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铁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治企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4. 坚持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财务科、审计科、预算科等职能科室,分别负责具体财务工作。
3. 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合理使用现金。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加强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成本管理(1)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2)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
(3)定期开展成本分析,找出成本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 收入管理(1)严格执行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
(2)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收入分析,提高收入管理水平。
4. 财务报表编制(1)严格执行财务报表编制制度,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2)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3)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分析,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5. 内部控制(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2)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财务管理责任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负总责。
3. 各级财务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铁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铁路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活动,确保公司财务行为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三)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铁路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三)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四)监督管理公司财务活动;(五)协调解决公司财务问题;(六)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财务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公司财务预算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编制,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成本预算等。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预算草案;(二)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提交的财务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公司财务预算草案;(三)公司领导班子审核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四)财务管理部门将批准的财务预算下达给各部门、各单位执行。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二)授权审批原则:资金使用需经过授权审批;(三)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和支出分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
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公司资金收支计划;(三)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防范资金风险;(四)其他资金管理工作。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运输企业财务制度(精选3篇)运输企业财务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运输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机场和港口等各类运输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非运输系统独立核算的运输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之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在营运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燃料、材料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七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运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措施

一、总则为加强运输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1.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三、财务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1)制定财务预算,明确财务收支目标,实行预算管理。
(2)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3)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成本效益。
(4)制定税收管理制度,确保税收合规,降低税收风险。
2. 加强财务核算管理(1)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3)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4)加强财务报表编制,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 加强资金管理(1)优化资金结构,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和有效运用。
(2)加强资金筹措,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3)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控制支出,降低资金成本。
(4)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公司现金流稳定。
4. 加强成本管理(1)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公司成本状况。
(2)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提高成本效益。
(3)定期开展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4)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5. 加强税收管理(1)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收合规。
(2)加强税收筹划,降低税收风险。
(3)定期开展税收自查,确保税收合规。
(4)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动。
运输公司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公司企业财务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运输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运作,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运输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方面。
3. 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4.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科目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记录和账簿,做到收支有据,资产有查。
二、会计核算1. 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会计核算制度。
2. 公司应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4. 公司应定期进行会计核算,每月结算会计凭证,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5.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原始凭证、账簿和会计档案,便于财务监管和审计。
三、资金管理1. 公司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运作和稳健增值。
2. 公司应建立资金收付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资金的收支活动,避免资金挪用和浪费。
3. 公司应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预防资金风险。
4. 公司应建立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和调配,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四、财务预算1. 公司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经营收入、成本支出、利润分配等项目。
2. 公司应建立预算控制制度,控制各项费用和支出,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3. 公司应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财务预算。
4.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实施。
五、财务审计1. 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估。
2. 公司应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公司应对财务审计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和落实,及时改进财务管理工作。
4. 公司应建立财务审计追踪机制,跟踪财务审计结果的整改执行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财务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运输财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运输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运输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运输业务的企业,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
第三条运输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运输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管理职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五条资金筹集管理:(一)运输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资金筹集规模和方式,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二)企业筹集资金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三)企业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不得违规融资。
第六条资金运用管理:(一)运输企业应当合理安排资金运用,确保资金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企业资金运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优先保障生产经营需要,合理控制投资规模,降低财务风险;(三)企业资金运用应当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
第七条资金结算管理:(一)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结算制度,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安全;(二)企业资金结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合规操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结算效率;(三)企业应当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银行账户资金安全。
第三章成本管理第八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九条成本核算管理:(一)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成本核算范围和方法;(二)企业成本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确保成本核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运输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运输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运输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运输企业,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等。
第三条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企业财务稳健、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运输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五条运输企业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编制企业财务预算,进行财务预测和决策;(三)负责企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和费用,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五)编制企业财务报表,及时向企业内部和外部报告财务信息;(六)监督企业财务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七)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供财务支持。
第六条运输企业财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财务从业资格;(二)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正廉洁;(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定期接受财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二)资金管理制度;(三)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四)财务报告制度;(五)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六)财务审计制度;(七)其他与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的规定。
第八条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行业特点,合理制定税收筹划方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考核第九条运输企业应当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监督。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财务考核制度,对财务部门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财务人员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铁路货运岗位财务管理制度
铁路货运岗位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铁路货运计费管理制度,提高铁路货运岗位财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货运财务管理工作,适用于全体铁路工作人员。
三、制度责任人铁路货运财务总监或其助手为本制度实施的责任人,需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
四、计费与票据管理1.货物计费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铁路部门文件规定进行计算,计费依据应由发站业务人员完成并签字,同时费用的计算原始凭证应随货物一同装车;收费站点业务人员进行实际费用清点,并在票据上签字确认;2.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每日对各收费站点款项的开支经过审核确认后,进行登记并根据对账单组成月度成本计算单,向车站主管财务报送成本计算单;3.票据管理应按国家铁路部门现行法规及票据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对票据进行编码及密封,并按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同时进行档案管理,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运费退还及固定资产周转物品等财务管理事宜必须经过审核确认后、办结后,才能实行资产物品和现金等的退还。
五、账务清理及客户结算1.财务管理人员应选择工作日作为清算日,对各收费站点向铁路货运公司实际开出货款进行清账;2.客户结算中应按有关条款,对实际应结货款执行结算,对无法确定结算的货款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解决处理;3.收到货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铁路公司财务部门将开具的结算单向运营车站交付结算部门,由结算部门发送给客户单位。
4.铁路公司财务部每月进行一次冲账结算,包括当月的所有运营车站,对转账、奖励、罚款等各种经济转移进行核算;六、年度结算与统计1.铁路公司财务部负责集中处理全年的经济分配和转移;2.各工区财务人员应按时进行各项财务统计工作;3.每年度末,应对各项存货、应收在线、应付款、其他帐目等进行一次全面核算,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七、制度执行效果评估铁路公司主管部门应对本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进行制度完善和改进。
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费用报销、税务处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实行集中管理,强化内部控制;3. 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实事求是,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5. 严格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审核和上报企业财务报表;3. 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4. 负责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5. 负责费用报销管理,确保费用合规;6. 负责税务处理,确保税务合规;7. 负责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8. 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企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确保资金来源和用途合法;2. 安全高效,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符合规定。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等环节。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第四章成本核算与控制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准确核算成本,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五章费用报销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行为。
第十三条费用报销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确保费用报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 事前审批,确保费用报销合理;3. 事中控制,确保费用报销真实、准确;4. 事后审核,确保费用报销合规。
铁路运输财务管理制度
铁路运输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铁路运输财务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铁路运输行业中的财务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铁路运输企业的财务活动合规、规范,并有效维护铁路运输行业的良好运营秩序和财务稳定。
二、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 透明原则铁路运输企业应该保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透明,确保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2. 规范原则铁路运输企业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行业规定来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符合规范要求。
3. 效益原则铁路运输企业应该在财务管理中注重效益,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 安全原则铁路运输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应该注重风险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财务管理内容1. 预算管理铁路运输企业应该按照年度预算制度,编制财务预算计划,并进行实施、监督和控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会计核算铁路运输企业应该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3. 税务管理铁路运输企业应该按照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合法降低税负。
4. 资金管理铁路运输企业应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保证资金的有效流转和利用,并控制相应的风险。
5. 财务审计铁路运输企业应该按照法定要求进行财务审计,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在审计后按照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6. 成本管理铁路运输企业应该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制度,准确计算各项成本,并通过成本控制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四、责任与监督1. 铁路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对铁路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铁路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该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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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加强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下称多经企业)的财务管理,促进其健康稳定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多经企业是从事除铁路客货运输主业、工附业和原由主业代办的外委工作任务以外的生产、经营和服务业务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3条多经企业应加强财产和资金的管理,正确核算成本,合理分配利润,并根据不同的经营业务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4条多经企业要按照工商登记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营业,并向税务部门办理登记。
各项收费标准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5条多经企业应配备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财会人员并任免财务负责
人。
铁路局、分局及站段的多经企业管理部门应设置相应的财会机构和配备足够的财会人员,负责对所属多经企业财会工作的全面管理。
主办单位的财务部门对同级多经企业的财会工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要有专人负责此项日常工作。
第6条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多经企业与主办单位之间在经济上要划分清楚,不得互相侵占财产,不得互相挤列成本,不得互相挪用资金。
经济往来应按规定列帐清算。
财务管理办法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7条多经企业新建和购置固定资产应纳入计划,其资金来源,一是自筹,二是借入,三是外单位投入。
第8条多经企业使用主办单位多余闲置的固定资产,应按有偿调拨办理或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
第9条多经企业的固定资产,应由各局参照《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具体办法进行管理,并按照国务院国发《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规定,实行分类折旧,自提自用。
财务管理办法第三章流动资金管理
第10条多经企业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可用主办单位的自有资金,本单位留利、银行贷款或经银行批准通过内部集资等渠道解决,不得占用主办单位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和国家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
第11条多经企业借用主办单位的自有资金,应支付资金使用费。
第12条多经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应在保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进行购置和配备,并按有关规定建立保管、领用、摊销和报废等管理制度。
第13条多经企业要建立商品、产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支出和赔偿等管理制度。
第14条多经企业要严格货币资金的管理,认真执行结算、信贷和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
财务管理办法第四章成本管理
第15条多经企业必须计算完全成本,加强成本的计划管理,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要通过成本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不断挖掘潜力,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16条多经企业成本的核算,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1984〕34号《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的规定,划清各项业务的成本界限,正确计算成本,不准扩大成本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17条主业职工到多经企业工作,其工资、奖励、福利等开支,均由多经企业的成本和有关专用基金负担。
财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纳税和利润分配
第18条多经企业各种经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都必须如数入帐,并按国家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流转税。
第19条多经企业的实现利润应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并统一纳入中央级预算管理。
但考虑到目前实际情况,在铁道部大包干体制未改变前,暂按财政部、铁道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86)财工字第442号文件规定执行。
即在大包干前,铁路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已按有关规定在当地缴纳所得税的,仍继续缴纳;没有缴纳的以及在大包干后
兴办的多经企业不再向地方缴纳所得税。
第20条未向地方缴纳所得税的多经企业,按实现利润总额(计税利润)的30%逐级汇总上缴铁路局财务处(汇缴方法由铁路局自定),再由铁路局财务处集中上缴铁道部。
向地方缴纳所得税的多经企业,其上缴额不足计税利润30%的,应将其差额补交铁道部,上缴方法同上款。
各铁路局应适当集中一部分多经利润,作为铁路局留利,统一安排使用。
集中办法由各局自订。
第21条多经企业的利润,应按四、三、三的比例,分别建立生产发展、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三项基金。
财务管理办法第六章会计核算
第22条多经企业要有健全的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成本项目和会计报表等由铁道部统一制定,并在征得财政部同意后下发施行。
第23条多经企业要切实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坚持原始凭证的合法
性和薄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
第24条多经企业应单独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报送程序如下:
1、多经企业的决算,应逐级汇总上报铁路局多种经营管理机构,同时抄送主办单位财务部门。
2、铁路局多经管理机构汇总各分局和路局直属多经企业的决算,审核后报送铁路局财务处。
3、铁路局财务处负责对多经企业决算的审核,经铁路局领导签章后,随同主业决算一并上报铁道部财务司。
4、铁道部财务司负责汇总各铁路局多经企业决算,审核后随同运输主业决算一起报财政部审批。
财务管理办法第七章财经纪律
第25条多经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法规。
财会人员应该按照《会计法》行使职权,按规定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
第26条多经企业的一切财务活动,都必须纳入决算;不允许有帐外资金和帐外财产;也不准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或以任何名义截留、转移、私分利润;严禁巧立名目,乱发奖金,实物和补贴。
第27条多经企业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财政、税务、物价、工商、审计和上级财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
财务管理办法第八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