、归档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文件安全、准确、及时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内部各层级机构。

第三条公司外来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外来文件的完整性,不得擅自删改、涂改或销毁。

2. 及时性原则:确保外来文件及时接收、登记、分发和归档。

3. 安全性原则:确保外来文件在接收、分发、归档和销毁等环节的安全。

4.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司内部信息的文件。

5. 有效性原则:确保外来文件内容真实、有效,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文件接收第四条文件接收部门:公司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为文件接收部门,负责公司外来文件的接收、登记、分发、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文件接收程序:1. 接收人员对来文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文件是否符合接收条件。

2. 对符合接收条件的文件,接收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文件送至办公室。

3. 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来文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文号、来文单位、来文日期、接收日期、接收人等基本信息。

4. 办公室对来文进行分类整理,并根据文件性质、紧急程度和相关部门职责,将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

第三章文件登记第六条文件登记要求:1. 文件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规范。

2. 文件登记表应包括文件名称、文号、来文单位、来文日期、接收日期、接收人、分发部门、归档日期等基本信息。

3. 文件登记表应使用统一格式的登记簿,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第七条文件登记程序:1.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收文件后,应立即进行登记。

2. 登记完毕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将文件登记表存档,以便查阅。

第四章文件分发第八条文件分发要求:1. 文件分发应按照文件性质、紧急程度和相关部门职责进行。

2. 文件分发应确保文件安全、准确、及时地送达相关部门。

3. 文件分发后,相关部门应做好文件接收、阅读、执行等工作。

外来文件管理流程

外来文件管理流程

外来文件管理流程1.文件接收外来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快递或者直接交接等方式进入组织。

在接收文件之前,一般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接收文件,并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电子邮件或传真等电子文件,需要进行病毒扫描以确保安全。

2.文件审核接收到的文件需要经过审核,以确定文件的内容和目的是否与组织的业务相关。

审核时需要注意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防止收到虚假或过期文件。

审核通过的文件可以继续进行后续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则需要被拒绝或者退回给发送方。

3.文件分发审核通过的文件需要及时分发给相关的人员或部门进行处理。

分发方式可以是电子的或纸质的,具体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组织的需求来决定。

在文件分发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安全性,避免文件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或泄露。

4.文件存储接收到的文件需要进行存储以备查阅。

存储方式可以是电子存储或者实物存储,根据文件的类别和重要性来选择合适的方式。

电子存储可以利用网络硬盘、服务器或者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对于重要文件可以进行备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

5.文件归档对于长久存储的文件,需要进行归档管理。

归档可以是按照时间、类别、项目或其他标准来进行分类。

归档后的文件需要标明归档的时间、归档的位置以及归档的责任人,以便于日后的查阅和检索。

6.文件检索当需要查找一些特定文件时,可以通过文件管理系统或者手动检索的方式来进行。

文件管理系统可以按照关键词、文件名或其他属性来进行检索,手动检索则需要按照存档位置和归档标记来查找。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确保文件的检索准确快捷。

7.文件销毁对于已经过时或无效的文件,需要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方式可以是纸质文件的碎纸机销毁或者电子文件的删除操作。

销毁前需要确认文件的无效性,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销毁操作。

外来文件管理流程需要保持清晰的文档流转路径和明确的责任分工,遵循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

通过规范的外来文件管理流程,可以提高文件管理的效率,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从而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外来文件管理制度

外来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外来文件的管理,提高文件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来文件的定义外来文件是指非本单位或非工作人员所编写或出版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光盘、磁盘、电子邮件等。

第三章外来文件的采购1、单位需要采购外来文件时,应提前制定采购计划,并经过审批。

2、采购外来文件应选择正规的渠道和供应商,确保文档的质量和真实性。

3、在采购外来文件时,应注明文件的用途和归属单位,以方便管理。

第四章外来文件的接收与登记1、外来文件到达后,应有专人进行接收,并填写《外来文件接收登记表》,登记文件的标题、来源、数量等信息。

2、接收后的文件应及时送交相关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私自留存或处理。

3、外来文件应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归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便捷检索。

第五章外来文件的保管1、外来文件的保管应按照文件的种类、重要性和保密级别进行分类,并设立相应的档案柜或仓库进行存放。

2、对于机密文件或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应设立专门的保密区域进行存储,并采取密封、密码等措施确保安全。

3、外来文件的借阅应按规定流程进行,借阅人需提供有效证明并经过审批方可借阅。

第六章外来文件的利用与销毁1、外来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整洁、完整,并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涂改或损坏。

2、外来文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原位置或交由专门人员进行清点和整理。

3、外来文件达到保存期限或失去使用价值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不得随意处理或外泄。

第七章外来文件的安全管理1、外来文件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对文件的获取、存储、传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重要信息的外来文件,应严格控制访问权限,并设立专门岗位进行监控和保护。

3、外来文件的传输应采取加密、签名等技术手段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传输设备。

第八章外来文件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外来文件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整改和补救。

外来文件的管理办法

1.0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对外来文件(不包括外来记录)的编码、批准、发放的控制程序,以保证外来文件在受控状态下使用。

2.0 适用范围本程序文件仅适用于与质量管理及服务质量有关的外来文件。

3.0 职责3.1 外来文件由文件管理员负责整理、存档。

4.0 程序4.1评审与批准对为顾客提供服务所需的外来文件如政府部门或上级管理机构发布的强制性各类法律、法规、条例,须引用或参考的标准、合同、用户提供的图样和技术要求、详细的工作文件等,在使用前由经理进行评审后批准使用,并制定分发范围。

4.2标识经批准使用外来文件由文件管理员接收并盖“外来文件”章,并对外来文件进行编码,编码方式按” 发文单位- 日期-序号码”发文单位 - 文件发出的单位序号 - 文件顺序编号取二位数字,从01开始进行日期 - 取文件的年月的四位4.3发放与保管4.3.1文件管理员根据发放范围复印,文件原件为正本,如若是传真文件则先复印一份以该份复印文件作为正本。

正本存入文件档案内, 正本文件的复印件为副本,作为发放文件。

对于接收的外来完整的装订本,则在正本的封面盖“外来文件”章,在副本的封面亦盖“外来文件”章后发放。

4.3.2文件管理员根据发放范围将文件发给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填写《文件签收记录表》。

4.3.3外来文件必要时也可张贴在有关的作业场所,但须做好发放登记。

4.3.4若需领用外来文件,须填写《文件发放审批表》经批准后分发;4.3.5若文件严重损坏或遗失,应立即汇报,并书面申请补办;填写《文件发放审批表》经批准后补发。

4.4外来文件的更改4.4.1 更改的外来文件接收、发放与“4.1,4.2,4.3”相同。

4.4.2 文件管理员在发放更改的外来文件的同时收回旧文件各级文件管理员收到新版的外来文件后应及时将其发放到相关部门、场所。

若新版文件是旧版文件的替代,则收回旧版文件,文件管理员将旧文件正本从档案中取出盖上“作废”章印,并存入作废文件档案内,更改的文件正本存入文件档案内,所有旧文件的副本作废品处理。

外来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外来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一、目的为了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地识别、获取、登记、分发、使用、保存和处置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来文件和资料,保证其适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车间、仓库、实验室等,涉及的外来文件和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客户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等。

三、职责分工1、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外来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负责收集、识别和登记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外来文件。

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外来文件的及时更新和有效传递。

2、技术部门负责收集、识别和登记与产品技术、工艺、质量等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等外来文件。

负责对技术类外来文件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其符合公司的技术要求和生产实际。

3、市场营销部门负责收集、识别和登记客户提供的订单、合同、技术要求、图纸等外来文件和资料。

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确保客户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

4、采购部门负责收集、识别和登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外来文件和资料。

负责与供应商沟通协调,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

5、其他部门负责收集、识别和登记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外来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传递。

四、外来文件和资料的分类1、法律法规类国家和地方颁布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

2、标准规范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与产品技术、工艺、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的规范、规程、指南等。

3、客户提供类客户订单、合同、技术要求、图纸、样品等。

4、供应商提供类供应商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资质证书等。

5、其他类行业协会发布的通知、公告、调研报告等。

专业机构发布的技术报告、研究成果等。

五、外来文件和资料的获取1、各部门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外来文件和资料:政府部门网站、行业协会网站、标准发布机构网站等官方渠道。

知识产权-外来文件与记录文件控制程序

1 目的编制本程序的目的在于确定公司记录的内容及记录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等管理要求,使公司记录得到有效的控制,为证实产品质量及知识产权管理符合规定要求,以及体系有效性提供可靠的客观证据。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所有记录的管理。

3 职责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涉及的记录的编制,记录的审批发布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经批准后,记录电子文档交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归档和管理;2、各部门本部门记录的收集、标识、归档及保管工作;3、未经审批,各部门不得随意编制、使用未经批准的记录。

4 总则4.1 记录的种类与内容公司的记录主要包括:1、设计开发、生产、检验、采购、销售等各项记录,如采购品验收记录、产品检验(测试)记录等;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体系运行的记录,如管理评审记录、知识产权内部审核记录等;3、有关顾客的记录,如顾客提供的产品的使用结论、顾客信息反馈、顾客抱怨等;4、供方的知识产权记录,如供方提供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4.2 记录的媒介知识产权记录以纸张(如书面报告、表格记录等)、软件(如磁带、磁盘)和/或照片(含胶片)三种媒体或其中一种记载。

4.3 记录控制要求记录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各类知识产权记录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可以提供可靠证据;2、记录不得随意涂改(若一时疏忽,可采取划改,但须进行标识);3、记录应按时分类整理归档;4、存档的记录须进行标识、编目,易于识别,并在适宜的环境下妥善保管;5、存档期限符合顾客、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不得少于2年;6、记录的销毁应经过审批,并记录销毁情况,参照《文件控制程序》执行;7、按有关程序、规定审核、批准、发放,并记录发放情况;8、向外部提供的记录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编制《记录文件清单》,规定需要保存的记录和保存期限。

记录的保管条件要适宜,注意防火、防水等,防止由于环境的恶化而损坏记录;同时须注意保密要求,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接触保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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