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竞合下的赔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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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50万赔偿标准

雇主责任险50万赔偿标准

雇主责任险50万赔偿标准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保险,旨在保护雇主免受因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生病而导致的索赔。

赔偿标准通常根据雇主责任险的具体保单条款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雇主责任险的赔偿标准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雇主责任险通常会承担员工因工作受伤或生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赔偿标准可能包括医疗治疗、手术费用、住院费用等。

2. 丧失收入补偿,如果员工因工作受伤或生病而导致丧失工作能力,雇主责任险可能会承担员工因此而产生的丧失收入。

赔偿标准通常会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来确定。

3. 残疾赔偿,如果员工因工作受伤或生病而导致永久性残疾,雇主责任险可能会根据残疾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赔偿标准会根据残疾程度、员工的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

4. 死亡赔偿,如果员工因工作受伤或生病而导致死亡,雇主责任险可能会向员工的家属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

赔偿标准会根据
法律规定和保单条款来确定。

总的来说,雇主责任险的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会受到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束。

雇主在购买雇主责任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赔偿标准和保险责任,以便在发生意
外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浅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

浅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

浅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董天天摘㊀要:现代社会属于风险社会ꎮ城镇化的快速推进ꎬ大幅增加的用工需求ꎬ更增大了用工风险ꎮ用人单位为了化解用工风险ꎬ防范自身赔偿责任ꎬ往往在工伤保险之外ꎬ为劳动者投保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ꎮ但是一旦出现用工事故ꎬ相应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主体是雇主还是雇员?雇员以及近亲属取得保险金后ꎬ能否减轻雇主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定义务?这类争议层出不穷ꎬ至今在保险理赔和司法领域仍未达成共识ꎮ本文通过阐述两种保险产品的性质ꎬ结合保险理赔实务经验和司法判例ꎬ总结两份保险产品应起的作用ꎬ归纳保险金的归属权和对雇主责任的影响ꎮ关键词:商业保险ꎻ雇主责任ꎻ保险金请求权中图分类号:D922.29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4428(2020)33-0150-02㊀㊀改革开放后ꎬ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ꎬ人口流动性的增强ꎬ城乡二元体制藩篱进一步松动ꎬ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背井离乡进入城市ꎬ成为外来务工人员ꎮ我国在法律上对劳动者有诸多的保护ꎬ原则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要求ꎬ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据该法签订劳动合同ꎬ形成劳动关系ꎬ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会保险费ꎬ使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ꎮ但由于我国经济形态多样ꎬ在劳务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下形成多种用工形态ꎬ除了基本的劳动关系外ꎬ还存在雇佣关系㊁加工承揽关系㊁无偿帮工关系等ꎬ很多用人者基于自身行业的特性或出于成本考虑ꎬ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ꎬ也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ꎬ只是给劳动者投保相应的商业保险ꎬ其中以团体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居多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ꎬ经常会出现劳动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ꎬ这两份保险金归属发生争议ꎬ以及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在得到这笔保险金后能否减轻雇主责任或者抵免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ꎬ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ꎬ由于司法认知不同ꎬ也存在相当的争议ꎮ一㊁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的区别(一)从属性上分析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调整ꎬ而团体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则属于商业保险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调整ꎮ(二)从类型上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ꎬ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ꎬ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ꎻ(二)财产保险业务ꎬ包括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ꎮ 财产保险中的责任险ꎬ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ꎮ责任险包括雇主责任险等ꎬ因此ꎬ雇主责任险应当定性为财产保险ꎬ适用损失补偿原则ꎮ团体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应当定性为人身保险ꎬ属于给付性合同ꎬ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ꎮ(三)从被保险人上分析团体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记名或者不记名雇员ꎬ实践中一般在保险合同附件中列明被保险人名单ꎮ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雇主ꎮ(四)从保险标的上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ꎬ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ꎬ当被保险人死亡㊁伤残㊁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㊁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ꎮ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ꎬ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ꎮ作为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即员工自身的人身利益ꎻ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即雇主ꎬ对其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ꎮ(五)从受益人上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ꎬ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ꎬ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ꎮ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ꎬ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ꎮ 团体意外伤害险属于人身保险ꎬ具有受益人ꎬ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ꎬ也可以是经被保险人同意的近亲属ꎬ但是雇主不得为受益人ꎮ而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ꎬ所以法律上不存在受益人这个概念ꎮ二㊁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金归属和法律性质分析(一)从保险金的性质和归属上分析团体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归属于受益人ꎬ一般为作为雇员的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ꎮ该保险金是受益人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而获得的ꎬ是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承担的合同责任ꎬ并不能抵偿雇主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雇员或其近亲属承担的法定的侵权责任ꎮ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则是支付给雇主的ꎬ并且该保险金的支付是以雇主对雇员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为前提ꎮ雇员并不能直接获得雇主责任险保险金ꎮ(二)从保险金请求权主体上分析团体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请求权从原则上应当为作为雇员的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近亲属以及被保险人指定051法学研究Һ㊀的受益人ꎬ只有保险事故发生后ꎬ作为投保人的雇主已经向受益人承担了赔偿责任ꎬ且赔偿协议上明确写明该份保险合同所有受益人均同意将与本次保险事故相对应的全部或者部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雇主后ꎬ作为投保人的雇主才能对该份团体意外伤害险享有保险金请求权ꎮ否则作为投保人的雇主无权向保险人主张保险金以及无权起诉ꎬ不属于适格主体ꎬ即使起诉也应当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ꎮ①而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从原则上应当为作为被保险人的雇主ꎬ因为首先ꎬ该保险合同的相对人为投保人雇主以及保险人ꎬ被保险人也为雇主自身ꎬ该保险标的为雇主应当对雇员承担的赔偿责任ꎬ该保险险种设计的目的也是为了减轻雇主赔偿责任ꎮ所以雇主向保险人行使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请求权的前提是已经向雇员或者雇员的近亲属履行了雇主赔偿责任ꎬ得到雇员或者雇员的近亲属的认可ꎮ从法律证据形式上ꎬ一般是与雇员或者雇员的近亲属签署赔偿协议并已经履行完毕ꎬ得到雇员或者雇员的近亲属的收到证明或者银行转账凭证等履行证明ꎮ本保险的性质为财产保险ꎬ适用损失补偿原则ꎬ雇主只能在保险金限额内得到已履行雇主责任内的保险金ꎬ不能因此获益ꎬ得到超出赔偿之外的保险金ꎮ从理论和保险理赔实践中ꎬ由被保险人即雇主获取雇主责任险保险金是通常的ꎬ然而在司法实践中ꎬ雇员及其近亲属能否有权直接主张雇主责任保险保险金请求权ꎬ各地司法判例不一ꎬ最高院的意见是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的原则ꎬ只有雇主享有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请求权②ꎮ雇员以及雇员的近亲属对雇主责任险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ꎮ起诉的也以主体不适格为由ꎬ裁定驳回起诉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ꎬ部分法院在雇员以及雇员的近亲属对雇主提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ꎬ将承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合并审理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ꎬ认定雇主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ꎮ在雇主责任保险范围内ꎬ雇员在为雇主服务过程中遇害ꎬ保险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ꎬ直接向雇员赔偿保险金ꎮ雇员损失确定的ꎬ根据雇主的请求ꎬ保险人可以直接向雇员进行赔偿ꎮ雇主怠于请求的ꎬ雇员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ꎮ以此判决保险公司在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内向雇员承担保险赔偿责任ꎬ不足部分由雇主承担③ꎮ从法律分析来看ꎬ部分法院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ꎬ将承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合并审理ꎬ赋予雇员以及雇员的近亲属对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是存在争议的ꎬ因为这突破了保险合同的相对性ꎬ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ꎬ当事人可以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交强险㊁商业险保险公司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ꎬ而雇主责任保险不同于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ꎬ雇主责任保险并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文规定可以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ꎬ且雇主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也未明文规定可以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ꎮ所以人民法院无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ꎬ随意突破合同相对性ꎬ赋予雇员对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请求权ꎮ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ꎬ严格遵守合同约定ꎬ保障雇主权益ꎮ雇员作为第三人无权以自己名义向保险人主张保险金ꎬ其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ꎬ诉讼主体也不适格ꎬ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ꎮ三㊁商业保险在承担雇主责任中起到的作用在现实用工领域ꎬ商业保险中的雇主责任险很好地起到减少雇主赔偿责任的作用ꎬ使雇主赔偿责任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ꎮ但其作为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ꎬ一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ꎬ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保险待遇ꎬ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ꎮ而商业保险非强制性投保ꎬ为用人单位自愿为其职工投保ꎬ应当视为职工福利ꎮ因此ꎬ商业保险不能取代工伤保险ꎬ二者不存在替代或包容关系ꎮ商业保险赔偿金不能从工伤赔偿款中扣除ꎮ用人单位应当重视用工风险ꎬ原则上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ꎬ缴纳社保ꎮ只有基于特殊情形ꎬ不存在固定的用工关系的ꎬ为减轻雇主赔偿责任ꎬ雇主选择投保雇主责任保险ꎬ将雇主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ꎬ如果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ꎬ这只能视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福利ꎬ保险金只能由员工及其近亲属获得ꎬ不能减轻雇主相应的赔偿责任④ꎮ参考文献:[1]许永成.浅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J].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ꎬ2014(8).[2]刘干.为雇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能否抵扣雇主责任[J].人民司法ꎬ2018(12).[3]张金星.为雇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能否抵扣雇主责任[J].工友ꎬ2019(12).作者简介:董天天ꎬ男ꎬ河南焦作人ꎬ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ꎬ研究方向:比较经济法学ꎮ151①②③④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2019)豫0822民初312号民事裁定书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4058号ꎮ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豫08民终2810号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陕民提字第00009号。

劳动法吧丨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劳动法吧丨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劳动法吧丨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作者:段海宇单位: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案情简介孙某系某纺织公司职工,公司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

2013年6月,孙某操作机器时不慎挤伤右手。

公司对孙某工伤赔偿数额无异议,但认为应从中扣除其已获得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3万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案件分析深圳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专委主任,瀛和律师机构劳专委副主任段海宇律师认为本案涉及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商业保险能否替代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和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兼得?二是人身意外险能否免除雇主责任?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商业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和商业保险待遇可以兼得。

这是由两者不同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的,他们两者的区别如下:首先,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

其次,从性质上说,工伤保险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由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将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和标准雇主责任险是一种保障企业雇主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疾病导致员工受到损伤或死亡的责任险。

该险种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基本责任险,二是雇主附加险。

在这两种险种的保障下,企业雇主在承担必要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也可以有效地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医疗等三个方面,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1. 死亡: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设置,赔偿标准的数值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雇主责任险赔偿款的基本数额取决于员工的工资水平以及合同约定内容。

赔偿标准会在保单中进行详细说明,雇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选择。

2. 伤残: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疾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如果员工的伤残程度达到一定的标准,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赔付。

赔偿的额度通常会根据员工的伤残等级进行划分,具体的标准则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3. 医疗: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疾病导致需要接受医疗救治的,保险公司将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通常会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而有所不同,但通常都会根据员工所接受的医疗服务的具体项目和费用进行计算。

企业雇主在购买雇主责任险的时候,需要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风险承担责任。

企业雇主需要了解保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和维护。

只有在了解保险条款以及赔偿标准的基础之上,企业才能够在购买保险时做出明智的选择,并合理规划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的策略,从而保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稳定发展。

雇主责任险标准

雇主责任险标准

雇主责任险标准雇主责任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保障雇主在雇佣员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在雇佣一名员工时,雇主需要承担很多潜在风险和法律责任,例如员工受伤事故、职业病引起的健康问题、工伤赔偿、遗属福利责任等。

雇主责任险就是为雇主提供赔偿员工由于工作意外引起的伤亡或疾病、残疾及导致身故的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险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保险责任范围:明确保险公司对雇主的保障责任范围。

主要包括保障雇主在雇佣过程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员工因工作意外受伤、职业病导致的健康问题等。

此外,还应包括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关的赔偿责任。

2. 保险金额和赔偿范围:明确保险金额的上限和赔偿范围。

保险金额应根据雇主的规模、行业和风险等级确定,并根据员工人数和工资水平进行细化。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失业津贴、工伤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

3. 责任免除和免赔额:明确保险责任免除和免赔额的情况。

责任免除主要包括故意行为、违法行为、自杀等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前,雇主自行承担的一部分风险责任。

4. 保险期限和续保问题:明确保险期限以及是否可续保的问题。

保险期限应涵盖雇佣关系的整个期间,并将保险费用按照一定的周期缴纳。

另外,应明确续保的条件、费用和手续。

5. 申请和理赔流程:明确雇主在购买保险和理赔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要求。

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理赔流程包括事故报告、医疗证明、工会证明等。

6. 保险费用和费率调整:明确保险费用的收取方式和费率的调整方式。

保险费用应根据雇主的规模、行业、风险等级和赔付记录进行定价,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7. 附加保障和服务:明确附加的保障和服务,如雇主法律咨询、风险管理咨询等。

这些额外的保障和服务可以帮助雇主更好地管理风险,提升雇佣关系的稳定性。

总之,雇主责任险标准应包括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和赔偿范围、责任免除和免赔额、保险期限和续保问题、申请和理赔流程、保险费用和费率调整,以及附加保障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修改版]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修改版]

第一篇: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这两个险种都能给企业或单位的职工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二者却属于不同范畴的保险,其区别主要体现在:(1).两者的被保险人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职工。

(2).两者的保险对象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则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

(3).两者的赔偿依据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4).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5).保险金额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雇员年工资的一定倍数,而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额由投保方自行确定。

第二篇: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范文)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目录1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2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Group Life Accident Insurance)。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具有同样性质的一种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职工为保险对象,单位为投保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行业、工种的危险程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确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一般工商企业单位的职工为第一档,费率为千分之二;建筑、冶金、勘探、航海、伐木、搬运、装卸、地面采矿、汽车驾驶、高空作业人员为第三档,费率为千分之四;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捕鱼、航空执勤人员为第三档,费率为千分之七。

2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1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以及其它书面文件构成。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司法实践中,有时会混淆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做出错误的决定,实则两者有重大区别,先从四个方面做对比在从六个方面作详细介绍。

1、保险责任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津贴,法律费用,职业性疾病给付等。

团体意外险: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

2、赔付对象雇主责任险:直接赔付给雇主,然后由雇主转给雇员。

团体责任险:直接赔付给雇员。

3、伤残等级雇主责任险:针对工伤按工伤实际伤残鉴定标准赔付,包括职业病,针对非工伤意外按照商业意外实际赔付。

团体意外险:按照商业意外实际赔付。

4、法律后果雇主责任险:雇主依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不再承办法律责任。

团体意外险:不能免除雇主责任,员工及家属获得保险赔偿后,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法律是支持的。

所以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可以说是等于工伤的责任加团体意外险的责任,保障更为全面。

更详细的说:1、两类险种释义不同团体意外险,就是以一张总保单为某一企业单位的所有成员或大多数员工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则指企业所投的对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企业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企业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公司可以通过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转嫁公司责任。

2、保险标的不同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作为公司员工的生命或身体,属于人身保险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企业,更确切的说是企业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属于财产险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65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雇主责任险工伤赔付标准

雇主责任险工伤赔付标准

雇主责任险工伤赔付标准
雇主责任险是根据雇主是否要承担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责任进行赔付。

具体来说,工伤赔付标准如下:
1. 伤残赔偿:根据劳动部门十级工伤鉴定标准,雇主责任险的伤残等级一般包括1-10级,其中1级赔付100%保额,2级赔付80%保额,3级赔付70%保额,以此类推,10级赔付5%保额。

2. 医疗费用赔偿: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等必要的、合理的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这部分费用,0免赔,100%报销,且包含
自费药。

3. 误工费:赔付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收入损失,以保单明细表载明的金额为限,按照该雇员实际丧失工作能力的天数进行计算。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标准、金额等需要以雇主责任险合同条款为准。

同时,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

如需更具体的信息,建议咨询保险业务人员或者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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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丨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竞合下的赔付
规则
文/ 柯贤凡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时,需要五个险种共同缴费,每位员工分别购买,保费较高。

许多用人单位心存侥幸,无视社会保险购买的强制性,企图以商业保险代替社会保险,以便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缓解劳资关系,解决劳资纠纷。

其中比较受用人单位欢迎的是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

这样的做法存在什么风险?笔者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同行由于没有理清团体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之间的赔付关系,没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此,笔耕小文一篇,望同行们斧正。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简介1 保险,是一种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为目的所确立的一种互助性的经济保障制度。

我国构建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

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的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经营。

具体险种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

社保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由双方按比例共
同缴纳,生育、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法律基础是《社会
保险法》。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商业保险有人身险、财产险、责任险。

法律基础是《保险法》。

(1)人身险:以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人寿险、重疾险、意外险、团体意外险等。

人身险要求投保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须具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拥有保险利益)。

(2)财产险: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财产综合险、仓储险、货运险、车损险等。

财产险要求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责任险:以被保险人向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须有法定的赔偿责任并对第三人进行了赔偿。

如物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本文所要讲解的三个险种在保险体系里定位如下:三大险种简介
2 工伤保险,又称为职业伤害保险,由用人单位购买,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法定环境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得以从国家社会保险基金获得物质帮助的险种。

在目前法律状态下,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且五大险种保费必须同时缴纳。

团体意外险,全称为团体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是用人单位购买的,以单位员工人身健康为保险标
的,以单位员工为受益人的商业保险。

该保险属于商业人身保险,不具有强制性。

由于团体意外险允许被保险人员发生流动,用人单位得以避免保费的“浪费”,最大概率享受保险带来的利益,颇受欢迎。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雇佣的员工从事工作时,出现保单载明的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或者因患有职业性疾病致残、死亡,被保险人承担法定赔偿义务后,由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险的理赔前提是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相比较而言,用人单位购买三大险种时,有如下不同:险种
工伤保险
团体意外险
雇主责任险性质
社会保险
商业人身保险
商业责任保险购买义务强制
无投保人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被保险人劳动者
保单载明的员工用人单位理赔事由工伤事故
保单约定的事故
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举办主体
社会保险局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基金支持社会保险基金
商业保险基金
商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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