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

耳声发射:用于初筛, 耳声发射:用于初筛,但可漏筛听神经病 AABR:确诊听力障碍的程度, AABR:确诊听力障碍的程度,发现听神经
病
OAE与AABR比较 OAE与AABR比较
• AABR较OAE,检测费时。 AABR较OAE,检测费时。 • AABR可查出听神经病,而OAE不能 AABR可查出听神经病, OAE不能 可查出听神经病 • OAE较AABR易受传音障碍的影响。 OAE较AABR易受传音障碍的影响。 易受传音障碍的影响
建立筛查网络的意义和目的
•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 工作。 工作。 • 普及、宣传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工作,提 普及、宣传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工作, 高全社会的意识。 高全社会的意识。 • 对有听力障碍及缺陷的新生儿实施“三 对有听力障碍及缺陷的新生儿实施“ 早”。 • 开展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填补该领域 开展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 的空白。 的空白。
谢 谢!
新生儿
听力筛查
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耳鼻咽喉 -头颈外科 程世红
定
期内进行的听力学检测。 期内进行的听力学检测。
义
•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指:新生儿出生后一定时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指:
• 包括通过耳声发射、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 包括通过耳声发射、 等听力学检测,对新生儿进行的客观、 等听力学检测,对新生儿进行的客观、快速 和无创的听力检查。 和无创的听力检查。
我省的聋儿发病情况
我省有7岁以内聋儿1万多名, 我省有7岁以内聋儿1万多名, 新生儿约30万人/ 新生儿约30万人/年, 30万人 发病率:听损患儿约600余名, 发病率:听损患儿约600余名, 600余名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开展势在必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开展势在必行。
有关新生儿听力筛查知识

有关新生儿听力筛查知识一.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
正常新生儿中双侧听力障碍的发生率约0.1‰—0.3‰。
在经过重症监护病房抢救的新生儿中,听力障碍发生率高达22.6%。
3岁前是儿童听力发展的关键时期,通过筛查,在新生儿期或婴儿期对听力障碍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能最大限度减少因听力问题造成的残疾,使聋儿聋而不哑。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对象:(一)筛查对象:1、出生72-120小时(3-5天内)进行初次筛查。
2、出生时在医院未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初次筛查未通过的。
3、3岁以下婴幼儿有下列高危因素之一者。
①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监护时间超过24小时。
②有听力障碍家族史③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弓形体引起宫内感染。
④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⑤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⑥患高胆红素血症。
⑦使用过耳毒性药物。
⑧患细菌性脑膜炎⑨出生时Apgar评分低于4分。
⑩使用人工呼吸机超过5天。
⑾临床怀疑存在与听力障碍或感觉神经功能障碍有关的综合症。
(二)诊断对象筛查或复查未通过者应于出生3个月、6个月进行二次诊断。
三.筛查、诊断方法1、筛查:采用耳声发射法(TEOAE)2、诊断:筛查或复查未通过者,经耳声发射(TEOAE、OPOAE)、脑干诱发电位等听力学及相关检查进行确诊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筛查结果1、“通过”――表示在您孩子的外耳道记录到正常的耳声发射反应,说明您孩子的外周听觉器官功能正常,但在孩子发育过程中,听力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急性传染病、耳毒性药物、中耳炎和噪音等,因此要继续关注孩子的听力和语言发育情况。
2、“未通过”――表示在您孩子的外耳道未记录到耳声发射反应,可能是孩子的听力有问题,也可能是测试时环境噪音过大(噪音大于30dB),或婴儿耳道内分泌物堵塞,或存在中耳病变,因此需要复查。
同时患儿父母要留心观察患儿的听性行为(对声音的反应)。
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流程图(漳州市医院耳鼻喉咽科宣2005-12)。
新生儿听力筛查2

UNHS的基本原则(五) (权益保障)
在知情选择,做出决定并同意听力普通筛查,听力、言 语—语言评估和诊断,以及干预和康复全过程,婴幼儿和 家庭的权益应予以保障。
父母、抚养者和监护人具有: 接受或拒绝上述程序全过程的权利 了解上诉程序内容及其作用 获得检查结果和阶段性进展结果的权利 提供孕期、产期、产程和产后保健信息的权利 参与听损伤,言语—语言病理干预和康复过程的权利 对上述程序全过程中出现的无意损伤/损伤,有提出质疑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 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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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定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使用客观的生理学方法和主观 测试方法,对所有活产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 查。 主要是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 抗等电生理学技术,在新生儿出生后的自然睡眠 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和无创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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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S的基本原则(三) (6个月内接受干预)
凡属于具有永久性听损伤的婴幼儿,都要在6个月 内接受多项跨学科的干预性服务。 永久性听损伤:永久性传导性听力损伤;永久性感 音性(蜗性)听损伤;永久性神经性听损伤;永 久性感音神经性听损伤;神经听觉传导障碍和脑 干听觉通路功能异常等等。 多项跨学科的干预服务:儿科、耳鼻咽喉科、围产 医学、妇幼保健、神经科、听力学、心理学、教 育学、社会学、信息科学等等。 家庭、社区也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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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步骤
准备阶段 筛查阶段 诊断阶段 干预、康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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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
机构设置 人员
环境要求 设备要求
表格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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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
筛查机构: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产科或儿
科的医疗保健机构。 (2)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3)职责: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出具报告,资料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1.听力筛查工作的目的
(1)儿童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及时做出应对处理,以减少障碍发展
的影响。
(2)认识儿童听力健康检测的重要性,加强儿童早期听力检测,普
及儿童听力知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听力筛查工作的对象
(1)新生儿:对新生儿健康护理中心准备妥当的儿童(1-3新生儿)进行筛查。
(2)儿童:包括6-14岁儿童,每年至少筛查1次,并及时关注症状
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干预。
3.听力筛查工作的内容
(1)新生儿听力筛查:在新生儿健康护理中心采用听觉损伤评估检测,根据新生儿的听力及新生儿记录进行听觉筛查。
(2)儿童听力筛查:儿童听力筛查采用自评和他评的方式,根据反
馈信息及儿童生长发育状况,进行全面听力评价。
4.听力筛查工作的机构
(1)听力筛查机构:听力筛查机构应有足够的听力技术人员,听力
设备等必要条件,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
(2)健康护理机构:应有足够的营养知识,音乐知识,早期听力知识,智力知识等,确保筛查后的健康护理有效。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首先,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帮助及早发现听力缺陷。
听力是婴幼儿语言和认知发展的基础,早期发现听力问题可以帮助幼儿从婴儿期就开始接受合适的治疗和康复,避免或减轻听力损失给儿童语言和认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其次,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促进早期干预。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主要目的是尽早发现听力缺陷,及时干预。
早期干预可以帮助婴幼儿尽早建立语言能力,通过听觉输入来认知和理解世界。
从出生后的最初几个月开始接受干预可以提高儿童的康复效果,帮助他们尽早适应听觉环境。
此外,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避免延误诊断。
新生儿听力问题如果延误诊断和干预,会对儿童的语言和认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及早发现和干预可以避免听力问题被忽视或被错误诊断,保证儿童能够获得适时的治疗和康复。
再次,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通过早期发现和干预听力问题,可以减少儿童的长期医疗和特殊教育支出,提高其生活质量。
此外,听力正常的儿童能够更好地适应学习环境,提高学习成绩和就业机会,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积极的经济效益。
最后,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一项非常安全和简洁的方法。
新生儿听力筛查通常采用耳耳蜗电生理检测技术,通过记录婴儿耳蜗神经的电活动来评估听力功能。
这项检测方法安全、无创伤,对婴儿来说没有任何痛苦或不适感。
此外,筛查过程简单、迅速,通常只需几分钟就可以完成。
综上所述,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在于及早发现听力问题,促进早期干预,避免延误诊断,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通过对新生儿进行早期的听力
筛查,可以为他们的语言和认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他们未来的生活和学习提供有力的支持。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应设在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 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
• 诊治机构
应设置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力学技术水 平的医疗机构中,配备从事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 的专职人员及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一、机构设置
(二)人员要求
• 筛查人员 (1)具有卫生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接受过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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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2
二、机构职责
3
三、技术流程
4
四、质量控制
一、机构设置
(一) 基本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 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由新生儿听 力筛查中心或指定其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 构承担听力障碍诊治工作。
一 、 机构设置
(一) 基本要求
• 诊治机构
应负责经听力学诊断仍为可疑的患儿进行追 访,对确诊听力障碍的患儿每半年至少复 诊一次。
(四)随访
• 各地应制定追踪随访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 并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要求。妇幼保健 机构应协助诊治机构共同完成对确诊患儿 的随访,并做好各项资料登记保存,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辖区内儿童的听力 监测及保健。
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进行测试。
(二)诊断
• 复筛未通过的新生儿应在出生3个月内进行 诊断,诊断为听力障碍者应在出生6个月内 复诊。
• 筛查未通过的NICU患儿应直接转诊到听力 障碍诊治机构进行确诊和随访。
(二)诊断
• 听力诊断应根据测试结果进行交叉印证, 确定听力障碍程度和性质。疑有其它缺陷 或全身疾病患儿,指导其到相关科室就诊; 疑有遗传因素致听力障碍,到具备条件的 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遗传学咨询。
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分析及临床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分析及临床意义【摘要】本文采用实验的方法对新生儿听力情况进行筛查,实验所用主要仪器为耳声发射仪。
通过对实验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在新生儿出生之后三天或三天以后是对其进行听力筛查的最合适时机,且在新生儿出生最初几天范围内,随着其日龄的增长,初筛通过率也随之提高。
需要重视对新生儿听力的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对于加强对为通过复筛新生儿的检查和随访,及早进行干预,避免新生儿产生听力障碍。
【关键词】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分析;临床意义引言:作为新生儿常见出生缺陷的一种,听力障碍会阻碍儿童的成长,不但会对患儿语言及认知产生影响,还不利于其心理健康发展以及正常的就业、婚配等,进而对社会造成负担,不利于社会的进步。
通过对新生儿听力的筛查,可以对其听力障碍尽早发现和诊断并进行治疗。
若新生儿可被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失,在其出生六个月之内,及时采取科学的治疗和康复训练,能够降低听力障碍对其语言以及其它神经精神发育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患病幼儿健康成长,使大部分幼儿能够正常生活,减少社会负担。
一、资料和方法(一)一般资料以接受听力筛查的新生儿作为研究对象,复筛时失访新生儿除外。
实验对象共有1960位,男新生儿共994名,女新生儿为966名。
共分为两组,正常组为正常足月新生儿,共1662例。
高危组为298位,其中换高胆红素血症的有一百三十五名,宫内窘迫患者有一百一十七名,早产低重的有六十八名,先天梅毒螺旋体感染的有两名,先天耳廓外耳道畸形的有两名,先天风疹病毒感染的有一名。
在孕周,体重等方面,两组新生儿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因此可用来进行对比。
(二)筛查方法对新生儿听力进行筛查的方法严格依照相关规范中的条款规定进行。
所用仪器为MAICO ERO ̄SCAN耳声发射分析仪。
对于正常足月新生儿的听力初筛在其出生后二十四小时到七天范围内完成,平均时间为顺产出生后四十八小时。
对于剖腹产儿的听力筛查在其出生后七十二小时左右进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

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当一个新生命降临到这个世界,父母都希望他们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而听力作为孩子感知世界、学习语言和发展认知的重要途径之一,新生儿听力筛查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份报告将详细介绍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相关情况,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宝宝的听力状况。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和意义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主要目的是早期发现存在听力障碍的儿童,并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听力损失对孩子语言、认知和社交发展的不良影响。
正常的听力对于新生儿的语言习得至关重要。
在生命的早期阶段,如果孩子无法清晰地听到声音,他们可能会在语言发展方面遇到困难,导致说话延迟、发音不清甚至语言障碍。
此外,听力问题还可能影响孩子的学习能力、社交互动和心理健康。
通过早期筛查,能够在孩子听力损失的关键时期进行干预,例如佩戴助听器或进行人工耳蜗植入等,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听力基础,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方法目前,常用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方法主要包括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
耳声发射是一种通过检测内耳产生并经中耳和外耳道传导的声音来评估听力的方法。
它操作简便、快速,通常适用于初步筛查。
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则是通过测量由声音刺激引起的脑干神经电活动来判断听力状况。
这种方法对于检测神经性听力损失更为敏感,尤其适用于存在高危因素的新生儿。
在实际筛查过程中,医生会根据宝宝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筛查方法或联合使用多种方法,以提高筛查的准确性。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时间一般来说,新生儿听力筛查分为初筛和复筛两个阶段。
初筛通常在宝宝出生后的 48 小时至出院前进行。
如果宝宝在初筛中未通过,需要在出生后的 42 天内进行复筛。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宝宝出生时存在早产、低体重、高胆红素血症、窒息等高危因素,可能需要在出院前进行多次筛查或提前进行复筛。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结果解读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结果通常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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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
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约为1‰~3‰。
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也可导致其在行为等方面明显的生理障碍。
儿童听力和言语发育障碍程度与听力损失发病年龄密切相关,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
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儿童出生后48小时即可用简便无创的方法及时发现听力障碍,为进行早期干预创造条件,因此,开展微创听力普查对于听力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三、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背景及现状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项医学实用技术,以美国为代表,开始推荐高危因素登记筛查。
1993年,美国国家卫生院建议,在出生3个月内,应对每个婴儿或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
九十年代起,北京、山东、浙江、南京等省市相继开展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
2000年,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中,首次提出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
2004年,卫生部制订“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2007年12月,中国残联、卫生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 7-2015年)》,提出2015年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目标: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新生听力障碍儿童助听
器配戴(含人工耳蜗植入)率达90%。
2009年,卫生部正式颁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启动。
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普及率依然较低,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极不均衡,严重制约了我国听力残疾儿童的及时发现和康复。
每对年轻父母都盼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可爱,如果太晚发现听觉障碍的问题,将会严重地影响到孩子日后的语言、身心发展,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听力筛检快速、方便、安全、无副作用。
我们呼吁社会对新生儿听力筛查予以重视,呼吁所有的家长在您的孩子出生后,主动安排孩子接受听力筛查。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后的干预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最终目的是使先天性听力障碍儿童得到早期、合理和有效的干预,最终能听会说,实现康复,回归主流社会。
我国政府自1988年起开始制订实施聋儿康复的专项规划,通过四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已使30余万听力障碍儿童得到康复。
“十一五”期间由中国残联牵头实施的全国抢救性聋儿康复项目,每年为500名重度听障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及康复服务,为3000名听障儿童免费提供助听器与康复服务。
“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听障儿童康复救助的力度,为更多听障儿童创造康复条件。
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应采取不同的康复手段。
一般来讲,确诊为重度或极重度的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患儿,建议在出生后3个月开始选配助听器;中度听力损失者,建议6个月龄时开始选配助听器;部分中度及轻度听力损失的小儿,随访至8~10个月,确定为永久性听力损失后,建议选配助听器。
所有配戴助听器的患儿,均应定期进行听觉及言语康复训练,并定期进行听力和言语发育评估。
对康复效果欠佳
的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患儿,建议1岁左右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术后继续进行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五、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指运用客观、快速和简便的测试方法或手段对新生儿进行检测。
目前,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常用方法有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两种,根据设定的筛查标准,将可能有听力损失的新生儿筛查出来,之后进行进一步的确诊。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规定:1、正常出生新生儿实行两阶段筛查:出生后4 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
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当在出生后3个月龄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
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 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
3、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3年内每年至少随访1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应当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
4、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应当在出生后6个月内进行相应的临床医学和听力学干预。
六、儿童听力损失高危因素
与新生儿听力损失密切相关的高危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耳聋家族史;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风疹、弓形虫、梅毒等);颅面部畸形;早产或极低体重儿(体重小于1500克)、新生儿严重窒息、严重黄疸;母亲滥用药物(如庆大霉素)和酒精、母亲糖尿病;染色体异常,以及一些与感觉神经性或传导性耳聋有关的综合征等。
有的孩子
因严重疾病而长时间住新生儿监护病房,也可出现迟发型或进行性听力损失。
此外,有些孩子在出生时并无听力损失,但由于各种后天因素,如感染(如脑膜炎,腮腺炎),外伤,使用耳毒性药物等也可出现听力损失。
有的遗传性听力损失也可发生在婴幼儿期或青年期。
因此,对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进行定期听力监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