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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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一、考核标准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旨在全面评估森林防火工作的成效,确保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森林防火防范措施的完善程度;2. 森林防火队伍的组建和训练情况;3. 森林防火应急响应能力;4. 森林防火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核内容1. 森林防火防范措施的完善程度:- 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情况(例如防火路、观测塔等);- 森林防火设备配备情况(例如灭火器、水泵等);- 森林防火管护人员配备情况及工作人员的防火知识掌握情况。

2. 森林防火队伍的组建和训练情况:- 森林防火队伍规模与构成;- 森林防火队员的培训情况,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森林防火队伍的协作配合情况。

3. 森林防火应急响应能力:- 森林防火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措施等;-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及演练效果。

4. 森林防火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覆盖范围和宣传手段;- 森林防火知识的普及情况;- 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效果评估。

三、评分细则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各项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细则如下:1. 森林防火防范措施的完善程度:满分10分,根据设施和设备的完备程度、人员配备情况和防火知识掌握情况等因素评分。

2. 森林防火队伍的组建和训练情况:满分10分,根据队伍规模与构成、培训情况和协作配合情况等因素评分。

3. 森林防火应急响应能力:满分10分,根据预案制定与实施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演练效果等因素评分。

4. 森林防火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满分10分,根据宣传工作的覆盖范围和效果、知识普及情况和宣传活动的评估情况等因素评分。

综合上述各项得分,可以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绩效进行评定,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结语通过制定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可以更全面、客观地评估森林防火工作的成效,促进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消防队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

消防队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

消防队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消防队森林防火工作的质量,加强对消防队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队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是指对消防队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其防火能力和履职水平。

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消防队员的防火知识掌握情况、实际操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等方面。

第四条考核采用实地考察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防火知识掌握情况:对消防队员在森林防火知识方面的掌握程度进行考查,包括森林火灾的成因、预防措施、扑救方法等。

(二)实际操作能力:对消防队员在森林防火现场指挥、灭火器材使用和救援行动等方面的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三)工作态度:对消防队员工作表现的认真程度、积极性和耐心等方面进行评估。

(四)工作成果:对消防队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成绩进行考核,包括防火演练的组织情况、火灾处理的效果等。

第六条考核内容应根据消防队员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设定,可以适当调整和细化。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七条考核分为初次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类。

初次考核是指消防队员担任消防员职务时进行的第一次考核。

定期考核是指消防队员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的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初次考核主要包括笔试和实地操作两个环节。

在笔试环节中,将对消防队员的防火知识进行考查,考核内容包括森林火灾的成因、防火常识、应急指挥等。

在实地操作环节中,将对消防队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救援行动、灭火器材使用等。

第九条定期考核主要包括实地考察和工作成果评估两个环节。

实地考察中,将对消防队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实际操作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指挥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

工作成果评估中,将对消防队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估,包括防火演练的组织情况、火灾处理的效果等。

第四章考核评分第十条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消防队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

消防队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

消防队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消防队员在森林防火期间参与的现场扑救及其他防火工作,考核对象为参加现场扑救及其他防火工作的消防队员。

二、考核内容1.现场指挥能力:包括指挥森林防火作业、决策的正确性、协调团队合作等能力的考核。

2.灭火作业技能:包括使用灭火器材的熟练程度、灭火效果的好坏等方面的考核。

3.森防知识应用能力:包括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紧急情况的能力、掌握森防知识的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工作质量:包括消防队完成任务的情况及效率、森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日常或突击消防演练的成效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程序1.集训阶段:对新消防队员进行公开竞聘或培训,从中筛选专业技术扎实、作风严谨、思维敏捷的队员组成森林防火专业队。

2.个人成绩评估阶段:对考核对象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得分情况,评分标准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小组成绩评估阶段:对森林防火小组在工作中的表现得分情况,评分标准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虑个人成绩、小组成绩、森林防火工作的大环境、工作任务等多种因素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1.执行防火工作的能力2.森林防火现场指挥和作战能力3.灭火技能水平4.森防知识应用水平5.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五、考核结果处理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反馈和处理。

1.优秀:在防火工作中表现出色,获得个人成绩良好及以上评分,小组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

2.良好:在防火工作中表现基本扎实,个人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评价,且小组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

3.合格:完成工作任务,但个人成绩仅达到合格及以下评价,小组得分在60-70分之间。

4.不合格:无法完成工作任务。

六、考核周期和频率森林防火考核一般每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夏季或秋季二次考核。

七、考核办法落实考核办法的落实需要消防部门与森林公安等有关部门、单位协商制定,并在相关文件中进行明确。

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培训指导,及时反馈考核结果给队员,引导队员有效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队员森林防火应急处理和灭火工作的能力,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克度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克度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克度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为了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全镇森林资源的安全,克度镇决定制定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本细则旨在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责任和措施,以及对于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对于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一、森林防火工作责任:1.克度镇政府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克度镇政府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森林防火相关政策和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计划。

2.各村(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应当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等工作,并做好扑火、报警等应急措施。

3.相关行政部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林业、公安、消防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协助,及时发现和处理森林火灾隐患。

4.林场和茶农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林场和茶农应当保证驻地消防设施的安全和完好,严禁在森林区内进行火种使用,落实森林登记、防火巡护等工作。

二、森林防火考核细则1.对全镇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宣传教育、设备设施、巡护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

2.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由克度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考核。

3.考核方式主要采用实地考察和文件材料审查相结合的形式,且以实地考察为主要评分依据。

4.考核评分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标准根据克度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开向各单位和个人发布。

5.每年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奖惩办法1.对于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奖励:(1)森林防火示范单位,每年给予奖励资金和证书;(2)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参与者,每年给予奖励资金和奖状;(3)其他优秀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对于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森林防火工作不达标的单位,扣除相应的奖金,并进行批评教育;(2)森林防火工作中有过失的个人,进行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3)对于情节严重的失职失责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可能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森林防火考核责任制度范本

森林防火考核责任制度范本

森林防火考核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森林防火考核责任制度实行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四条森林防火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一)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火险隐患整改、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等。

(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火灾报告和处置、火灾扑救组织、扑救措施落实、火灾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等。

(三)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防火队伍组织建设、防火装备配备、防火训练和演练等。

(四)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森林防火经费投入、防火设施建设和维护、防火宣传教育等。

(五)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五条森林防火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六条年度考核由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进行,专项考核由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或森林经营单位进行。

第七条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九条森林防火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森林防火)单位:年月日总得分:
1 / 15
单位:年月日总得分:
2 / 15
考核说明:1、被考核单位(部门)考核基础分为40分,在此基础上扣分,最低分0分。

2、被考核单位(部门)出现人员伤亡的,考核为0分。

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安全生产)
总得分:
单位:年月日
3 / 15
4 / 15
5 / 15
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食品卫生安全))单位:年月日总得分:
6 / 15
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 / 15
8 / 15
9 / 15
单位:年月日总得分:
10 / 15
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宣传思想工作)
11 / 15
单位:年月日总得分:
单位:年月日总得分:
12 / 15
13 / 15
注:1、上述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对象下属单位、经营场所(含出租、承包)
2、一票否决内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完成年度环保限期治理任务;项目建设未执行“三同时”;体系工作外审出现
不符合项。

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一种五养”)
单位:年月日总得分:
14 / 15
单位:年月日总得分:
15 / 15。

克度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克度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克度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1.考核细则1.1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包括巡逻防范、巡护森林病虫害和树木疫害情况,及时排查植物病虫害和预防树木疫害。

-森林火灾的报告和处置:包括火灾报告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火灾处置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火灾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维护:包括防火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状态。

1.2考核方法:-定期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由专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小组由森林防火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

-不定期考核:随时组织突击检查,对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2.奖励办法2.1优秀工作人员:-在定期考核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工作人员将获得优秀工作人员称号和奖金。

-在不定期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工作人员将获得奖金和嘉奖,并在单位通报中进行表扬。

2.2先进集体:-在定期考核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将获得先进集体称号和奖金。

-在不定期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将获得奖金和嘉奖,并在单位通报中进行表扬。

3.惩罚办法3.1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巡护和巡逻工作;-不按规定报告火灾情况;-未按要求储备防火设备和应急物资;-防火设备的维护不及时或者设备故障未及时修复。

3.2处罚措施:-轻微违规:警告处分,口头通报批评。

-一般违规:记过处分,书面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工资或者奖金。

-较重违规:降职、降薪处理,暂停晋升或赋予荣誉称号。

-严重违规:撤职处理,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4.监督机制4.1建立森林防火工作投诉举报渠道,接收社会公众和森林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2森林防火管理部门对森林防火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抽查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按要求履行职责。

4.3将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克度镇将通过以上细则和办法,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考核机制,以激励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

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

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防火宣传教育:包括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频率、内容的多样性和针对性等。

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2.防火设施建设:包括森林防火设施的设置和建设、设备的完善程度等。

分为完善、存在不足、较差。

3.防火队伍建设:包括森林防火队伍的建设、人员数量、培训和考核等。

4.防火工作台账和统计报表:包括防火工作的台账和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防火应急演练:包括森林防火应急演练的频率、内容的实际性和应急响应能力等。

三、评分标准1.防火宣传教育:优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频率高,内容多样化,并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良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频率适中,内容较为丰富,能够覆盖大部分群众。

一般: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频率较低,内容单一,未能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较差:几乎没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2.防火设施建设:完善:森林防火设施设置齐全,设备完善,能够及时进行防火工作。

存在不足:森林防火设施设置不全,设备不完善,存在一定的防火隐患。

较差:森林防火设施设置非常不完善,缺乏必要的防火设备。

3.防火队伍建设:优秀:森林防火队伍数量充足,人员素质较高,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防火工作。

良好:森林防火队伍数量基本满足需求,人员素质较好,能够完成基本的防火任务。

一般:森林防火队伍数量不足,人员素质一般,难以有效地进行防火工作。

较差:森林防火队伍数量极少或者没有,人员素质低下,无法有效地进行防火工作。

4.防火工作台账和统计报表:及时准确:防火工作台账和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地记录了防火工作的相关情况。

有一定滞后或不准确:防火工作台账和统计报表记录存在一定的滞后或不准确情况。

滞后严重或不准确:防火工作台账和统计报表记录严重滞后或者不准确。

5.防火应急演练:频率高、效果好:森林防火应急演练频率高,内容实际,能够有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频率适中、效果一般:森林防火应急演练频率适中,内容部分实际,对应急响应能力有一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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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考核细则
根椐←↑→**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发[20**]10号),经研究决定,对乡镇考核内容的扣分指标森林火灾部分制订如下考核细则:
1、乡镇未按照要求建立专业或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扣3分;未按照要求配备扑火机具的扣2分;
2、发生森林火灾持续6-12小时或者一次烧毁森林面积2-10公顷的,每次扣5分; 发生森林火灾持续12-24小时或者一次烧毁森林面积10-20公顷的,每次扣10分;发生森林火灾持续24-36小时或一次烧毁森林面积20-30公顷的每次扣15分;发生森林火灾持续36-48小时或一次烧毁森林面积30-40公顷的,每次扣20分;发生森林火灾持续48小时以上或烧毁森林面积40公顷以上的,每次扣30分;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累加扣分;
乡镇指挥长没有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规定时间到达火场指挥扑救的扣2分;组织扑火力量不足的扣2分;动用县扑火队增援的扣1分;产生国家林火卫星热点的扣2分;向相邻的乡镇蔓延不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的扣1分;发生在
105国道以南山场的扣3分;
3、火灾持续时间以县防火办值班记录为依据,从接到火灾发生的报告时间起至火灾完全扑灭时止;烧毁森林面积以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时林业工程师鉴定的受害面积为依据;
4、火灾持续时间或受害森林面积两项指标其中有一项达到上述标准的即扣分,两项指标均达到的,按其中的高指标项扣分;
5、上述火灾持续时间或受害森林面积有区间的,区间下限数字包括本数,上限数字不包括本数。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县防火办负责解释。

←↑→林业局 20**年**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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