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准则
我国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二 、农业机 械化标 准界定
此 外 主 要 介 绍 全 国农 业 机 械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会 农 业机 械
化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 A /C 0 / S CT 2 1 S 2 ( C ) 以下简 称 “ 国农 机标 全
我国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 睛况
农业部 农业机 械试验 鉴 定总站 口宋 英 曲桂 宝
一
、
农 业 机械 化标 准 工 作
机构
行业标 准 的 宣贯 、解 释工 作 , 收 集 标 准 执 行 过 程 中的 反 馈 意
见;
面 向 社 会 开 展 本 专 业标 准 化 工 作 ,接 受 有 关 省 、 市和 企 业 的
农业机 械化 是在农 业生产 中运 用先进适用 的农业机械 和 技 术 ,改善 农 业生产 经 营 条件 ,
不 断提 高 农 业 生产 的技 术水 平 、 经 济 效 益 和 生 态 效 益 的过 程 。
7参 与强制 性 国家标 准 的对 . 外 通 报 、咨 询 和 国 外 技 术 法 规 的跟踪及 评议工 作 ; 8建 立和 管理 国家 、行业标 . 准 立 项 、起 草 、 征 求 意 见 、技 术 审查 、报批等 工作档 案 ; 9 向国家 标准 化管 理 委 员会 . 和 有 关 行 政 主 管部 门提 出本 专 业标 准 化成果 奖励项 目建议 ; 1. 国务 院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0受 部 门委 托 ,承 担 本 专 业 引进 项 目的标 准 化 审 查 工 作 ,提 出标 准 化水平分 析报 告 ; 1 . 担 国 家标 准 化 管理 委 1承 员会 和 农 业部 委 托 的 与农 业机 械 化 专 业 标 准 化 相 关 的其 他 工
农业部负责人解答《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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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 云南 技厅 法规 制改革 办 由 省科 竣策 与体 处协
政 策 资讯
农民专 业 合 作经 济组 织将 有法可 依 财政应 予扶 持
6月 2 4口, 农民 业经 济合作
法 t案 首 次正 炎 提 晴 届 全 旧 O : 卜
人大常委会第二 卜 次会议审议 案 觇定 : 罔家 支持 发 展农 “
、
I和农村经济 的 建设 项 目投 资 ,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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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以下 考 虑 :一 是 目的 农 、 机 械 维 I
已有 2 年 , 经 19 1 虽 9 7年 和 2 0 0 4年 管理l T作的需要。维修管理是农机 活动纳 入《 规定 》 管理范 , 主要“ {
同时 , 办法 》 制定 于计划经 济年 系 到 农 机 生 产 安 全 m 台 更 加 有 力 《
哪些规定?
答 : 规 定 》 6章 3 《 共 0条 , 主
明确 了下 列 四 项 制 度
一
20 0 6年 7月 1日施行 , 原农 牧渔业 部 、国家工商行 政管 理局 1 8 9 4年
是农机维 修 资格审批 制度
1月 2 1 5日发布 的 《 全国农村机 械 维修点 管理 办法 》( 以下简称 《 办 法 》) 同时废止 。 日前 , 中国政府网 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 了农业部负责
四 是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农 机 化 管
台是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经营 农业机械维修各方 当事人 的合法权 管 理内容 和程序提 出了新 的要求
活动 , 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 , 维护 改完善 。二是法律法规对农机维修 维修记录 , 保证维修质量 、
提高县域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的对策

夏 元新
娄登 焕
生产 。
、
7 .经销 商对所 售产 品 出现故 障不 能有 效 排 除 。各 种大 型农 业机 械 应用 较 广 , 如拖拉机 、 联合 收获 机 等 机 械在 出现 疑 难 故 障 , 经 销 商 维 修 人 员 不 能 有 效 排 除 问 题, 就 把责 任推 到机 手操作 失误 或是农 业 机械 产 品适 应 性 不好 上 , 在农 忙时节 给机 手和农 户 带来很 大损 失 。 二、 加 强对 农机 维修 网点 管理 的建议 及对 策 1 .加 强 各 级政 府 对 农 机 维 修 网点 管 理 的重 视 , 切 实重 视农机 维修 市场 管理 工作 。农机 主 管部 门 、 财 政 部 门要 加大 对农 机 维 修 市 场 管 理 支 持 力 度 , 增 加 管 理 经 费, 改善执 法条 件 , 配 备一 定数 量 的技 术 检测 人员 、 交 通 工具 和先进 的检 测设 备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对 维 修 质 量 及 零 配件进 行检 测 。按照农 机 维修行政 许 可程序 和《 农 业 机 械维修 业 开业 技术 条 件 》 , 审定 、 核发《 农 业 机 械 维 修技术合格证》 。对农机维修 网点加强 E l 常管理 , 建立 检查制度 , 与维修点签订农机维修安全责任状 , 加强农 机维修质量监管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合 理规 划 维 修 网 点 , 组 建 区域 性 维 修 中心 。扶 持 组 建市级 农 机 维修 中心 , 主 要 承担 大 型 机 械 、 新 式农 机 具 的维修 , 在 维 修行 业 起 到 示 范带 动 作 用 , 每 个镇 建 立 1~ 2个 骨 干农 机 维修 示 范 点 , 主要 承 担农 业 机 械 的 大修 、 中修及 技 术 要 求 较 高 的专 项 修 理 。规 划发 展市 、 乡、 村 三级农 机 维 修 网 络 。达 到农 机 维 修 小修 不 出村 、 中修 不 出乡 、 大 修不 出市 。对于 符合标 准 要求 的农 机 维 修 服 务示范 网点进 行 扶 持 、 引导 , 以点 带 面加 强 县 域农 机 维修 网点 建设 。 3 . 安排对农机维修行业的财政补贴。逐步给持有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的农机维修点配备维修设 备, 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 ; 努力争取 国家和地方的 农机维修业补贴资金 , 扶持建立区域性高新农机具维修 服 务 中心 , 着 力解 决 新 型 农 机 具维 修 难 的问题 , 不 断 提 升 农机 维修 服务 能力 , 满足 广大农 民的需求 。 4 .转 变农机 维修 人 员 技 能培 训模 式 。农 机 主 管部 门应 该把 农 机 维修 人 员 培训 与 其他 的培 训工 作 同 等对 待, 需投 入部 分 培训 经 费 , 减轻 学 员 经 济 负担 。加 强 与 生 产企业 的联系 , 组织 维修技 术人 员到 生产 企业 进 行技 术 培训 , 理论 联系 实践 , 使 他 们 能 熟 练 地 排 除 农 机 具 故障。 5 .开展 农机 维修 技 术 评奖 活 动 。农机 管 理 部 门与 经 销企业 、 生 产企 业 建 立 维修 人 员 技 术评 比机 制 , 定 期 从农 机合 作社 和农 机大 户 、 农 机维修 网点 中选 调 技术 人 员 参加维 修技 术 比赛 , 对 维 修 能力 强 的人 员 给 予 奖 励 , 激 发维修 技术 人员 比学 赶超 的动力 , 开 阔维修 技 术人 员 视野 。
农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农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明确农机化管理机构的职责,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农机化管理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机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第二章农机化管理机构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机化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机化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机化相关工作。
第七条农机化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指导农机户和企业开展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章农机化发展规划第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生产需求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状况,制定农机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农机化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作业服务能力提升、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机化发展的投入,支持农机科研开发、农机具购置、农机作业服务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第十一条农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机使用、维护、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农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必要的农机作业服务。
第十三条农机化服务机构可以为农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机作业、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
第十四条农机化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服务质量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办法

以…充新, 以假充 真, 以不合格产品 冒充合格 产品, 者作引人误解 的 或 虚假 宣传 ; 利用维修零配 件和报废机具 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整机 ; ( 四) ( 承揽已报废农 业机械维修业务。 五) 第十四条 从 事农 、机械维修 和销 售的人员必须经农机职业技 I 能培 圳和考试 、 考核 , 行通过省农机职业技 能鉴 定站鉴定合格, 上 持证 岗。农业机 械化 主管部 门应 当加强对农业机械 维修和维修配件销售 从业 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和鉴定 工作 的指导,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 水平 。农业机械维修 和销售人 员的从业 资格考核 严格按照农业部农 人劳[ 01 2 51 0 5号《 农机修 理—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 『 = 执行 。 第三章 质■管理 第十五条 维 修农业机械 应 当执行 国家有 关技术标准 、 规范或 者与用户签 订的维修协议, 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六条 农业机 械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 制度 。在质量保证期 内, 农业机械困维修质量不合格的, 维修者应 当免费重新修理 。 整机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 3 个月。 第十七条 农业机械 维修 配件销售者对其 销售 维修配件质量 负 责。 农业机械维பைடு நூலகம்配件应 当用 中文标 明产 品名称 、 厂厂名 和厂址 , 生产 有质景检验 合格证 。 在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配件, 当按 照有关 规定包 修 、包换 、 应 包
退。
第十八条 农业机械维修 当事人因维修质■发生争议. 以向农 可 业机械 管理部 门投 诉. 向工商行政管 理部 门申诉 . 或者 农业机 械管理 部 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应 当受理. 调解质量纠纷 。 调解不成的应 当 告知 当事人 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农 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 建立维 修经营技术档案, 于每 年一月份向农业机械管理 部门填报维修经营情 况统 计表。应使用符 合标准的量具 、 、 仪表 仪器等检测器具和其他维修设备, 并经常维护和 保养。 第四章 监督检蠢 第二十条 农业机械 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 管理部 门应 当按照各 自职责, 密切配合 , 强对农业机械 维修和农业 机械经 营者的从业 资 加 格、 从业人员资格 、 维修质 量、 维修 设备 、 检测仪 器技 术状态以及安全 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二十一条 各级农业机 械管理部 门应建立健 全农业 机械维修 经营监 管制度, 备农业机械 维修经营监 管人员酒 合 工商行政 管理 配 部 门打击销售和使用假劣农业机械配件等违法经营行为; 按照技术 标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总站副站长徐振兴带队到惠州市开展购机补贴调研工作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总站副站长徐振兴带队 到惠州市开展购机补贴调研工作
6 月 6—7 日,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总站副站长徐振兴带队到惠州市开展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调研 工作。广东省农业厅农机推广站站长刘胜敏、农机化办主任科员胡兵文、广州市农业局调研员马伟刚及农机办相 关工作人员协助开展调研工作。
调查组分别走访了省内有关拖拉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农机户, 通过入户调查、座谈、现场查证、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内容 包括企业生产条件、维修服务能力,经销商行为规范、零配件供应和“三 包”服务条件,农机用户对拖拉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 务质量等情况。
下一步,农业厅农机化办将会同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抓紧梳理调查 情况,及时召开质量分析(反馈)会。加强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督促生产企业、经销商加强“三包”服务,进一步维护农机户的合法 权益,提高财政资金补贴农机具质量与安全水平。 (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 刘伟璇)
74 现代农业装备·2018 年第 3 期
徐副站长对惠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为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要求,在办理 补贴过程中,一是要做好 服务,真正惠及农民,服 务农民;二是要做到信息 公 开、 办 理 公 正、 程 序 透明;三是要强化各级农 机主管部门间的沟通,确 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广东农业信息网)
广东拖拉机质量跟踪县农机局、博罗县农机局、惠州市中惠农机合作社、惠州市九优粮油有限公司等 单位开展调研工作,以座谈的形式听取了市县两级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汇报,并了解了购机补贴工作 中出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市县两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对于 2018 年度购机补贴相关政策调整的 意见和建议。
农业机械标准目录

农业机械土壤工作部件S型弹齿:主要尺寸和 间隙范围
ISO 5678:1993,IDT
GB/T 19989 —2005
土壤耕作机械铲锄安装尺寸
ISO 4197:1989,IDT
10394.1 —2002
饲料收获机 第1部分:术语
idt ISO 8909-1:1994
GB/T
10394.2—2002
饲料收获机 第2部分:技术特征和性能
idt ISO 8909-2:1994
GB/T
10394.3 —2002
饲料收获机 第3部分:试验方法
idt ISO 8909-3:1994
GB/T 10394—1989
GB/T19797—2005
农业灌溉设备中心支轴式和平移式灌溉机水量分 布均匀度的测定
ISO 11545:2001,IDT
GB/T 19798 —2005
农业灌溉设备自动灌溉系统水力控制
ISO/TR 8095:1986,
MOD
GB/T 19987 —2005
农业机械土壤工作部件S型弹齿:试验方法
ISO 8947:1993,IDT
农业液力喷雾机 数据表 第2部分:零部件技术 规范
eqv ISO 10627-2:1996
GB/T 18687 —2002
农业灌溉设备非旋转式喷头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eqv ISO 8026:1995
GB/T 18688 —2002
农业灌溉设备灌溉阀的压力损失试验方法
idt ISO 9644:1993
农业机械标准目录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采标情况
代替标准
农林机械与设备
GB 16151.5 —2008
农业机器运用管理题目及其答案

农业机器运⽤管理题⽬及其答案第⼀章绪论1.什么是农业⽣产机械化?运动先进适⽤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产经营条件、不断提⾼农业的⽣产技术⽔平和经济效益、⽣态效益的过程。
2.什么是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指以现代科学技术及其应⽤,现代⼯业技术及其设备,现代管理技术,现代农产品加⼯技术,现代农产品流通技术及其营销为基础,产供销相结合,农⼯贸⼀体化,⾼效率与⾼效益的新型企业。
3.机组操纵系统的基本组成?机组操纵系统包括传感部分(接受信息)、指令部分(处理信息并作出反应、抉择)和操作部分(执⾏操纵动作)第⼆章农业机器运⽤原理1.农业机械的主要⼯作对象有哪些?机械化农业⽣产过程中,农业机器的主要⼯作对象有3类:(1)⼟壤和⼟地的整理(2)物料的输送。
(3)农业⽣物产品的收集处理。
2.机组动⼒利⽤的基本形式有哪些?机组动⼒源⼀般为柴油机,需转换为:牵引动⼒,旋转动⼒,液体动⼒和电⼒动⼒。
农⽥作业机组利⽤的液⼒和电⼒通常功宰不⼤,持续时间较短,不是机组动⼒的主要利⽤形式。
在实际作业中,机组动⼒利⽤形式不外下列3种:单纯的牵引⼯作,牵引同时驱动⼯作,以及主要⽤于固定作业的单纯驱动⼯作。
3.什么是作业⽐阻?农机具⼯作时候的平均⼯作阻⼒与⼯作幅宽之⽐值称为农机具的作业⽐阻。
4.5.什么是地块?机组在⽥间作业的场所统称为地块。
作业前通常将地块划分为⼯作区段和地头。
6.机组⽥间⾏⾛的评价指标有哪些?⾏⾛⽅法的分析评价指标⼀般是:⼯作⾏程率、移动时间利⽤率、重作和漏作率、⼟壤压实率、划区的简便性、驾驶员操作⽅便性及机具作业的安全性等。
7.什么是机组⽣产率?机组在单位时间内按⼀定质量标准完成的作业量,称为机组⽣产率。
8.什么是机组作业成本?机组作业成本是以机组为对象计算的完成单位作业量(公顷、⼩时、吨公⾥等)应负担的各项费⽤的总和,它综合反映机组作业的经济效果,是农机管理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9.什么是复式作业?根据农业技术要求,同时并按⼀定顺序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业作业联合在⼀起⽤⼀个机组进⾏作业,称为复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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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准则(试行)
1 目的及范围
为促进农业机械生产企业提高维修服务能力,引导农民购机消费,为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提供依据,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维修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评价合格要求和评价分级标准。
适用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维修服务能力的评价。
2 基本要求
企业维修服务能力应在维修管理、人员培训、配件供应、服务网点、用户满意等五个方面满足基本要求。
2.1 维修管理
2.1.1 企业应设立与其规模、管理方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管理部门,并确定相应的职责和岗位人员。
2.1.2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与其产品特点、服务方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制度,包括“三包”服务制度、维修服务网点管理制度、用户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用户回访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用户满意度评价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2.1.3 企业应有农忙季节及时排除产品故障的能力和措施,包括配备
维修服务人员和装备(必要时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和流动服务车)。
对农忙季节维修服务时效性的规定和要求,至少应满足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修理者应当在接到报修后3日内予以排除;属于易损件或是其他零件质量问题的,应当在接到报修后1日内予以排除。
2.1.4 企业应建立用户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产品信息以及姓名、联系方式、购机日期等用户信息,并相应建立维修服务记录档案。
2.1.5 企业应在维修服务后对用户进行回访,至少满足维修回访率达30%。
针对用户反馈的集中维修服务质量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保证维修服务质量。
2.2 人员培训
2.2.1 企业应对维修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以使维修服务人员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必要的法律法规、维修技术和服务规范等。
2.2.2 企业应有与维修服务人员培训规模、内容相匹配的培训场所、教具、装备和师资。
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满足人员培训的需要。
2.2.3 企业应有对维修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专职维修服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3 配件供应
2.3.1 企业应建立与产品销售范围和区域销售量相适应的维修配件供应体系,包括委托服务的经销商、特约维修点和维修配件供应中心,
以满足维修配件供应需求。
2.3.2 企业应有专门的维修配件库存,库存量至少达到1个月的维修配件供应量,以保证维修配件的及时供应。
2.3.3 企业应对维修配件质量和价格采取控制措施,保证维修配件质量,并对委托服务的经销商和特约维修点销售企业维修配件的价格予以规范。
2.4服务网点
2.4.1 企业应建立与产品销售范围和区域销售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网点,包括委托服务的经销商和特约维修点,以满足维修服务的需求。
2.4.2 企业应对维修服务网点进行管理,与委托修理者签订代理修理合同,依法约定维修服务责任,以及企业提供维修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维修零部件、维修费、运输费等事项,以规范维修服务行为。
2.4.3 企业应有对维修服务网点的资质要求,维修服务网点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条件,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2.4.4 企业应有对维修服务网点储备维修零部件的要求,其维修服务网点应保持常用维修零部件的合理储备,以保证维修工作正常开展。
2.5 用户满意
2.5.1 企业应通过维修用户回访、“三包”服务反馈和电话、信函调查等方式,收集用户对企业维修服务的感受,统计分析用户满意度评价结果。
对反馈信息应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改善用户对企业维修服务的满意度。
2.5.2 企业应建立用户投诉通道并登记用户投诉,听取用户意见,及
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反馈。
2.5.3 企业应建立重大质量投诉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化解矛盾。
3 评价方法
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采取现场审查和用户满意度抽查的方式进行。
3.1 现场审查
评价方安排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评价人员通过询问、观察、查阅文件和记录等方式,核查相关内容和证据,对企业满足基本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估,填写《现场审查记录表》(详见附表A)。
审查应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实际结果。
3.2 用户满意度抽查
用户满意度抽查包括农机用户满意度抽查和企业维修服务点满意度抽查。
评价人员在企业现场随机抽取不同区域维修服务点和农机用户的档案信息,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见面约谈等方式了解维修服务点和农机用户对企业维修服务能力的评价,填写《农机用户满意度抽查记录表》(详见附表B)和《企业维修服务点满意度抽查记录表》(详见附表C)相关内容。
4 评价合格要求
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综合得分以现场审查得分和用户满意度抽查得分相结合的方式体现。
现场审查满分为120分,得分满70分为合格。
用户满意度抽查满分为120分,其中农机用户满意度抽查和企业维修服务点满意度抽查
各占50%,得分满70分为合格。
综合得分满分为120分,其中现场审查占60%,用户满意度抽查占40%。
现场审查和用户满意度抽查两项均合格时,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为合格。
5评价分级标准
对评价合格的企业,根据综合得分将企业维修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5.1 维修服务能力A级:综合得分70-80分,企业维修服务能力基本符合要求,能够正常开展维修服务。
5.2 维修服务能力AA级:综合得分81-90分,企业维修服务能力基本符合要求,能够提供较好的维修服务。
5.3 维修服务能力AAA级:综合得分91-100分,企业维修服务能力符合要求,用户满意度较高。
5.4 维修服务能力AAAA级:综合得分101-110分,企业维修服务体系运行有序,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维修服务。
5.5 维修服务能力AAAAA级:综合得分110-120分,企业维修服务能力国内领先,能够提供全面优质的维修服务。
附表A
现场审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查员:联系电话:审查日期:
现场审查记录表(续)
附表B
农机用户满意度抽查记录表
注:要求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地区的15位农机用户开展评价。
农机用户根据自身感受对企业的维修服务进行评价,每项评价内容满分为10分。
附表C
企业维修服务点满意度抽查记录表
调查人:联系方式:
注:要求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地区的10个维修点开展评价。
维修点根据自身感受对企业的维修服务进行评价,每项评价内容满分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