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执法过程的协商与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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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和解制度

行政和解制度

行政和解制度
行政和解制度是一种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旨在促进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行政关系。

这种制度的建立可以在政府、行政机构和公民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解决各方的纠纷和矛盾。

行政和解制度的创建和拓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行政和解制度的创建需要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调解和促进各方之间的协商。

这个机构可以由专业人士、法律专家和公民代表组成,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和客观性。

其次,行政和解制度需要明确规定各方参与的权利和义务。

这包括行政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及公民提供真实和详尽的证据。

同时,制度还应规定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方在和解过程中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第三,行政和解制度应该强调妥协和协商的原则。

通过各方之间的平等对话和讨论,可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种和解方式往往可以节省时间和资源,并避免长期的诉讼过程。

最后,行政和解制度的拓展需要充分宣传和培训。

政府和行政机构可
以通过宣传活动向公民介绍此制度的优势和流程,并提供相关培训,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解决争议的能力。

此外,政府还可以与社会组织和法律界合作,共同推动行政和解制度的拓展和改进。

总之,行政和解制度的创建和拓展可以为公民提供一个公正、高效和低成本的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

通过建立独立的中介机构、明确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强调协商和妥协的原则,可以促进公平公正的行政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同时,宣传和培训的举措也是推动行政和解制度拓展和改进的重要手段。

司法调解中的调解心得和经验分享

司法调解中的调解心得和经验分享

司法调解中的调解心得和经验分享司法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正在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作为一名司法调解员,我有幸参与了多起案件的调解工作,并积累了一些调解心得和经验,现在我将分享给大家。

一、积极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需求在司法调解中,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积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理解、感受当事人的需求。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常处于紧张、焦虑和不安的情绪状态中,因此我们要善于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实诉求。

只有在理解当事人的需求的基础上,我们才能通过合理的调解来满足双方的利益。

二、注重沟通和引导,缓和矛盾在司法调解中,有效的沟通和引导是非常关键的。

我们要善于运用开放式问题、倾听和反馈等技巧,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增进彼此的理解。

同时,我们还需要引导双方将争议从情绪层面转移到事实和法律层面上,以减少冲突和矛盾,并为更好的解决方案的达成创造条件。

三、客观公正,注重平衡利益在司法调解中,我们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我们不是仲裁员,而是中立的调解员。

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寻找双方的共同利益,协助他们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我们要尊重各方的合法权益,平衡各方的利益,确保调解结果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灵活运用不同调解技巧,个性化调解每个案件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在司法调解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运用不同的调解技巧。

有时候,我们可以采用直接交流的方式,促使双方直接对话,从而更好地解决争议。

有时候,我们可以运用分组、切换角色等方法,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

总之,我们要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个性化地进行调解。

五、坚守职责和法律底线,保持专业性作为司法调解员,我们要时刻坚守职责和法律底线,保持专业性。

我们不能越权,不能超出自己的调解范围。

同时,我们还要遵循保密原则,妥善处理当事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案件资料。

我们要尽可能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干扰,真实客观地履行自己的调解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1.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啊,那可太重要了!就好比是一场混乱中的和事佬,能让矛盾双方冷静下来。

比如说,在市场里有人因为摊位问题吵起来了,这时候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就能出马,让大家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多好呀!2.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呀,简直就是解决纠纷的神奇法宝!想象一下,邻里之间因为噪音问题闹得不愉快,这时候它就像及时雨一样出现,化干戈为玉帛,难道不是很厉害吗?3. 你可别小看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哟!它就像是社会的润滑剂。

比如有商家和消费者产生了纠纷,它能迅速介入,让双方都能满意,这作用可不容小觑啊!4.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这可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利器啊!就像一艘在矛盾海洋中平稳航行的船。

像小区里因为停车位起争执,它就能很好地解决,多牛啊!5.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真的很棒啊!好比是一道温暖的阳光,驱散矛盾的阴霾。

像是街道上店铺装修引发的纠纷,它一出现,问题往往迎刃而解,神奇吧!6.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呀,那可是纠纷的克星!就跟医生治病一样。

比如说在工地上因为施工问题有了矛盾,它就能药到病除,厉害不?7. 嘿,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可太有用啦!就如同黑夜中的明灯。

要是马路上因为交通问题起了冲突,它能指明和解的方向,这多了不起呀!8.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啊,绝对是个好东西!就像一把万能钥匙。

比如在公园有人因为宠物发生争执,它就能打开和解的大门,是不是很赞?9.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那可真是不可或缺呀!宛如一场及时雨。

像在社区里因为公共设施使用产生矛盾,它能让大家都心服口服,多厉害呀!10. 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这简直就是维护和平的天使!比如学校周边因为商业活动产生纠纷,它能让一切恢复平静,难道不该好好珍惜吗?我的观点结论: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制度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该重视并充分发挥它的效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行政和解(制度)研究》范文

《行政和解(制度)研究》范文

《行政和解(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和解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在当今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有助于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率,还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行政和解的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运作机制、优势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行政和解的概述行政和解是指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行政争议时,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行政程序。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三、行政和解的运作机制1. 启动机制:行政和解的启动可以由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提出。

在提出和解申请后,行政机关应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和解的条件。

2. 协商机制: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

协商过程中,可以邀请第三方参与调解,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达成协议: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协议内容。

4. 执行与监督:和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如一方未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执行或提起诉讼。

四、行政和解的优势与不足(一)优势:1. 高效性:行政和解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可以快速达成协议,提高行政效率。

2. 节约成本:相比诉讼、复议等方式,行政和解可以降低行政成本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3.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和解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足:1. 缺乏规范性:当前行政和解制度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各地实施情况不尽相同。

2. 监督机制不完善:行政和解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可能导致和解协议的执行受到阻碍。

五、完善行政和解制度的建议1. 制定统一的行政和解法规:制定全国统一的行政和解法规,明确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程序、效力等内容。

浅谈行政和解制度

浅谈行政和解制度

浅谈行政和解制度[摘要]行政和解制度体现了现代行政法的权利本位、服务合作以及公平与效率相协调等理念,对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多重价值功能。

为使行政和解更好地发挥作用,应在丰富其适用原则的基础上,扩展其适用范围,合理设置其适用程序。

[关键词]行政和解;价值功能;适用行政争议作为一种社会矛盾,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它不仅关乎公民的切身利益和诸多社会问题的妥善解决,也对我国公权力的运用规范化、合理化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对我国现代化法制建设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当下,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行政和解制度已经在实际法律事务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运用,起到了积极的法制效果。

但是,我国由于过度注重了行政权力而导致行政和解的作用一直被忽视,我国建设行政和解仍处于探索阶段。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行政和解制度的理论探讨,绝不可忽视行政和解制度的基本社会价值与功能。

一、行政和解的概述(一)行政和解的概念作为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和解制度的适用,首先就是要平等,因为在行政纠纷中,控诉双方往往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在这一前提下,行政纠纷的双方,再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相互合理的让步,最后在以他们的真实表示下,达成合意,从而解决该行政纠纷的机制,这就是行政和解。

①我国现在所普遍提及的行政和解,都是指行政诉讼中的和解,就是指再行政诉讼中的双方,就权力和义务的维系和相关案件的诉讼标的,以控诉双方的真实意思为标准,进行相互协商,双方都进行互相让步,以结束行政诉讼为最终表现形式的一种制度。

由此可见,行政诉讼中的和解,在这样的情况下看,就它本质而言,也是诉讼活动中的一种衍生制度。

但和解制度的启用,应该是在行政纠纷的双方还未进入诉讼程序时适用,以高度效率性,高度公平性,高度自由行为标准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

就现行的司法实践来看,我国的行政和解制度主要分为两种,包括执法过程中的和复议过程中的两大类。

和解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是相对行政主体与行政争议,及时通过对话和协商达成的协议,这有利于行政纠纷的及时解决。

行政决策中的协商与协调机制

行政决策中的协商与协调机制

行政决策中的协商与协调机制在现代社会中,行政决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影响着国家、地区和组织的方方面面,决策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实现。

然而,行政决策往往是复杂的,涉及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方。

为了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协商与协调机制在行政决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协商是指在行政决策中各利益相关方进行意见交流、寻求共识和协商解决问题的过程。

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可以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意见,倾听其他方的观点,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通过协商,可以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减少决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冲突。

协商的结果可能是达成共识、调整行政决策的方向或者解决冲突。

协调是指在行政决策中,各利益相关方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通过协调行动和资源,以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

在协调过程中,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可以协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协调可以通过协商、沟通和合作来实现,需要各方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和合作。

通过协调,可以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和执行力,增加决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协商与协调机制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协商与协调能够减少决策过程中的冲突和不确定性。

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往往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协商和协调可以帮助各方找到共同点,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利益。

协商与协调能够增加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通过协商和协调,决策过程更加透明和民主,各方的意见和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

协商与协调能够提高行政决策的执行力和效果。

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行政决策可以更好地得到实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为了有效地应用协商与协调机制,需要建立适当的参与机制和程序。

应该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平等参与,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专家学者、企业和公众等。

需要建立协商与协调的制度和机构,提供协商与协调的平台和资源。

这些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协商与协调服务,建立专门的团队和专家来支持协商与协调过程。

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确保协商与协调的结果得到落实和执行。

行政调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行政调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矛盾与纠纷日益增多,行政调解作为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式应运而生,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行政调解的优缺点入手,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行政调解的优缺点优点:行政调解的速度快、程序简单、实效明显,常常能够在短时间内就解决争议。

同时,调解过程中各方可以直接沟通交流,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要求和意见,有助于增进彼此的理解和信任,反映了一种民主化、自主化的解决方式。

缺点:由于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预权,所以当它在处理争议时,其调解结果往往是明确的、被强制的,可能不利于某些利益群体的发展。

而在一些复杂的涉诉案件中,如果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就会引起更高层次的审判,这就增加了社会成本和时间成本。

二、行政调解存在的问题1.调解过程不透明当前的行政调解机制对于普通人来说仍然存在很多陌生和不透明的地方。

一些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案件未必真正公开、透明,造成了矛盾和不信任。

2.调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调解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调解效果。

由于公务员的工作稳定性及暂时性,所以来参与行政调解的工作难免素质层次参差不齐。

3.调解方式单一相对于法院判决、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方式过于单一,并没有很好的体现法治意识,以及法律适用能力。

缺少法制意识和普及性,容易出现依法行政、调解方式单一等问题。

三、对策1.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行政机关的调解过程应该力争做到分明、清晰,不断优化、公开、透明化调解机制,提高受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2.加强调解培训和素质提高增强调解人员的法律学习和素质提高,进行专业化、全面化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为参与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教育的能力。

3.创新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行政调解机制,将行政调解与其他解决争端的方式结合,例如在诉讼程序中提供调解,或者在调解中引入众包、第三方调解等方式,以适应多元社会需要。

行政法中的行政执法与行政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与判例解析

行政法中的行政执法与行政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与判例解析行政法是研究行政行为及其合法性的法律学科,涉及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其中,行政执法与行政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和判例解析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公正、公平的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行政执法与行政争议解决这一主题展开探讨,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法律途径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行为。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途径,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 法律授权途径行政执法的法律途径主要是法律授权。

行政机关在行使执法职权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授权,明确自己的权限和行为原则。

例如,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依据法律条文明确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2. 执法程序途径行政执法的程序途径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整套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裁决等步骤。

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执法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3. 自由裁量权途径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如何行使权力的一种权力。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原则,不能随意滥用。

因此,在行政执法中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途径。

二、行政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行政争议解决是指当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争议时,依法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行政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多种多样,包括行政救济、行政诉讼、行政和解等。

1. 行政救济途径行政救济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时,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救济程序进行申诉、复议和裁决的一种途径。

行政救济程序的设立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

2. 行政诉讼途径行政诉讼是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无法通过行政救济程序解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途径。

《我国行政和解制度研究》范文

《我国行政和解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和解制度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机制,它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缓解行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旨在全面分析我国行政和解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以期为完善我国行政和解制度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我国行政和解制度概述行政和解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过程中,通过与当事人协商、调解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这一制度具有灵活、高效、公正等特点,是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重要创新。

三、我国行政和解制度的现状(一)制度建设我国行政和解制度的建设始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

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行政和解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实施情况在实践中,我国各级行政机关积极推行行政和解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行政和解,大量行政争议得以迅速、有效地解决,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我国行政和解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制度缺陷虽然我国行政和解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制度缺陷。

如:部分地区对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程序等规定不够明确;行政机关在和解过程中的权力滥用现象时有发生等。

(二)实践难题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部分当事人对行政和解的信任度不高;行政机关在处理复杂、敏感的行政争议时,往往难以通过和解方式达成协议等。

五、完善我国行政和解制度的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效力等,为行政机关和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

(二)加强监督和管理应加强对行政机关在和解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行政机关积极推行行政和解制度。

(三)提高当事人信任度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当事人对行政和解的信任度。

同时,应建立公正、透明的和解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结论行政和解制度是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重要创新,对于缓解行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过程的协商与和解

浅析行政执法过程的协商与和解【摘要】依法行政的一个基本环节就是行政执法,它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具有极其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尤其在近几年,我国法制社会建设的进程很快,并且日渐成熟和完善,行政立法方面也取得了很快的进展。

随着政府职能的日益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日益改革,国家的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也渐渐规范起来。

但是与法制社会建设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行政执法;法治社会;问题;方案21世纪以来,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在不断加快,全面重视行政执法能力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过程,对于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国法制社会的发展还不健全,其中政府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执法过程也有待完善。

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应重视起来,协商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大的方面讲,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观念、原则和制度等多方面。

比如观念上,执法人员一直被“法律先还是权力先”这一问题所困扰,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时常有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

行政执法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矛盾与冲突。

(一)行政执法冲突执法的过程中避免不了会有很多冲突,行政执法冲突的现象也很普遍。

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点,一方面是由于立法制度的不严格和不完善,会使混乱的立法制度造成行政执法冲突;另一方面是由于没有透过行政执法冲突的现象关注国家政府的观点和利益,导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行政执法冲突实际上就是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立法冲突、利益冲突和执法冲突共同导致了行政执法举步维艰。

(二)行政执法过程存在严重的“趋利现象”公共财政需要支持公共事业的发展,但是因为公共财政制度本身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国家拨款不足及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很多的行政执法部门需要依赖“自收自支”的办法来维持资金运转和行政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产生了很多消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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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执法过程的协商与和解
作者:李智姝滕宇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3期
【摘要】依法行政的一个基本环节就是行政执法,它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具有极其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尤其在近几年,我国法制社会建设的进程很快,并且日渐成熟和完善,行政立法方面也取得了很快的进展。

随着政府职能的日益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日益改革,国家的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也渐渐规范起来。

但是与法制社会建设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行政执法;法治社会;问题;方案
21世纪以来,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在不断加快,全面重视行政执法能力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过程,对于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国法制社会的发展还不健全,其中政府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执法过程也有待完善。

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应重视起来,协商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大的方面讲,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观念、原则和制度等多方面。

比如观念上,执法人员一直被“法律先还是权力先”这一问题所困扰,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时常有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

行政执法过程中会有很多的矛盾与冲突。

(一)行政执法冲突
执法的过程中避免不了会有很多冲突,行政执法冲突的现象也很普遍。

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点,一方面是由于立法制度的不严格和不完善,会使混乱的立法制度造成行政执法冲突;另一方面是由于没有透过行政执法冲突的现象关注国家政府的观点和利益,导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行政执法冲突实际上就是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立法冲突、利益冲突和执法冲突共同导致了行政执法举步维艰。

(二)行政执法过程存在严重的“趋利现象”
公共财政需要支持公共事业的发展,但是因为公共财政制度本身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国家拨款不足及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很多的行政执法部门需要依赖“自收自支”的办法来维持资金运转和行政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产生了很多消极的影响。

长期下来,“趋利现象”会使行政执法部门滥用执法经费,看重执法福利,大大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因此要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趋利现象”的产生。

(三)行政执法水平不高
行政执法过程看重的是程序化水平及执法的公开公正性,但这种程序化水平及公开公正性都不高。

行政执法理应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但因为缺少一个系统、具体、规范的程序,导致行政执法没有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原则,使有些部门“暗中操作”,这种随意性削弱了民主性,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

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现象,行政执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四)行政执法对公民构成一定的威胁
行政执法能更好的加强公共管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

但行政执法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负面作用,比如对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强制拆迁违规房屋等都构成一定的威胁。

二、行政执法过程的协商与和解
要想解决上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找到和解的办法。

和解的办法可以从规范原则、规范程序及执法方式三个方面阐述。

(一)规范原则
1.法律保留原则
这一原则让行政执法的过程获得法律的授权和保护。

在法律的规定下,行政执法部门必须要遵循法律,行政执法才能有序进行。

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现象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

2.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行政部门应当适应它的执法目标,合理掌握行政执法的力度。

行政部门还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不断进行实践探索,找出合理可行的执法方式。

比例原则能够减少滥用权力的行为,减少相关人员的损失,甚至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3.参与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保障相关人员的参与权,比如了解行政执法的依据和内容。

同时也要求执法人员履行相应义务,比如表明自己的身份。

加强与相关人员的交流,可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4.公开原则
行政执法部门应提高对公众的透明度,让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公开原则可以制约行政执法,产生监督的作用,推进行政执法部门的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形象和工作效率。

(二)规范程序
1.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
依法行政可以促进行政执法的效率,执法部门行使权利,提高决策能力,给公众树立一个负责任的形象。

注重民主、参与两大原则,充分发挥公民的“主人翁”意识。

2.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阻力和成本,同时节约了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执法部门首先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然后再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案,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三)执法方式
1.行政执法是协调参与者关系的活动
执法方式的变革其实就是执法过程中协调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比如执法者与公众的关系。

这种变革保障了人权,推进了我国民主化进程。

2.行政执法方式从封闭走向公开
执法的依据要公开,执法的过程要公开,执法的结论也要公开。

执法方式渐渐走向开放,会建立一个有助于改善执法者与公众的关系、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平台。

3.行政执法方式从个人意志走向互动交流
执法者应听取公众的意见,不能只考虑自身的利益,只从执法的角度出发,还应注重民主。

只有感受公众的力量,加强与公众的交流并形成良好的互动,才能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
行政执法方式的改进可以建立一个良好的亲民平台,促使执法者不断服务于公众,在实践中进步,这样行政执法水平才能更加规范、高效。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行政执法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因此国家有必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行政执法制度,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参考文献:
[1]扬中市人民政府.以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N].新华日报,2006.
[2]肖萍.论服务型政府背景下行政纠纷和解制度的构建[J].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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