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举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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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会典事例科举

大清会典事例科举

大清会典事例中关于科举的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科举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说明。

以下为具体内容:
1. 科目:科举考试设有文、武两科,文举又分为进士、举人、贡生三级。

进士科分词林、翰林、经科等,以殿试成绩分一甲、二甲、三甲,分别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和进士以下等第。

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三甲赐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

2. 考试:会试后将试卷分为三甲、三等。

一甲赐进士出身,二甲、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甲第一名称为状元,二、三名称为榜眼和探花。

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及第,二甲第一称为传胪。

会试合格者参加殿试,考试内容为对策,一般以《四书》《五经》为题,由皇帝亲定甲第。

3. 流程:从参加乡试合格到参加殿试的流程大致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通过层层选拔后,方可为官。

4. 考试内容:包括制艺(即八股文)、诗词、策论等。

科举考试只准用朱熹《四书集注》与《圣谕广训》作为准绳,一切异端邪说皆在禁止之列。

此外,在清朝的科举制度中,还有许多其他规定,例如禁止士人在考试前烧香祈神,禁止士子赌博及犯流罪以上者参加考试等等。

同时,对于考试舞弊也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

总的来说,大清会典事例中关于科举的部分详细介绍了清朝的科举制度,包括科目、考试流程、考试内容、其他规定和惩罚措施等。

通过这些规定,清朝政府试图选拔出有才干的读书人,以充实官员队伍,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专业的文献资料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清朝科举取士程序

清朝科举取士程序

清朝科举取士程序
清朝科举取士程序整理:黎路超
一甲(进士):3人,状元(从六品),榜眼(正七品),探花(正七品)
皇二甲(进士出身):40~50人(正七品),第一名称传胪,亚元
帝三甲(同进士出身):100~300人(正八品),第一名称传胪
殿试(与会试同年)
地点:京城;主考:皇帝取

列等一、二、三等
复试(紧接会试)
地点:皇宫保和殿,
及第贡士(录取100~500人,第一名称会元)(出贡)
会试(三年一次,丑未辰戌年三月)
地点:京城;主持:礼部,皇帝任命正副考官
正榜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可做知县
及第(孝廉)
乡试(三年一次,子午卯酉年八月)
地点:省城贡院;皇帝派主考官贡生、监生一、二等及三等前5名(大省前10名)
进入或录科、录遗生
科考,(学政到任第二年)
地点:学校;学政主考
岁考(学政到任第一年)
地点:学校;学政主持
一等:禀生(公家按月发粮)
合格生员(秀才)(第一名称案首)入官办学校读书二等:增生
三等:附生
童生试(院试,每年一次)地点:书院;省学政主持
合格童生
童生试(府试,每年一次)地点:府;同知主持
通过
童生试(县试,每年二月)地点:县城;知县主考
学生(上过学,不论年龄)。

明清两代的科举资料

明清两代的科举资料

明清两代的科举资料第⼀级,⼊门级——————童⽣。

县。

甲、基本特点:县衙礼房组织,知县主考,县学教谕监考,本县廪⽣做保。

多在⼆⽉举⾏,清考五场。

⼄、考试过程:第⼀场为正考,考试通过即可参加府试。

其余四场考⽣⾃⾏决定,但第⼀次落选者不能参加其余四场考试。

考试内容各有不同。

考试揭晓,谓之「发案」,每次发案,鸣炮⽤吹⼿。

发案⽤圆式,或⽇圈。

取在第五⼗名以内,为第⼀圈。

圈分内外两层,外层三⼗名,内层⼆⼗名,亦有不分内外,列五⼗名为⼀⼤圈。

居外层正中提⾼⼀字写者,为第⼀名,只写坐号,不写姓名,逆时针排写,出50名圈者为出圈或叫出号,第⼆圈以下仿此。

丙、考试结果:第⼀名县案⾸,如⽆重⼤事故⼀路绿灯直接院试,可以算是内定的童⽣名额之⼀了。

前⼗名,称作县前⼗,亦是荣誉,府试须提坐堂号。

府。

甲、基本情况府礼房组织,知府主考,府学教授监考。

多在四⽉举⾏,清考三场。

其余和县试⼤同⼩异,府案⾸肯定直通院试,府前⼗也是重点。

第⼆级,功名在⾝,各省提学/学政组织的院试合格者————⽣员,秀才。

因为学政被称作提督学院,所以称作院试。

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每省⼀⼈,三年⼀任,学政考⽂童兼考武童,故加提督衔,全部官衔「钦命提督某省学政」,⾝份等同钦差,舆巡抚平⾏,三品以上官充任。

学政负责主持院试,选拔秀才,并督察府、县的学官,学政是绝对不能主持乡试的。

甲、基本情况三年之内两次,院考两场,考试内容与府,县考⼤致相同,省内巡回考试,明清多以道为巡回的划分。

⼄、考试过程略丙、考试结果县考,府考,院考三次末场,均为案⾸,俗称「⼩三元」。

最后院试录取者称之⽣员,分三等廪⽣——————⼀等优秀者,⼀般是前三名。

资格很严,各级都有限额,府学四⼗⼈,州学三⼗⼈,县学⼆⼗⼈,每⼈⽉给廪⽶六⽃。

年银四两。

有廪⽶有职责,所以有定额。

(翻了很多古籍,⼤致是先为⽣员分等,选廪⽣,再根据原籍补充府学40⼈的名额,很多时候府学40⼈廪⽣是不⾜额的)增⽣————⼆等优秀者,不供给粮⾷,⽆定额。

清朝科举考试制度

清朝科举考试制度

清朝科举考试制度清朝科举考试分童子试和正试。

其中童子试又分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这三重考试才算是生员,也就是秀才。

之后才能参加正试。

而正试又包括乡试、会试、殿试,其中乡试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中者称之为贡士,其中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考中者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

如果有人连续考中解元、会元、状元,那么就称此人“连中三元”。

中国从622年唐高祖武德五年第一次科举考试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历经1280多年总共产生状元1400位其中“连中三元”者有15位。

清朝296年的统治中,从1646年(顺治三年)开始科考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科举考试取消,共计考试112期,产生状元114位。

这就有个疑问,在我们的印象中,应该是一次殿试只能产生一位状元,那为什么在112期考试中产生114位状元呢?后来,在看了《百家讲坛》纪连海老师的讲座后才知道。

原来,在顺治九年和十二年,满汉单独分科考试,就是这两年各出了两各状元。

所以在112期的考试中产生11 4位状元。

而114位状元中又有三位是“连中三元”。

他们是王玉壁、钱启、陈继昌。

王玉壁是武科连中三元,是清朝唯一一个武科连中三元者,也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跨朝代的武科状元,这是因为他的“三元”是从明朝考到清朝的。

在1636年明朝武科乡试中取得第一名1651年,顺治八年连续参加会试、殿试分别考中会、状元。

所以说他是唯一跨朝代的连中三元;钱启在连中两元后,在殿试中,乾隆认为他都连中两元了,多不容易啊,于是九特批他免考定为状元。

那么有父亲这么做,就会有儿子学着做,在嘉庆二十五年,广西人陈继昌再度连中三元,成为中国历史上第十五,也是最后一位连中三元者。

我们现在的考试,不管是中考、高考还是其他考试,基本上是采取“择优入取”制。

而清朝的科举考试则不然,当时讲究的是省级平衡,在会试中,每个省出现28位举人参加考试,在这28个举人中就一个考中贡士,到皇帝那儿参加殿试,产生状元、榜眼、探花,而这三者是绝对不可能出现于同一个省的。

清代的科举制度简介

清代的科举制度简介

清代的科举制度简介(图)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历经唐、宋、元、明、清各代,前后一千多年,是传统社会知识分子跻身仕途的重要途径。

下面仅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做简单的介绍。

在清朝的科举制度中,考生为取得正式科考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这是功名的起点。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通常每三年(逢子、午、卯、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

由于考期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

考试分三场举行,每场三天,前后共考九天。

参加乡试的是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秀才。

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中了举人谓之“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称为“老爷”。

会试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或“春闱”。

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策问。

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或“殿元”、“鼎元”,第二名俗称“榜眼”(在北宋初期,殿试录取一甲第二、三名,意指榜中双眼,明、清则仅取第二名)。

第三名俗称“探花”。

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殿试二甲的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因翰林院为“储才”之地,所以可说仍是学生性质,每月有月考,三年一大考,成绩佳者可为官,谓之“散馆”。

三甲之进士,得依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所得之等第授以官职。

成绩优秀者分发到六部当主事(各部职员),其次是当内阁中书(文书起稿工作);成绩名列后头的,则分发到各省当知县。

但当时知县之职在一般人眼中未必较六部主事、内阁中书差。

执法严峻的清代科举制度

执法严峻的清代科举制度

执法严峻的清代科举制度苏德彪科举起自隋唐,讫于清末,乃中国封建社会的抡才大典。

清代科举多沿明朝制度而慎科名,严防弊窦,立法周详,前所未有。

得人材之盛,更超以前各朝。

其乡试、会试都加磨勘、复试、复勘程序,对衡文不公,草率将事者罚不贷,而交通关节,贿赂厥幸者犹重。

磨勘原则是:首严弊端,次检瑕疵字句,偶疵者贷之。

字句可疑,文题不正除名。

若干卷以上考官及同考官革职或逮问,不及若干卷夺俸或降调。

以八股文四书五经题取士,乡试、会试同用,考场禁卫森严、秩序肃然。

考官分内帘官和外帘官,录取士子张榜公布。

科场如有弊端或舆论谴责,皇帝多亲自处理。

考官及举子处以极刑者数例。

今将主要方面略述如下。

一、乡试。

乡试考取举人,参加考试的有各府县生员(俗称秀才)及贡生和监生。

分文科和武科举,皆于子、午、卯、酉年举行,文科考期在八月,武科在十月。

本文主要述文科兼叙武科。

乡试场所称贡院,又称闱。

闱场及中额:顺天、江南皆一百六十余名;浙江、江西、湖广、福建皆一百余名;河南、山东、广东、四川,山西、陕西、广西、云南、贵州,自九十名递减至四十名(武科中额约减半数)。

皆分经取中。

主考官及同考官是内帘,主司评衡试卷,取中与否,皆由朝廷派遣。

清初用翰林官,不久改任协办大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大员为正副主考。

外帘提调由各省督抚任其职,监试用布政、按察二司(后改任道员)。

受卷、弥封、监门、巡绰、搜检、供给等各有定员。

试题用八股文,取四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雍正年曾增《孝经》、不久罢去)命题,名为制义(“义”也称“艺”)。

三场考试,首场八月初九、二场八月十二、三场八月十五。

顺治二年乙酉(1645年)颁发科场条例,首场四书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

四书以朱子集注为准;《易》以程传朱子本义为准;《书》以蔡传为准;《诗》以朱子集传为准;《春秋》以胡安国传为准(后不用胡传,而以《左传》为文,参以《谷梁》、《公羊》);《礼记》以陈皓说为准。

规章制度清朝科举制度

规章制度清朝科举制度

规章制度-清朝科举制度1. 背景介绍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项极为重要的考试制度,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汉代,而在唐宋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发展完备,成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

在清朝时期,科举制度仍然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其影响力甚至超过其他时期。

2. 具体规定清代科举制度分为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进士、举人、会元。

进士是最高级别的科举考试,通常每三年一次,而举人和会元则更为频繁。

2.1 进士考试进士考试是科举制度的最高级别考试,它的合格者可以直接进入中央政府任职,并且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进士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府试和会试。

府试是地区性的选拔,只要通过府试,就可以参加会试。

会试是在京城举行,规模远比府试大,通常会有几千人参加。

在会试中,考官审阅考生的论文,会同其他考官评定发布举人、会元、进士三种等次。

2.2 举人考试举人考试是进士考试之下的考试,规模比进士考试小。

它是省级或者专区性的选拔,获得举人的资格后,可以参加进一步的考试,成为进士。

2.3 会元考试会元考试是进士考试之上的考试,也是最低一级的考试。

它通常在会试之前举行,也可以是会试之后补考。

会元考试合格者可以视为举人,并有资格参加进一步的考试。

3. 对中国的影响清朝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实行,对中国古代政治、文化、教育、社会等领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被称为“中国古代经验、智慧、思想和文化的结晶”。

它不仅完善和实现了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而且对中国的文化、教育、社会形成了深远的影响。

4. 改革与批判清朝科举制度并不完美,它存在着许多缺陷和弊端,被人们评价为“英才辈出、浪费无度”。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进步,清朝科举制度也不断被修正和改革,但是,它的影响力和地位却一直稳定不变。

近年来,清朝科举制度受到批判甚至被指责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封建化,但是其对中华文明的的深入影响也是无法否认的。

5. 结论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选拔官员的重要制度,而清代科举的完善和实行,对中国文明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清朝的科举制度

清朝的科举制度

清朝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从隋朝创立到清朝废除,存在了一千三百多年,科举制度让底层百姓看到了改变命运的希望,考中了荣华富贵光宗耀祖,但更多的却是终其一生求而不得。

清朝的科举制度,从低到高共有六个等级的考试,每级考试对于应试者的资格,考试的内容、时间、地点、主考官都有严格的规定。

通过县试、府试的称为童生,证明你是个读书人初通文墨,要想再往上变成秀才就需要通过院试考核,有些人考到七老八十也还是个童生,说明秀才也不是容易当的,因为秀才已经有了些许特权,虽然没资格做官,但是身份地位已经高人一等了。

科举之路很重要的一步就是乡试,通过了就是举人,这绝对是人生的分水岭,因为举人可以做官了,每个月国家还给发俸禄,还免去一切徭役赋税,就算当不上官一辈子也不愁了。

举人参加会试通过后成为贡士,贡士可以说等同于进士了,只要没有什么意外情况,顺利的参加了皇帝主持的殿试,就是进士了,因为殿试一般不会淘汰任何人,只不过是最终排个名次。

进士是皇帝的门生,这份荣耀绝对是那个时代读书人一生的梦想!
科举考试有不同的考试科目,但八股文绝对是最重要的,无论有没有真才实学,只要八股文写得好一样可以做状元。

科举状元次次有,但是连中三元甚至连中六元真的是叹为观止。

下面是一篇王阳明写的八股文,大家可以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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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制度「范本」篇一:清朝科举制度清朝科举制度清朝科举制度清朝科举制度仿照明朝制度,分童子试和正式。

通过童子试取得生员资格才能参加正式考试。

乡试、会试实行回避制度,试官子弟、亲戚不能参加当次的考试。

童子试(县试、府试、院试)县试:在每年二月举行,由知县主持。

考生考前要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和三代履历。

倡优、皂隶的子孙与居丧守孝者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由五人联保,再另有本县一名有正式考试资格的人作保人。

县试考四场或五场。

前两场考八股文与试帖诗,默写《圣谕广训》。

第三场考诗赋,第四场、第五场考对四书五经的解释。

县试录取后即可参加府试。

事实上,考生在第一场被录取后即可获得参加府试的资格。

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

时间大多在四月。

参加府试,报名、保结及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只是有正式考试资格的保人要多一名。

府试通过后是院试。

院试: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

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

童生通过岁试,就算“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

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方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正式考试(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一次,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

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乡试有正式的考场,叫做贡院。

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

考生必须于前一天进场、第三天交卷出场。

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又称“桂榜”。

乡试考生录取后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在清朝,除了按正常制举行的乡试外,每逢遇到皇帝万寿(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

会试:每三年一次,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在京城的贡院举行。

会试由礼部主办,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

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

会试的主考官,明朝多以翰林官及内阁大学士担任充当,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

殿试:新录取的贡士进行殿试,殿试在四月份举行,由皇帝主持,考策问。

策问是以政事、经义等设问,内阁拟题,皇帝选定。

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

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

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名;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

考中者都泛称为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

篇二:明朝的科举制度明朝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并非自明朝起,却在明朝发扬光大。

当时的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院视,考试者统称为童生,考试范围是州县,在这个考试中合格的人就是秀才。

考试成绩有六等,只有考到高等的才能得到秀才的称号,考到一、二等的才能有资格去参加更高的考试,叫“录科”。

考中了秀才,从此就摆脱了平民的身份,大小也是个知识分子了,还有某些特权:可以免除一人的徭役,见到县长大人可以不下跪。

但你并不是官。

下一级的的考试是乡试。

是省一级的统考,三年才有一次,一般在八月,由省出题,过关的才是举人。

获第一名的叫解元。

举人是有资格做官的。

当官的死了就有机会轮到举人。

接下来的考试会试。

你的对手将是其他省的精英们,朝廷将在你们中间挑选三百人左右,取得贡生,第一名是“会元”。

要当进士,还要过一关。

通过会试的精英们面对的最后一道考验是殿试。

考试的方式是皇帝提问,考生回答内容主要是策问。

皇帝及大臣根据考生的表现划分档次,共有三甲。

一甲三个人,叫“进士及第”,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赐同进士出身”。

可以当个八品县丞的官了。

八股是明朝的创造。

这套玩意自朱元璋起,到明朝中期发展完善,影响了后来近五百年的知识分子。

学子们的考试科目分为三场,第一场考经义,也就是四书五经,第二场考试实用文体写作,第三场考时务策论,也就是给你个事情让你分析,颇有点应用文的意识。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经义。

对学子而言,只要背好四书五经就行了,题目只能在这里出,范围相当小,背起来容易,而且写文章时有规定的字数,一般不超过五百字。

关键在于格式和个人发挥,八股文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出题、中股、后股、束股、收结几个部分,其中精华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个部分你不能随便写,必须用排比对偶句,共有八股,所以称八股文。

这种写法十分古板,你想多写一个字都不行,很多人都是一边写一边乱编,只为凑字数,达到对偶的效果,文字表面上看,十分整齐,而内容废话连篇。

痛苦的不仅是考生,还有出题的老师,四书五经只有那么多字,各级考试都从里面出题,于是奇技百出,把四书五经上下句割裂开,单独拿来出题,把一句话斩头去尾,只用中间的几个字拿来考人,这种语句不通、张冠李戴的词句,连老师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何况学生呢?结果就是糊涂考糊涂。

八股说到底是一种形式而已,就算古板,应该也不会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但规定所有的文章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必须仿照古人立言要按照朱熹圣人的思维去写。

八股考试的弊端是很多的,选出的人才很多都是书呆子,明朝学者宋濂形容过八股选出的某些人才“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木强不能对”,活脱脱一副白痴面孔。

但八股文还是有一定用处的,《儒林外史》中曾经写道“八股文若做得好,随你做什么东西,要诗就诗,要赋就赋,都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

”可见,八股文是很多文体写作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在这样的限制下,很多优秀人才更能脱颖而出,如后来的徐阶、高拱、张居正,这些人才是八股文锻造出来的。

总的看来,这一制度弊多利少,禁锢人们的思维。

篇三:明朝科举明朝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及其利弊研究[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明朝时期科举制度的由来和发展情况,分析其“取之有序,进之有等”、“兼用人才,南北并举”和“八股举业,士林标准”等特点,着重阐述了其对士人入仕、区域发展的利弊,提出了明朝时期科举制度带给古今中国教育的启示。

[关键词]明朝科举制度利弊教育启示1明朝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科举制度在中国古代实行了1300多年,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达到了极盛,完全臻于成熟,科举与的完[1]全合流,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

科举制使选拔官吏包含着学校育才,科举选才、铨叙用才三个完整的环节,对清朝的科举制度以及现代中国教育的发展影响极大。

1.1科举制度的由来及演变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从禅让制、世袭制到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再到科举制的发展演变过程。

经过历史的选择,科举制度逐渐成为占据封建社会选官制度主流地位的制度,也成为中国文化遗产中的一份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在行政领域中对世界的重大贡献。

[2]随着秦汉的统一,中国古代大一统格局的形成,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政治开始主宰中国封建社会,由此产生了以官僚政治为基础的君主独裁制,而中央集权则需要不断强化官僚政治和控制意识形态,其中科举制度是达到人和思想双重控制的最有效手段,同时又能源源不断通过比较公平和激烈的竞争为官僚队伍提供新鲜血液。

[3]经过汉朝察举制,以及汉魏六朝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探索,在公元605年,隋朝初年诞生了划时代的科举制度。

隋唐是科举制度的草创阶段,虽然已经实行了严格意义上的考试,但仍保留了察举制的一些遗风,同时还有唐人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创造,因为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唐人的气度和自信都让新近诞生的科举制度深深地烙上唐人的印记,在科目设置、考场规范和科举与教育等三方面取得了巨大突破。

到了宋朝,虽然未能实现真正的大统一,但是两宋经济非常繁荣,文化十分发达,科举考试在各个方面达到了完全成熟。

采取了锁院、别头试、弥封、誊录、三级评定等一系列措施,以健全制度,防范作弊,保障公正,整个宋朝所选进士超过其它朝代总和,甚至对于多次应试不中者,从太祖开始赐进士出身,后增加了对超过50岁举子的录取,文人地位之高空前绝后,极大的促进了科举制度的完善和成熟。

元朝时代,世袭制扰乱了科举制度的正常推行,其总共举行了16次科考,阻碍了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2]明朝以后,科举制度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则成为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

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人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

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1.2明朝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科举制度在明朝科举制达到鼎盛时期。

明朝科举考试分四级进行即:院试(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童试三年两考,县试由县官主考,府试由知府主持.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

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

这三次考试总称小考或童试.应考者称“童生”。

院试考中者称“秀才”(俗称),正称为“生员”。

凡录之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

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

可身穿蓝衫.头戴银雀顶,清制见县官不跪,免去差役、田赋.也就是不同于布衣百姓了。

[1]乡试考试地点在省城贡院。

三年一考.乡试考中者称“举人”,头名称“解元”。

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的第二年举行。

举人在京师会试,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通称进士,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科举考试的内容也有一个变化过程。

唐时科目繁多,考试内容也宽,明算主考算学,道举考老庄道学,进士以赋为主。

宋代王安石罢诸科,并于进士一科,改考儒家经义,致使经学在科考中越来越重要,这与程朱理学地位的提高是相应的。

明代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礼》、《春秋》、《礼记》命题。

其文略仿宋经义,代古人语气为之1,形成“体用排偶,谓之八股”2。

1《续文献通考辑要·选举考》2《续文献通考辑要·选举考》从此,八股文一直支配着科举考试,或者干脆称之为“八股取士”。

[4]2明朝时期科举制度的特点及影响2.1明朝时期科举制度的特点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朝,进入到了它的鼎盛时期。

这不仅是因为明朝在它统治的270多年间,三年一试,制度化、规范化地举行乡试90次(录取举人102399人),举行殿试89次(共取进士24599人);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明朝总结以往科举考试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改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了科举考试的规程,在洪武年间就颁行并实施了明清五百多年奉为“永制”的“科举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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