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相关重要概念

合集下载

反洗钱相关重要概念

反洗钱相关重要概念

反洗钱相关重要概念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交易的逐渐增多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洗钱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打击洗钱行为,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建立反洗钱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反洗钱相关的一些重要概念应运而生,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洗钱概念洗钱,指将来自非法来源的资金通过一系列交易和操作,使其变得合法,掩盖资金的犯罪来源。

洗钱包括三个主要步骤:放入非法资金系统、隐藏其来源、再将其取出。

洗钱行为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的稳定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各国都在加大力度打击洗钱行为。

二、反洗钱概念反洗钱,即防止洗钱行为的一系列措施和法规,旨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

反洗钱工作的核心目标是通过监测和调查金融交易中的可疑活动,使非法资金无法流入合法经济系统。

反洗钱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和金融安全至关重要。

三、关键概念1:可疑交易报告(STR)可疑交易报告,简称STR(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是金融机构作出的根据一定标准判断为可疑的交易行为而向主管机关报告的工作。

可疑交易报告是反洗钱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机制,通过金融机构的报告和交流,及时发现和防范洗钱行为。

四、关键概念2:自报告机制(SAR)自报告机制,即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的缩写,是指金融机构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主动发现、分析、报告并阻止可能涉及洗钱活动的异常交易行为。

自报告机制的实施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发现洗钱行为,防止洗钱犯罪的发生。

五、关键概念3:了解您的客户(KYC)了解您的客户,简称KYC(Know Your Customer),是金融机构进行合规性尽职调查的核心要求。

在KYC规定下,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和背景进行详细调查,以确保其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KYC制度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有助于减少非法资金流入金融体系。

六、关键概念4:可疑活动监测(SAM)可疑活动监测,简称SAM(Suspicious Activity Monitoring),是一种通过技术手段监测金融交易活动,识别可疑交易行为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反洗钱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反洗钱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反洗钱的概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洗钱法中,反洗钱是指对洗钱活动进行预防、查处和打击的行为和措施。

洗钱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资金或财物通过一系列交易、转移和变换等手法掩盖其非法来源,使其具有合法性的行为。

通过洗钱,犯罪分子可以使非法所得看起来像合法收入,从而逃避法律追究和资产冻结等措施。

反洗钱的目的是防止、打击和削弱洗钱犯罪活动,保护金融机构和各行各业免受洗钱犯罪的侵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洗钱法中,相关部门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包括建立和维护反洗钱机构、进行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加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客户尽职调查等。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涉及洗钱活动的个人和组织将进行刑事追究,并可对其涉案资金进行冻结和没收。

反洗钱法律法规

反洗钱法律法规

反洗钱法律法规反洗钱法律法规1. 引言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活动的全球化,洗钱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

洗钱是指将非法获得的资金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和信息隐藏手段,使其看上去合法合规的过程。

为了打击洗钱,维护金融秩序,各国纷纷制定了反洗钱法律法规。

2.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反洗钱法律法规是各国立法机构制定的,旨在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的法律的总称。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目标是保护金融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合法经济活动的进行。

3.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国际组织为了加强国际合作打击洗钱犯罪,各国成立了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各国反洗钱工作的国际标准和指南。

3.1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性反洗钱组织。

FATF通过监测和评估各国反洗钱政策的执行情况,提供指导和协助,以便各国政府更好地制定和落实反洗钱措施。

3.2 联合国反洗钱办公室(UNODC)联合国反洗钱办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是联合国设立的负责协助各国打击洗钱犯罪的专门机构。

UNODC通过法律和政策制定、培训和技术援助等方式,帮助各国加强反洗钱能力。

4.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内容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实施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金融机构的义务、反洗钱监管机构的职责、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处罚等。

4.1 金融机构的义务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金融机构有义务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身份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内部反洗钱控制机制,并监测客户交易,识别异常活动并上报相关机构。

4.2 反洗钱监管机构的职责反洗钱监管机构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反洗钱工作的机构。

其职责包括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审计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4.3 处罚和制裁措施反洗钱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和制裁措施。

反洗钱基础知识教学内容

反洗钱基础知识教学内容

反洗钱基础知识第一章洗钱的基本概念“洗钱”一词的原始含义就是把脏污的硬币洗干净。

在以铸币为主要支付手段的年代,金银铸币流通的时间久了,表面会很脏,会影响铸币的使用和流通。

于是,商人们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戴上手套,将被弄脏的货币倒入大缸内,再加入一些具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进行清洗,使铸币光亮如新,重新投入流通。

这是“洗钱”一词最早的来历。

此时的洗钱概念并无贬义。

现在“洗钱”一词的含义是对其原始含义的假借,是指将货币资金或财产来源和性质的“不干净”进行清洗,即将所谓的黑钱、赃钱和犯罪收入通过各种交易来使其达到表面合法化,从而使非法财产的拥有者能够安然享受不法财务或利益。

1.1洗钱的基本含义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1.1.1我国对洗钱概念的界定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洗钱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获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1)提供资金账户的;(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将资金转移的;(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反洗钱的定义与基本概念

反洗钱的定义与基本概念
反洗钱的定义与基 本概念
目录
• 反洗钱概述 • 洗钱的基本概念 • 反洗钱的法律法规 • 反洗钱的监管与机构 • 反洗钱的实践与案例 • 反洗钱的挑战与对策
01
反洗钱概述
定义与背景
洗钱定义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 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 化的行为。
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时,需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包括涉及大额现金交易、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 有关的交易等。
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
金融机构应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风 险等级的客户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加强监控、限 制交易等。
06
反洗钱的挑战与对策
当前反洗钱面临的挑战
洗钱的危害与影响
洗钱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提供便利,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 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洗钱活动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洗钱的主要目的是掩饰 和隐瞒犯罪所得,使犯罪所得表面合法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
负责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监测和 分析,打击跨境洗钱活动。外汇 管理局与人民银行密切合作,共 同推进我国反洗钱工作。
金融机构内部反洗钱机制
内控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明 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反 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应严格遵循“了 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 和风险评估,确保业务合规性。
保护投资者利益
反洗钱有助于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因 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而遭 受损失。

《反洗钱理论与实务》第七章精讲

《反洗钱理论与实务》第七章精讲
4
反洗钱调查的概念
➢ 反洗钱调查的主体只能是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 一级分支机构
➢ 反洗钱调查的依据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 反洗钱调查的客体是可疑交易活动 ➢ 被调查机构是金融机构 ➢ 反洗钱调查的目的是通过调阅资料、核实信息、
查证嫌疑,来确定可疑交易活动是否属实、是否 涉嫌洗钱犯罪
5
反洗钱调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一)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 定》的规定和国务院对各部门的职责安排,中国 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 在实践中,反洗钱调查主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11
反洗钱调查主体的权限
• 反洗钱调查权的内容 ——询问权、查阅权、复制权、封存权、临时冻
区别 客体 对象 目的
结果
反洗钱调查
可疑交易活动
金融机构
通过调阅资料、核实 信息、查证嫌疑,来 确定可疑交易活动是 否属实、是否涉嫌洗 钱犯罪 其一,排除洗钱嫌疑 的,结束调查; 其二,仍不能排除洗 钱嫌疑的,向侦查机 关报案
反洗钱检查
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有关反 洗钱规定的行为
除了金融机构外,还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
结权 • 反洗钱调查权的范围界限
1、被调查机构的限制 2、调查客体的限制 3、调查措施的限制
12
反洗钱调查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
• 反洗钱调查只针对可疑交易活动
1.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 2.通过反洗钱监督管理发现的可疑交易活动。 3.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报告的可 疑交易活动。 4.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通报的涉嫌洗钱的可疑交 易活动。 5.单位和个人举报的可疑交易活动。 6.通过涉外途径获得的可疑交易活动。 7.其他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可疑交易活动。

反洗钱培训资料(一)2024

反洗钱培训资料(一)引言概述:反洗钱培训资料是为了增强机构员工对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以及提高他们在工作中识别和预防洗钱和恐怖资金活动的能力而设计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完整的反洗钱培训资料,包括反洗钱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洗钱风险识别和应对措施、报告和合规程序等。

正文:一、反洗钱基本概念和原则1.什么是洗钱?- 洗钱的定义和表现形式- 洗钱的动机和目的2.反洗钱的重要性- 反洗钱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的影响- 反洗钱的社会和经济意义3.反洗钱的原则- 客户尽职调查原则- 报告可疑交易原则- 合规和内部控制原则二、反洗钱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1.国际反洗钱法律和机构- FATF及其国际标准- 国际合作组织和机构的角色和功能2.国内反洗钱法律法规- 反洗钱相关法律的背景和发展-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3.反洗钱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反洗钱的义务和标准- 相关报告和记录的要求三、洗钱风险识别和应对措施1.洗钱风险评估- 洗钱风险评估的目的和方法- 风险指标和预警信号的识别2.客户尽调和风险分类- 客户尽调的基本要素和流程- 客户风险分类和监测3.内部控制和交易检测- 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功能- 交易检测工具和技术的应用四、报告和合规程序1.可疑交易报告和报告义务- 可疑交易的定义和特征- 可疑交易报告的程序和要求2.合规程序和内部监测- 合规程序的建立和执行- 内部监测和自查的要点3.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 员工反洗钱培训的目标和方法- 提升员工对反洗钱重要性的认识总结:反洗钱培训资料通过引言概述、正文内容的方式全面介绍了反洗钱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洗钱风险识别和应对措施、报告和合规程序等内容。

本资料旨在提高机构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和能力,从而更好地预防和打击洗钱和恐怖资金活动。

10.反洗钱基本知识介绍及客户经理应关注的反洗钱方面


一、反洗钱基本知识介绍
凡隐匿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 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 法活动有关系之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 钱行为。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 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 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 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构成洗钱罪。
一、反洗钱基本知识介绍
(三)我国反洗钱情况
1、我国反洗钱法律框架
• 第一阶段: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就 有关打击用毒品犯罪得益进行洗钱的规定。 • 第二阶段:1997年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2001年《 刑法修正案(三)》将洗钱罪进行了修改。主要是911事 件以后将恐怖主义活动增加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 第三阶段: 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 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 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 办法》,实施日期均为2003年3月1日。“一个规定,两个 办法”是我国首次出台的反洗钱方面的专门规章。
一、反洗钱基本知识介绍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 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来源和性质的。 ———《刑法》有关洗钱罪的规定
一、反洗钱基本知识介绍
洗钱过程的特征 隐藏犯罪收益的真正所有权和来源 改变有关金钱的形式 尽量避免留下明显的痕迹 洗钱者能够控制洗钱的全过程
二、客户经理应关注的反洗钱主要方面
• 客户经理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主要关注点: (1)在发展客户或维护客户期间对客户身份真实 性产生疑问,经核查仍不能排除疑问的,应按照 规定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2)基于对客户情况的了解,对客户资金来源或 交易情况可能涉嫌违法的,应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

反洗钱学习


反洗钱工作要点
(三)识别方法:

• •
• •

涉嫌恐怖融资
具体要求:
反洗钱工作要点
(四)代理业务




反洗钱工作要点
二、可疑交易识别
1
标准:《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40条 《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工作指引 》第5—40条
补正:3个工作日内 《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45条
4
2
可疑交易报送
“洗钱”和“洗钱罪” 相同之处是都揭示了洗钱隐瞒和掩盖犯罪所得的真实来源和性质, 并使其达到表面合法化以及逃避法律制裁的违法本质。 不同之处是:①洗钱行为是一种客观存在,洗钱犯罪是主观判断和 取舍的结果,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②带来的法律责任不同。
6
反洗钱基础知识
反洗钱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 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 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7
反洗钱基础知识
三、我国反洗钱现状
监管机构 法律法规 主要监管手段 反洗钱国际合作
签署并批准了《联合 国禁毒公约》、《联 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 犯罪公约》、《联合 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 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和《联合国反腐败公 约》等国际公约。 同40多个国家签署了 70多个有关警务合作 、打击犯罪等方面的 合作协议、谅解备忘 录和纪要。 于2007年6月28日成 为FATF正式成员。
第19条——第32条
二、三大核心义务
之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公司各分支机构应当妥善保存记录在各种介质上的客户 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 、完整,为客户保密,并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 别客户身份、了解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 件所需的信息。 。

反洗钱基础知识讲座(三)—反洗钱概述

反洗钱基础知识讲座(三)-反洗钱概述反洗钱基础知识讲座(三)反洗钱概述反洗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它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法律、金融、税务、商业、外交等。

任何一个领域或部门的单独努力,其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难有成效。

只有各领域一起动手,打破行业间的界线,加强协作,信息共享,才能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一反洗钱的概念及意义(一)概念反洗钱,从广义上讲,是指与洗钱活动做斗争的所有行为,包括防止洗钱结果实现的事前预防行为,和对洗钱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认定的事后惩处行为。

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反洗钱,是依照《反法钱法》的立法原则来界定的狭义上的反洗钱,是事前预防行为,具体来说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从《反洗钱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反洗钱是一种预防行为,是对洗钱活动的事前防范措施,只要依照我国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一定标准或符合一定条件,需要展开反洗钱工作的,都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相应反洗钱工作。

而所针对的工作对象是否最终可以定性为七类上游犯罪后的洗钱行为,并不影响反洗钱工作的展开.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并不仅是金融机构、国家反洗钱相关部门才需要进行反洗钱的工作,《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洗钱活动,都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二)反洗钱的意义反洗钱工作的意义,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有利于预防和及时发现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三是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四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五是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反洗钱相关重要概念
反洗钱内部控制
反洗钱内部控制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制约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并使之相互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和方法(静态形式),以及利用这些制度、措施、程序和方法对相关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指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对其客户的真实身份进行了解。

这包含三层含义,其一,了解客户本人的真实身份;其二,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其三,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一次性金融服务
一次性金融服务是相对于开立账户建立长期客户关系而言,指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金融服务。

经常项目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资本项目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
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订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

正常类客户
正常类客户指所处的国家、地区、行业、职业等均不涉及洗钱风险,以及身份背景情况正常、交易符合其身份情况的客户可列为正常类客户。

关注类客户
关注类客户指所处的国家、地区、行业、职业等均不涉及洗钱风险,但银行在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及报告工作中发现其有异常或可疑情形,被作为可疑交易上报的账户所涉及的客户。

可疑类客户
可疑类客户指来自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的国家或地区的非居民客户,或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的国家、地区的客户发生频繁大量交易的客户;还可包括国内经执法机关侦查或调查的涉嫌洗钱上游犯罪的客户。

禁止类客户
禁止类客户一般指联合国决议、OFAC全面禁止的客户或发布的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的客户,以及我国认定的“东突”等恐怖组织,如公安部发布的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

标准型尽职调查
标准型尽职调查指识别客户身份的一般程序,这是对金融机构全体客户都应履行的尽职调查程序,如核对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

加强型尽职调查
加强型尽职调查不仅要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而且还应了解该客户或有关账户涉及的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了解公司客户的所有人或实际控制、拥有该账户的人。

交易报告制度
指金融机构等承担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将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经办的达到规定金额或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包括可疑客户信息)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的制度。

大额交易报告
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范围及程序,将达到规定金额的交易信息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

可疑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将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或经分析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包括可疑客户信息)给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

重点可疑交易报告
指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认为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交易或者客户,应当上报重点可疑交易报告。

现金大额交易
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包括现金缴存、支取、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等。

单位大额交易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账户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个人大额交易
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转账。

跨境大额交易
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判断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
客观标准指反洗钱规章中明确列出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判断可疑交易的主观标准
判断可疑交易的主观标准是反洗钱规章明确列出的客观标准以外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合理的判断可疑交易的标准。

大额现金交易
暂定为单位账户月累计发生额在50万元以上、个人账户月累计发生额在2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现金存入或支取。

非现金存取业务暂未列入监测范围。

大额现金监测
特指从反洗钱角度,对单位或个人账户大额现金交易进行持续地监控和系统地分析。

通过确定重点关注对象,查找异常现金交易背后的真实动机。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收集金融机构报送的反洗钱信息,分析评估其执行反洗钱法律制度的状况,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预警、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的行为。

金融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
金融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是指能全面如实反映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各类信息,包括反洗钱统计表、信息资料、交易数据、工作报告以及内部审计报告中与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内容。

反洗钱现场检查
全面检查——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所实施的对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法规情况的全方位检查,包括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情况、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宣传培训情况、审计监督情况等。

专项检查——针对反洗钱工作的某个方面(如客户识别、内控建设、可疑交易报告等)或者具体某项高风险业务(如电子银行、银行卡、代理汇款业务等)所进行的专门检查。

反洗钱现场调查
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人员直接到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现场实施反洗钱调查的调查方式。

反洗钱书面调查
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人员不到金融机构现场,而是书面通知金融机构提供有关资料的调查方式。

反洗钱临时冻结
反洗钱调查中的临时冻结,是指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过程中,当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时,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暂时禁止客户提取该账户资金的强制措施。

金融机构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
金融机构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是指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的要求,对有关可疑客户、可疑账户及可疑交易的情况协助进行调查和反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