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汇编8篇)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5篇)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1)年度内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
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
包括: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顺序: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1)每年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____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带中介)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作社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民主管理原则:实行民主决策,保障合作社成员对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效益优先原则:以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四)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合作社财产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审批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三)监督合作社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四)定期向成员大会报告合作社财务状况。
第六条合作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主管和财务人员组成。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执行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三)负责合作社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四)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合作社财务状况。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八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金管理:确保合作社资金安全,合理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二)成本管理: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三)收入管理:规范收入管理,确保合作社收入的合法合规;(四)资产管理:合理配置、使用和维护合作社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五)负债管理:合理控制合作社负债规模,降低负债风险。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九条合作社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条合作社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定义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实施经营管理活动,对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维护;对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制度保障。
订立原则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三、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合作社,是指行政村依法设立的全体村民参加的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农村村级(行政村,下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民合作社,是指行政村依法设立的全体村民参加的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利益,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合作社成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财务管理职责
1.合作社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专管人员,负
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财务预算、监督财务收支、核算经济业务等;
2.合作社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专管人员应当履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财务报告义务,如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等。
三、财务收支管理
1.合作社一切收支均应当经过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专管人
员审核和审批,严禁私自挪用合作社资金;
2.合作社应当建立合理的财务审批程序,保证所有财务收支的
合法性和合规性;
3.合作社成员应当严格按照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不得擅自调动合作社的资金或进行违规行为。
四、财务监督
1.合作社应当不定期组织财务审计,对合作社的财务收支进行
全面的审查和检查;
2.合作社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和上级组织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3.合作社成员有权利对合作社的财务进行监督,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财务违规行为。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合作社应当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退回违规收入、追究当事人责任等。
六、附则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合作社董事会或合作社监事会所有,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经过合作社董事会或合作社监事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合作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成员和管理人员都应当严格。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篇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及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六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二章资产管理第七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九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条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三条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合作社接受捐赠、补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
合作社财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合作社的财产财务管理,保障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机构设置合作社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资金管理等工作。
2. 会计核算制度(1)会计核算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原则。
(2)合作社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科目体系,合理设置会计账簿。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应按规定妥善保管,确保会计资料完整、真实、可靠。
3. 资金管理制度(1)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责任主体等。
(2)合作社的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私分。
(3)合作社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有效。
4. 财务报告制度(1)合作社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合作社应将财务报告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成员,接受监督。
5.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1)合作社应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合作社应定期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和分析,查找成本费用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合作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合理避税。
6. 财务审批制度(1)合作社的财务开支应实行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2)合作社的财务开支应坚持“先审批、后支出”的原则,不得违规操作。
(3)合作社的财务开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三、监督检查1. 合作社监事会应加强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2. 合作社成员有权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对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本最新

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障合作社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等内容。
第三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账务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四条合作社应当依法遵守财务纪律,做到支出合理,收支相符,不得违规挪用、侵占合作社资金。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风险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第六条合作社应当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务透明、公正。
第七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由合作社负责人全面领导,由专职财务人员具体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八条合作社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推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相结合。
第九条合作社应当确保财务账簿和凭证齐全、清晰,账目准确无误,按照会计政策和规定进行分类和登记。
第十条合作社应当及时制作会计报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会计核算结果准确。
第十二条合作社应当保存会计帐册、凭证等财务资料,基本簿记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合作社经营情况制定年度预算和中期财务规划。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定,不得擅自改变预算用途。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建立预算执行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当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计划,提高预算管理的灵活性和科学性。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当对资金来源、流向和使用进行全面监控,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归集、划拨、支付等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九条合作社应当建立资金监管机制,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管岗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篇: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第五篇: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正文第一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根据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社依据有关法律、制度规定配备会计人员,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三、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
四、合作社要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取得现金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五、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掌握制度,按划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不得账外设账。
六、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掌握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
存货出入库时,要认真清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8、合作社对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划定确认和计量,并为每一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将每一个成员的出资量化为公积金份额以及每一个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记录在其帐户中。
九、合作社要美满年关亏损分配办法,可分配赢余的60%以上该当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为依据比例返还与成员,别的部分以成员帐户记录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基础,并将本社接受的财政间接补助平均量化给本社成员。
十、合作社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二篇: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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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汇编8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汇编8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11、本组织的经费均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负责统筹,养殖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2、需用资金时,无论数目大小,必须向理事会申请,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审批。
3、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款项有权拒绝受理,任何人不得刁难和阻碍。
4、单位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申请,理事长审批后购置。
5、报销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理事长签字后,会计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严格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6、客户来本组织办理业务,确需就餐的应经理事长批准,具体业务科室人员方可安排就餐。
7、对上级批准的项目经费,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借用。
8、秘书长和财务理事长要定期核对账目,定期向理事会汇报。
账目要具体、清楚,各项经费开支要注明去向、负责人和日期。
9、为使账目明确,监事长要定期组织监事会人员查帐。
10、每年初,财务理事长应根据上年开支情况和本年度活动计划,作好经费开支预算,报理事会审批。
11、本制度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21、有利条件(1)从法律角度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基础依据2023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会上通过的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随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作为独立自主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在合作社中的作用不言而喻,一套独立的会计制度有利于合作社的有效管理和成员对合作社经营状况的全面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着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指出,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确立成为合作社生存发展的保障。
而国家顺应时代要求出台的和有关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为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法律依据。
(2)政府从各方面加大保护和支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一般营利性企业相比,在一个完全遵从自由竞争机制的市场环境下,加上农业本身具有的巨大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凭借自身力量直接进入市场进行平等竞争是很难发展的,其对政府的扶持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同时,合作社以为成员服务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必然导致“搭便车”现象的出现,要规避这种现象,政府必须对合作社进行引导扶持。
与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比较,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弱质性明显,面对激烈的国际化竞争,如果没有政府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堪忧。
为推动合作社发展,国家工商总局已宣布自2023年起对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对合作社零税赋的承诺。
同时,中国银监会也出台了相应的支持合作社的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水平,而农村信用合作社更是加大了对农民的信贷力度。
还有其他一些运输、加工、生产、流通和信息化交流环节的优惠措施等等都已经相应出台。
(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初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
在发展初期,合作社经营活动少,无法承担财务管理成本,以及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几乎空白。
但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尤其是浙江省合作社发展快于其他省份合作社的发展,且率先出台了、,推动了社会和政府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视。
国内许多“三农”专家、学者以及政府涉农部门都纷纷探讨如何制定、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近来,国家财政部已宣布将专门制定一套针对合作社的独立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
合作社成员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意识,认真接受政府对合作社成员的财务基础知识培训,成为合作社财务状况有效的监督者。
2、不利因素(1)政府扶持未完全落实到位,易产生依赖思想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一段时间,但各级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还不能完全落实到位。
一方面,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计划经济旧体制痕迹尚未完全消除,市场经济新体制框架初步建立。
我国农村基层政府职能尚未转型,地方官员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职能范围还不清晰,在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存在着行政介入不当的问题,人为干扰合作社内部组织构建,扶持范围狭窄、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忽视了农民自主意识,损害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
另一方面,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宣传力度不够,对属于政府管辖的方面存在疏忽。
比如,支撑农业市场的市场制度还未完全形成;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和引导不足,导致农民对合作社认识不清;对新成立的合作社还未能完全做到全部下发扶持资金,合作社的国税仍需征收等等导致合作社无法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
另外,政府众多扶持政策的出台,也易于导致合作社的过分依赖思想。
正如前文提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天然的弱势性,需要政府的扶持。
这就需要协调好政府和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系,政府扶持过之,易于导致合作社缺乏生存发展的主动意识,坐等救济的思想;政府扶持过少,使合作社无法正常顺利开展生产经营,面临灭亡的可能。
(2)筹资能力弱,资金、资产不够雄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转资金主要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和其他合法取得资产构成,主要以社有资金(自身积累)进行经营。
随着合作社经营规模的扩大,大多数合作社在资金问题上越来越明显地感到困难。
尽管我国正式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且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给与扶持,但由于合作社自身力量仍较薄弱,在自由资金无法维持合作社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来拓展业务十分困难;同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又不发达,农村金融机构逐步萎缩,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逐步退出农村,邮政储蓄业务只存不贷,狭窄的资金渠道和有限的资金积累,使得许多合作社不能扩大经营规模,极大地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成长。
(3)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尚不健全①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
目前,地方合作社都相应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多数合作社都有章不循。
现金收支管理混乱,有些合作社资金来源、资金使用项目记录不全;账薄设置不规范,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帐方法不统一,账账不符、账款不符、账实不符、有账无证、有证无账现象较为普遍;财务审核不严谨,实行一人审批,集体决策无法落实。
会计档案管理不到位,许多合作社没有设置专门的场所存放会计档案,导致会计资料无法集中管理。
因没有完整的帐务记录,既不能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和全面反映合作社的财务活动状况,也不利于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
②财务公开不规范。
多数合作社财务实行了一定形式的公开,但不少合作社财务公开程序、公开内容都很不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不力。
财务公开项目设置不合理,不通俗易懂,公开内容缺乏透明度,“其他”科目细化不够。
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真实,没有经民主监督小组审核,甚至虚假公开。
对群众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解决。
③财务违规问题普遍。
由于尚无法律对合作社财务违规做出详细的规定和处罚,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资产台帐、明细账,未能如实登记和反映合作社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变动情况;对盘盈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入账,甚至被个别社员或负责人无偿占用。
仅有收入、支出的内部进出“流水账”,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
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支出没有正式发票,以“白条子”入账;收款不开统一收据,不及时入账。
甚至个别合作社在从事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非法取得或伪造变更原始凭证。
审计时不交账本、会计退位时不移交账目,财务混乱的现象缺乏有效控制。
④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
部分合作社内审监督机制不健全。
有些合作社财会人员由合作社领导的'亲戚家属担任,这就使会计工作失去了对合作社领导的财务监督和约束作用。
加上财务报告公开内容模糊,不易于理解,合作社成员民主管理意识淡薄,使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使某些不廉洁领导有可乘之机。
同时,一些财会人员为了保住饭碗,对领导的经济违规行为不予监督揭发,滋长了部分领导的犯罪心理。
⑤财会人员素质偏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文化少,整体素质不高,年龄大,大多为兼职人员。
有些多年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也上岗,未按规定做账,会计核算不全面,做帐不及时准确,存在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
在向某些不懂财会知识的理事长提交会计资料时,财会人员未能提出有利于合作社发展的财务建议。
合作社某些领导在选择财会人员时,凭关系或喜好决定,将素质低、不懂财务的亲戚家属安置在财会岗位。
随着领导层的更替,财会人员更替频繁,财务移交不及时、不规范,造成财会队伍不稳定。
(4)民主治理结构不齐全,无现成财务管理制度可借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包括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各机构职责和企业中设置的机构基本相似。
尽管我国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具备这些组织机构,但部分合作社因缺乏统一的约束和规范,民主治理机构不齐全,没有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宗旨和职能不清,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民主治理氛围不充分。
一些合作社民主控制决策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一些合作社由大股东或公司或外部力量所控制,民主投票表决方式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所有这些导致了经营权、分配权都落在大户、村干部和农村能人等少部分人手里,成员大会多流于形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成了一句空话。
此外,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发展初期,许多管理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全面。
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发展很长一段时间,各方面的治理机制设立比较全面。
但任何制度的确立都是依据各自的特殊情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确立,需要根据我国合作社的现实情况制定,没有现成的财务管理制度借鉴,这就需要财务管理和“三农”专家、学者从我国合作社的特殊情形出发,研究制定恰当适路的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严格有效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六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二章资产管理第七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