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解释

不可抗力解释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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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一、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不可抗力包括:(1)重大的自然灾害。
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
08年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
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
(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二、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不能预见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
这里的不可预见指的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
而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
例如,打钻孔桩的时候,在20米深处遇到一块孤立的岩石,使得钻孔无法进行,造成了损失。
该事件可以称为不可预见,因为再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这里会存在一块孤立的岩石。
▲2.不能避免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
例如,尽管当事人收到了地震的预报,但是也无法避免地震的发生,这就是无法避免。
如果事件通过当事人的努力是可以不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也不能构成不可抗力。
▲3.不能克服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
例如,发生了地震,当事人无法将已完工程移离地震地区,只能任其坍塌。
如果通过当事人的努力可以将损失避免,对于这部分损失而言,该事件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是一方违约是因为出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这个时候虽然有违约行为,但实际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也不能向违约的一方主张损害赔偿。
现实中对不可抗力因素的认定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不可抗力主要是指那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大家经常在每份合同里面都会看到“不可抗力”这四个字,几乎每份合同都会用到这个免责条款,但是究竟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呢,在法律上不可抗力又是如何定义的有哪几种情况呢,今天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我国《民法通则》第180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1、不可预见性。
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
另一个标准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年龄、智力发育状况、知识水平,教育和技术能力等来判断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这两种标准,可以单独运用,但在多种情况下应结合使用。
2、不可避免性。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
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
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
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间性。
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
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范围及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不可抗力的范围及构成条件是怎样的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1)自然灾害。
(2)政府行为。
(3)社会异常事件。
1.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2.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3.不可抗力是独立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以外的事件。
4.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
热门推荐:合同违约责任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法违约责任合同诈骗罪阴阳合同欠款合同合同补充协议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些意外是人力不可抗的。
法律范围内,在合同订立时同样有着不可抗力,这是一种客观情况,是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
因而在签订合同时要将不可抗力的情况考虑进去。
下文将详述▲不可抗力的范围及构成条件。
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不可抗力的定义以及我国有关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来看,在我国,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1)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因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使当事人被免除合同责任。
▲(2)政府行为它是指当事人的合同订立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的法律、政策、行政措施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当然,对政府行为的外延必须作限制性解释,所谓政府,仅指那些具有行政规章制定权、实施权的政府部门,如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政府、市政府等,而不包括各级政府下设的局、处、科、室进行日常工作颁发的文件。
▲(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这些事件是社会中人为的行为,但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订约时是不可预见的,因此也可以成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不能预见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
这里的不可预见指的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
而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
例如,打钻孔桩的时候,在20米深处遇到一块孤立的岩石,使得钻孔无法进行,造成了损失。
该事件可以称为不可预见,因为再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这里会存在一块孤立的岩石。
▲(2)不能避免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
不可抗力知识点总结

不可抗力知识点总结一、概念不可抗力是指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势所产生的影响,这些情势会使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责任。
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概念,主要体现在合同法、民法等法律中,并在实际生活中具有广泛的适用。
二、不可抗力的特点1. 不可预见性:不可抗力的发生是不可预见的,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无法预料到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
2. 不可避免性:不可抗力是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势,合同当事人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避免或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
3. 无法克服性:不可抗力使合同当事人无力履行合同责任,即使采取了一切合理的措施也无法克服其影响。
三、不可抗力的形式1. 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洪涝、飓风等自然灾害均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
2. 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政策变化等社会事件也可能构成不可抗力。
3. 外部因素:如货币贬值、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能源供应中断等外部因素也可能导致不可抗力的发生。
四、不可抗力与合同关系1. 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使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责任,因此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合同、减轻责任或延期履行等后果。
2. 不可抗力的免责: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须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五、不可抗力的认定1. 合同约定: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不可抗力相关条款,包括不可抗力的形式、认定标准、通知程序等内容。
2. 法律规定:《合同法》对不可抗力作出了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认定不可抗力的发生及其影响。
六、不可抗力的处理1. 通知程序: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
2. 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调整履行方式、调整履行时间、减轻责任等。
3.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请求法院对合同解除、修改、赔偿等进行裁决。
七、不可抗力的举证责任1. 通知责任: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合同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
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force majeure 2, the act of God 3,irresistible force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有以下列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4.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实际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
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件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A.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
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
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
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
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
什么是“不可抗力”?

什么是“不可抗力”?《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通俗来说,包括: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恐怖行动、传染性疾病等社会异常事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17. 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发生争议时,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点击进入建筑业要闻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7.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名词解释

不可抗力名词解释不可抗力是指人类在一定范围内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对一方或多方产生不可抗力的外部事件或者客观情况,其结果不能按照约定或者依据习惯、行为、概率发生,也不能通过合理的预见、预防、避免和克服努力而进行补救的一种情况。
不可抗力通常分为自然灾害和社会因素两大类,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暴雨、森林火灾、泥石流、泥石滑坡、雪灾、冰雹、干旱、沙尘暴、蝗灾等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恐怖袭击、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等社会因素。
不可抗力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突发性、客观性和不可预见性。
突发性指事件的发生并没有提前通知,以及对于被影响方来说是意外的;客观性指事件不是由人为因素、行为造成的,而是外部力量引起的;不可预见性则意味着被影响方在合理的情况下无法预见该事件的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方通常不需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的履行可以暂时或者永久中止,期间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但合同的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合同履行的目的不能实现,继续履行会带来过度的不合理损失,那么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力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不可抗力也被称为"力不可挡"、"不可抑制的力量"等。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当不可抗力使合同履行变得不可能时,有关各方不负违约责任。
而在国际贸易的一些标准条款中,将具体的不可抗力事件列举出来,如战争、动乱、罢工、火灾、地震、台风等。
总的来说,不可抗力是一种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使受影响方不需要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违约责任。
然而,不可抗力并非可以随意引用的借口,其具体的适用条件和效果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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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1 )市价升跌属正常风险,非不可 抗力事件,外方撤约属严重违反合同行为, 应该严重警告对方,要求其按时按合约交 货,否则将对其提出控告。 ( 2 )深圳市强生贸易有限公司应该 同时加紧向其他地方询盘,如退回 L/C后 可获得条件更优越的订单,则不理加价。 如果是急需品,在对方加价合理的情况下, 以讨价还价早日获得货物为上策。
(二)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
1. 概括式 例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2. 列举式 例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 风雨、雪灾等原因,…… 3. 综合式(使用得最多) 例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或其 他不可抗力的原因,……
深圳市某贸易商从东莞太平镇某制衣厂取得 雅士牌休闲西服的报价单后,转向德国某客户报
三、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一)变更合同: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未使 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采取的方案有: 减少履行、迟延履行、替代履行。 (二) 解除合同: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合 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四、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和规定方法
(一) 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2)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3)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 期限和方法; (4)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
证明时,一方无权要求撤消合同或赔偿损失。
(2)及时通知对方:遭遇不可抗力的一
方及时采取有效的通信方式通知对方,且 15 天内函寄有关材料给对方。
பைடு நூலகம்
二、不可抗力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3)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 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 际商会)出具。 国外由当地的商会或登记注册的公证行 出具。 (4)及时答复:收到不可抗力事件通知 后应及时答复,不答复视为默认。 (5)分清负责范围:分清事故影响的实 际程度,确保免除责任是完全由于不可抗力造 成。
例如,地震、火山、洪水、飓风等。 (2)社会原因:重大的人为事故。 例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注意:正常贸易(商业)风险不是不可抗力,如 汇率变动、价格升跌、货币贬值、股市涨跌等。
二、不可抗力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一般都定有不可抗力条款,规
定当一方遇到合同规定的意外事故而不能履行
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并出具当地合法机构的
价。成交后德国客商开来 L/C并规定5月底前交货。 在 5月初,该制衣厂仓库起火,成品、半成品、 原料均烧毁,以致无法交货。问深圳市该贸易商
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交货物?
深圳市强生贸易有限公司向瑞典 一公司订购电脑内存条,开出 L/C, 现外方公司来函,称原料、工资、运 费均大幅上涨,要求加价15%,如不 同意,即不交货。对此,卖方应该如 何处理?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与认定方法
(二) 不可抗力的认定
( 1 )事件是在有关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 时间 ( 2 )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 过失造成的。 ( 3 )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 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 克服的。
人物 事件
(三) 引起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
(1)自然原因:重大的、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界灾害。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与认定方法 二、不可抗力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三、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四、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和规定方法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与认定方法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 克服的客观情况。 《公约》解释:不可抗力事件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 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 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 由于并非是当事人的过失,也不是当事人所能控制 的,故遭受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可以免除未履行或未完全 履行合同的责任。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就是一种 免责条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