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权利 笔记

合集下载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前言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以及社会生活中我们随时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很多时候人们并没有认真对待这些权利和义务,导致误解和矛盾的发生。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真对待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呢?对待权利权利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合同等规定下,个人或集体享有的合法的行使、要求或者禁止他人不合法行为的利益和自由。

权利是对公民个人和集体解决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问题的武器,是保障人权自由平等的重要保障。

在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享有着各种各样的权利,如教育权利、医疗权利、住房权利、婚姻权利等等。

1.认真了解自己的权利在面对我们自己享有的权利时,我们首先要了解它们的性质和范围,以便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通过了解自己的权利,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它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2.积极维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我们需要积极的维护和行使它们。

如果我们的权利被侵害或遭遇不公正对待,我们需要通过法律和合理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每个公民都享有进行合法斗争的权利,但斗争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3.尊重他人的权利我们不仅要关注自己的权利,也需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当我们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要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生活中,尊重他人的权利也是一种文明和修养。

对待义务义务是指个人或单位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合同等规定下,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义务。

在我们享有各种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往往是我们保障自己权利的前提。

如义务教育、交通安全、环保义务等。

1.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和责任感。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的义务不仅在法律和合同上有规定,还有道德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义务。

2.不被义务所误导有时候我们会被某些机构和个人误导,被迫承担不属于自己的义务。

认真对待权利读后感

认真对待权利读后感

认真对待权利读后感摘要:一、导语:提及读物《认真对待权利》及其作者二、正文:1.作品核心观点概述《认真对待权利》的核心观点在于强调权利观念的重要性。

作者认为,在法治社会中,公民应当熟知自己的权利,不仅要积极行使,还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通过了解和维护权利,个人和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发展。

2.作品的可读性分析《认真对待权利》以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抽象的法律观念,使得普通读者也能轻松理解。

作者旁征博引,例举了国内外著名法学家的观点,使得论述更加权威。

同时,作品结构清晰,逻辑严密,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能够系统地掌握权利观念的内涵。

3.作品的实用性分析《认真对待权利》不仅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如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何处理权利冲突等,对于广大公民来说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此外,该书还关注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如隐私权、知识产权等,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

4.个人读后感及启示阅读《认真对待权利》让我深刻认识到,权利观念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关注自己的权利,还要关注他人的权利,以求达到社会和谐。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法治社会中,公民应当如何行使和尊重权利。

同时,作为一名职业写手,我也意识到了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素养的责任。

5.结论综上所述,《认真对待权利》是一部具有可读性和实用性的佳作。

作者通过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使抽象的法律观念变得生动形象。

该书对于广大公民来说,既有理论指导价值,也有实际应用价值。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在生活中,我们都会拥有一些权利,如言论自由、教育权等等。

这些权利的存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和自由,但是如果我们不认真对待这些权利,就很容易失去它们。

读书笔记是一种重要的记录方式,是认真对待权利的一种方式。

接下来,我将从几个方面说明为什么我们需要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

首先,权利意识强化。

读书笔记是一种记录思想和知识的方式,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知我们拥有的权利。

通过阅读相关书籍,记录关键点和感悟,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我们所拥有的权利,使我们更加自觉地强化我们对于权利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深入理解权利内涵。

对于我们拥有的各种权利,了解其本质,掌握其内涵,是非常重要的。

读书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权利的内涵,了解它所代表的价值和意义。

通过读书笔记,我们可以掌握到许多实际案例和理论观点,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权利本身的意义和作用。

再者,提高权利的保护意识。

以言论自由为例,这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保护好这个权利。

对于我们的权利,我们需要有更多的保护意识,了解我们的权利是怎样被侵害的,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它们。

读书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权利所受到的侵害,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我们可以积累一定的防御和保护的经验,提高我们对权利的保护意识。

最后,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

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肩负着很多责任。

权利的认知和保护,是我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必备条件之一。

通过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我们可以了解到各种权利所带来的约束和贡献,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参与到社会事务中去,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好的贡献。

总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要认真对待所拥有的权利,不断增强我们的权利意识和保护意识,通过读书笔记的方式了解和理解权利的内涵和本质,更好地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精选全文完整版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读书过程中,大家常会发现一些自己非常喜欢的优美词句,我们可以把它们写入我们的读书笔记之上。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欢迎查看。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1】德沃金当今世界上最杰出的法律理学家之一,在其名著《认真对待权利》问世后再法学界引起巨大震动,也因此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望。

浅显地读完这本书后,对其中许多对我而言还比较晦涩深奥的东西目前还理解不透,但对有些论述却让我醍醐灌顶德沃金作为西方后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之一,其思想无不受“自由”之影响。

在此基础上他对美国盛行的功利主义给予了理性的批判。

而自由理念,从西方哲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历程来看,自由就是必须承认自然客观规律与社会规律为前提,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不受限制的状态。

而在社会学意义上的自由是人与人的联系的相互尊重与平等,均衡的状态下的自由。

而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是以前两者为基础,我认为就是个人的权利。

自由无论从哪个角来看都是以个人为出发点,是对于个体而言的,就是“把一个人当一个人”,就是使人不断成为自由体。

从这个立场出发,权利就是我们为人之不可忽视和脱离的重要东西,我们不是认真而是应该要很严肃地对待,因为它时刻受到限制和干扰。

德沃金很清晰地看到了这一点。

他在书中指出:“法律并不是统治者强加给弱者的意志,而是社会共存的保证。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应该提供必要的基本框架和规范,使这些问题的争论局限在这些规则之内。

尽管立法是民主的过程,但名义上是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但立法往往通过功利主义的思路论证限制个人权利的合理性。

大部分调整社会。

经济和外交政策的那些法律不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它必然体现社会大多数人或一些强者关于社会利益的观点,再严格的立法程序也不能确保少数人的权利不受到伤害。

因此,权利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多数人对尊重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的许诺。

当人群中的这种分裂作为严重时,如果必须执行法律,那么这个许诺必须是最真诚的。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标准版本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标准版本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标准版本一、严于律己严以用权,首先要求严于律己。

作为一名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自身高度的纪律性和严肃性,始终恪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在工作中,我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滥用权力,不任意干预他人的权益,始终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行事准则。

同时,我自觉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纪律严以用权,也要求加强组织纪律。

作为一名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的纪律要求,主动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得以个人意志代替组织意志。

在工作中,我常参加组织的集体学习和讨论,按时上报工作进展和问题,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始终做到对组织的事业高度负责。

三、依法用权严以用权,更重要的是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用权。

作为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行事,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在工作中时刻牢记法律的庄严和公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办事,不越权行事,不滥用职权,不违反法律法规。

同时,我带头讲法治、强法治,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引导身边的人员自觉遵守法律,共同营造法治化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廉洁用权严以用权,也要求廉洁用权。

作为一名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风廉政的纪律要求,清正廉洁地行使职权,绝不能违反党风廉政的底线,损害群众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我常常自省自警,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面临诱惑和风险时,勇于拒绝、坚决抵制,与腐败和不正之风保持距离,始终保持清白之心。

同时,我常对自己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自己的收入来源合法合规,坚守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为周围的人树立良好的榜样。

五、亲民用权严以用权,还要求亲民用权。

作为一名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为人民群众服务,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024年10月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2024年10月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2024年10月严以用权心得体会2024年10月,作为一个有幸担任权力一员的人,我不禁对过去一年的经历和取得的成就感到由衷的骄傲和满足。

然而,在我沉浸在这种荣耀中的同时,我也深感权力的沉重和责任的重要性。

在这段时间里,我从中领悟到了关于权力的种种道理和心得体会,下面我将就此与大家分享。

首先,我明白了权力使人高风险和高压力的性质。

拥有权力意味着赋予了行使决策和管理事务的责任,这就要求我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

每一次决策都可能关系到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因此我必须尽全力考虑各种可能的后果和影响。

这种高风险和高压力的境地需要我具备稳定的情绪和心理素质,以便在充满挑战的环境中保持冷静和理智。

其次,我发现权力往往使人陷入诱惑和迷惑的境地。

拥有权力意味着具备了更多的资源和特权,很容易让人心生傲慢和自负。

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对自己进行严格的要求和管理,始终提醒自己保持谦逊和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

我相信,权力的滥用只会导致不幸和失败,而真正的力量则源于对人性的理解和尊重。

另外,权力也使我看到了社会的复杂性和矛盾性。

在处理各种政策和决策时,我意识到了社会的多样性和相互依存的关系。

每个决策都可能对不同群体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我必须充分了解并平衡各个利益方的需求和期望。

同时,我也学会了在处理矛盾和争议时保持公正和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始终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

最后,我深刻体会到权力的价值在于为人民服务和改善社会。

拥有权力的人应该积极地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公平的机会。

作为一个领导者,我始终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倾听民意、靠近人民,并努力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未来。

我相信,只有在为人民谋福祉的道路上,权力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和意义。

总结而言,拥有权力是一种荣幸,但也有着相应的责任和考验。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权力的高风险和高压力的性质,以及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和管理的重要性。

我也更加明白了权力的诱惑和迷惑,以及保持谦逊和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的重要性。

认真对待权利--笔记

认真对待权利--笔记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一·法理学德沃金在本书中的批判性部分中对两种理论作出了批评:第一,关于法律是什么的理论;法律实证主义认为,它是关于一个法律命题真实性的必须和充分条件的理论,即认为法律的真理性就在于这些规则是由特定的社会机构所制定的这一事实,而不是别的任何东西。

第二,关于法律应当是什么,人们所熟悉的法律机构应当如何行事的理论。

(这就是功利主义的理论)认为法律和法律机构应当服务于一般福利,而不是别的任何东西。

这些是边沁哲学的内容,另一方面,德沃金对假定这两种理论的相互独立性的认知也做出了批判。

在建设性部分,德沃金强调了自由主义传统的组成部分:个人人权的观念,在法律实证主义或功利主义中都无它的一席之地,边沁甚至把这一观念称为“胡言乱语”。

当法律职业者们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会遇到一些技术上的问题,他们会综合使用三个特殊的技巧:一是分析法规和司法意见,从这些官方渊源中精炼出法律原则;二是分析复杂的事实情况,从事实的分析中准确的总结出基本事实,;三是用战术词汇司考、设计法规和法律制度,使他们能够带来预先确定的特定的社会变化。

作者表达了英美法理学的不满,提出“法理学问题的核心是道德原则问题,而不是法律事实或战术问题。

作者对哈特给予较高评价,认为哈特是一位道德哲学家;他对于原则问题有一种直觉,并且对道德问题的阐述具有杰出的洞察力”(21)。

哈特对不正常精神状态下的犯罪的辩护提出了很具有普遍性的论证。

“这些论点与一个广泛的道德传统相结合,构成了一些法律原则。

这些原则所极力主张的是,政府必须以尊重和尊严对待其公民,这种尊重与尊严也是社会成员之间所要求的”(26)。

德沃金反对当前自由主义者以工具主义的语言来表达,他把哈特引为同一战线,哈特所持有的观点认为:“自由主义者应该通过强调道德原则对法律进行限制的作用,而不是引证法律互相冲突的目标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它应该致力于植根于我们传统中的法律原则,并用其支持这样的要求,即社会无权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审判一个人,不管社会大多数人授益与否,一个被指控的嫌疑人在审判之前是自由的”(28)。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读书过程中,大家常会发现一些自己非常喜欢的优美词句,我们可以把它们写入我们的读书笔记之上。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欢迎查看。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1】德沃金当今世界上最杰出的法律理学家之一,在其名著《认真对待权利》问世后再法学界引起巨大震动,也因此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望。

浅显地读完这本书后,对其中许多对我而言还比较晦涩深奥的东西目前还理解不透,但对有些论述却让我醍醐灌顶德沃金作为西方后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之一,其思想无不受“自由”之影响。

在此基础上他对美国盛行的功利主义给予了理性的批判。

而自由理念,从西方哲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历程来看,自由就是必须承认自然客观规律与社会规律为前提,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不受限制的状态。

而在社会学意义上的自由是人与人的联系的相互尊重与平等,均衡的状态下的自由。

而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是以前两者为基础,我认为就是个人的权利。

自由无论从哪个角来看都是以个人为出发点,是对于个体而言的,就是“把一个人当一个人”,就是使人不断成为自由体。

从这个立场出发,权利就是我们为人之不可忽视和脱离的重要东西,我们不是认真而是应该要很严肃地对待,因为它时刻受到限制和干扰。

德沃金很清晰地看到了这一点。

他在书中指出:“法律并不是统治者强加给弱者的意志,而是社会共存的保证。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应该提供必要的基本框架和规范,使这些问题的争论局限在这些规则之内。

尽管立法是民主的过程,但名义上是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但立法往往通过功利主义的思路论证限制个人权利的合理性。

大部分调整社会。

经济和外交政策的那些法律不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它必然体现社会大多数人或一些强者关于社会利益的观点,再严格的立法程序也不能确保少数人的权利不受到伤害。

因此,权利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多数人对尊重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的许诺。

当人群中的这种分裂作为严重时,如果必须执行法律,那么这个许诺必须是最真诚的。

”由此可见,功利主义并不是真的如许多法学家那样标榜的“把每一个人当一个人”在不平等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的社会里,为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限制个人权利往往为我们多数人所认同和接受,为了公共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立法我们到处可见,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我们欣然接受并且在自觉承受这些的同时将其融入了我们的判断的价值观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笔记一·法理学德沃金在本书中的批判性部分中对两种理论作出了批评:第一,关于法律是什么的理论;法律实证主义认为,它是关于一个法律命题真实性的必须和充分条件的理论,即认为法律的真理性就在于这些规则是由特定的社会机构所制定的这一事实,而不是别的任何东西。

第二,关于法律应当是什么,人们所熟悉的法律机构应当如何行事的理论。

(这就是功利主义的理论)认为法律和法律机构应当服务于一般福利,而不是别的任何东西。

这些是边沁哲学的内容,另一方面,德沃金对假定这两种理论的相互独立性的认知也做出了批判。

在建设性部分,德沃金强调了自由主义传统的组成部分:个人人权的观念,在法律实证主义或功利主义中都无它的一席之地,边沁甚至把这一观念称为“胡言乱语”。

当法律职业者们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会遇到一些技术上的问题,他们会综合使用三个特殊的技巧:一是分析法规和司法意见,从这些官方渊源中精炼出法律原则;二是分析复杂的事实情况,从事实的分析中准确的总结出基本事实,;三是用战术词汇司考、设计法规和法律制度,使他们能够带来预先确定的特定的社会变化。

作者表达了英美法理学的不满,提出“法理学问题的核心是道德原则问题,而不是法律事实或战术问题。

作者对哈特给予较高评价,认为哈特是一位道德哲学家;他对于原则问题有一种直觉,并且对道德问题的阐述具有杰出的洞察力”(21)。

哈特对不正常精神状态下的犯罪的辩护提出了很具有普遍性的论证。

“这些论点与一个广泛的道德传统相结合,构成了一些法律原则。

这些原则所极力主张的是,政府必须以尊重和尊严对待其公民,这种尊重与尊严也是社会成员之间所要求的”(26)。

德沃金反对当前自由主义者以工具主义的语言来表达,他把哈特引为同一战线,哈特所持有的观点认为:“自由主义者应该通过强调道德原则对法律进行限制的作用,而不是引证法律互相冲突的目标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它应该致力于植根于我们传统中的法律原则,并用其支持这样的要求,即社会无权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审判一个人,不管社会大多数人授益与否,一个被指控的嫌疑人在审判之前是自由的”(28)。

为了支持这一观点,法理学应在法律与道德理论之间建设桥梁。

二·两种规则模式本章和第三章,对于“只有明确的政治决定或明确的社会实践创造了权利时,个人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这样一种法律实证主义的理论进行了批判,认为它是一种不充分的法律概念理论。

解释“法”是什么、“法律”是什么,是颇令人困窘的。

当代比较风靡的是“法律实证主义”,作者选择哈特的观点进行探讨。

法律实证主义有三个基本理念:一是,法律是是决定公共权力的惩罚或强制的一套特殊规则,法律规则有特定的与其内容无关的标准检验。

二是,当法律不足的时候,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来弥补。

三是,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则决定,而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是在实施一项法律权利。

哈特在奥斯丁的基础上区分了第一规则和第二规则,他认为:一条规则具有约束力,一是因为它被接受了;二是因为它们是有效的。

德沃金从原则的地位开始批评哈特的理论。

他提出了一个事实,在法律争论场合,尤其在疑难案件中,人们使用更多的不是规则,而更多是原则而发挥作用的标准。

那么,原则和规则有何不同呢?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是逻辑上的区别。

“规则在适用时,是以完全有效或者完全无效的方式”(43),而“当我们说某一条原则是我们法律制度的原则时,它的全部含义是:在相关的情况下,官员们在考虑决定一种方向或另一种方向时,必须考虑这一原则”。

规则和原则之间的第一个差别带来第二个差别。

“原则具有规则所没有的深度——份量和重要性的深度。

当各个原则互相交叉的时候,要解决这一冲突,就必须有关原则份量的强弱”,而两条规则如果冲突,则只能是其中一条有效。

当然,原则和规则有时候不是很清楚的。

有时,一条规则和一条原则能够其同样的作用,而且它们之间的差别几乎只是形式的问题。

“像‘合理的’、‘过失’、‘不公平’和‘意义重大的’这样的词汇经常具有这种功能。

这些词汇中的每一个都使得载有这种词汇的规则本身的适用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这条规则之外的各种原则和政策,而且,正是这种方式使得这条规则本身更像一条原则。

但是这并没有把这条规则完全变成一条原则,因为虽然这些词汇的界限很细微,但它仍然限制着这条规则所依赖的其他原则和政策的种类”(48)。

原则的发现,让我们重新认识法律。

我们或者认为原则是法律,必须遵守;或者认为原则是法外的。

法律实证主义为后者提供证明,认为,当一个案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把原则包括在内的时候,法官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去裁决,这一自由裁量相当于一件新的立法。

要驳倒该观点,必须分析自由裁量的概念。

自由裁量是在根据特定权威设定的标准而作出决定的情形下使用的。

德沃金非常形象地比喻到,“自由裁量权,恰如面包圈中间的那个洞,如果没有周围一圈的限制,它只是一片空白,本身就不会存在。

所以,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52)。

有三种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需要判断的、不受监督的,第三种是强烈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即“不受权威机关为他确定的准则的约束”,比如受命选派五个人去巡逻的中士有自由裁量权来决定谁去巡逻。

三种意义的自由裁量权,都逃脱不了评价。

因此,以“自由裁量权”理论来否认原则作为法律是错误的。

承认原则作为法律还必须抛弃哈特所谓“承认规则”的学说。

哈特区分了承认规则,认为承认规则具有约束力是因为被接受,而其他规则的有效性均来自承认规则的条件。

这种解释不符合原则的情况。

法律原则“源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形成的一种职业和公共正当意识。

这些原则的持续的力量,来源于这种意识的保持”。

(62)因此,首先检验原则效力的是其制度性的支持,而这种制度性支持无法和承认规则相联系。

因为,承认规则是一种相当固定的主要规则。

前者很难归入后者。

第二点,原则也不是习惯法。

习惯法是因为其被接受而有效,而非其符合承认规则。

所以,它的存在是哈特理论的一个伤口。

只不过哈特心目中习惯法的比例是很小的,如此,他显然不会将诸种原则归入习惯法的范畴,来扩大他的伤口。

德沃金最后感慨到,“如果我们实际上试图列出所有有效的原则,我们就会失败。

原则是有争议的,原则是有重要的分量的,原则是数不清的,并且,它们的转移和变化是如此迅速,以至于当我们还没列举到一半,这一清单的开关就已经过时了。

即使我们大功告成,我们也不会掌握一把法律的万能要使,因为不会什么东西留待我们的万能钥匙去解答”(67)。

最后也需要抛弃实证主义的第三个基本观点,“只有规则设定义务”的观点。

义务也可以由法律原则设定。

“只要支持这样一项义务的理由比反对的理由来得强大,法律义务就存在”(68)。

第一章中德沃金指出,背景权利,即以抽象的形式掌握在个人手中以反对最为整体的社区或社会的决定;具体的、制度上的权利,用以反对一个具体机构所作的一项决定。

在这里的法律实证主义是,只有明确的政治决定或明确的社会实践创造了权利时,,个人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

此处,德沃金提出了另外一种概念理论,说明个人如何享有由明确的决定或实践所创造的权利之外的法律权利;也就是说,甚至在疑难案件中,没有明确的决定或实践可以遵循时,个人对于具体的审判决定仍可能享有权利。

他提出了一个司法的规范理论,这一理论强调原则与政策观点的区别,并为基于原则观点的司法决定与民主原则一致的理论辩护。

随后讨论了立法上的权利理论的基础,通过对罗尔斯的有说服力的,有影响的正义理论的分析,凭我们对正义的直觉可以推测,人们不仅具有权利,而且在这些权利中还有一个基本的、甚至是不言自明的权利,即是对于平等权的的独特观念,德沃金将之称为平等关心与尊重的权利。

本书关于政治权利被认为是基本的、和不言而喻的获得平等关心与尊重的抽象权利中衍生出来的具体权利,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群的经济权利将如何追溯到那一抽象的权利。

三·案例(疑难案件与宪法性案件)第四章与第八章论述了守法的规范理论。

在此,德沃金研究了一些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个人由立法而享有的权利(虽然并不必然是他的法律权利)引起争议。

本章并未讨论任何特定的个人权利,而只是讨论了承认个人享有与他们的法律权利不同,而且先于法律权利而存在的某些立法权利的后果。

它符合任何政治理论的一个最重要要求,即将权利置于首要位置:它提供了在不能肯定人们实际上享有什么权利和该权利有争议的条件下的守法理论。

另外作者分析法律权利不确定和有争议的案件。

如因良知违反征兵法,有人认为应该惩罚否则是不公平的。

当一个法律不明确时,以及当一个公民认为该法律允许做什么而其他公民则认为该法律不允许做什么时,他应该怎么办?这有三种可能。

第一,尽管认为政府是错的,还是应该服从行政权威的命令。

第二,遵循自己的判断,直到作出了一个制度化的决定,比如法院作出了另外的判决。

第三,如果法律本身的有效性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最高法院作出了相反的判决,在判决之后,他仍可以遵循他自己的判断。

当然他在作出判断时,必须考虑任何法院作出的相反的判决,否则他就是在做一个不可靠不理性的决定。

在法律不明确的时候,“我们的实践,即鼓励不同的团体去追求他们自己的理解,提供了检验相关假设的一种手段”(279)。

第一种模式堵死了根据道德理由改变法律的主要渠道,“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所遵循的法律将必然成为不那么公平和公正的,而我们公民的自由必然会消失”(280)。

第二种模式必须被拒绝,因为它没有考虑到任何法院,包括最高法院,都可能宣布自己的决定无效。

有些人建议公民遵守法院决定再通过立法程序改变法律,这些人忽视在这过程中公民良心受到的损害。

第三种模式是最好的,是对我们社会中人的社会义务的最好阐述。

“一个公民对法律的忠诚,而不是对特定个人对那一法律是什么的观点的忠诚,而且,只要他根据他自己的对那一法律要求的是什么的考虑和合理的观点去行为,他的行为就不是不正当的”(283)。

宪法的高度道德化,使得公民从自己的信念出发,可以认为自己的信念是正确的,法律也必然支持他们。

如此,法律制度就鼓励人民自己决定或者通过商议,并根据自己的判断来行动。

当然这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分裂。

“这一战略的成功取决于该社会中对于什么是好的理由或什么是坏的理由有充分的一致,因此,尽管不同的人们会得出不同的观点,但这些分歧既不会深刻也不会频繁到如此程度,以致于使这一制度成为不可实行的,或者成为对那些根据自己的判断行动的人构成危险“(286)。

这种模式要求政府只要可能,都负有努力去保护公民判断的义务。

具体来讲,首先公诉人在决定指控的时候,必须在他宽容的责任和对这些人定罪将分裂社会的冒险之间找到平衡。

他要决定争论中的法律,代表的是原则还是法律,如果是原则的话就应该提起控诉,比如,种族隔离的法律。

而在合谋抵抗征兵法的案件中,公平和功利的的平衡在于:宽容会不会导致抵制征兵法的人数增加很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