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本.2.急诊院前急救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工作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工作管理规定
为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高效和安全,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急救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1. 设立院前急救队伍,成立专业团队负责急救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必须对急救队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3. 对急救队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培训。
二、急救装备和设施的管理
1. 配备必要的急救装备和器材,包括急救箱、呼吸器、自动体外除颤器等。
2. 对急救装备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 设立急救站点,分布合理,方便急救人员实施急救工作。
三、急救流程和规范
1. 制定详细的院前急救流程,包括急救人员出诊、急救装备使用、急救措施等。
2. 针对不同的急救情况,制定相应的急救规范和操作指南。
3. 建立急救病历记录制度,及时记录急救过程和相关信息。
四、急救培训和宣传
1. 定期开展急救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急救队员的专业水平和
应急能力。
2. 加强急救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急救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五、协调与合作
1. 与相关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确保院前
急救工作的协调进行。
2. 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急救工作的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六、安全保障和风险控制
1.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急救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2. 对急救工作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
处理能力。
以上为院前急救工作的管理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即刻执行。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急救处置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处置管理规定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在院前急救处置中的操作和管理。
院前急救是指在将病患送往医疗机构之前的急救过程,它对于挽救生命和减轻病患痛苦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准确、及时、规范的处置十分重要。
一、院前急救管理机构1.设立院前急救管理机构,由专业医务人员组成,负责院前急救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确保院前急救管理机构具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并定期进行检修和补充。
3.确保院前急救管理机构中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二、院前急救处置流程1.接到急救电话后,院前急救机构应迅速响应,并指派专业人员前往现场。
2.在抵达现场前,接警人员应与报警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具体情况。
3.院前急救人员应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并按照急救流程进行处置,包括现场评估、急救操作和监测等步骤。
4.在处置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做好现场记录,包括病情描述、各项操作和药物使用等信息。
5.若需要转运病患,院前急救人员应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并与医疗机构联系,做好转运准备。
三、院前急救处置要求1.院前急救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进行处置,不得擅自行动或超出职责范围。
2.院前急救人员应保持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尊重病患的人权和隐私。
3.院前急救人员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报告病情和处置情况,并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
4.院前急救机构应定期评估和改进院前急救处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服务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处罚和纠纷处理1.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的院前急救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2.对于因院前急救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给予受害人合理的补偿和解决方案。
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事宜由医疗机构和院前急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补充。
以上为《院前急救处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旨在提升院前急救的质量和效果,保障病患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院前急救管理规定是什么样的形式,具体的内容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院前急救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一、院前医疗急救的服务范围《条例》界定了院前医疗急救、急危重伤病员的概念,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工作范围,尽可能避免乱拨“120”电话,滥用急救资源,提高急救资源的使用效率。
院内转诊、恢复期转运等活动,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的服务范围。
《条例》第3条指出,“院前医疗急救,是指‘120’急救医院在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下,对急、危、重伤病员在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急、危、重伤病员,是指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国家规定的急危重伤病标准,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伤病员。
”二、每四万人配备至少一辆“120”急救车辆《条例》规定,“120”急救车辆,按人口数量配置,统一车辆标志,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等。
“120”急救车辆专车专用,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不得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配备其它服务车辆,满足转诊、出院等特殊服务。
急救车辆驾驶员具有准驾车型两年以上驾驶经历,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服务区域交通路线,并通过淄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岗前培训和考核。
“120”急救车辆使用年限超过八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四十万公里。
应当及时更新。
三、接听后一分钟发出指令四分钟派出车辆对于“120”急救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条例》对指挥调度人员接听电话、派出车辆、到达现场等服务环节的时间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120”急救医院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
第23条规定:“指挥调度人员接到呼救信息后,应当按照是否为急、危、重伤病员进行分类和信息登记,按照就急、就近的原则,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并根据具体情况对伤病员或者现场其他人员给予必要的急救指导。
院前急救技术应用制度最新版

院前急救技术应用制度最新版为了规范院前急救技术应用,提高急救成功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急救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
二、急救技术培训1. 急救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2. 急救培训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生命支持、急性损伤处理、中毒救治、心肺复苏等。
3. 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确保急救技能的熟练掌握。
三、急救设备及药品配备1. 急救车辆、设备及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与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及时沟通。
3. 急救药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配置,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四、急救流程1.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对患者进行评估,制定救治方案。
2. 急救人员应按照救治方案进行救治,确保救治措施的及时、准确、有效。
3. 急救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救治方案。
4. 急救结束后,急救人员应向医疗机构报告救治情况,并协助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五、质量控制与评价1. 医疗机构应设立急救质量控制小组,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质量。
2. 急救质量控制小组应定期对急救工作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急救工作考核制度,对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救治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急救人员未取得相关资质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content}。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确保在院前急救中提供高效、安全和质量的医疗服务。
该制度适用于急诊科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急救人员等。
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急救工作的有序开展。
2. 急救流程2.1 院前急救流程1.接收呼叫:接收急救电话时,急救中心应详细了解病情信息,迅速判断急救性质、类型和急救所需资源,并将电话录音留档。
2.派遣救援:根据急救性质和类型,急救中心应迅速调度专业急救人员和救护车前往现场。
3.到达现场: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评估患者情况,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如心肺复苏、止血或固定骨折等。
4.运送医院:急救人员判断患者需要立即送往医院时,应及时选择合适的医院,并与医院联系,确保患者的迅速收治。
5.汇报信息:急救人员应及时向急救中心汇报患者的情况、治疗措施和目标医院等信息。
2.2 急救医生流程1.病情评估:急救医生在接收到急救电话后,应根据接收到的病情信息,全面评估患者的状况,并进行必要的治疗决策。
2.急救处理:急救医生应熟悉并掌握常见的急救技术和操作,包括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静脉注射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3.病例记录:急救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病历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措施和效果等,并将其归档保存。
4.报告上级:急救医生在急救过程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或主管汇报情况,寻求指导和支持。
3. 急救设备和药品管理3.1 急救设备1.设备采购:急诊科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评估和计划设备采购,并按照科室管理规定进行采购程序。
2.设备检验和维修:急诊科应定期对急救设备进行检验和维修,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或损坏情况。
3.设备标识和保存:每台急救设备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唯一编码等信息,并按照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和保管。
3.2 急救药品1.药品采购:急诊科应根据临床需要,设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按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程序。
最新版本的院前急救药品治理规定

最新版本的院前急救药品治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急救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
1.2 管理原则院前急救药品治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二、组织管理2.1 组织架构医疗机构应设立院前急救药品管理小组,由医务部门、药学部门、急救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院前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培训和监督等工作。
2.2 管理职责-医务部门:负责制定院前急救药品目录和管理制度,组织药品采购和培训工作。
-药学部门:负责院前急救药品的储存、配送和质量监控,提供药品相关信息。
-急救科室:负责院前急救药品的使用和保管,反馈药品使用情况。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3.1 药品采购院前急救药品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3.2 药品储存院前急救药品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储存过程中,药学部门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处于有效期内。
四、药品配送与使用4.1 药品配送院前急救药品的配送应遵循及时、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送达使用地点。
4.2 药品使用-医务人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和诊疗规范使用院前急救药品,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合理选用药品。
-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院前急救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技术,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培训与监督5.1 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院前急救药品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2 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对院前急救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治理工作的落实。
六、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一、前言急诊科是医院中最繁忙的科室之一、作为医院的窗口,急诊科接收和处理各种急诊病患,对病患的救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急诊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目的1.提供健全的急救管理制度:确保院前急救环节能够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范进行,提高救治效率和减少错误发生。
2.保护生命安全:急救环节处于救死扶伤的第一线,应该高度重视病患的生命安全,确保能够及时进行救治。
3.加强科室间的协作:急诊科需要与其他科室进行密切合作,确保病患能够得到全面的救治。
三、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急救人员培训和考核:-急诊科医护人员应该定期进行急救培训,包括基本的急救知识、院前急救流程等。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该参加急救技能考核,确保能够正确和熟练地进行院前急救工作。
2.院前急救装备和设施:-急诊科应配备完善的院前急救装备和设施,包括心脏复苏仪、除颤仪、呼吸器等。
并应该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工作。
-急诊科应有充足的救护车辆,并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确保可以随时出车。
3.院前急救流程:-院前急救流程要求包括具体的时间节点、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和准确进行。
4.院前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院前急救的相关信息,包括病情描述、急救过程、使用的药物和设备等。
-急诊科应建立完善的院前急救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保存和检索,为病患的后续治疗提供支持。
四、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执行1.员工守则和岗位责任:-急诊科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员工守则,在院前急救中起到表率作用。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在院前急救中尽职尽责。
2.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培训,确保所有医护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制度要求。
-医院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急诊科的院前急救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结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莱钢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院办公室
统一安排(夜间由行政值班,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可直接调用)。
(2)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
并填写有出车登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3)急救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人、定车、责任到人。
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如需变动,需经院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4)急诊护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
当日出诊前必须对照《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对抢救物资进行检查。
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器材、物品,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
二、出车中:
(1)院办公室或行班值班接到120电话,并简单询问病情及联系方式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告之简要病情和联系
方式,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
)出发前出诊医生必须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再次询问病情。
(2)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
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
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3)救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
确保行车安全。
完成救护任务后及时返回医院,不得路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4)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在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牌,对病人及家属在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5)出诊人员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必须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并签署《120出诊、转
诊、转院知情同意书》,取得家属签字。
(6)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对待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7)使用担架搬运病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将病人固定于担架上。
(8)接送过程中医护人员至少应有一人在病人身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如系危急重症病菌,医护人员均须在病人身旁密切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坐在驾驶室内。
如遇危急情况,可第一时间报告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取得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的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9)加强查对制度,不管是在现场还是在路途中救护,护士所执行的口头医嘱及所有操作,包括时间、药名、剂量、给药方法,要及时记入抢救记录,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要核对后带回医院。
(10)接诊病人返回医院后,出诊医师要立即对接诊医师交接出诊情
况。
如系危急重症患者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提前向行政值班或院办公室汇报,告之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
(11)车辆在外出执行急救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院办公室,等候院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
三、出车后
(1)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救护车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一般情况下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如遇外伤血液、呕吐物污染等需及时清洗消毒。
车辆清洗消毒由救护车驾驶员负责,车内抢救设施的清洗消毒由出诊护士负责。
(2)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并做好登记。
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护士长,由护士长报后勤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医务科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