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17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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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引言】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长沙市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本指南旨在为广大科研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方向和依据,确保项目申报的顺利进行。

了解和掌握这份指南,对于申报者成功申报项目至关重要。

【项目类别】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分为以下几个类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

各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优势,选择合适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项目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实施能力;4.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导向;5.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应用价值。

【申报流程】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准备相关材料;2.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3.所在地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合格项目推荐至市科技局;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5.通过评审的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6.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技局予以立项支持。

【申报材料】申报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证明材料;5.项目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评审两个阶段。

初审阶段,所在地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阶段,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技术创新性、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支持政策】长沙市对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包括:1.项目资金支持;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3.优先给予科技创新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4.免费提供创新创业培训、辅导等服务。

长沙市科技计划2024年申报指南

长沙市科技计划2024年申报指南

首先,该指南明确了申报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指南,申报时间为
2024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并要求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长
沙市科技局。

其次,该指南明确了申报的范围和要求。

申报范围包括基础研究、应
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

申报人可以是科研单位、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长沙市科技发展的战略需求,并有明确的技术方
案和可行性分析。

此外,指南还对申报材料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申报表、项目简介、研究内容和目标等。

然后,该指南明确了评审的标准和程序。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科学性、
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等。

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和决策审议
等环节。

指南还指出,评审过程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最后,该指南提供了申报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指南包括如何填
写申报表和撰写项目简介的具体要求。

常见问题解答则解答了关于申报材
料的准备、评审程序和结果通知等方面的问题。

总之,长沙市科技计划2024年申报指南为申报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和规范,有助于申报人准确了解申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提高
申报成功的几率。

指南的发布也表明了长沙市科技局对科技项目的重视和
支持,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0•【字号】雨政办发〔2017〕84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雨政办发〔2017〕84号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0日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成效和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4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4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根据全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规划,以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列入区科技计划,并在一定期限内由相关单位承担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区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用于支持我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发展计划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雨花区科技主管部门管理的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终止、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等工作。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资金(20XX年新兴产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资金(20XX年新兴产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资金(20XX 年新兴产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 (4)(一)项目立项背景 (4)(二)项目投入情况 (4)(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4)二、项目绩效目标 (5)(一)总体绩效目标 (5)(二)年度绩效目标 (5)三、评价基本情况 (5)(一)评价的范围 (5)(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三)评价实施过程 (6)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6)(一)综合评价结论 (6)(二)绩效分析 (7)(三)项目取得的成效 (12)五、存在问题 (12)(一)立项方面 (12)(二)过程方面 (13)(三)产出方面。

(13)(四)效益方面。

(13)六、意见建议 (14)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20XX年5月,XX省科技厅下达《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XX省科技重大专项(新兴产业)项目的通知》,提出“决定启动20XX年省科技专项(新兴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各地市科技局下发通知,由各地市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请,经各地市科技局遴选后推荐上报至XX省科技厅进行专家立项评审,最终择优扶持85个项目。

(二)项目投入情况项目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的方式,由省科技厅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和各项目申报单位基础条件,综合考虑项目总投资需求和预算情况进行立项。

本项目涉及16个地市,1个省财政直管县,共85家项目执行单位,分别按照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三个层次确定资助额度,预算总资金21500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与层级(详见图表1)图表1:项目管理机构与层级2、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详见图表2)图表2: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绩效目标扶持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引导带动各级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自主创新,逐步形成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高校和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官、学、产、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培育出XX特色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通过该项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新型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科技重大专项”)的管理,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科技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监督和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科技重大专项的主管部门,负责专项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项目立项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成立科技重大专项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市科技局根据长沙市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需求,定期发布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第七条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长沙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条件;(三)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第八条项目评审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项目立项与实施第九条市科技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市科技局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期限、资金使用和考核指标等。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单位应定期向市科技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监督与验收第十四条市科技局应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整改。

第十五条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017年结题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017年结题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7年结题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18.08.13
•【文号】国科发基〔2018〕127号
•【施行日期】2018.08.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
究计划)
2017年结题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8〕127号各有关项目依托部门:
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技部组织完成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11年立项的2个项目、2013年立项的184个项目的结题验收。

现将项目验收结果通知如下。

1.“水稻优良品种的分子设计研究”等186个项目自立项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予以通过验收。

其中,“硬岩掘进装备的关键基础问题”等56个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核电站紧急救灾机器人的基础科学问题”等130个项目验收结果为“良好”。

2.“微藻能源规模化制备的科学基础”等186个项目财务验收结果为通过财务
验收。

对于课题结余资金的处理,科技部将按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7年结题项目验收结果
科技部
2018年8月13日附件。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7.08.30•【字号】长科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科发〔2017〕38号各区县(市)科技局、各科普场馆(基地)、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的运行与管理,现将《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科普资源,积极推动市级专业科普场馆(基地)建设。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8月30日长沙市专业科普场馆(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科普工作向专业化、社会化和常态化转变,进一步发挥专业科普场馆(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场馆)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沙市科普场馆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公共财政投资建设或社会力量兴办的具有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功能,专业特色突出,面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

第三条长沙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科普场馆的认定、管理及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科普场馆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

(二)申报单位拥有的科普场馆展馆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展馆有参观指示牌,展区有文字介绍,展品有文字说明标签,同时有完整的展馆介绍资料提供给公众阅读和索取;采用展馆与生产基地相结合的专业科普基地,工业类展馆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农业类生产基地面积不少于500亩。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7.09.27•【文号】国科发资〔2017〕296号•【施行日期】2017.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

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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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17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备
选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布部门】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7.01.17
【实施日期】2017.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17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重大专项作为突出长沙科技工作重点的重要抓手,注重顶层设计,聚焦我市战略发展目标,主要支持重点产业和重大工程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为做好2017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基本框架
(一)专项类型
1、重大技术攻关项目
主要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和重大工程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重大战略产品的开发。

2、重大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主要支持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开展的重大项目,支持围绕重大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的项目。

3、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主要支持具有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外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项目和联合攻关项目。

(二)专项技术领域
包括9大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不含现代农业)、航天航空、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含文化创意)、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现代农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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