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行业违法竞争的原因以及对策
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秩序制止公证业不正当竞争的思考

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秩序制止公证业不正当竞争的思考公证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实现社会所期望的诚信,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风险,防止非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公正、公平和效率,从而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步入信用经济的轨道。
我国公证工作重建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证人员素质逐步提高,业务稳步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公证的职能优势日益凸显,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预防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公证队伍已经成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力量。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证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不正当竞争扰乱正常的公证法律服务秩序,损害了行业整体利益。
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秩序,增强公证工作的公信力,是加强公证工作建设的长期任务。
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既需要外部的动力,更需要内部的努力,本文试图就如何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秩序、制止公证业不正当竞争作一些思考,以抛砖引玉。
一、公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及危害公证行业不正当竞争是指公证处或公证人员为了使自己在与他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而采取的违反规定、职业道德并有损公证行业全体利益、扰乱公证行业法律服务秩序的行为。
目前公证处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第一,在证源的取得手段上,往往采用支付“回扣”“联络费”或隐性支付“介绍费”或给予其他好处的方式来承揽业务;第二,为了吸引业务,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打价格战;而一旦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业务项目后,又随意抬高价格;第三,在宣传上抬高自己诋毁别人;甚至一个公证处内部人员之间也各自为伍,占领一方天地,不允许其他公证员涉足;第四,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第五,在办证程序上随便简化,公证书不按照要素式的要求来出等等。
各国,无不把公证制度的信誉、公正、合法放在首位。
尽管各国的公证制度有所不同,但不允许公证机构间自由竞争这点是一致的。
不正当竞争对公证事业最大的损害就是使公证的公信力下降。
当前公证失信的地方及补救措施

当前公证失信的地方及补救措施众所周知,公证被法律赋予了特定的甚至是预定的公信力,被称为靠信用吃饭的行业,公证不正,公证不信,公证制度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遗憾的是由于经济利益驱动及其他因素,近年来公证却面临着诚信流失的尴尬。
主要表现在:1、有的公证机关不顾法律的规定和社会普遍正义,到处提供公证,以至于到了不问公证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甚至那些毫无意义的公证也照办。
2、机构设置不合理,管辖区域重叠交叉,行业间的不正当竞争不断发生,致使公证质量和公证效力低下,诚信严重流失,使整个社会失去了对公证的信任。
3、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采取压价收费的方式争揽业务。
4、为排挤竞争对手,故意抬高自己,甚至诋毁、贬低其他公证处的声誉。
5、为迎合当事人的要求不仅违规操作,甚至不惜牺牲公证处的办证自主权。
在这个崇尚法治、呼吁诚信的国度,公证尴尬的失信问题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公证的效力,审视问题背后的公证制度。
分析公证失信的深层原因,与公证的“官”、“民”身份一直没有明确有关。
2003年开春,媒体报道的一桩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东南沿海某市五金交电化工大楼状告该市公证处,其诉讼代理人毛××从接案开始,却陷入了无尽的困惑:“公证处不公正,我却告不了它!谁能告诉我,这场官司究竟应该怎么打?”据毛××介绍,1998年4月,该市五交化大楼租用该市面粉厂的四间门面房经营家电,由于效益不好,未能及时支付房租。
于是,面粉厂要求收回房屋。
由于房屋里存放着家电,面粉厂就申请该市公证处对这些物品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
公证处当日出具了公证书,并将家电搬出,交给面粉厂易地保管。
五交化大楼认为,公证处办理公证时没有通知他们到场,面粉厂提供的租赁协议也早已作废,就将公证处告上了法庭。
然而法院却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被告××市公证处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原裁定。
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公证工作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人员素质和能力不足首先,公证人员数量不够且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是目前公证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部分地区因为公证资源有限,导致办事效率低下;另外,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公证人员无法胜任复杂案件处理工作。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管齐下。
首先,加大对公证行业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其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到公证行业,并给予他们更好的发展空间。
此外,在招聘环节要注重选拔有责任心、道德品质好、沟通能力强等综合素质过硬的人员。
二、公证服务的便民化需进一步加强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公证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然而,现有的公证服务仍存在诸多不便之处。
首先,大部分公证机构的办事时间较短,无法满足市民全天候、高效率地办理业务的需求。
其次,预约系统普及率不高,导致前往公证机构需要排长队等待办理业务。
此外,表格填写和资料准备过于繁杂,给市民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解决上述问题,应该推动公证服务向线上移动化转变,并扩大营业时间。
通过建设统一的在线平台,市民可以方便地进行电子申请、在线支付等操作来完成公证业务。
同时,在线系统应考虑各种使用场景中可能出现问题,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以保障用户体验。
三、价值评估标准不明确在某些涉及财产和权益转让的公证服务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定或评估标准不完善,容易导致争议和纠纷。
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应建立完善的价值评估标准和公证规范。
公证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权威性和公正性,并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公证人员对评估标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四、信息安全风险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信息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
在公证工作中,不当的信息处理和存储可能导致敏感数据泄露,并产生重大损失。
我国公证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我国公证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我国公证制度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我国公证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一、公证机构的管理问题公证机构是公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践中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加强对公证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公证机构的评估机制,对不合格的公证机构进行整改或撤销。
二、公证人员的素质问题公证人员是公证制度的核心,但在实践中存在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了提高公证人员的素质,应该加强公证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公证人员进行淘汰或重新培训。
三、公证证据的真实性问题公证证据是公证制度的核心内容,但在实践中存在证据真实性难以保证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加强对公证证据的审核和监管,建立健全公证证据的保全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公证证据进行撤销或重新公证。
四、公证费用的透明度问题公证费用是公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践中存在费用透明度不高、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加强对公证费用的监管,建立健全公证费用的公示机制,对不合理的公证费用进行调整或退还。
五、公证制度的信息化问题公证制度的信息化是公证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实践中存在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加强对公证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公证制度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化建设进行整改或重新规划。
综上所述,我国公证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并非不可解决。
只要我们加强对公证制度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公证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保障公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公证费用的透明度,推进公证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就能够更好地发挥公证制度的作用,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合法权益。
浅谈公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浅谈公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第一篇:浅谈公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浅谈公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一段时期以来,司法部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的文件精神,扩大公证服务范围,提升公证质量,进而增强公证的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提出在全国公证队伍中开展公证进万家和公证质量年活动。
为整个司法行政机关、公证界所以至社会的认同。
广大公证人员本着公证的基本原则和法定程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公证证明活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总体上看很好,但是有一少部分公证处,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参阅相关材料,就现阶段公证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如何解决处理,提出自己的参考性建议,仅供商榷。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缺乏爱岗敬业、诚信为民的意识一些人虽然在公证处工作,但是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缺乏干好一行,敬业一行的意识。
即使工作的不错,也认为在单位没有好的发展前景,思想颓废,不思进取,消极被动,得过且过,缺乏爱岗敬业精神。
这些人可能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基于上述认识,就减少工作的主动性,没有原动力,不能谈及对待以公信力为依归的公证工作的诚信和服务为民的精神。
二、商业化倾向突出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发展阶段,新旧体制的碰撞,社会现象的纷繁复杂,是个“磨合”过程,还没有使生产力得到大力发展,加之我国经济落后这个现实,一些公证人员可能因政治素质低、质量意识差、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把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者经营理念贯穿于工作中。
没有摆正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也就是说没有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结果出现了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和公证质量的问题,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败坏了公证机关的信誉,公证界不乏此例。
三、公证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一些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底子薄,缺乏应有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有的公证员对公证的态度极不负责;有的运用法律不当出现错证,缺少应有主要证明材料,谈话笔录用语不规范,不说明问题,在审批表上承办公证员对于公证项目调查、认定一栏,写的流于形式或一塌糊涂,甚至承办公证员写下了审批人的用语。
公证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公证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公证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确保公共权威机关对于事实和合同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提供证明。
然而,在实践中,公证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主要探讨公证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资质标准不够严格首先,目前对于担任公证员的资质标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宽松性。
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只要满足年龄、学历和资历等基本条件即可参加资格考试成为公证员。
这导致部分缺乏必要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也能够获得公证员职位,使得其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疏漏或错误判断,从而影响了公正性和可靠性。
建议:应加强对于担任公证员的资格审查,增加更多客观标准如工作经验、临场应变能力等来提高选任标准。
此外,在选拔过程中可以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结合笔试、面试以及实际操作能力与道德品质评估等环节,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才能和品德。
二、服务效率待提高当前,公证办理过程中存在审批时间长、流程复杂的问题。
尤其是在人口众多、繁忙地区,缺乏足够的公证机构导致大量业务积压。
此外,一些地方性规章制度也给公证流程增加了额外限制和复杂性,使得相关申请人需要进行繁琐而冗长的手续。
改进建议:应加强对公证系统的整体规划和资源分配,增加公证机构数量以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在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时要充分考虑行政简化,简化办事流程并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同时,可以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如电子认证等方式来提高办理效率。
三、保密措施不完善在现有公证法下,对于个人隐私信息和商业机密的保护可能存在一些漏洞。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原告或被告可能需要透露敏感信息才能获得有效的公正调解或仲裁结果。
但由于司法程序会将这些信息记录在案并向第三方披露,这将可能导致涉及当事人利益的信息泄露。
建议:应加强对公证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
确保只有需要知悉这些信息的相关工作人员才能够获得相应权限,同时严厉打击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以提高涉及当事人利益的信息安全性。
四、缺乏监管机制目前,对于公证行业监管力度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公证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证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证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公证员这一岗位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公证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广告宣传过度现象突出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公证机构为了吸引客户,进行了大量且过于夸张的广告宣传。
他们通过夸大业务能力、超高效率等手段来吸引顾客,给人以虚假和不实的印象。
这种现象使得公信力受到质疑,损害了整个行业形象。
针对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建立起有效的监察体系,加强对公证机构广告宣传内容的审查,并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进行惩处。
其次,公证机构应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真实可靠的业绩来树立声誉。
更加注重与客户沟通和合理期限保障。
同时还可以选择与其他行业开展合作,在产品品质等方面给予专业认证,提升公众对公证机构的认可度。
二、操作流程不够规范公证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但一些公证员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他们可能会因为个人原因或疏忽而导致案件信息处理错误、过程漏洞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势必会影响到涉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降低行业整体形象。
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公证员岗位培训和考核机制。
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操作流程的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通过定期考核来检验员工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划分,并引入科技手段来监督员工操作过程。
三、综合素质要求待完善公证员作为服务机关的一员,其综合素质也直接关系到行业形象和工作效率。
然而,在目前有些地方还没有明确规定公证员的招聘标准和评价体系,难以保证担任该职位的人员能够胜任所需工作。
改进之策包括加强人员选拔培训工作。
公证机构应该加强招聘和考核过程,明确专业、道德、纪律要求等标准,并制定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
此外,还可以鼓励公证员参加相关学术交流与培训活动,提升专业素质和水平。
四、信息化建设亟待推进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各行各业都迎来了数字化转型的浪潮。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与解决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与解决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服务行业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在法律服务领域中,我们也经常遇到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对整个行业造成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一、价格垄断与价格歧视价格垄断是指某些垄断企业将价格定得过高,以牺牲消费者利益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价格歧视则是指在相同条件下,企业对不同消费者或不同地区的产品定价不同,以获取更高的利润。
这两种行为都违反了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解决方法:1. 加强监管力度,对涉嫌价格垄断和价格歧视的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罚;2. 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确保公平竞争;3. 鼓励消费者维权,提高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敏感度;4. 建立法律服务行业价格监管机构,制定价格收费标准,防止过度定价。
二、虚假宣传与误导广告虚假宣传和误导广告是法律服务行业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手段。
一些律所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夸大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业绩,误导消费者做出不明智的选择。
解决方法:1.加强广告监管,严格审查律所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广告内容,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广告;2.建立消费者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举报虚假宣传行为;3.完善参与法律服务行业的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减少虚假宣传行为的出现。
三、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是指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利用金钱、礼品或其他非法手段向相关人员行贿。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解决方法:1.加大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对行贿者进行严厉处罚;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道德伦理意识的培养;3.建立行业自律机构,制定行业准则,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4.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贿赂行为。
四、侵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在法律服务行业中,侵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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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证行业违法竞争的原因以及对策摘要:公证行业中的违法竞争是相关人士都不愿意正视的话题,但是这确实是一个事实。
一个行业若是存在违法竞争,所造成的危害是不可估计的,甚至影响到行业的生存与发展。
因此,人们对于违法竞争的态度肯定是深恶痛绝。
本文针对公证行业违法竞争的成因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对于的改善措施,希望能促进公证行业稳定发展。
关键词:公证行业;违法竞争
【中图分类号】 d926.6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09-0324-01
一关于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分析
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是指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在从事相关公证活动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方式,实施的损害其他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的合法权益,扰乱公证行业正常服务秩序的违法行为。
根据对公证行业各种违法竞争进行分析,从而可以明确有这些方面的特征:①公证机构与从业人员担当不正当公证行为的主体;②公证行业违法竞争主要违反了《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涉及的从业人员也违反了应有的职业道德与纪律;③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主要造成:一方面影响到公证机构与公证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另外是破坏了公证行业的正常运行秩序。
二分析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的原因
公证行业在国际上属于通用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在我国特别受到推崇。
本文在针对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时,指出两点误区,一方面由于公证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促使公证体制由行政转化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导致公证行业相关部门与从业人员一味追求利益,这也是造成违法竞争行为的主要内在因素;另一方面,造成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的外部功利是无法定公证事项,出现僧多粥少的情况。
这两种情况在当前公证行业是实实在在普遍存在的,对违法竞争行为的产生在客观上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这并不是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产生的根本因素。
总的来说,在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
1.主观方面
身为公证结构的从业人员没有以科学发展的观念来鞭策自己,导致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的改变,一味追求最大经济效益,过于重视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全局发展;目光短浅,没有重视到长远的利益,无视相关法律法规,丢失职业操守,以多种违法方式与途径来获取个人利益,不仅破坏了其他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影响到公证行业的正常运行秩序。
2.客观方面
从社会角度来看,公证行业管理部门没有认识到公证工作的重要性,即使在《公证法》颁布实施之后,对应的措施也没有落实,其中好多的关系没有理顺,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导致公
证机构以及从业人员逐渐认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公证行业管理部门针对公证人员、机构的管理失位的监督力度不够,在很大程度上会对公证行业的违法竞争起到推动与保护的负作用。
三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
公证二字代表了正义与公平,这是公证行业存在的核心,也是价值的最终体现。
公平的竞争才能确保秩序稳定,才有助于公证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但是违法竞争必然给社会、给行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阻碍公证事业的发展。
1.公证信誉受到损害
在国际上公证行业都具有很高的威信。
而在我国,公证行业也得到了一定的推崇,并赋予了极高的信任度。
公证的权威性、正义性、严肃性与公证行业的职能、性质以及作用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违法竞争行为就等于将公平、公证的光环抹灭,导致公证的信誉与尊严荡然无存。
2.公证法律服务的秩序混乱
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最大危害是打破了稳定的公证法律服务秩序,促成了无序竞争的局面。
既然部分公证机构可以不受地域的限制,那么其他公证机构也需要有平等的待遇;既然部分公证机构能随意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而取得公证业务,那么其他公证处也应该用相同的方式去争取公证意愿等等,这些行为久而久之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导致行业内部内耗越来越大,致使行业失去本质意义。
3.公证质量不高,导致风险增大
公证行业靠什么支撑下去,无疑就是公证质量与信誉,假若基础都没有牢固,何以谈发展,对公证行业未来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
公证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质量标准不尽相同,违法竞争行为导致风险大的公证业务转向质量标准掌握松懈的公证机构。
同时,由于过于追求效益,导致假证出现的频率越老越多。
四防范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的主要对策
通过“依法”、“规范”、“严惩”,三个方面来防范公证行业违法竞争行为。
1.依法要从两个方面深入
一方面公证机构与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公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办理每一笔业务。
另一方面是,公证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法律落实到点上,尤其是《公证法》中所提到的机构设置规定一定要具体到岗位当中。
2.规范,当然是对行业制定统一的规范
由于管理方式的不同,各个区域的公证机构在服务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上都有一定的差异性。
从证据材料角度入手,有些公证处要求松懈,有些要求严格;收费标准上,有的执行标准下限,有的执行标准上限等等方面。
因此,非常有必要对这些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从而对公证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有效维护公证法律服务秩序。
3.严惩
需要通过举报、监督、监察,以及惩处制度的配合,对公证行
业中的违法竞争行为进行必要的教育之外,还需要依照《公证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中有没收不正当行为所得利益、停止执业,并处以对应罚款等等有效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积极推崇在公平条件下进行竞争,一旦有违法竞争行为必须要得到严处。
只有公平、正当的竞争才能促进公证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 彭华,何桂兰.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因及法律规制[j]. 中国集体经济(下半月), 2007,(10)
[2] 朱虹明,何义娟. 试论网络经济中反不正当竞争立法[j]. 技术与市场,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