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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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与规范制度

行政审批与规范制度

行政审批与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行政审批的流程、程序和要求,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便捷性、透亮度和效率性。

1.2 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法》《行政审批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适用于全部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3.1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审批工作必需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得存在任何鄙视或偏袒现象。

3.2 简化程序原则:行政审批工作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3.3 便捷高效原则:行政审批工作要便捷、高效,供应便利的办理方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3.4 规范制度原则:行政审批工作必需严格依照规章制度进行,不得擅自转变或违反规定。

第二章行政审批流程第四条行政审批申请料子准备4.1 申请人应当准备完整、准确的申请料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应包含必填项和选择项,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并签字确认。

•相关证明料子:如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相关协议和合同:如招标合同、采购合同等。

第五条行政审批受理5.1 企业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后,及时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5.2 受理回执应包含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受理人员签字等基本信息,同时应明确申请人可查询的联系方式。

第六条行政审批审查6.1 企业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申请料子进行审查。

6.2 审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方面:•料子真实性审查:对申请人供应的相关证明料子进行真实性核查。

•申请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是否具备行政审批所要求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行政审批决议7.1 企业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审批决议。

7.2 行政审批决议应当合法、合理、合规,而且要做到如下方面:•决议内容明确:对行政审批结果、权限、条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建设项目(非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批建设项目(非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准后满5年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

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行政审批流程规范

行政审批流程规范

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在现代社会中,行政审批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活动,涉及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

为了保障行政审批的效率和公平性,制定和遵守行政审批流程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行政审批流程规范的相关内容,以及对于行政审批流程的改进建议。

一、行政审批的定义和重要性行政审批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并据此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

行政审批作为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审批流程规范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审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进行操作。

2.公正性原则:行政审批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对待申请人。

3.高效性原则:行政审批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时间过长而造成不必要的等待和损失。

4.简化性原则:行政审批应当简化程序,减少繁琐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行政审批流程规范的具体要求1.明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应当明确具体,不应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2.规定审批时限:针对不同的审批事项,制定明确的审批时限,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进行。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4.设立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四、行政审批流程的改进建议1.引入在线申请:建立在线申请系统,提供便捷的申请渠道,减少纸质材料的提交,提高效率。

2.优化信息共享: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审批手续。

3.简化流程环节:对于一些无关紧要的审批环节,进行合理的简化,减少申请人的负担。

4.实施异地审批:对某些审批事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行异地审批,方便申请人办理手续。

总结起来,行政审批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活动,制定和遵守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和保障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通过引入在线申请、优化信息共享等方式,改进行政审批流程也是必要的。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图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图

精心整理行政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名称核准(仅公司设立、名称变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申符请合 材法 简 料定退补 易 齐形程 全式 序驳回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 核准人员审查(限3个工作日)核准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打印(限1个工作日)申请人到服务窗口领取执照或各种通知文书(限1个工作日内分送)精心整理企业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材料补齐、符合法定形式后 注:1、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

2、申请人到登记场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不需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

3、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收到原件当场(到登记场所提交的)或15日内(邮寄提交的)作出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一致)或不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登记的决定;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

5、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6、承诺时限: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及营业单位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30日)内办结;内资公司及分支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内办结。

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内办结。

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流程参照企业登记流程。

审查不予登记颁发(换发)执照(核准决定作出后10日内)核实(15日内)准予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当场或15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5日内)申请 公告(需公告的)不予受理 ①材料不齐②不符合法定形式③不属企业登记范畴④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当场或5日内)广告审批流程图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录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网站下载办事指南及示范文本企业填报材料提交至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网上预审(8个工作日)不通过 通过 企业将纸质材料(含预审通过通知书)提交至工商窗口 (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受理 审核、办结(3个工作日) 取件精心整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材料补齐,符合法定形式后注:1、申请人到登记场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予以受理。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5.自治区民政厅作出批准决定后,2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结时限)内由民政厅优抚处代办批文,并将文件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6.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收到民政厅的批文后,2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结时限)内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地、县(区)民政主管部门分别发送批准文件。同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赵建华同志身为人民教师,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他不顾个人安危全力抢救,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规定,赵建华同志的牺牲情节符合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条件,特申请追认赵建华同志为革命烈士。
请予审批。
公章
二00六年 月 日
文件形式
纸质
份 数
1
范 本
融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融政报[2007] 号 签发人:
关于申请追认赵建华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
柳州市人民政府:
我县赵建华(化名)同志,男,汉族,大专文化,1970年4月15日生,融安县雅瑶乡人,生前系融安县一中初中部一级教师。
2006年3月30日下午2点多钟,赵建华同志骑自行车路过城南护城河,听到几名少年的呼救声,立即停下来寻问,当得知有一个孩子因攀爬防护栏掉入护城河时,赵建华奋不顾身跳入水流湍急的护城河施救,经过赵建华的奋力抢救,溺水儿童罗××被托出水面,在后面两名前来救援的同志的鼎力协助下被救脱险,赵建华同志由于体力不支被河水吞没,不幸死亡。
一九八四年七月九日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量
五、行政审批条件
(1)对敌作战牺牲的;
(2)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赵建华同志身为人民教师,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他不顾个人安危全力抢救,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规定,赵建华同志的牺牲情节符合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条件,特申请追认赵建华同志为革命烈士。
请予审批。
公章
二00六年月日
赵建华同志身为人民教师,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他不顾个人安危实施抢救,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认为,赵建华同志的牺牲情节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申报赵建华同志为革命烈士。
牺牲人员追烈证明材料
名称
牺牲人员追烈证明材料
文件
形式
纸质
份数
2至3份
范本
牺牲人员追烈证明材料



姓名
籍贯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及职务
备考
市人民政府的请示
名称
关于报请追认赵建华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
文件形式
纸质
份数
1
范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政报[2007]号
签发人:
关于申请追认赵建华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
自治区人民政府:
我市融安县赵建华(化名)同志,男,汉族,大专文化,1970年4月15日生,融安县雅瑶乡人,生前系融安县一中初中部一级教师。
(9)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
(10)部队飞行人员在执行战备飞行训练中牺牲或在执行试飞任务中牺牲的;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申请材料目录:
(1)牺牲人员所在单位申请追认烈士的请示,或其家属向牺牲人员牺牲时所在地(或其家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告,该报告要详细报告死者的死亡经过;

审批流程及操作规范

审批流程及操作规范(申报指南<许可>)满城县水务局河道采砂审批一、项目名称:河道采砂审批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有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淤泥。

”三、编号:421四、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满城县水务局五、审批权限:此事项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由省水行政部门批准。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企业、事业、公民个人、其他组织七、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八、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九、收费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

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标准:1、石料按料场当地销售价格10~25%,2、砂、土料按料场当地销售价格的5~25%,3、淘金沙按每立方米淘金量售价的3~5%。

十、年检情况:是十一、申报条件:1、拟在满城县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土,以及淘金(含淘取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的单位和个人,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申请范围内的砂场未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单位编制。

十二、申报材料:1、河北省河道采砂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3、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4、采砂船舶、船员证书;5、采砂设备及采砂人员的基本情况;6、采砂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十三、受理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满城县水务局窗口十四、咨询电话:7274409十五、项目程序示意图:取水许可审批一、项目名称:取水许可审批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

附件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公章)联系电话:联系人:申请类别:发证□迁址□增项□其他□申请日期: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568161718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1 适用范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2 封面2.1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2.2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2.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2.4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手机。

2.5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2.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在“增项”前的“□”打“√”。

2.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

3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3.1 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

3.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3.3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4 申报产品基本情况4.1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2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

4.3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5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5.1本表适用于集团公司取证的情况。

政务大厅窗口审批工作规范

政务大厅窗口审批工作规范第一篇:政务大厅窗口审批工作规范大堤镇服务大厅部门窗口审批服务工作规范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首问负责制当服务对象询问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问题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即首问负责人。

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答复。

咨询的问题属于本窗口公民年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的,以耐心详细的告知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并准确告诉相关窗口的位置,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可指定或委托熟悉业务的同志解答,严禁以任何方式、理由推脱。

二、一次性告知制办理行政性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本事项审批办理的所需法定必需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

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最长不超过三日。

三、限时办结制纳入镇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审批时限,手里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

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但可以当场改正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其改正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改正的,服务对象把材料改正并组织齐全后,在承诺期内办结。

四、AB岗位制AB岗工作制度是指各部门的审批业务窗口设立AB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A岗为主,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A岗责任人不在岗,不许提前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因特殊原因AB岗均缺位时,窗口负责人应安排熟悉窗口业务的人员顶岗,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各窗口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行。

【行政审批】建设殡葬设施及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操作规范-8页精选文档

建设殡葬设施及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殡葬设施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民政部门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遗体的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等服务应由殡仪馆或者殡葬服务站承办,未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殡葬服务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进一步明确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的方案》,市民政局负责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殡葬设施审核,报自治区民政厅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1.具有与该殡葬设施建设及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合法资产及经费来源;2.该殡葬设施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要与其服务功能相适应;3.项目用地及建设须经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环保、林业等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柳州市(含六县)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殡仪馆、火化场、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设施及提供经营性殡葬服务。

六、申请材料1.申请表;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及资金来源证明;3.发展改革、国土、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审核意见书。

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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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四、行政审批数量
五、行政审批条件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社会团体名称广西××协会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构名称广西××协会××专业委员会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构登记证号桂分社证字第×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制
填表说明及要求
表内所列项目要实事求是填写。

“盖章”处,应盖上红色印章。

“签名”处,应由本人亲笔签名。

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监制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九、行政审批程序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
(注: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住所、负责人变更,授权民政窗口办理)
十二、行政审批收费
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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