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智能化系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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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山·世纪城K-2-1项目(一期)

智能化系统

设计及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奥山·世纪城K-2-1项目(一期)智能化系统工程

招标人:奥山集团

日期: 2012年2月24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弱电及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第七章招标用图纸及参考资料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概况

1 总则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汇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指奥山集团;

(2)“投标人”指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中标人”指其投标被奥山集团接受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的单位;

(4)“招标文件”指由奥山集团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修改文件、补充条款和附录;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奥山集团提交的全部文件及进一步的补充文件;

(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武汉奥山世纪广场(一期)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17个系统,划分为两个包进行招标:

第一包:

1)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对空调、给排水、通风、电梯等子系统的监控

及集成,变配电系统的监测)

2)智能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由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自行控制,BA系

统控制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3)入侵报警系统

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5)巡更系统

6)停车场管理系统与车位引导系统

7)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

8)一卡通管理系统

9)人流量统计系统

10)能量计费系统

第二包

11)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

12)数字无线对讲系统

13)综合布线系统

14)计算机网络系统(含无线网络系统、安防专用网络)

15)信息发布和查询系统

16)机房工程

17)程控电话

具体方案内容详见附件

在以上所提供的系统要求基础上,遵循智能化工程实施规范,请投标人结合成功的工程经验,以及对行业对本项目的深刻了解,完成整个弱电系统的深化设计图设计、施工和调试、验收等工作程序。

招标说明

1.3.1 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1.3.2 本次招标项目为武汉奥山世纪(一期)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对本招标工程的说明及工程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资格预审、发售标书、现场

踏勘、招标答疑和标书送达、开标、澄清、评标、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3.4 评标阶段将由招标工作小组评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由奥山集团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1.3.5投标人一旦中标,则不允许中标人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承包合同,所做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3.6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7如因中标人的工程进度或质量未能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或其他不合理的地方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监理人三次以上警告仍不改正,招标人有权要求该中标人整改,并赔偿损失。

1.3.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验收、包备案及竣工资料需要报档案馆的必须通过档案馆认可的工程承包方式,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4.1 所有向招标人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招标人将根据有关程序和优中选精的原则评定入围单位,并向入围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接到招标人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1.4.2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前附表第五条所列的资格标准。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应包括的资料见第六章。

1.4.3 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

包括以下资料:

(1)有关投标人的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影印件),说明投标人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和地点;

(2)投标人承接施工的与本合同相似的工程经历和现在正在进行的合同履行情况;

(3)投标人提供拟在现场进行管理和施工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1.4.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营体的形式投标。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被邀请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应由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投标人若认为必要,也可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下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5.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1.5.3 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做标时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5.4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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