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病检疫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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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 操作规程

检疫 操作规程

检疫操作规程检疫操作规程一、检疫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人畜安全和公共健康。

2. 原则:科学、规范、公开、公正。

二、检疫程序1. 报告:对发现可疑动物疫病的单位、个人应立即向当地动植物卫生监督所报告。

2. 查验:对报告的疫情进行查验确认,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程序进行。

3. 隔离:对病死、疑似和确诊感染动物进行隔离,防止疫病继续扩散。

4. 检疫措施:根据疫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包括限制交通、禁止养殖或销售等。

5. 通知:对疫情进行通知,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发布公告,提醒注意防控措施。

6. 消毒:对受疫情影响的区域、设施等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病的再次传播。

三、检疫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职责:- 查验、确认疫情- 制定和实施防控方案- 进行隔离和消毒措施- 监督和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防控工作- 进行疫情信息汇总和报告2.权限:- 检查和随时检疫动物- 检查和扣留可疑动物及其产品- 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关闭养殖场、禁止交通等- 申请动植物卫生监督所的支持和协助四、检疫设备和物资1. 设备:- 检疫车辆:用于运输和隔离病死、可疑动物。

- 检疫仪器:如体温计、血液分析仪等。

- 消毒设备:如喷雾器、高温蒸汽消毒机等。

2. 物资:- 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 消毒药剂:用于消毒饲料、环境和设备等。

- 防疫药品:如疫苗、抗生素等。

五、检疫记录和报告1. 检疫记录:对每次检疫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检验结果、采取的措施等。

2. 报告:对疫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包括疫情的类型、范围、防控措施等。

六、检疫宣传和培训1. 宣传: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定期发布关于动物疫病的宣传信息,提醒居民注意防控措施。

2. 培训:对检疫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检疫工作的有效进行。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1. 国家法律法规:动物防疫法、动物卫生监督条例等。

2. 地方政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政策。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4.3.2检查主要内容4.3.2.1临床检查出现体温升高精神萎顿流涎内唇、齿龈、舌面和颊部粘膜发生水疱;水疱破裂后形成浅表的、边缘整齐的红包糜烂;蹄冠、蹄叉、蹄踵部皮肤发生水疱破溃后形成烂斑严重者化脓、坏死可造成蹄壳脱落;有时乳房上也出现水疱破溃后形成烂4.3.2.2临床检查母畜表现流产、死胎或产弱胎常伴有生殖道发炎症状、胎衣滞留持续排出恶露呈污灰色或棕红色乳房炎等症状;公畜常发生睾丸炎或关节炎、滑膜囊炎有时可见阴茎红肿睾丸和附睾肿大等症状的,疑似布鲁氏菌病。4.3.2.3临床检查表现渐进性消瘦咳嗽乳牛有时表现为乳房结核乳房上淋巴结肿大。个别的出现肠结核可见顽固性腹泻粪中混有粘液好脓汁等症状的,疑似结核病。4.3.2.4临床检查表现高热、呼吸增速心跳加快食欲废绝有时可见瘤胃膨胀可视黏膜紫绀突然倒毙。天然孔出血血凝不良呈煤焦油样尸僵不全。亚急性病例多于体表、直肠、口腔粘膜等处发生炭疽痈等症状的,疑似炭疽。4.3.2.5临床检查表现高热稽留、呼吸困难、食欲减退、鼻镜干燥口鼻腔分泌物浆性或脓性、齿龈出血、口腔黏膜溃疡、流诞、腹泻、血便可能发生肺炎、咳嗽等症状的,疑似小反刍兽疫。4.3.2.6临床检查表现体温升高呼吸加快皮肤、粘膜上出现痘疹由红斑到丘疹突出皮肤表面遇化脓菌感染则形成脓疱然后破溃结痂痊愈等症状的,疑似绵羊痘和山羊痘。4.3.2.7临床检查表现高热稽留、呼吸困难、鼻翼扩张、咳嗽可视黏膜发绀、胸前和肉垂水肿腹泻和便秘交替发生厌食、消瘦、流涕或口流白沫等症状的,疑似传染性胸膜肺炎。4.4实验室检测4.4.1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相关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4.4.2实验室检测须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4.4.3省内调运的种用、乳用反刍动物按《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行实验室检测或提供相应检测报告。5.检疫结果处理5.1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斑等症状的,疑似口蹄疫。5.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5.2.1临床检查发现异常的可扩大抽检数量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5.2.2经检疫发现反刍动物患有一般性疫病不宜调运的应告知对其进行诊疗待康复后重新申报检疫。5.2.3经检疫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监督指导饲养场或货主按要求采样送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2.4病死动物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饲养场或货主按照GB 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生物安全处理。5.3起运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6.检疫记录6.1检疫申报记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监督饲养场或货主真实、完整填写检疫申报单以及检疫申报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申报时间、货主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申报单编号、报检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或不受理理由、官方兽医派出等情况。6.2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应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检疫时间、货主姓名、地址、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货主签名。6.3检疫申报记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猫产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猫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

防疫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防疫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防疫检查安全操作规程为了应对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危机,各国纷纷加强了防疫措施。

防疫检查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旨在确保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在进行防疫检查时,如何进行安全操作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可能会给人们造成更大的风险。

下面是一些防疫检查安全操作规程,以供参考。

首先,应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检查人员需要了解各类病毒的传播途径、病毒性疾病的症状以及相关的防控知识。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相关知识的检查人员,才能在工作中准确判断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其次,要确保检查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在进行防疫检查时,检查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等。

这些装备可以有效地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确保检查人员的安全。

此外,还应定期更换个人防护装备,防止装备的老化和破损导致防护效果减弱。

第三,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防疫检查工作需要与大量的人接触,因此检查人员必须重视个人卫生习惯。

在进行防疫检查之前、之中和之后,检查人员应频繁洗手,并正确使用洗手液或消毒剂,以杀灭可能存在于手上的病毒。

此外,检查人员应避免用手触摸口、鼻和眼睛等易感染病毒的部位,避免自我传染。

第四,要加强消毒措施。

防疫检查的场所和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消毒,以杀灭病毒。

消毒措施应符合相关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消毒剂,确保消毒的效果。

此外,在对人员或物品进行检查之前,也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检查人员应掌握正确的消毒方法,确保消毒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要科学、合理地开展防疫检查。

在进行防疫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遵循专业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例如,在体温检测过程中,检查人员应正确使用体温计,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

对于检查结果的判定,也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要保护被检查者的隐私权。

在进行防疫检查时,应尊重被检查者的隐私权。

在信息收集和记录过程中,检查人员应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得滥用被检查者的个人信息。

检疫处理规范作业管理制度

检疫处理规范作业管理制度

检疫处理规范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检疫处理规范作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检疫处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检疫人员、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工作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检疫处理工作合法合规。

2. 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检疫处理过程安全可靠。

3. 紧急应对: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保障人员和社会安全。

4. 精细管理:严格执行规范作业流程,确保检疫处理工作细致入微。

四、检疫处理流程1. 检疫处理前准备(1)落实责任: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检疫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

(2)设备检查:检查检疫处理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相关维护保养工作。

(3)信息录入:将检疫处理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 检疫处理操作(1)准备工作:穿戴好相关防护用具,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准备好工作所需设备。

(2)检测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对检疫对象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处理工作: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隔离、治疗等。

3. 检疫处理后工作(1)清洁消毒:对检疫处理设备和场地进行彻底清洁消毒,确保无污染。

(2)信息记录:将检疫处理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3)安全放行:在各项工作做好后,将检疫对象放行,安全接触外界。

五、人员管理1. 岗前培训:对所有从事检疫处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

2. 岗位分工:根据个人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3. 安全保障:为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用具、安全设施等。

4. 绩效考核:对从事检疫处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激励。

六、设备管理1. 设备维护:对检疫处理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国境卫生检疫检验规程(试行)-

国境卫生检疫检验规程(试行)-

国境卫生检疫检验规程(试行)正文:---------------------------------------------------------------------------------------------------------------------------------------------------- 国境卫生检疫检验规程(试行)(1989年12月6日)一、检验工作任务和内容检验工作是卫生检疫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为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隔离、留验、医疗急救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检验结果和监测数据,为卫生检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检验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负责现场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以及签发检验单证。

(二)对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玻救各种病原体微生物进行分离和鉴定。

(三)地国境口岸和入出境交通工具上的食品、饮用水进行细菌学和理化检验。

(四)负责国境口岸的医学动物所带病原体的分离和鉴定。

(五)负责健康检查的检验工作。

(六)负责国境口岸的医疗急救及门诊的临床检验工作。

(七)负责进口食品检验工作。

(八)开展有关疾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等科学研究工作。

二、实验室规章制度(一)微生物实验室1.设无菌接种室、培养基制作室、洗涤消毒室、微生物检查室等。

2.室内光线要充足,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安静清洁,无蚊、无蝇。

3.实验室出入口放置脚擦垫,用消毒液浸泡,进入室内必须穿白大衣,戴白帽,换拖鞋,作好自身防护。

4.遵守各项实验操作规程,操作危险活菌应在固定地点进行,台面要铺好浸泡消毒溢的纱布垫,工作完毕将纱布垫浸泡在消毒液中,并消毒洗手。

5.吸取标本必须用有橡皮吸头、塞有棉花的无菌吸管,用过的吸管放在消毒液中。

6.用过的染菌器材和污物经灭菌处理后,方可遗弃。

7.打破染菌器材时,应迅速采取适当消毒措施,对污染点进行消毒,并向领导报告。

8.需要保留的菌种,应按菌种保管要求妥善保存。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 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 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 (三)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 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1 、来源 非封锁区:
指发生动物疫情时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的疫点、 疫区、受威胁区以外的区域。
动物检疫范围、分类和对象 一、动物检疫范围
动物检疫范围——是指动物检疫的责任界限。按照 我国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规定,凡在国内生产流通或
进出境的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均属动物检疫的
范围。
(一)动物检疫的实物范围
1.国内动物检疫的范围:动物和动物产品。
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 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 合法捕获的其它动物 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 血液、绒、骨、角、头、蹄等。
动物检疫的方式和方法
一、动物检疫的方式
(一)现场检疫(1.验证查物, 2.三观一察) 一般在启用前15~30天在原种畜禽场 (二)隔离检疫: 或隔离场进行检疫。
二、动物检疫的方法
1.临场检疫: 问诊、视诊、触诊、叩诊、听诊和嗅 诊等→分辨出健康家畜和病畜。 2.实验室检疫:主要有病原学检查、免疫学检查、 病理组织学检查等。
三、动物检疫的分类
1.国内检疫(简称内检): 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动物防疫监督和市场防 疫监督。 2.国境检疫(又称进出境检疫、口岸检疫)—简称外检: 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及邮寄检疫 和运输工具检疫。
动物检疫的方式和方法
一、动物检疫的方式
(一)现场检疫 1.验证查物 ①验证:有无检疫证明、是否合法有效 ②查物:核对被检动物、动物产品的种类、品种、数量 2.三观一察 “三观”是指临床检查中对动物群体的静态、动态和 饮 食状态的观察。 “一察”是指个体检疫。

牛场兽医岗位职责

牛场兽医岗位职责兽医是牧场奶牛疾病预防、诊断与治疗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牧场奶牛重大疾病防疫制度,杜绝重大疾病发生,维护奶牛健康,保证乳品安全,控制人畜共患病发生,是牧场兽医的职责。

牧场兽医操作规程,是规范兽医对奶牛疾病预防、诊断与治疗的文件,各牧场兽医必须遵照执行。

一、兽医处各岗位分类兽医处长、治疗巡栏兽医、产后护理兽医、修蹄兽医、乳房炎治疗兽医、夜班兽医二、兽医处各岗位工作流程包括A、岗位职责B、岗位权限C、岗位工作项目a、重点中作b、一般工作c、临时工作D、岗位日、周、月、年度工作流程三、各兽医岗位流程:(一)兽医处长:兽医处长岗位工作项目1、重点工作(1)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兽医中心与集团其他中心下发的关于兽医方面的规章制度。

(2)地区传染病流行情况、牧场免疫历史,建立完善的免疫、检疫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得出准确判断并向兽医中心和场长汇报。

(3)负责制定、完成牧场兽医处指标预算。

(4)对无饲养价值的奶牛,按淘汰牛流程提出淘汰申报计划。

(5)负责建立与推行防重于治的工作思路及方法,每月向兽医中心提交《牧场防重于治报告》。

(6)安全生产。

(7)负责监督牧场各部门人员防护执行情况。

2、一般工作(1)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工作(作息、休假、考勤、培训等)。

(2)做好兽医处各项报表的制定、审核和申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并建立电子档案,对本部门上报的每一项数据负责,全面了解牧场牛只发病治疗情况。

(3)做好本部门财物的管理工作、及时报废无使用价值资产,并申购生产必须资产。

(4)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

(5)每月末做好部门的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

(6)监督信息系统的录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

(7)监督牧场各部门,如出现对牛群健康有影响的行为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牧场场长(如卧床铺垫、粪污处理、夹牛时间过长等)。

(8)负责监督各岗位兽医操作流程执行情况。

3、临时工作(1)其它部门需兽医协助的工作。

XX年防疫工作计划

XX年防疫工作计划篇一:XX年防疫工作计划篇一:XX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计划XX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计划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春季动物防疫,切实做好我镇XX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做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实施行政业务的双轨制,行政保密度,业务保质量,各村动物防疫员要在村委会统一安排下,保质保量完成春防工作。

二、防疫时间从3月10日开始,4月10日全面结束春防工作,4月20日至4月2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防疫必须按时进行畜禽补针。

1、加强村级动物防疫的技术培训,严格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扎实做好免疫春防工作,严格消毒、挂耳标、登记等要求,务必做到消毒部位准确,剂量是一畜一针,切实把疫苗注射到动物体内,提高免疫效果,尽量减少免疫负反应和死亡。

2、要求高致病兰耳病、猪瘟、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农产散养动物免疫要坚持做到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头头注射,个个免疫,对春防工作四不打。

3、防疫登记表册要规范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逻辑性强,规范建立免疫档案,认真做好畜禽耳标佩戴,建立健全疫病可追溯体系。

4、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十百千万工程”,做到不搂报。

5重视疫病监测工作,完成或及时上报疫情。

篇二:兽医站XX年度工作计划兽医站XX年年度工作计划XX年一四二团兽医站力争在XX年工作的基础上做出新的突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做到重大动物疫病零发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做到无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具体工作计划如下: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依然按照国家农业部制定的标准,牛羊实行一年3次集中普免,猪实行跟胎免疫,集中免疫时间定位春防3月10日-4月10日为期一个月,夏季防疫时间定为6月1日-6月30日,秋季防疫时间定为9月20日-10月20日,要求做到全团不留死角,保证免疫密度100%。

(最新整理)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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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 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 情的种用动物饲养场;
(二)供体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 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供体动物符合动物健康标准;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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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特别行政 区(香港、澳门)。
2、适用于《动物防疫法》第三条中的动物或动物 产品。
3、适用于省内调运种畜禽。
4、合法捕获、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参照本规
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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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动物: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 他动物。
畜禽标识: 指猪、牛、羊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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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床检查
检查方法:
先群体检查,后个体检查。
临床检查发现异常的,扩大抽检数量。
检查内容:
本检疫对象(检疫疫病)的主要症状为主,其他
疫病也要认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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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验室检测
对怀疑患有本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 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 v 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 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 v 省内调运的种猪可参照《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 检疫规程》进行实验室检测,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均为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 原则上都要逐一制定产地检疫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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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物检疫对象
(一)动物检疫对象:指动物检疫中政府规 定的动物疫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检疫操作规程

检疫操作规程检疫操作规程1.概述检疫操作规程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对进出口货物、人员和动植物等进行检疫工作时的具体操作方式和步骤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有效的检疫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实施,能够确保检疫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从而有效控制和预防疫情和疾病传播的风险。

2.检疫操作规程的编制检疫操作规程应由专业的检疫机构或机构团队编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实际操作经验和科学技术发展形势进行制定。

2.1 目的明确检疫操作规程应明确目的,即保护公众健康和国家生态安全,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确保进出口货物、人员和动植物的质量和安全。

2.2 范围和适用性确定检疫操作规程应明确适用范围,包括进出口货物、人员和动植物等的检疫要求和程序。

2.3 整体流程设计检疫操作规程应编制完整的检疫工作流程,包括检疫前准备、检疫实施、检疫后处理等环节,并对每个环节的工作内容、操作步骤和责任进行详细描述和规定。

2.4 技术要求和监督措施检疫操作规程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要求,对相关检验、检测、监测和评估等技术要求进行规定,并明确监督措施和责任。

3.检疫操作规程的实施3.1 培训和培训记录检疫操作规程应向相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实操技能以及法规要求等,并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人员等信息。

3.2 检疫前准备工作根据操作规程,对相关仪器设备、器材和用品进行检查、校准和准备,确保其符合要求并可以正常使用。

3.3 检疫实施根据操作规程,实施检疫工作,包括对进出口货物、人员和动植物等的检查、检测、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3.4 检疫后处理对于检疫工作过程中的无效样品、签收单据、报告和记录等进行妥善处理,确保相关文件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检疫操作规程的监督与评估4.1 定期检查和评估对检疫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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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检疫操作规程
材料准备:酒精棉、卡尺、1ml注射器、针头、剪毛剪刀等。

操作方法:将牛编号后在颈左侧上1/3处剪毛(或提前一天剪毛),三个月内犊牛也可在肩部进行,用卡尺测量术部中央皱厚度,做好记录。

注射剂量:不论大小牛只,一律皮内注射1万国际单位,皮内注射0.1毫升牛型提纯结核菌素。

注射方法:先以2%碘酊进行局部消毒再以75%酒精消毒局部,然后皮内注入定量的牛型提纯结核菌素,注射局部应出现小泡,如注射有疑问时,应另选15 cm以外的部位或对侧重作。

注射次数和观察反应:
皮内注射后72小时判定,仔细观察局部有无热痛、肿胀等炎性反应,并以卡尺测量皮皱厚度,做好详细记录。

对疑似反应牛应即在另一侧以同一批菌素同一剂量,进行第二次注射,再经72小时后观察反应。

结果判定:
阳性反应:局部有明显的炎性反应,皮厚差等于或大于4mm以上者,其记录符号为(+)。

疑似反应:炎性反应不明显,皮差在2.1—3.9mm间,其记录为(±). 阴性反应:无炎性反应,皮差在2mm以下,其记录为(—)初次被判定为疑似的牛只:于第一次检疫30天后进行复检,其结果仍为可疑反应时,经30—45天后再复检。

如仍为疑似反应,应判为阳性。

布鲁氏杆菌病检疫操作规程
材料准备:酒精棉、针头、试管、保定器等。

操作方法:将牛编号后对应试管编号,保定牛后将采血部位消毒后方可采血,血样采取事项的具体要求采血部位在奶牛尾静脉或颈静脉进行。

采血器要求是必须用消毒过的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并且每根采血器,只能单独使用于某头牛。

采血量要求是每头牛只的采血量为1.5~2.0毫升。

血样存放要求是每头牛只血样立状放置。

实验室操作:
材料准备:记录本、布鲁氏虎红平板凝集抗原等
操作方法:登记试管号后,准备一块消毒的玻璃板,画成若干个4平方厘米小格。

取被检血清和抗原(抗原使用时充分摇匀),各一滴(30微升)等量混合后,用牙签或火柴棒搅拌均匀,在四分钟内读出结果(注:室内温度±18℃)同时做阴阳性对照。

有颗粒状判为阳性。

本实验出现阳性的奶牛,需要最后用试管凝集反应试验出结果后方可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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