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问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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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研究
民获得 的利 益 是非 常少 的 . 以会 出现镇 政 府或 者 村 所 民直接 与 开发 商合 作兴 建小 产权 房 的现象 第二 . 现在 城 市 的 房价 居 高 不 下 . 也是 产 生 小 产 权 房 的一个 重 要原 因 【 为小 产权 房未 向 目家缴 纳 L 大 ] 地 出让金 和相 关税 费 . 其成 本 只为正 常市 政 房屋 价 格 的 13或者 1 . / / 因此获 得 了广 大购 房者 的 “ 2 宠爱 ” 归 根到 底 .是 国家对 房价 调控 政策 起 剑 的作刚 非 常小 .
农业 建设 民对 于其 占有 的宅 基地 只享有 使用 权 . 、村
没有 处 分 的权利 ” 为 当今兴 建 的小产 权 房 占用 的 农 村 集体 士 地 没 有 向 国家 缴 纳 土 地转 让 金 和 相 关 的
税 费 . 1 此 类 房 屋 不 享 有 闰 家 颁 发 的 房 产 证 和 土 地 1而 夫 使 用 证 、 就 足 说 此 类 房 屋 不 享 有 完 全 的 产 权 根 据 也
律 的禁 止仍 然 出让 集体 所有 的土 地 的原 农 村 的上
地 如 果想 要 通 过 正 当 的途 径 进 入 市场 流 通 就得 向 家 缴 纳土地 出 金 和相 关 的税 费 . : 国家通 过低 价 征收
集 体 土地 . 又通 过 高价卖 给 开发 商 这样 村 集体 和农
重 庆科技 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1年 期 01 第5
Ju , o C og ig U i r t o S i c n eh o g (c a S i cs E i n o m' f h n qn n e i f c n e a d T c nl y S +l c n e d i ) d v sy e o x e t o

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若干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标题: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背景:
小产权房是指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按照法律程序审批、未取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从事房屋开发经营的房屋。

小产权房因其地位不明、缺乏规范,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
进程的加速,特别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地区小产权房的存在更
加突出。

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和乡村振兴,多地
纷纷推出小产权房合法化政策。

研究内容:
该研究将就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若干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1.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政策背景及其制定原因。

2.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现状和意义。

对比分析国内外相关政策,并探
讨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真正意义。

3.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实施路径和操作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小
产权房合法化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策略。

4.小产权房合法化的优缺点评估。

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实际效果和
影响进行评估和研究,探讨小产权房合法化的优缺点。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方法,结合实地调查,以小产权房
合法化的政策背景、现状、影响等问题为切入点,系统、全面、深入地
了解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相关情况,并对其优缺点进行评估。

预期成果:
本研究将为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和经验借鉴,对促进乡村土地整治和城市管理秩序有一定启示作用。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在中国城市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在法律地位、产权归属、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现状及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经国家批准的住房。

其现状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往往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紧密相关,导致其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另一方面,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转让等。

2. 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其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些小产权房甚至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等现象,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3. 市场秩序混乱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一些不法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进行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分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政策不健全土地政策是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由于土地供应不足、土地价格高涨等原因,一些开发商和居民选择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以规避高昂的房价。

2. 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也是小产权房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3. 社会需求驱动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也与社会的需求驱动有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不断增加,而高昂的房价使得一部分人无法承受,从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四、对策与建议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完善土地政策政府应加强土地供应,完善土地政策,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小产权房处置情况汇报

小产权房处置情况汇报

小产权房处置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产权房的问题逐渐成为社
会关注的焦点。

针对小产权房的处置情况,我进行了一些调查和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小产权房是指在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由村集体
或农民个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住房。

这类房屋的产权归属不明确,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也给城市管理
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小产权房应当依法处置,
但是实际操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阻碍。

其次,小产权房处置问题的核心是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保障城市的规划和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如政府购买、政府回购、产权置换等方式,来解决小产权房的处置
问题。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和规范,严格执行相
关政策,确保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

此外,针对小产权房处置问题,我们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引导
农民依法处置小产权房,同时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
成了合力,共同推动小产权房的处置工作。

通过这些努力,目前小
产权房的处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努力。

总的来说,小产权房的处置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推动小产权房的处置工作,为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实现小产权房处置工作的良性循环。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理解和支持,共同推动小产权房处置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小产权房现状研究及对策分析

小产权房现状研究及对策分析

小产权房现状研究及对策分析从2007年开始,小产权房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小产权房出现是中国城乡土地二元制下各方利益博弈的产物,它既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本文以中牟县城关镇的小产权房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分析该镇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存在的问题并试提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对策。

标签:城关镇;小产权房;城乡土地二元制一、研究目的及意义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的,没有依法取得由县级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1〕近年来小产权房作为一个社会热点屡屡被提及,而其作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又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小产权房自身作为一个多方利益博弈的产物存在诸多不合理性,比如它的占地与我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相违背,存在不合法性、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经济纠纷、业主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等问题。

小产权房问题能否妥善解决事关国家、农村村集体、村民个人及小产权房业主等多方利益,因此要十分审慎地对待。

本文以此为出发点,研究小产权房问题的合理解决。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本文在研究内容上以郑州市中牟县城关镇的小产权房为例,分析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存在的问题、影响,从而研究出小产权房的解决对策。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法和访谈法。

笔者对当前学界关于小产权房的研究成果、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搜集和分析,从而在学理上充分把握和认识小产权房的研究现状,找到突破口。

此外,本文采用访谈方式,通过对小产权房利益相关者进行相关问题的访谈,以获悉他们对小产权房的理解与认识,以及他们所能接受的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途径等内容。

文章访谈对象均为中牟县城关镇中小产权房的所有者、以及小产权房所在地的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

访谈内容包括受访者姓名、住址、家庭收入情况、对小产权房的认识、是否明晰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及态度、理想的小产权房的解决对策。

本文中的统计数据来自河南省统计年鉴及郑州市、中牟县政府网站。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摘要:小产权房是在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个称谓,本文着重从小产权的房的概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小产权房发生纠纷的种类,小产权房买卖中合同是否有效力,本文从合同有效和无效两个方面的观点进行分析,同时笔者也阐述了自己对小产权房争议的合同效力的看法,关键词:小产权房;商品房;合同效力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4-00665-01一、小产权房概述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而所谓的“小产权”或“乡产权”是指由乡镇或村出具的认可买受人购买房屋的文件。

根据小产权房占用集体土地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在农用地或其它集体用地上修建的房屋。

由于此类房屋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有的还占用了农用地,其房屋本身不合法,属于违章建筑之列,对此类房屋上的任何权益,法律均不予以保护。

第二类是集体经济组织经过其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合法批准后,在非农用地上修建的房屋。

此类房屋由于经过了合法的审批,是合法建筑物,只是其流转受到了限制。

本文所述小产权房即为此类。

此类房屋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另一种是在用于非农建设的农村集体建筑用地上建设的房屋,其中包括兴办乡镇企业用地、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上建成的房屋等等。

二、法律实践中有关小产权房纠纷的种类近年来,随着小产权房的热销,有关小产权房的纠纷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人民法院受理的有关小产权房纠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大体上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买卖纠纷。

目前发生纠纷最多的就是这一类,出现这类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是房屋无法过户登记。

根据现行的政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不能过户登记,而买受人购买房屋就是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能进行过户登记。

第二是房屋的买卖已经完成,有的还经过了数年的时间,但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房屋将被拆迁,而房屋拆迁补偿远高于房屋当时的出售价格,出卖人感觉吃了亏,遂以政策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原房屋买卖合同违返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要求确认原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受人归还房屋。

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

Legal S ys t em A nd Soci et y 豳圈箧麓豳鬯&i誊i:.竺竺!型圭!f叁型圭塾盒¨J I~-产权房¨:去律问题研究李龚摘要本文通过对小产权房定义的深入探讨,客观的剖析了小产权房的形成原因。

当然由于小产权房自身特殊的性质导致小产权房包含有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文中通过对小产权房包含的法律关系的阐述得出如下结论:一方面小产权房的物权关系无效是一定的,另一方面本文主张其债权关系成立,以维护交易安全。

在此基础上,本文从未建和已建两个角度对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小产权房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建设土地使用权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l一062—02一、“小产权房”的定义(一)什么是“小产权,妒它具体足指由城市周边的农村集体或村民在本村的耕地或经过旧村改造后的空闲宅基地上修建的用于向城市居民出售商品房,这一所有权建立在村民是该村的一员从而享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之上。

但是城市居民购买此类房屋地无法拿到房管部门正式颁发的房产证,因此购房存在极大的隐藏风险,一旦出现纠纷,购房人的权利不易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

(二)“小产权房”成因分析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及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度,其又被称为二元结构。

以二元土地所有制度为基础,又形成了二元士地管理制度,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不同管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论是耕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后才能转变为建没用地这一途径。

但这样只能获取有限的土地增值收入。

如果冒着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主动流转集体土地则可以提前并最大化实现土地增值。

于是不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后者,从而导致了“小产权房”的大量出现。

不断上扬的高房价是小产权房的催生剂,直接推动了“小产权房”市场的持续升值。

小产权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小产权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产权房,顾名思义,是指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擅自建设的房屋。

这类房屋通常位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未经国家批准,不符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产权房在一些地区大量涌现,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和社会问题。

本案例涉及一起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具体如下:二、案情简介原告甲,一名城市居民,于2010年与被告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将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出售给甲。

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了全部房款,但乙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2015年,当地政府开始整治小产权房,甲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面临拆除的风险。

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2. 原告甲的损失如何认定;3. 被告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律分析1.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2. 原告甲的损失如何认定原告甲在购买小产权房时,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因此,其损失主要包括购房款及利息损失。

此外,由于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甲可能无法继续居住和使用该房屋,因此,其还可能遭受精神损害。

3. 被告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被告乙作为卖方,明知房屋为小产权房,却仍然与原告甲签订买卖合同,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被告乙应承担返还购房款及赔偿原告甲损失的民事责任。

五、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1. 被告乙返还原告甲购房款及利息;2. 被告乙赔偿原告甲因房屋被拆除而遭受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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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产权房”问题
摘要: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发展和竞争激烈,商品房的售价也越来越高,而“小产权房”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新品种,由于其低廉的价格而越来越受到百姓的青睐,据一项非正式的统计,目前单是在北京,就有五分之一的房子属小产权房。

但同时也有人呼吁政府尽快出台强制措施整顿“小产权房”,规范房地产市场。

这是为什么呢?所以笔者通过写这篇文章希望大家对“小产权房”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小产权房历史发展定义问题与风险建议
一、“小产权房”的定义
有关“小产权房”说法不一,综合现有的普遍定义为:小产权房是指村民在其宅基地等村集体所有的建设土地上缺乏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许可、缺乏建设部门的建设许可、具有违章违法性质的建筑物。

它不能获得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其“房产证”多由乡镇政府自制颁发。

由于我国对土地和房屋实行登记制度,缺乏
登记的“小产权房”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具备产权性质。

二、“小产权房”的历史发展及数据统计
“小产权房”是在城镇化迅速发展,而集体土地法规体系又不健全的大背景下产生发展的。

过去,“小产权房”在村一级同意、乡镇一级批准建设的情况下就是合法建筑,房屋是否发证并不影响其合法存在。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小产权房达到全国实有村镇房屋建筑面积的30 %,其中村镇住宅约50多亿平方米。

地区范围内,天津、深圳、武汉、济南、西安等各大城市的“小产权房”也屡见不鲜。

10年前,北京郊区已经出现了“小产权房”,目前估计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占整个市场的18 %左右,例如西安估计已达到25%至30 %。

而在我国沿海城市,例如深圳,预计已超过40 %,接近50 %.近几年来,由于城市房地产价格大幅度攀升,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普遍充当了“房奴”角色,房地产投机开发者或者城乡居民乘机在城市边缘的乡村购买廉价土地,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建设具有良好居住功能的“小产权房”,并以低于商品房一半或者更多的价格吸引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安居。

三、“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但“小产权房”在红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以下的问题与风险:
第一为法律风险,因为这类住房建在集体土地上,不允许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保证。

也就是说,购买这样的房子拿不到国家发给的产权证。

这是由国家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质所决定的。

在这情况下,购房人在法律上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政府相关机关的保障和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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