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移处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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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重要规定之一。

这一规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处理企业会计核算中金融资产转移的事项时,需要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规定:一、金融资产的认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施情况进行,并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报告,以确定是否发出。

二、关于金融资产的转移,转移的时间及转移的金额应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标明。

三、转移金融资产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转移金融资产的方式,如果是非现金支付,应当明确转移金融资产类型,转移金融资产的数量,以及转移金融资产的期限和利息;(2)转移金融资产时,应当注意金融资产价值及其价值变动可能带来的风险;(3)转移金融资产时,也应当考虑受让人的信用状况,以确保其支付能力。

金融资产转移的本质是一种资金的调整方式,是企业企业资产调整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满足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企业转移金融资产时,必须考虑资金收回的可行性,有利于企业把握资金收回的时间点,防止因为财务状况不稳定而未能及时归还贷款的情况发生。

此外,企业转移金融资产还应当注意财务风险的管理。

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不仅是转移金融资产的决定因素,而且也是对转移金融资产后的结果负责的。

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尽可能少地暴露于可能的损失,保护企业利益。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中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充分体现了金融资产转移对企业的重要性。

在进行金融资产转移的时候,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积极有效地进行金融资产转移,以实现企业财务状况的有效管理和改善。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为企业财务状况带来了重要的影响,企业在进行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仔细考虑各方面因素,以保障金融资产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摘要】金融资产转移是指金融机构将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移出去的行为,以达到规避风险、优化资本结构或盈利等目的。

本文从金融资产转移的背景和意义、分类特点、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展开讨论,并详细解析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通过分析解析,可以看出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影响。

结论部分强调了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的重要性,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趋势。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的完善和规范不仅有助于降低金融市场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还能有效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背景、意义、分类、特点、方法、具体内容、影响、重要性、展望、未来发展。

1. 引言1.1 什么是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是指对金融机构在进行资产转移时所需遵循的会计处理规则进行深入解析和研究。

在金融领域,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机构拥有的某些资产转移给其他机构或实体。

这种转移可以是因为金融机构的策略调整、资产优化或者风险管理等目的。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就是对这一过程中涉及的会计处理规则和准则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以确保资产转移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通过对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的解析,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理解资产转移过程中的会计处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防范风险,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的解析也可以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监督和评估金融机构的运营情况和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解析是金融领域中一个重要的课题,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规则,可以更好地规范金融机构的运作,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2. 正文2.1 金融资产转移的背景和意义金融资产转移是指金融机构将旗下的某些金融资产转移给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行为。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期借款一 利息调整借方增加 1 o o万元 、 2 0万元 ,在短期借款一 成本贷方
增加 l 2 0万 元 。
( 三)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套 计 赶 理— — 继 续涉 入
对 于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继续 涉 人 是 以提 供 财 产 担 保 方 式 进 行 的 . 应 当在 下列 两 者 中选 择 较 低 者 。 确认 继 续 涉人 形 成 的 资 产 :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价值; 财务担保金额。对于继续涉入所形成的负债 , 应 当按 照 财 务 担 保金 额 和财 务 担 保 合 同的 公 允价 值 确 认 。 例 如 : 甲公 司 2 o 1 2年 5月 1 日将 一 项 应 收 账 款 6 o o o o万 元 出 售
与此同时 , 以 资 产证 券化 为代 表 的金 融 工 具也 日益 增 长 。 因此 金 融 工 具 的 会 计 处 理 和核 算 显得 尤 为 重要 .本 文主 要 研 究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会 计 处理。 为 了更 好 地 理 解 和 掌 握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会 计核 算 。 以金 融 资产 转
当终 止 确 认 被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终 止 确 认 被 转 移 的 金融资产 。 金 融资 产 转移 的 目 的是 提 高 金 融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 降 低 因 持有 金融资产而引发的各种风险。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 甲公 司在会计处理时 , 应 当分别在银行存款借
方、 营业 外 支 出借 方 增 加 l O O万元 、 2 O万 元 , 在应收票据 贷方增加 1 2 o
万元 。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IAS23)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披露要求,为企业准确报告其金融资产转移带来了更多的秩序和透明度。

本文将简要介绍IAS 23规定的计量与披露标准,以更加深入地了解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标准。

根据IAS 23,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通过出售、质押或分类转出金融资产以及收购、担保或分类转入的金融资产,或者在此过程中实现的投资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原则涉及企业认定转移以及转移带来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以确保企业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准确披露。

第二,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标准。

根据IAS 23,企业需要按所计量的金融资产转移进行披露。

具体而言,企业需要披露投资行为的性质,一旦企业实施了金融资产转移,就要披露其金融资产及其带来的投资收益等情况,便于反映企业对金融资产转移事项的实施情况。

第三,金融资产转移的实施注意事项。

金融资产转移的实施要求企业有明确的投资目标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期望投资回报、投资期限、投资政策、投资事项和投资结构等。

同时,金融资产转移通常都需要企业对市场对金融资产的变化和风险有很好的把握,以确保金融资产转移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IAS 23采用了较为严格的计量和披露标准,以确保企业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准确披露。

此外,实施金融资产转移的企业还需要认真考虑投资目标和市场风险,以期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IAS 23)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披露要求,可以说是给企业报告金融资产转移带来了更多的透明度和秩序。

本文就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标准和披露要求做出介绍,以便更深入地了解金融资产转移。

首先,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标准。

根据IAS 23,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出售、质押或者分类转出金融资产以及收购、担保或者分类转入的金融资产,或者在此过程中实现的投资收益。

IAS 23要求企业对金融资产转移提出明确的计量原则,以便确保企业披露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因素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准则23号”)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准则,规定了企业如何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和交易后能产生的节省原则,对金融资产转移进行会计处理。

准则23号共分为6个章节,分别是“范围”、“定义”、“分类”、“公允价值计算”、“转移会计处理”和“披露”。

首先,准则23号规定了金融资产转移的范围。

金融资产转移包括通过交易将金融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以及通过发行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来转移金融资产的经济利益。

同时,准则23号还明确了一些不在范围内的交易,如回购安排和权益法下的投资。

其次,准则23号给出了对相关概念的定义,如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经济利益等。

这些定义对于后续准则的理解和应用非常重要。

接着,准则23号规定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准则。

根据准则23号的规定,金融资产主要分为债务投资、股权投资和权益法下的投资三类。

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在转移会计处理和披露方面会有所不同。

准则23号进一步详细说明了如何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对金融资产进行计算。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能够获得的交易价格,准则23号强调了在计算公允价值时需要考虑市场条件和交易对方的特殊情况,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允性。

在转移会计处理方面,准则23号规定了根据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构的不同,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异。

准则23号要求在金融资产转移后,企业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和交易对方的特殊情况,确保经过转移后所产生风险、责任和经济利益等符合实际情况。

最后,准则23号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金融资产转移有关的信息,包括交易对方、交易结构、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等。

这些披露要求有助于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金融资产转移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

总的来说,准则23号对于企业会计中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提出了详细规定。

准则23号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金融资产转移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资产转移--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高级会计实务》第五章讲义2

金融资产转移--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高级会计实务》第五章讲义2

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高级会计实务》第五章讲义2金融资产转移考点四: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重难点)本考点主要讲解两个大的问题:第一是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第二是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核心问题:是否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一)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转移,即可以终止确认转移的金融资产。

1.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企业在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

如果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

比如: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甚至是贷款全部卖掉,已经收到全部价款,转移资产与企业再无关系,这是最典型的转移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此时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进行核算,即处置该金融资产。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可以认定企业已经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重大价内期权,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重大价外期权,风险和报酬几乎全部转移。

2.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及案例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及案例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案例分析金融资产转移内容大纲一、总体要求二、关于金融资产转移涉及的会计科目三、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定义四、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五、关于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六、关于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七、关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八、关于金融资产转移中向转入方提供非现金担保物的会计处理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本准则)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认定以及金融资产转移是否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规范了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如果该合同权利尚未终止,只有在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规定时才能终止确认。

因此,本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转移仅包含两种情形:1.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

2.企业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但承担了将收取的该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且同时满足本准则第六条第(二)项的三个条件。

对于符合本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两种情形,企业可根据本准则的规定进一步进行风险报酬以及控制的判断;对于除此之外的情形,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企业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当评估其在多大程度上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

1.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将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包含取得的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新负债)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将其已持有的金融资产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方的行为,并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资产负债表以外资产的形式收到对价或其他权益证明。

金融资产转移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分散风险、获取资金或满足性质相符的业务需求。

根据第23号准则,企业在进行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根据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即根据资产的实质性质和交易的实质经济影响来确定会计处理方式。

准则对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金融资产继续计量和金融资产转移利息和费用两个方面。

对于金融资产继续计量,准则规定了两种基本分类:已继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不再计量的金融资产。

已继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企业继续计量以后仍然能够继续享受其未偿还的净现金流量和其他经济资源的金融资产。

不再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已转移将其与现金流量或其他经济资源相关的大部分风险和回报的金融资产。

在金融资产转移利息和费用方面,准则规定了利息和费用要根据实质确定。

具体而言,金融资产转移之前已计提的利息和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或费率进行计量,而金融资产转移之后计提的利息和费用则要根据未偿还的资产组合以及转让交易的现金流量特点来计量。

第23号准则还对金融资产转移涉及的特殊交易进行了详细说明,如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转移后的继续参与权益、合并和收购中的金融资产转移等。

准则要求企业在进行这些特殊交易时,应当同样根据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具体交易情况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了企业在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方式,旨在使企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量金融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这对于金融机构和其他从事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操作性。

因此,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这一准则的规定,确保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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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则
会计分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 借:资本公积1 孰低原则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继续涉入负债 96+5=1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 允价值计量 借:存放央行 102 贷:继续涉入负债 101 资本公积 1 借:资本公积 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
价内期权, 96 + 2=98
价内期权,甲公司行权
(1)收取本金1000万元及按10%计算的利息;
(2)收取以9000万元为本金、以0.5%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受让人收取9000万元本金及按9.5%利息计算的利息(甲银 行放弃控制,不再涉入)。 4.如果贷款提前偿还,按偿付金额1:9的比例在二者之间分 配,如果发生违约从甲银行的1000万元中扣除,直到扣完 为止(甲银行面临的风险)。
按90 000 000贷款,0.5%收取利息,公允价值400 000,继续涉入 借:继续涉入资产 400 000 贷:继续涉入负债 400 000 (继续涉入面临的风险)
•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1.符合终止确认(从账户和表内转销)条件的转移
– (1)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如何判断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 理论上: 方法是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 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因 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致使该风险与所转 移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总体变化相比显得 不重大,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 将收取现金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1)将现金流特定可辨认部分全部(部分)转移 (2)将全部现金流的一定比例转移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
终止确认
转移给转入方 即没有转移,也没有保 留,但放弃对该金融资 产的控制 无 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 公允价值回购
判断标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风险和报酬
2012.12.31 计息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利息调整) 41 贷:投资收益 100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利息调整) 45 贷:投资收益 104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59 59 59 59
• 2013年 1月1日, A公司以1100 万元的价格将该债券出售给 甲公司,同时与甲公司签订一项看涨期权合同,行权日 2014年12月31日,行权价1210万元。此外,合同约定,行 权日之前,甲公司将债券出售给第三方时,需征得A公司同 意。2013年1月1日,该债券公允价1200万元。。 • 分析:A公司有权回购该债券。
5.转让日贷款公允价值10100万元,0.5%超额利差公允价值 40万元。
16
项目 贷款总额 转移90% 分录
公允价
账面价
101 000 000 90 900 000
100 000 000 90 000 000
信用增 多收 级保留 款 次级权 益 1000 万元的 超额 对价 利差
不再涉入:借:存放同业 90 900 000 贷:贷款 90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900 000 91 150 000-90 900 000=250 000 继续涉入10 000 000 借:存放同业 250 000 继续涉入资产 10 000 000 贷:继续涉入负债10 250 000 (继续涉入面临的风险)
第八节 金融资产转移
•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概念
•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 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既包括单
项金融资产,也包括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其整体,
也包括其中的一部分。 – 包括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部分转移包括:
• (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 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 (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 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90%转移等。
不终止确认
保留,即未转移给转入方 即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但未放弃控制, 按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确认金额充分反映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有 约定期限结束时固定价格
追溯权 与买方签订期限结束时 回购的价格
与买方签订看跌期权的 重大价外期权 性质(买方有权将金融资 买方行权可能性极小 产返售给卖方)
借:继续涉入负债 3 贷:资本公积 3
借:继续涉入负债 98 贷:存放央行 96 资本公积 2 借:继续涉入负债 98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4 投资收益 4 借:资本公积 18 贷:投资收益 18
价外期权,甲公司不行 权
五、金融资产证券化的继续涉入 例:甲银行持有一组住房抵押贷款,可以提前偿还,本金和 摊余成本均为1亿,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均为10%,甲银行 将该贷款转让,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有关条款如下: 1.甲银行收到转让款9115万元。 2.甲银行保留以下权利(甲银行对贷款的继续涉入)
• 2012年1月1日,A银行以102万元的价格将该债券出售给甲 银行,同时签订一项看跌期权合同,约定二年内,当该资产 公允价值低于96万元时甲银行可以以96万元的价格返售给A 银行。转让日该债券公允价值97万元。 • 甲银行有权将该资产返售给A银行。A银行不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 • 转移日: • 1、A银行金融资产的计量
转移不等于 终止确认
转出方 扮演代 理人角 色
– “过手协议”作为金融资产转移处理,必须同 时符合的三个条件:
– 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 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 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 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 流量的保证。
– 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 方。
• 四、出售看跌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下的 继续涉入 • 例:2011年1月1日,A银行投资一项债券作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成本80万元。 •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80 • 贷:存放央行 80 • 2011年12月31日,该债券公允价值97万元 •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7 • 贷:资本公积 17
重大价内期权 买方行权可能性极大
整体转移,保证对买方信用损失全额补偿
6
三、附看涨期权合同并且所转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方 式下的继续涉入
例:2011年1月1日,A企业购买债券作持有至到期投资,剩余 年限5年,交易价995,交易费用5,票面利率4.72%,面值1250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在初始确认时,计算实际利率: 59×(P/A,R,5) +1250×(P/F,R,5)=1000 1250 1000 250
业务状况
2013年 12月31 日, 持有至到 期投资 继续涉入 负债 持有至到 期投资 继续涉入 负债
处理原则
以实际利率法计算摊余 成本 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1100×4.057%=45 以实际利率法计算摊余 成本 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1100+45)×4.057%=46
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利息调整) 50 贷:投资收益 50 借:财务费用 45 贷:继续涉入负债 45 借:持有至(利息调整) 55 贷:投资收益 55 借:财务费用 46 贷:继续涉入负债 46
1000+(100-59)=1041
1041+(104-59)=1086
1086+(109-59)=1136 1086×10%=109 59 1136×10%=114 59 1136+(114-59)=1191 1191×10%=119(118) 1250+59 1191+(118-1309)=0
2011.12.31 计息
• (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
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90%转 移等
•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 – 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我国 实务中常见的票据背书转让、商业票据贴现等,均属 于这一种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 – 2.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 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 款方的义务。 • 通常被称作“过手协议”。这种金融资产转移情形 常见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例如,当商业银行转移住 房抵押贷款的收益权时,银行可能负责收取所转移 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并最终支付给收益权凭证的持有 者,同时相应收取服务费。因此,从表现形式上不 同于第一种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
•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转移了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 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了几乎所 金融资产转移 有的风险和报酬 未放弃控制 保留了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 按继续涉入的程度 确认金融资产和负债 放弃了控制 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
不能终止确认,继续确认金融资产, 收益确认为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 • • • •
• 实务中
– 通常情况下,通过分析金融资产转移协议中的 条款,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出企业是否已经将 企业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 如要计算,应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 波动,采用适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
A公司虽然将债券出售给了甲,但由于附有看涨期权,所 A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 以A公司收取债券未来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没有终止 留该债券所有 行权价1210万元与出售日公允价1200万元相比,差额不重 权上几乎所有 大,该期权既不是重大价内期权,也不是重大价外期权。 风险和报酬
由于合同约定,行权日之前,甲公司将债券出售给第三方 时,需征得A公司同意。所以A公司保持了对该债券的控制
用内插法计算的实际利率:R=10%
年份 2011.12.31 2012.12.31 2013.12.31 2014.12.31 2015.12.31
年初摊 余成本
利息收益
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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