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及借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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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备用金及借款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备用金管理
1. 备用金用途
备用金主要用于员工因公出差、零星采购、业务招待等日常零星开支。

2. 备用金额度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财务部负责确定各部门备用金额度,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备用金领取
(1)各部门备用金管理人根据实际需要,向财务部提出备用金申请。

(2)财务部审核申请后,发放备用金。

4. 备用金报销
(1)备用金使用后,备用金管理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

(2)财务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

四、借款管理
1. 借款用途
借款主要用于员工因私或因公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2. 借款额度
(1)因私借款:原则上不超过员工一个月工资总额的50%。

(2)因公借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借款人工资总额。

3. 借款程序
(1)员工向财务部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借款单。

(2)财务部审核借款单,确认无误后,发放借款。

4. 借款还款
(1)借款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还清借款。

(2)财务部对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五、监督与考核
1. 财务部负责对备用金及借款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备用金及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规章制度(3篇)

备用金规章制度(3篇)

备用金规章制度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

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

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1.备用金借支管理(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额或补充备用金。

2.备用金保管(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3.备用金预借、使用及报销流程4.备用金的会计核算(1)预付及补充备用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贷:银行存款(2)经审核报销时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3)收回备用金余额时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备用金规章制度(2)是指为企业或组织建立的一套管理备用金的规范和程序。

备用金是指用于解决突发事件、应急情况或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支出的资金。

下面是备用金规章制度的一些建议内容:1.备用金设置:确定备用金的具体金额、来源和用途。

可以根据企业或组织的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备用金的额度,例如按照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或以固定金额来设置备用金。

2.备用金保管:明确备用金的保管责任人和备用金的存放地点。

备用金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限定备用金的使用权限,同时应建立相应的账目,记录备用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规定(试行)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规定(试行)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规定(试行)一、目的规范备用金和个人借款管理,促进业务正常开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单位。

三、备用金管理1、备用金限电厂和分公司本部食堂、分公司车队(仅限办理加油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支备用金,如因工作需要可办理个人借款,不作备用金管理。

2、项目公司备用金额度以一个月小额日常零星支出(含项目公司食堂和车队)为基础进行确定,公司本部食堂备用金以半个月日常支出为基础确定,车队备用金以办理一个月加油卡为基础确定。

3、备用金应设专人(经办人)个人专户管理,项目公司备用金管理员由项目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分公司,公司本部食堂备用金和车队备用金由综合部负责管理食堂和车队的综合主管兼任。

经办人应在指定银行开户用于备用金管理。

4、经办人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备用金交接手续,经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进行变更处理。

未办理相关手续,由备用金所在部门(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追缴。

5、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备用金的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相应备用金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备用金进行监管。

四、个人借款管理1、任何人不得借款用于个人私事。

2、个人借款额度控制在工作所需的合理范围内,原则上借款需以费用立项作依据。

3、个人借款工作事项完毕后,应当在15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同时扣回或交回全部借款。

4、前次借款未还清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5、职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在办理工作移交前到财务部门结清所有欠款,工作移交单必须取得财务部签字认可。

财务部经办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如发生因人员调动导致往来款项未收回的情况,由经办人负责追缴,并由其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6、除差旅费、外地接待费用、支付给个人的费用等借支可以现金支付外,其他能办理转账业务的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特殊情况需报公司财务副总监批准。

五、审批流程:1、备用金借支:借款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财务副总监→总经理2、个人借款:(1)1万元以下:借款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

备用金规章制度(三篇)

备用金规章制度(三篇)

备用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和应急需要,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备用金管理,包括备用金的设立、使用、审批、报销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备用金的设立总额以公司资金状况和运营需要为基础,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核定,并报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后生效。

第四条备用金只能用于公司正常运营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备用金的余额和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并公示。

第六条使用备用金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备用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批、报销等多个环节。

第七条收回备用金余额时,须经公司领导层的批准,由财务部门负责收回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章设立第八条公司设立备用金的依据和目的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需求和产业链的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备用金的设立应根据公司的运营规模、风险评估和行业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和核定,确保备用金的足额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备用金的设立应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并在内部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设立备用金时,应明确备用金的用途、使用范围、管理权限和使用条件等,确保备用金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使用第十二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突发事件,如地震、火灾、洪水等;2. 突发设备故障或事故导致的紧急维修和替换;3. 供应商破产或其他供应链问题导致的紧急采购;4. 其他经公司领导层认可的紧急情况。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使用备用金的情况,申请人应填写备用金使用申请表,详细说明使用理由、金额和计划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备用金的使用申请应由申请人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经层层审批后上报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对备用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备用金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备用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要求,严禁出现超标使用和挪作他用的情况。

工程备用金使用制度(六篇)

工程备用金使用制度(六篇)

工程备用金使用制度1、为了加强对公司备用金的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职员借用备用金仅限于职员因公出差、出国、接待和急需的零星购置,不得任意扩大借款范围。

任何人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公司借支现金。

3、职员借用备用金,必须由其本人填写借款单,详细注明用途和借款金额,属借款出差的必须填写出差地点及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向财务处借款。

4、财务人员接到职员经审批的借款单,先由经办会计根据借款用途、出差地点、时间,及是否存在欠款等情况核定借款金额,报副总会计师批准后,办理具体提款手续。

5、对经常出差的小车司机和市内零星采购人员,可根据需要核定一定数额的周转备用金,其数额应不超过____元。

6、公司职员备用金借款期限为____月,任何职员均须于借款后一个月内(出差人员以出差返回后____天之内),报销有关费用冲减备用金并缴清余款,逾期未报销或未缴清余款的,由财务处直接从其本人工资中扣收,并加收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执行。

7、公司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备用金的管理,每月定期进行备用金的核对与清收,以及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8、公司应严格备用金的管理,控制各单位备用金的总额,严禁将特定用途的备用金挪作他用或公款私存。

如有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一律严处。

____公司职员所欠备用金,必须在当年____月____日前按规定报销,全部归还或结清当年欠款,否则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

10、本办法由____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工程备用金使用制度(二)是指在建设项目中,为应对突发情况或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设立的用于解决工程项目突发费用或变动的资金预留。

该制度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避免因为资金不足而导致项目延迟或不可实施。

以下是一般的工程备用金使用制度的主要内容:1.备用金的确定:根据项目的规模、难易程度、风险评估等因素,确定适当的备用金额度,一般以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备用金的利用效率,防范备用金的滥用和浪费,保障备用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单位内部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单位为应对临时性支出所设立的专项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备用金、差旅备用金、会议备用金等。

第四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程序、使用权限、使用责任等,相关规定适用于本制度。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对备用金管理的重视,切实履行备用金的管理责任,确保备用金的合理、合法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合理设立备用金,并于年度预算编制时列支。

第七条备用金的设立应当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备用金的用途、范围、金额、其管理人员、管理程序等。

第八条备用金应当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中,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进行结转和更新。

第九条备用金应当建立专门的账册,明确备用金的存量、使用情况、结余等信息,并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经过严格审批,并明确使用用途、金额、使用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包括申请、审批、核准、支付和记账等环节。

第十二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用途的原则,严禁用于个人消费、赌博、购买礼品等不正当用途。

第十三条备用金的使用申请应当明确使用用途、金额、时间,并由相关人员签署确认。

第十四条备用金的使用审批应当由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人员进行,审批程序合法、规范。

第十五条备用金的使用支出应当及时记账入账,明细清晰,便于核查和审计。

第十六条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汇报和审计,确保备用金的合法、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章备用金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备用金的管理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备用金的管理人员应当积极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备用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五篇)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五篇)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明确借款审批、支用、核销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金的管理1.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收银找零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2.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____,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若丢失,由本人承担。

3.备用金应严格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4.备用金借款要一事一单,以保证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比备用金交叉使用。

5.备用金采用双重管理模式,财务部门负责全公司备用金的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备用金的管理。

6.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建立备用金明细账,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清理。

二、备用金的范围备用金使用的范围。

①因公出差所需的费用。

②办公用品等零星的购置。

③因公需要的财务费用(年检、审计报告等)④领导安排其他应急所需资金。

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支出,部门可使用备用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1.工作人员和部门需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财务负责人签字,王总批准后,方可到财务办1 理借款手续。

2.备用金借支原则上由借支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3.借支的备用金在完成业务后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人员应在回来后三天内报销,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账冲销,不能挪作他用,否则不予报销。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____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备用金及借款管理,明确各项经费使用的程序、标准、责任,保障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稳健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的备用金及借款管理。

三、备用金管理1.备用金的来源:公司的备用金来自于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定期拨付。

2.备用金的用途:备用金主要用于解决公司日常运营中的突发问题,如突然发生的办公室设备故障、员工出差现金预算不足等。

3.备用金支出流程:备用金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备用金支出需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可进行支出。

(2)备用金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内应由相关职工自行垫付后报销,应提供相关费用单据和备用金使用说明。

(3)备用金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上应由公司财务部门统筹使用,并需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和费用单据。

4.备用金余额管理:财务部门应每季度对备用金余额进行核对,必要时可增加或减少备用金金额。

四、借款管理1.借款申请:职工有借款需求时需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借款目的、金额、还款方式等相关情况。

2.借款审批:主管领导应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经同意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3.借款发放:财务部门对经主管领导审批的借款进行核定,若借款符合公司规定则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发放。

4.还款管理:职工借款后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还款。

若因故不能按时还款,则需向主管领导提出还款延期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至财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违约处理职工若无正当理由逾期还款,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备用金和借款管理。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和最终解释权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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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第一节备用金及借款管理规定摘自《永2004财(规)字第04004号》为了防止资金流失,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集团备用金管理规定如下:一、备用金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

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

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临时备用金是指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二、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申请审批、归还手续(一)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申请审批、归还手续1)借支:借款人填写《借款暂支单》申请签名——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职能中心总监)批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批——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超过限额或规定范围外)——总裁(超过限额或规定范围外)——出纳审核付款注:A、在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借支的,还需独立核算单位会计审核(上海分公司独立核算门店除外)B、会计核算设置科目:“其他应收款---定额备用金---部门/XX人”;“其他应收款---临时备用金---部门/XX人”2)归还:借款人归还现款或以报销费用抵冲或工资奖金中内扣——出纳收款归还《借款暂支单》还款收据联。

注:出纳收到还款后,必须在《借款暂支单》上加盖收讫章;出纳和还款人都必须在《借款暂支单》还款财务联和还款收据联上签字。

(二)出纳备用金的申请审批手续出纳填写《资金申请单》并签名——结算主管审核——财务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监(集团总部出纳,分公司超过规定限额)——填写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经特批后至门店领取(限上海分公司和总部出纳)三、定额备用金1、定额使用备用金的对象、用途和金额限制定额使用备用金的对象用途限制金额门店收银收银找零周转使用1000元/人门店财务主管临时急需费用类支出使用3000元/店行政采购零星采购需要使用2000元/人非商业类零星材料采购零星采购需要使用2000元/人物流配件采购零星采购需要使用上海分公司5000元/岗位;其他分公司3000元/岗位配送部门外叫车配送中经常性临时外叫车上海分公司5000元;其他分公司3000元/集中配送区其他其他支出频繁等原因需要备用金的人员1000元/人2、定额备用金申请程序1)部门主管就其借支事由的真实性、必要性进行初审;2)分公司总经理、职能中心总监对借支必要性进行复审,并对本部门借支款进行总体监督;3)财务经理对合理性负责审核,根据前期现金使用作出分析,按现金管理制度作出是非判断。

4)超出规定范围(超过控制金额,控制金额小于2000但借支额2000元以上),必须报总部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总监审批。

5)超过规定金额(5000元及以上)必须报总部总裁审批。

3、定额备用金管理1)根据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则进行办理;备用金额度根据支出业务变化,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半年审定一次2)定额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借或以临时备用金性质借支他人;3)定额备用金作为个人借支入帐,以定额备用金形式反映;4)定额备用金必须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每半年清理一次,如需继续借用的,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5)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式采用借还二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财务账作相应调整。

6)分公司财务部必须于每月月末对门店财务主管定额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并编制《现金盘点表》;门店财务主管必须定期对收银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作好盘点记录。

四、临时备用金1、临时备用金范围1)因公司业务需要暂支款,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2)门店临时性活动的借支;3)理赔等事故性质借支;4)押金等性质借支;5)因生活困难而暂支款;6)其他经批准的暂支款。

2、临时备用金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票、其他银行结算方式3、临时备用金申请程序1)个人提出申请,必须真实详细的注明借支事由、金额、归还时间,出差性质的必须注明出差事由、地点;2)部门主管就其借支事由的真实性、必要性进行审核;3)职能中心总监、分公司总经理对本部门借支款进行总体监督;4)财务经理就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出纳对审批手续和前期借款清查审核□未转正员工控制借支;□经常性违反结算纪律的员工控制借支;□根据事由控制借支金额的标准;□其他财务要求。

5)超过规定金额(2000元及以上)必须报总部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审批。

6)超过规定金额(5000元及以上)必须报总部总裁审批。

7)借支范围内后两种非业务需要借支不分金额大小,均须报总部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审批。

4、临时备用金管理1)以支票等银行结算方式借款的,必须在银行结算票据上签收,并在《借款暂支单》上注明票据号码;2)理赔、押金等性质借支,在取得对方单位正式收据后,可以及时办理转帐手续;3)具体借支人为借支款项的责任人,转借或其他情况而没有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财务不予承认;4)部门审核主管为各种临时性备用金归还的第一管理人,必须监督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报帐归还手续;5)以现金方式借款的,一般情况下由借款人以现金方式归还,或以本人发生的费用报销抵冲。

6)生活困难等原因借支的,按原核定的归还时间进行催收;7)各分公司财务部结算科为临时备用金的管理部门;出纳必须于每月5号前清理临时性个人备用金借款,并以文字方式通告当事人;门店由财务主管负责协肋催收。

8)需要临时借款的一般在分公司财务部借支;非独立门店一律不得从定额备用金中借支;借款人独立核算单位的,在办妥审批手续后,可在独立核算财务部借支(上海独立核算门店除外)。

9)各部门员工变更或离职必须及时办理清帐手续,人事部门有义务及时通知财务部门清帐,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相关部门负责。

五、出纳备用金1、出纳备用金的申领:1)出纳领取备用金要求开具基本户银行支票,不得从销售款中坐支;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用门店现金的,由出纳提出《领款申请单》,经分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批准后,以支票换现金形式到门店领用;门店财务主管必须凭手续完整的《领款申请单》和支票调换现金,《领款申请单》由门店财务主管归档备查,《领款申请单》上必须有领用日期、金额、调换支票账号及号码、经办人、审批人、审批日期、门店名称等。

本项只适用于上海分公司和集团总部;其他分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用的,填写《领款申请单》经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执行。

2、出纳备用金的金额控制1)独立门店出纳备用金控制金额为3000元2)上海分公司及集团总部出纳备用金控制金额为40000元3)其他分公司出纳备用金控制金额为20000元3、出纳备用金的管理1)出纳备用金的使用者只能是财务部门出纳员;2)出纳备用金必须注意安全第一原则,有专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且存放地点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则;3)保险柜隔夜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需要超出的,必须向财务管理中心申请报批后才能实行;4)特殊情况下的大额存放,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每天核对帐实数据;6)出纳备用金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现金出纳员,结算主管及财务经理负管理责任。

7)分公司财务部必须于每月月末对出纳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并编制《现金盘点表》。

六、罚则1)分公司财务部未经批准私自扩大备用金使用范围或定额备用金限额的,视情节轻重对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处100元以上罚款。

2) 出纳在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借支备用金的,按借支金额10%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除名。

3) 出纳、门店财务主管无任何手续或白条抵库,私自借款的,一律除名。

4) 到期临时备用金借款未及时收回的,也无法提供其他特批书面报告的,每发现一笔,对出纳扣罚100元。

5) 各级财务部主管负责对所属单位备用金定期盘点(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因未及时盘点而出现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备用金盘点损失,一律由责任人赔偿;盘点盈余,交分公司财务部作挂账处理,无法查明原因的,进行账务处理,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6) 临时备用金超过归定时间不归还,每逾期一天按3‰计息,并在归还借款时付清;因长期出差在外无法回借款地归还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部门经理证明,分公司总经理或职能中心总监批准后免于罚息。

7) 若借款人拒不归还情况下(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

人事部门必须配合做好工作,如人事部门未作扣款处理,每次处罚20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8) 财务部对借款人的借款信用进行评定,对于逾期还款或拒不还款等人员,严格控制以后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资格。

9) 借款人员发生人事异动或离职,人事部未书面通知财务部确认清账,造成借款无法收回的,由人事部承担借款损失。

借 款 暂 支 单 付 款 联NO :000001 申请部门: 申请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该借款暂支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白付款联财务付款凭证附件第二联红还款入帐联财务收款凭证附件第三联黄还款收据联借款归还交还款人七、备用金及借款管理的补充规定摘自《永2004财(规)字第0011号》为适应公司发展速度、规模及管理的需要,现对永2004(财)字第004号“备用金及借款的规定”(本节前第六点内容)作如下修改补充:一、业务所需备用金及借款在审批权限内由分公司总经理、各职能中心总监以及分公司下属区域经理负责审批。

二、审批权限,职能中心总监和分公司总经理为5000元(含),分公司下属区域经理为3000元,5000元以上报总裁审批。

三、个人因生活困难等而需借款一律向工会申请,行政不予借支。

四、除固定备用金外,临时性借款借款期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

借出的款项由同级财务负责监控,并根据规定的期限进行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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