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令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制度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北京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对合资、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和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铁道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安全监管办《贯彻〈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试行)》(京铁安监管【2015】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分工的通知》(京铁安监管【2015】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管办及其各专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按照铁道部明确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管辖范围,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合资、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运输安全监管管理,确保管辖范围铁路运输安全。
第三条安全监管办工作部门由北京铁路局各相关处室及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组成。
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对管辖范围内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第四条安全监管办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行政工作时,应当出示“北京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证”;安全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时,应当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执法证”。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内容第五条安全监管办对合资、地方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主要包括:具有铁路运输特性的行车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旅客伤亡处理、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装载加固、超限超重货物、路外伤亡处理、道口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管理等。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监督合资、地方铁路企业落实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有关运输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及考核等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整治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装载加固、朝鲜超重货物等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作业行为,掌握并处理有关安全生产信息。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紫线
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 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 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 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 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界线。
编制与审批
过境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的两侧应规划建设防护林带。 1.京包、包兰铁路通过市区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50米为绿 化隔离带,通过规划城区(建设区)外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 定100米。 2.包神铁路,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100米为绿化隔离带。 3.包环铁路通过市区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50米为绿 化隔离带。 4.包白、包石铁路通过市区路段的绿化隔离带范围,由规划局按照需要和具体情况确 定。 5.市区内铁路专用线,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20米为绿化隔 离带。 6.京藏高速公路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100米绿化隔离带。 7.110国道通过建成区(包括规划)路段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30米 绿化隔离带。 8.南绕城公路通过建成区(包括规划)路段,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 30米绿化隔离带。 9.呼包公路工业区东路至东出口按道路红线70米,以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20米绿 化隔离带。
编制与审批
蓝线
道路红线
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水 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 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
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 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 边界线
橙线
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 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其 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 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 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 划定对象包括核电站、油 气及其他化学危险品仓储 区、超高压管道、化工园 区及其他安委会认定须进 行重点安全防护的重大危 险设施。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1989年6月--2011-12-06 17:52--【标题】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890505 【实施日期】19890601 【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城乡规划【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名称】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标题】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890505【实施日期】19890601【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城乡规划【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名称】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题注】根据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改【章名】全文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翻建、扩建的规划管理,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区和郊区城镇( 指建制镇, 下同) 居民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单元式楼房除外),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翻建、扩建私有房屋, 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二)以自用为目的。
属于扩建住房的,全家人均现住房(包括本市的异地住房和出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三)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和其他公用设施的安全和使用。
(四)不影响相邻居住建筑的采光、通风、排水和相邻居民的正常通行。
第四条城镇土地为国家所有, 不准擅自占用。
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应在原批准的用地(包括院落,下同)范围内进行。
翻建、扩建房屋占用与其他房屋所有人共用的院落, 须征得其他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第五条翻建、扩建私有房屋, 须持下列证件, 向所在地的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申请;经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审核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准施工。
(一)家庭成员常住户口证明。
(二)居所地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件。
城市的规划五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

城市规划“五线”“五线”管制属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适用于从城市总规到控制性详规等不同层面的城市规划。
“五线”管制制度,分别用“红线”、“绿线”、“蓝线”、“紫线” 和“黄线”划定城市建设中的“雷区”,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能有效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城市建设质量。
“红线”划定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主要针对道路控制而设立。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是指城市江河湖泊水域控制线。
“紫线”是指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控制线。
“黄线”管制的主题,是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影响范围。
1.“红线”管制“红线”概念对于城市各阶层来说都比较熟悉。
“红线”划定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主要针对道路控制而设立,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红线”管制的核心思想就是: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必须控制在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范围之内;同时城市的具体开发建设,必须在城市建设的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内和相应的规划要求下进行。
“红线”管制无论是技术支撑还是运作程序,在各城市普遍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但以成熟的管制制度要求来看,需要强化规范性和系统性。
1.1道路“红线”控制对于城市规划确定的规划道路用地,尤其是城市主次干道,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留控制。
针对目前许多地方道路建设盲目超前、超规范的“大马路情结”,在道路系统及“红线”控制中,必须遵循现阶段的国家有关技术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对不同规模等级城市道路网密度、道路宽度等方面的规定。
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关于各类道路宽度的规划指标对于有特殊功能安排的城市道路,必须明确相应的控制要求。
如:为了确保城市特殊情况下抢险救灾、人员疏散需要,规划将设定部分城市干道为城市内部主要疏散通道,其道路宽度及两侧建筑物高度需满足以下要求:道路宽度+两侧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1/2(H1﹢H2)+4~8米。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要求。
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需求、人口分布、交通流量等因素,确保线路布局合理、站点设置科学。
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注重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实现无缝换乘,提高综合交通的效率。
在运营管理方面,《条例》对运营单位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保障列车的安全准点运行。
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同时,要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清晰准确的导向标识、舒适的乘车环境、便捷的购票检票方式等。
安全管理是《条例》的重中之重。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复杂,人员密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
运营单位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加强对车站、车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乘客的行为规范也是《条例》关注的重点。
乘客应当遵守乘车秩序,文明乘车。
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不得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乘客,运营单位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还对城市轨道交通的保护区进行了规定。
在保护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
对于违法在保护区内进行施工等活动,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城市轨道交通也在不断发展变化。
《条例》的出台为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建设、运输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规定, 划定顺义辖区内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京沈客专”)线路安全保护区,并通告如下:一、划定范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京沈客专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二、管理规定(一)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禁止向铁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三)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的相关规定,维护铁路建设及运输安全。
三、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顺义区京沈客专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月19日——结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94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94修改)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84年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1号文件发布根据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了贯彻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保证城市主、次干道能够按照规划逐步建成畅通无阻、不受干扰的交通动脉,防止在干道两侧乱建房子、乱搭棚屋,土地被任意蚕食,避免将来拓宽干道、增设林带或有特殊需要时,大量拆迁造成浪费,做到既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又有利于保护环境,特制定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
一、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的范围(一)规划市区范围内的三环路、四环路和外环路(即公路一环路)以及北京地区的公路二环路,通过城镇地区(包括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划为城镇建设地区,下同)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100米为隔离带。
(二)以规划市区二环路为起点,向外放射的九条规划主干道(见附件一),通过城镇地区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直至北京辖区边界,下同),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100米为隔离带。
(三)总体规划规定的次干道(见附件二),通过城镇地区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70米为隔离带。
(四)规划规定需修建立交的干道路口,位于城镇地区的,按规划立交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位于农业区的,应按规划立交红线向外划100米为隔离带。
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回忆版)

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回忆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关于中国古代建筑穿斗式结构说法,错误的是()。
A.柱上架访承受擦上荷载B.用较小的柱与穿构成较大的构架C.立柱的间距比抬乘式的间距小D.可与抬梁式木结构混合使用【答案】D【解析】穿斗式是中国古代建筑木构架的主要形式之一。
这种构架的特点沿房屋的进深方向按檩竖立一排柱,每柱上架一檩,檩上布椽,屋面荷载直接由檩传至柱,不用梁。
穿斗式木构架也是沿着进深方向立柱,但柱间距很密,柱头直接承檩,不用架空的抬梁,而以数层“穿”贯通各柱,组成一组组构架。
它的主要特点是较小的柱与“穿”,做成较大的构架。
2.看图题,题目给了一个宋代斗拱图片,问数字20表示哪个构件?()A.散斗B.栌斗C.交互斗D.齐心斗【答案】A【解析】暂缺图。
数字20表示散斗。
3.关于西方古建筑技法源地说法,错误的是()。
A.古希腊创立了多立克柱式B.小亚细亚地区创造了爱奥尼柱式C.古罗马发明了大理石饰面技术D.拜占庭创造了穹顶支在4个独立柱上做法【答案】B【解析】多立克柱式是古典建筑的三种柱式中出现最早的一种(公元前7世纪)。
另外2种柱式是爱奥尼柱式和科林斯柱式,它们都源于古希腊。
爱奥尼柱式源于古希腊,是希腊古典建筑的三种柱式之一(另外两种是多立克柱式和科林斯柱式)特点是比较纤细秀美,又被称为女性柱,柱身有24条凹槽,柱头有一对向下的涡卷装饰。
古罗马建筑直接继承并大大发扬了古希腊建筑成就,开拓了新的建筑领域,丰富了建筑艺术手法,在建筑型制、技术和艺术方面的广泛成就达到了奴隶制时代建筑的最高峰,表现为建筑类型多样,型制发达,样式手法丰富,结构水平高,初步建立科学的建筑理论。
建筑材料除砖、木、石外使用了火山灰制的天然混凝土,并发明了相应的支模、混凝土浇灌及大理石饰面技术。
拜占庭建筑主要成就是创造了把穹顶支撑在四个或者更多的独立支柱上的结构方法,即使用帆拱,解决了方形平面上覆盖穹顶的承接过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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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1989年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号令公布
根据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正)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加强铁路干线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绿化美化环境,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干线(包括京山线、京承线、京秦线、京包线、京通线、丰沙线、京原线、京广线、大秦线和东南环线、东北环线、西北环线)沿线两侧,依照本规定划定隔离带(以下简称隔离带)。
隔离带列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特定地区,按《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管理。
在隔离带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条隔离带的范围:
(一)铁路干线通过城镇地区(包括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划的城镇建设地区,下同)的路段,以铁路干线(含规划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30米为隔离带。
(二)铁路干线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100米为隔离带。
(三)铁路干线的车站(场)和通过山区路段的隔离带范围,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按规划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条【隔离带内土地用途】隔离带内可以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原是耕地的,仍可种植农作物。
但不得妨碍铁路的运输安全和线路设施的管理维护。
在隔离带内埋设市政管线,建设道路和管理养护铁路所必需的道班房、变电站等铁路运输维护设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第五条【城市建设工程】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或扩建城市建设工程。
现有城市建设工程,应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制定的调整改造方案,逐步迁出隔离带。
属危险房屋,迁出隔离带又确有困难的,只许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翻建,不准扩大用地,不准增加建筑物的高度。
第六条【村镇建设】隔离带内的村镇(不包括建制镇)建设,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现有乡镇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确需在隔离带内新建、扩建、翻建办公或生产用房的,只许在原建设用地范围进行建设,不准扩大用地。
(二)确因群众实际生活需要,必须在隔离带内新建、扩建商业、服务业用房和农民住房的,必须按照规划要求严格控制。
翻建房屋不得增加高度。
(三)山区的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内的村镇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按规划要求管理。
第七条【违法建设】违反本规定,擅自在隔离带内占地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违法建设处理。
第八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肃执法,秉公办事。
对违反本规定,越权审批的,审批机关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应追究审批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