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食品标签相关标准GB7718-2011、GB28050-2011、GB13432-2013
合集下载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
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 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 期和保质期
40
4.1.8 贮存条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贮存条件 注:必选 食用方法
41
4.1.9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注:GB 255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HG 2616-2005 《食品添加剂 复合疏松剂》 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20
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标示?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 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 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 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 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 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推荐的标示方式为:在复合 配料名称后加括号,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 名称,如“酱油(含焦糖色)”。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或者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则应在配料表中 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并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 顺序一一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其中加入量不超过食 21
36
• 4.1.6.2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
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 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 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注:邮编+地址
37
4.1.7.1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和保质期……
食品标签标识相关知识讲解

文字要求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 算方法见附录A), 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3 .1 0 一 个 销 售 单 元 的 包 装 中 含 有 不 同 品 种 、 多 个 独 立 包 装 可 单 独 销 售 的 食 品 , 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字高与面积 要求
3 . 11 若 外 包 装 易 于 开 启 识 别 或 透 过 外 包 装 物 能 清 晰 地 识 别 内 包 装 物 ( 容 器 ) 上 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22
基 本 要 求
提供给消费者
提供给餐饮业
13
问答八: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 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 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4
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 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 具 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 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3 . 4 应真实、准确, 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 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
标签质量要求 内容规范性要求
4
标签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法及其 实施条例
食品标签 标识
食品添加剂 标签标识
解读食品标签相关标准GB7718-2011、GB28050-2011、GB13432-2013

定义
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 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 物品。 (不包括保健品和药品)
定义 预包装食品
(GB 7718):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 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 食品。 (GB 7718问答):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 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配料表)
如果《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对一个食品添加 剂规定了两个及以上的名称,每个名称均是等效的通用名称。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为例,“环己基氨 基磺酸钠”和“甜蜜素”均为通用名称。
• 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发布: 2013-12-26 实施:2015-07-01
标签标准的运用
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把加工食品划分为28大类
原:
特殊膳食食品(产品标准+GB 13432)
食品标签 酒类食品〔产品标准+GB 10344+GB 2757
√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
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
食 品 标 签
解读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标签知识

牢记这九条
1、基本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广告法
法律、法
规的衔接◆商标法
与法律、法
规的衔接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如果食品产品标准中对标签有规定的,应同时满足。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 条例
广告法
商标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 识管理办法
该产品执行标准GB/T21731-2008 《橙汁及橙汁饮料》8.1规定:橙汁 饮料应标明橙汁含量。
1、基本要求
(2)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
• 常见问题:喷墨打印字体容易被 油脂、以及某些化学溶剂溶解; 纸质的标签容易受潮损坏、发霉 等看不清
(3)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 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 常识的内容。 (4)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或使用 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也不 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形式2——单独印制标签粘贴在食品包装容 器上。
形式3——吊牌、附签或商标
2
适用范围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GB 7718-2011)
•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品——按标准执行 •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仅需标注食品名称、
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 不适用:散装食品;为储藏运输提供保护包装;
目录
2
适用范围(GB 7718-2011)
3
标签须强制标示的内容及要求(GB 7718-2011)
4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基本知识(GB 28050-2011)
食品标签最重要的原则:
求真 务实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

a)标示大包装的净含量,分别标示其中各个种类 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和件数
b)标示其中各个种类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和 件数。
当同一个大包装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多件不单独 销售的非预包装食品时,不适用于本条。
4、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 产品安全质量责任 联系方式:电话(热线、售后电话或销售电 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邮编等
如果一类食品有分类标准或行业约定俗成的分类方式,命名时也可参考食品分类 名称;
为了使用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其真实属性,应尽量标示详细名称;在能够充分说明 食品真实属性的前提下,可以不使用分类中最低一级或最详细的名称。
b.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例如:三明治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 应在同一版面标注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容易混淆误导时应在临近位置使用 同一字号标示反应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真实属性因字号不同 而引起误解时应使 用同一字号。
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可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 用相对应繁体字;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对应的 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 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 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⑸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 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 应当分别标注
在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时,可以标示“生产者”、“经 销者”、“生产商”、“制造商” 对于委托分装的情况,可标示为“分装商”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 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包括国外 企业在国内开设的办事处、联络处或协会。
b)标示其中各个种类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和 件数。
当同一个大包装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多件不单独 销售的非预包装食品时,不适用于本条。
4、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 产品安全质量责任 联系方式:电话(热线、售后电话或销售电 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邮编等
如果一类食品有分类标准或行业约定俗成的分类方式,命名时也可参考食品分类 名称;
为了使用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其真实属性,应尽量标示详细名称;在能够充分说明 食品真实属性的前提下,可以不使用分类中最低一级或最详细的名称。
b.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例如:三明治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 应在同一版面标注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容易混淆误导时应在临近位置使用 同一字号标示反应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真实属性因字号不同 而引起误解时应使 用同一字号。
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可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 用相对应繁体字;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对应的 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 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 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⑸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 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 应当分别标注
在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时,可以标示“生产者”、“经 销者”、“生产商”、“制造商” 对于委托分装的情况,可标示为“分装商”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 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包括国外 企业在国内开设的办事处、联络处或协会。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解读解析

3、基本要求
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 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 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 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 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 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 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 表”。
一、制定的目的:
一、制定的目的: 1、指导规范我国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 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 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
二、实施营养标签标准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 众科学选择膳食; 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 健康; 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 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关于营养成分的表达单位。 营养成分的表达单位应按本标准表1第2列要求标示,可使 用中文或括号中的英文表达,也可两者都使用,但不可以使 用其他单位,如维生素D的含量单位只能用“微克”或“μg” 标示,不可以用国际单位“IU”标示。规范表达单位对推行 营养标签、便于消费者理解、产品比较等有重要作用。 关于营养素参考值(NRV)。 营养素参考值(NRV,Nutrition Reference Values)是 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高低的参考值,专用于食品营养 标签。营养成分含量与NRV进行比较,能使消费者更好地理 解营养成分含量的高低。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 “无”等。 如:高钙奶粉、富含维生素 用“份”来做食品计量单位时,也应符合 100g(ml)的含量要求才能声称。 见附录C能量和营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的要 求、条件和同义语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2 术语和定义
2.1 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
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 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 称。 2.7.1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 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NRV % =
……………………………………………(A.1)
式中: X——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 NRV——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
5
附录 B 营养标签格式
GB 28050—2011
B.1 本附录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格式。
B.2 应选择以下 6 种格式中的一种进行营养标签的标示。 B.2.1 仅标示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格式
5 可选择标示内容
5.1 除上述强制标示内容外,营养成分表中还可选择标示表 1 中的其他成分。 5.2 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标示值符合表 C.1 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条件时,可对该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声 称方式见表 C.1。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满足表 C.3 的要求和条件时,可对该成分进行比较声称,声称方 式见表 C.3。当某营养成分同时符合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时,可以同时使用两种声称方式,或 仅使用含量声称。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同义语见表 C.2 和表 C.4。 5.3 当某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值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时,可使用附录 D 中相应的一 条或多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不应对功能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
2.1 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
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 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 称。 2.7.1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 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NRV % =
……………………………………………(A.1)
式中: X——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 NRV——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
5
附录 B 营养标签格式
GB 28050—2011
B.1 本附录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格式。
B.2 应选择以下 6 种格式中的一种进行营养标签的标示。 B.2.1 仅标示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格式
5 可选择标示内容
5.1 除上述强制标示内容外,营养成分表中还可选择标示表 1 中的其他成分。 5.2 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标示值符合表 C.1 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条件时,可对该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声 称方式见表 C.1。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满足表 C.3 的要求和条件时,可对该成分进行比较声称,声称方 式见表 C.3。当某营养成分同时符合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时,可以同时使用两种声称方式,或 仅使用含量声称。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同义语见表 C.2 和表 C.4。 5.3 当某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值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时,可使用附录 D 中相应的一 条或多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不应对功能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注:燕窝月饼 调和油
29
4.1.5.1 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
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4.1.5.2 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
注:整体(“净含量”+“数字”+“单 位”) 体积:升(L、l )、毫升(mL、ml ) 质量:克(g)、千克(kg);
30
4.1.5.4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3
11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
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 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 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注: 杯装食品 文字、符号、数字
12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
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 注 注: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 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 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 果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装上 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 一标示。 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 (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 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 内容
复合配料需要标示其原始配料的, 如果部分原始配料与食品中的其他 配料相同,如何标示?
见上页第2种标示方式 在配料表中直接标示复合配料中的各原始
配料,各配料的顺序应按其在终产品中的 总量决定
22
关于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合香辛 料作为食品配料的标示?
如果某种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加入量超
过2%,应标示其具体名称。 如果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单一的或合计 的)加入量不超过2%,可以在配料表中标示 各自的具体名称,也可以在配料表中统一 标示为“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 合香辛料”。 复合香辛料添加量超过2%时,按照复合配 料标示方式进行标示。 23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罐或其他包装容器上; 另一种是单独印制纸签上粘贴在食品包装容器上。
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的部分信息贴在食品包装容器上
食品标签
第三章:普通食品标签
第一节:GB7718内容 第二节:GB28050内容
第一节:GB7718内容
基本内容 (GB7718标准第3章)
• GB7718内容
标示内容 (GB7718标准第4章)
如:产地问题 食品添加剂项下标示问题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
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包括进口食品)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所有事项均在标签上标示。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 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 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如提供给加工企业和餐馆)
食品标签
解读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目录
食品标签标准的运用 定义 普通食品标签 做好食品标签的要点 特殊膳食食品标签
• 第一章:食品标签标准的运用
√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因为: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2015-3-1废止)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发布: 2011-04-20
实施:2012-04-20
(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 准执行。
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
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如葡萄果汁和葡萄果汁味饮料) 注 :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
明。
×
√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 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定义
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 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 物品。
(不包括保健品和药品)
定义
预包装食品
(GB 7718):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 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 食品。
标签标准
•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发布: 2011-04-20
实施:2012-04-20
•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发布: 2011-10-12
实施:2013-01-01
• 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现行
• 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发布: 2013-12-26
实施:2015-07-01
标签标准的运用
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把加工食品划分为28大类
原:
特殊膳食食品(产品标准+GB 13432)
食品标签 酒类食品〔产品标准+GB 10344+GB 2757
(或GB 2758)〕
(GB 7718问答):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 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定义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引导消费者合 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
食品标签的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把文字、图形、符号印制在食品的包装盒、袋、瓶、
普通食品(除特殊膳食食品和酒类食品外的食品) (产品标准+GB 7718+卫生标准+GB28050)
标签标准的运用
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把加工食品划分为28大类
现在: 特殊膳食食品(产品标准+GB 1 Nhomakorabea432)
食品标签
普通食品(除特殊膳食食品) (产品标准+GB 7718+卫生标准+GB28050)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适用范围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
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储运包装
销售包装
散装食品 (无净含量标示)
面包店 (现制现售食品)
如果运输包装也是销售包装,这种情况下,食品标 签必须按销售包装的要求进行标示。
第二章:定义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
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
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 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注:“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 字。 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不合格原因: 1、产品名称未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配料:白砂糖、淀粉糖浆、薄荷脑、留
兰香、食用香精) 2、使用了使消费者误解或欺 骗性的图形介绍食品, “野山”和“人参图案”。 3、明示了“养颜、补气”的保健作用。
明示了“养生”的保健作用。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 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 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的部分信息贴在食品包装容器上
食品标签
第三章:普通食品标签
第一节:GB7718内容 第二节:GB28050内容
第一节:GB7718内容
基本内容 (GB7718标准第3章)
• GB7718内容
标示内容 (GB7718标准第4章)
如:产地问题 食品添加剂项下标示问题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
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包括进口食品)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所有事项均在标签上标示。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 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 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如提供给加工企业和餐馆)
食品标签
解读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目录
食品标签标准的运用 定义 普通食品标签 做好食品标签的要点 特殊膳食食品标签
• 第一章:食品标签标准的运用
√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因为: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2015-3-1废止)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发布: 2011-04-20
实施:2012-04-20
(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 准执行。
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
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如葡萄果汁和葡萄果汁味饮料) 注 :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
明。
×
√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 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定义
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 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 物品。
(不包括保健品和药品)
定义
预包装食品
(GB 7718):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 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 食品。
标签标准
•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发布: 2011-04-20
实施:2012-04-20
•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发布: 2011-10-12
实施:2013-01-01
• 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现行
• 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发布: 2013-12-26
实施:2015-07-01
标签标准的运用
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把加工食品划分为28大类
原:
特殊膳食食品(产品标准+GB 13432)
食品标签 酒类食品〔产品标准+GB 10344+GB 2757
(或GB 2758)〕
(GB 7718问答):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 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定义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引导消费者合 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
食品标签的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把文字、图形、符号印制在食品的包装盒、袋、瓶、
普通食品(除特殊膳食食品和酒类食品外的食品) (产品标准+GB 7718+卫生标准+GB28050)
标签标准的运用
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把加工食品划分为28大类
现在: 特殊膳食食品(产品标准+GB 1 Nhomakorabea432)
食品标签
普通食品(除特殊膳食食品) (产品标准+GB 7718+卫生标准+GB28050)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适用范围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
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储运包装
销售包装
散装食品 (无净含量标示)
面包店 (现制现售食品)
如果运输包装也是销售包装,这种情况下,食品标 签必须按销售包装的要求进行标示。
第二章:定义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
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
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 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注:“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 字。 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不合格原因: 1、产品名称未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配料:白砂糖、淀粉糖浆、薄荷脑、留
兰香、食用香精) 2、使用了使消费者误解或欺 骗性的图形介绍食品, “野山”和“人参图案”。 3、明示了“养颜、补气”的保健作用。
明示了“养生”的保健作用。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 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 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