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法(Case Study)
case study的作用

case study,也称为个案研究,是对某一特定个体、单位、现象或主题进行的研究。
其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
深入了解研究对象:case study允许研究人员对特定个体、群体、企业或现象进行深入的、详细的研究,通过对研究对象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内在与外在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全面了解和分析,研究人员可以形成对有关问题的深入全面的认识和结论。
拓展工作经验和丰富专业知识:通过case study,研究人员可以根据此前的科学研究,进一步拓展其工作经验,并丰富现有的专业知识体系。
验证理论或假设:在某些情况下,case study被用来验证特定的理论或假设。
研究人员通过对特定案例的深入研究,来测试理论或假设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提供实践指导:case study的结果可以为实践提供指导。
例如,在企业管理领域,对成功或失败企业的案例研究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和启示,帮助企业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或复制成功的模式。
激发新的研究思路:通过对特定案例的深入研究,研究人员可能会发现新的研究问题或思路,从而推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研究。
总的来说,case study是一种非常有用的研究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研究对象,拓展知识和经验,验证理论或假设,提供实践指导,以及激发新的研究思路。
case study和field study

Case study和field study是两种常见的研究方法,它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就这两种研究方法进行深入探讨,从定义、特点、应用领域和优缺点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案例研究(case study)1.定义案例研究是一种深入细致地对一个个案或少数几个相关个案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的方法。
在案例研究中,研究者会就研究对象的历史、背景、活动等方面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2.特点(1)深入性:案例研究具有深入细致地对个案进行研究的特点,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个案的方方面面。
(2)个别性:案例研究侧重于对个别个案进行研究,而非对整体进行概括分析。
(3)多样性:案例研究可以涉及多种类型的个案,如个人、组织、事件等。
3.应用领域案例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尤其在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有着重要地位。
通过案例研究,研究者可以深入了解个案的内在规律,为理论的建构和验证提供重要依据。
4.优缺点(1)优点:案例研究能够深入了解个案的方方面面,有利于发现新现象、构建新理论,具有较高的启发性和反思性。
(2)缺点:由于案例研究的个别性和局限性,其研究结果通常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进行横向比较和总体推广。
二、实地研究(field study)1.定义实地研究是一种通过实地调查和观察的方式进行研究的方法。
在实地研究中,研究者会亲自前往研究对象所在的环境进行深入观察和调查,以获取真实、客观的数据和信息。
2.特点(1)真实性:实地研究可以获取真实、客观的数据和信息,有利于揭示事物的真实状态和规律。
(2)全面性:实地研究可以全面地观察和调查研究对象,获取丰富的信息和数据。
(3)灵活性:实地研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调整和改进,有利于获取更加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3.应用领域实地研究在人类学、地理学、生态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尤其对于需要直接观察、调查的研究对象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地研究,研究者可以深入了解研究对象所在的环境、文化和社会生活,为理论的建构和实践的开展提供重要支持。
个案研究方法

个案研究方法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个案研究(case studies)把行为观察和态度观察以及研究对象的感受结合在一起,个案研究所采用的资料收集方法也是非常依赖于研究者的访谈技巧和建立信任关系的能力。
个案研究适用于一下情形:1.对研究领域知之不多。
2.被研究的对象通常涉及非法行为或者至少是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方式。
3.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无法获取。
个案研究对象:除了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家庭、团体、社区或者任何一个预先界定的系统或实体,通常个案数量不超过4~5个。
个案研究的优缺点:优点:1.研究者可以深入的考察那些用定量无法做到的事物,例如感受、经历等。
2.研究者能够感受到他们位居创建有关某个问题的最前沿。
缺点:1.最大的缺陷:产生确定性知识的能力有限。
(普遍性和特殊性)2.个案研究的外在效度非常低。
3.个案研究具有微观性和反历史性。
如何来完善个案研究:研究者对个案研究的缺陷有四种应对方法,分别是超越个案的概括——类型学的研究范式、个案中的概括——人类学的解决方式、分析性概括以及扩展个案方法。
个案研究的历史:个案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
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考察,以及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都可以看作是个案研究的雏形。
在个案研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着作则是马林诺夫斯基的名着《西太平洋的航海者》。
他根据自己从1914年至1918年在新几内亚进行的三次调查,对新几内亚东部南马辛地区(Southern Massim)所特有的“库拉”(kula)活动进行了具体描述。
通过对库拉交换圈的叙述,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居住在这一地区的人们的生活。
马林诺夫斯基对调查对象的选取、他的田野调查实践,以及这部经典民族志作品,成为个案研究的最初范例。
在过去近一百年的时间里,经由人类学、社会学的共同推动,个案研究已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最重要的研究取向之一。
个案研究分类:根据研究目的,斯特克进一步将个案研究分成三种类型,分别是内在的个案研究(intrinsic case study)、工具性个案研究(instrumental case study)和多个案研究(multiple case study or collective case study)。
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case study)指采用各种方法,搜
集有效、完整的资料,对单一对象进行深入细 致的研究过程。通常个案研究是对特定的人、 事、物所进行的描述和分析,研究对象可以是 一个人、一个机构、一个社会团体等,资料搜 集可以采用查阅档案记录、问卷、测验、访谈、 观察等方式。 个案研究一般都采用评判法进行,即以系统的 方式对个体、个别事件或案例作深入的研究调 查,结合主观评判试图用推理方式解释、分析 所收集来的事实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 策略。
THANK YOU!
教育教学研究历来重现个体的发展和个别差异,通过个案 研究可以详细地描述个案特征,有助于因材施教,促进学 生的全面发展; 以个案的具体实例来解释和说明某种抽象的理论和观点, 为进一步证实理论或假设提供依据;
验证某一种治疗方案或辅导策略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为解决某类 问题提供操作性的策略与步骤; 个案研究信息的累积有助于对事物总体的归纳,可以为以后的研 究分析、理论概括做好准备。 在可能的情况下,试图将个案研究结论适度地推广到更大的同 类群体中去,发现或描述个体或事件的总趋势;
个案研究是针对单一个体在某种情境下的 特殊事件,广泛系统地收集有关资料,从 而进行系统的分析、解释、推理的过程。 狭义的个案研究是指对单一特定的人、事、 物所作的描述、分析或报告。 广义的个案研究可界定为:采用各种方法, 收集与研究问题相关的资料,对单一个体 或一个单位团体作深入细致研究的过程。
个案研究的含义
个案研究的意义
个案研究的应用范围
在教育研究中,个案研究往往适用 于对不良问题的研究或对某些难以 重复、难以预测和控制的事例进行 研究,如学生辍学、学业失败、家 庭破裂、道德不良、青少年犯罪等。 也适用于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和人格 偏差的诊断研究和矫正研究。
个案研究方法

个案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方法(Case Study Method)是一种研究方法,用于深入了解个体、组织、群体或事件的特定情况。
个案研究以定性研究为主,通过收集和分析丰富的细节来揭示问题的复杂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个案研究方法的步骤和优点。
个案研究方法的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选取个案:选择感兴趣的个体、组织或事件作为研究对象。
个案的选择应当与研究问题相关,能够提供丰富的信息以回答研究问题。
2. 收集数据:通过观察、访谈、文献回顾等方法收集数据。
个案研究强调细节和深度,因此需要搜集大量的相关信息。
3. 分析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细致的分析。
可以使用归纳、演绎、对比、分类等方法,提炼主题、发现模式和关系。
4. 诠释结果: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对个案进行解释和说明。
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客观地解释个案的特点、动态和影响因素。
个案研究方法的优点包括:1. 深入了解:个案研究方法可以深入了解个体、组织或事件的特定情况。
通过详细的观察和分析,可以揭示问题的复杂性和内在机制。
2. 探索性研究:个案研究方法适用于初步了解一种新现象或探索性研究。
由于其注重细节和逻辑,可以帮助研究者发现新事物或规律。
3. 现实性:个案研究方法通常在实际生活中进行,研究对象更加接近实际问题和情境。
研究结果更有现实的可行性和可应用性。
4. 全面性:个案研究方法通过综合不同来源的数据,可以提供全面而深入的情况描述。
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个体、组织或事件。
当然,个案研究方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包括样本的代表性问题、主观个案研究者的偏见和一般性推广的困难等。
因此,在运用个案研究方法时,应合理把握其适用范围。
综上所述,个案研究方法是一种具有深入了解和探索性研究特点的研究方法。
通过收集和分析丰富的细节,可以揭示问题的复杂性和内在机制。
个案研究方法不仅具有现实性和全面性的优点,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研究者在选择和运用个案研究方法时,需要综合考虑其优缺点,并合理把握其适用范围。
个案研究法(Case Study)

个案研究法(Case Study)陈姿伶中兴大学农业推广教育研究所早在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即创用此一个案研究法来训练学生思考法律的原理原则。
依叶重新(2001)的考证,此法最初多用于医学方面,应用于研究病人的案例;尔后,陆续地于心理学、社会学及工商管理学等领域相继被沿用,至今于教育界的运用也相当广泛,大都采此法于教学与相关的学习研究上,或者应用于教育心理与儿童心理等领域,特别对于超常儿童、特殊才能儿童、学习落后或低度缺陷儿童等类型学习者的心理研究。
而在这当中几位举足轻重的关键学者,如实验心理学家菲吉纳于1860年创立新物法,针对个别对象,进行有系统的感官研究,建立著名的Fecher’s Law。
之后,弗洛伊德及皮亚杰等,于其所涉及的相关研究中皆不难发现「个案研究法」被运用的例证。
以弗洛伊德为例,可被视为是运用个案研究法于精神病学的先驱,就其处理精神神经症的病人方面言之,则是致力于发现所谓的「一致的经验模式」。
在其细心的探求下,使得病人能够回忆自己在儿童及年轻时代所发生的,但却已遗忘良久的,有关创伤性的或与性有关的意外事件,根据弗洛伊德的假设:这些意外事件或可用来解释病人的神经性行为,以所曾研究之Sergei Petrov 的—位狼人(the Wolf Man)的生活史来说,其最后并以「来自婴幼期神经症的生活史」(From the History of an Infantile Neurosis)为标题,将研究结果撰写成书并于1918年出版问世,此书则是弗洛伊德应用个案研究的典型例举之一,且其所归结获致之个案的结果,事实上与其假设一致吻合,这亦使得心理的个案分析因此一时蔚为时尚,且被认定视为一项有效的处理事情的方法。
总言之,个案的运用与分析,在法律和医学知识的传授上,早就成为最基本的教学工具之一。
法律的名词称个案为「案例」或「判例」,医学的名词则称其为「病例」。
至于个案分析在社会学上的发展沿革,则可依年代顺序归纳如下:(1)1908年,哈佛大学创设企业管理研究所,由经济学家Edwin F, Gay担任首任院长,他认为企管教学,应仿效哈佛法学院的教学方法,Gay称作「问题方法」(problem method),自此哈佛大学设置个案发展单位。
第六章 个案研究法

二、个案研究的原则
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个案研究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个案研究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 真实性原则 教育个案是针对个人而言的,脱离了个体就不成其为 教育个案是针对个人而言的, 个案,因此,在观察中要将真实的行为记录下来, 个案,因此,在观察中要将真实的行为记录下来,在分析 中要以真实的例子作为依据,避免感情用事或以一件事情 中要以真实的例子作为依据, 代替整个行为发展的趋势。研究者在记录时要“ 代替整个行为发展的趋势。研究者在记录时要“原汁原 不能掺杂个人的主观推断, 味”,不能掺杂个人的主观推断,更不能以偶然性行为的 出现取代个案效果的最后结论。育系,男性 毕业生,个案研究 关键词:一名,学前教育系 男性,毕业生 关键词:一名 学前教育系 男性 毕业生 个案研究
近年来,已有部分男性走进了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近年来,已有部分男性走进了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但这 些男性中很多并非专业出身,而正规本、 些男性中很多并非专业出身,而正规本、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系培养 出来的男性毕业生却很少进入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出来的男性毕业生却很少进入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 经历了几年专业学习。却不到幼儿园当教师?这是为什么 这是为什么?本研 经历了几年专业学习。却不到幼儿园当教师 这是为什么 本研 究将目光投向这些本该走向幼儿园的准幼儿教师。 究将目光投向这些本该走向幼儿园的准幼儿教师。个案选取采用目的 性抽样, 性抽样,即按照研究的目的抽取能够为研究问题提供最大信息量的研 究对象。本研究选取的个案是X大学学前教育系大四男生 同学. 大学学前教育系大四男生Z同学 究对象。本研究选取的个案是 大学学前教育系大四男生 同学.他 是该系该级3名男生之一 学习成绩中上,有半年幼儿园实习经历, 名男生之一, 是该系该级 名男生之一,学习成绩中上,有半年幼儿园实习经历, 已分别拒绝了来自深圳、重庆等地的3家幼儿园向他抛出的 家幼儿园向他抛出的“ 已分别拒绝了来自深圳、重庆等地的 家幼儿园向他抛出的“橄榄 枝”。 • 本研究收集资料的方式主要是半结构式访谈,根据研究问题, 本研究收集资料的方式主要是半结构式访谈,根据研究问题,访 谈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被访者对自我个性的评价, 谈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被访者对自我个性的评价,二是被访 者对自我专业成长的评价,三是被访者对男幼儿教师职业的评价, 者对自我专业成长的评价,三是被访者对男幼儿教师职业的评价,四 是被访者对自己未来的规划。访谈记录以录音为主,笔录为辅。 是被访者对自己未来的规划。访谈记录以录音为主,笔录为辅。在资 料的分析与呈现中,注重真实客观, 料的分析与呈现中,注重真实客观,引用的访谈记录直接采用个案使 用的语言。 用的语言。 • 作为一项个案研究,其逻辑基础不是统计性的扩大化推理(从样 作为一项个案研究,其逻辑基础不是统计性的扩大化推理 从样 本推论到总体),而是分析性的扩大化推理(从个案上升到理论 因此, 从个案上升到理论)。 本推论到总体 ,而是分析性的扩大化推理 从个案上升到理论 。因此, 本研究个案的真实性仅限于被研究者Z同学一人 同学一人, 本研究个案的真实性仅限于被研究者 同学一人,但对他的研究能激 起我们对男教师培养的反思。 起我们对男教师培养的反思。
个案研究

郑金洲,等.学校教育研究方法[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个案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它起源于社会学、人类学,广泛应用于心理学,教育学等研究领域中。
个案研究(case study)指采用各种方法,搜集有效、完整的资料,对单一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过程。
(郑金洲,等.学校教育研究方法[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个案研究法及其在心理学中的发展刘毅2002个案研究法又称个案法、案例研究法、个案研究,这一术语最初起源于医学诊治病案和侦破学中的刑事案例,并逐渐被推广和应用于心理学中,它可以定义为:经由对个案的深人分析以解决有关问题的一种研究方法,具体而言,是以个人或由个人所组成的团体(如小组、班级等)为研究对象,搜集和整理有关各方面的完整的客观情况及资料,包括历史背景、测验材料、调查访问结果、评定、谈话等,从而找出被研究对象的心理特性、问题的形成和发展原因及过程、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设计和尝试一些积极措施,以促进对象问题解决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法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即确定对象、收集资料阶段,整理、分析、评定资料阶段,指导个案阶段,追踪评价阶段,其中.最后两个阶段在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个案研究法与其他研究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特殊性与个别性个案研究法的研究对一象不是随机抽样取得的,而是根据研究目的和兴趣而选择的某一个人或某一团体,并把他们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二研究对象可以具有代表性,也叮以仅仅是为了了解个案本身的情况,解决个案木身的问题〔研究者在进行个案研究时,不是像量化研究那样事先进行某种假没,而是出于在工作或研究实践中出现有意义的问题需要解决,并且对于事件的发展也不能肯定。
2.连续性与动态性个案研究法对被试进行的是连续、追踪的研究,为了了解个案发展的整个过释,研究者就必须深人细致而持续地掌握或观察个案在各个时期内的心理、生理、环境、文化背景等有关状况和变化,而不仅仅是在短期内完成研究工作尤其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中,在给子被试指导后的一段时间里,还必须对个案进行追踪研究,观察方案的有效性和叮行性,从而不断完善和发展方案同时.山十个案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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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研究法(Case Study)陈姿伶中兴大学农业推广教育研究所早在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即创用此一个案研究法来训练学生思考法律的原理原则。
依叶重新(2001)的考证,此法最初多用于医学方面,应用于研究病人的案例;尔后,陆续地于心理学、社会学及工商管理学等领域相继被沿用,至今于教育界的运用也相当广泛,大都采此法于教学与相关的学习研究上,或者应用于教育心理与儿童心理等领域,特别对于超常儿童、特殊才能儿童、学习落后或低度缺陷儿童等类型学习者的心理研究。
而在这当中几位举足轻重的关键学者,如实验心理学家菲吉纳于1860年创立新物法,针对个别对象,进行有系统的感官研究,建立著名的Fecher’s Law。
之后,弗洛伊德及皮亚杰等,于其所涉及的相关研究中皆不难发现「个案研究法」被运用的例证。
以弗洛伊德为例,可被视为是运用个案研究法于精神病学的先驱,就其处理精神神经症的病人方面言之,则是致力于发现所谓的「一致的经验模式」。
在其细心的探求下,使得病人能够回忆自己在儿童及年轻时代所发生的,但却已遗忘良久的,有关创伤性的或与性有关的意外事件,根据弗洛伊德的假设:这些意外事件或可用来解释病人的神经性行为,以所曾研究之Sergei Petrov 的—位狼人(the Wolf Man)的生活史来说,其最后并以「来自婴幼期神经症的生活史」(From the History of an Infantile Neurosis)为标题,将研究结果撰写成书并于1918年出版问世,此书则是弗洛伊德应用个案研究的典型例举之一,且其所归结获致之个案的结果,事实上与其假设一致吻合,这亦使得心理的个案分析因此一时蔚为时尚,且被认定视为一项有效的处理事情的方法。
总言之,个案的运用与分析,在法律和医学知识的传授上,早就成为最基本的教学工具之一。
法律的名词称个案为「案例」或「判例」,医学的名词则称其为「病例」。
至于个案分析在社会学上的发展沿革,则可依年代顺序归纳如下:(1)1908年,哈佛大学创设企业管理研究所,由经济学家Edwin F, Gay担任首任院长,他认为企管教学,应仿效哈佛法学院的教学方法,Gay称作「问题方法」(problem method),自此哈佛大学设置个案发展单位。
(2)在1920年代早期,Wallace B. Donam出任哈佛企管研究所主任。
他到职后,敦促所属教授,从企业活动中直接搜集资料,拟订新的教材,鼓励教授搜集有关市场交易,工商财务及其他方面的个案,并从事工商业的实验工作。
他亦吸收不受传统研究方法所约束的学者来一起从事研究。
(3)Elton Mayo,其中一位参与者。
领导了「霍桑实验」(Hawthorn Studies)。
在社会学方面,「实地研究」这个观念,从研究人类行为的个案已收到了效果。
(4)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后期,哈佛教授搜集了许多其他的个案,设立了一个委员会,用以促进个案研究之教学。
该委员会于1937年致力介绍「个案报告」之写作,个案报告都采用标准的结构,包括作者简要的提出问题,考虑各种解决方案,及最后决定采取的解决方案,总评等。
当时,虽搜集了一百多个个案,但并未发挥效果。
但其影响传到了公共行政研究所,其教授开始从研究生的题报告中搜集个案研究资料。
(5)1948年,在哈佛大学教授们领导下,美国五所大学组织一个个案发展委员会,并获得卡内基(Carnegie Corporation)的经费支助。
(6)1951年,该委员会的会员,扩展到其他大学,于是这个新的社团被命名为「大学校际个案教学组织」。
(7)1952年,大学校际个案教学组织发行一本个案汇编,由Harold Stein主编,以后个案由阿拉巴马(Alabamea)大学出版组刊行。
(8)1957年,从福特基金会得到一笔补助费,使此项个案计划得继续,并将个案研究的范围拓展到其他学习领域。
历经多年的发展,个案研究方法目前已被普遍地应用到社会科学之研究。
包括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及应用领域的都市计划、公共建设、教育辅导等。
壹、定义「个案研究」所谓个案,Andrews(1951)认为:个案乃对真实状况的一种描述。
「个案」通常是被用文字书写的,而所描述的状况会刺激阅读者的思考,使其认清事实的真相如何?问题何在?以及如何处理?陈万淇(1995)则是指出,所谓个案,乃许多相关事实的说明,它提供问题的状况,以待寻求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
它所描述的事实或事件必须是真时真地的,不可杜撰,且应该有一个或数个中心问题,并作客观的描述不作主观的评论。
总而言之,「个案」所代表的应是一项事实,或一组事件,它提供一个问题或一连串的问题,以供研究者思考,并尝试去解决它的一份数据,故个案可被视为是一能引发思考、判断、和正确行动的工具。
就研究上而言,狭义的个案意指个人;广义来说,个案可以是一个家庭、机构、族群、社团、学校…等,简言之,个案不仅限于一个人;因此,个案研究是以一个整体的社会单位为对象,这对象可能是一个人、家庭、社会团体、小区,这对象是具有代表性的,而藉由对已选定的个案进行仔细地资料搜集与分析,以期最终从中获致结论。
至于有关个案研究的定义,则可从文献中整理归纳如下:一、根据叶重新(2001),个案研究是指对特别的个人或团体,搜集完整的资料之后,再对其问题的前因后果做深入的剖析;二、依陈李绸(1996)之见,个案研究可分狭义与广义两种。
狭义:对某些特定的人、事、物所作的描述、分析及报告。
广义:采用各种方法,收集有效的完整数据,对一个人或一个有组织的单位,作缜密而深入的研究历程。
在此所指的组织包括:学校行政案例、家庭事件、工商业案件、医学临床诊断案例、社会事件或人口问题等;三、陈品玲(1996)亦指出,个案研究乃是一种有系统地针对特定的个人、家庭、团体或小区之背景、发展、行为、概念想法等,作深入的探讨分析之方法;四、立基于Yin(1994)的观点,其认为不论是实验法、调查法、历史法、个案研究法或档案分析法(archival analysis)都可运用于探索性、描述性或解释性的研究,其区别的判准是依据「研究问题的性质」、「研究者对研究现象可掌控的程度」、及「研究现象是同时期或非同时期的事物」(contemporary events)来进行研究方法之选择。
一般而言,当研究者对于同时期的社会现象提出「为什么(why)」及「如何(how)」的研究问题,并对研究现象只有一些或没有控制性时,多数倾向采用个案研究法;而若是对于同时期的社会现象提出「who(是谁)」、「where(何处)」、「what (是什么)」的问题时,则多采用调查法;五、依廖荣利(1992)的定义,个案研究是指针对一特殊事体,而非同时针对众多个体所进行的一套研究程序,其研究的单元可以是一个人、一家庭、一机关、一小区、或一个国家等,以便对社会事实有一透彻认识,此一认识是无法经由统计分析得到的;六、Alavi和Carlson(1992)则指出,个案研究首重于观察,是在自然实际的环境下从事研究,并可有多种的资料搜集方法,且研究模式中的自变量与应变量及衡量方法尚未完全确定,因此可被归属为探索性研究;七、依Gay(1992)的界定,个案研究是为了决定导致个人、团体,或机构之状态或行为的因素,或诸因素之间的关系,而对此研究对象,作深入研究;八、Platt(1992)提出,个案研究系以一种「设计的逻辑」开始的,亦即「……较好研究策略要量情境跟研究问题是否合适,而非不管在什么情境,都遵循对意识型态的承诺;九、依教育百科辞典的诠释,个案研究法是对单一的人或事进行深入具体研究的方法,且所研究探讨的人或事可能具备或呈现出某种典型,也可能不具备任何典型;十、Leonard-Barton(1990)认为个案研究乃是多重数据源所重组的一段过去的或正发生的历史,它可以包括直接观察、系统的访谈、政府与私人收藏的档案数据;十一、Eisenhardt(1989)则认为个案研究方法是一种将研究注意力集中于单一环境中所可能发生各种变化的研究策略,且在本质上应属于一种探索性的研究;进一步而言,个案研究是为了决定导致个人、团体,或机构之状态或行为的因素,或诸因素之间的关系,而对此研究对象,做深入而缜密的研究,广泛地搜集个案的资料,彻底的了解个案之现况及发展历程,并予以研究分析,以确定问题症结,进而提出矫正的建议,其首重在个案发展的资料分析,同时,一般的研究者皆以具有代表性的个别团体为对象,经由仔细分析样本的数据,务期从中获致结论,以概括所属的母群体(叶重新,2001)。
而就教育领域而言,其意涵则是指针对一个人的独特、偏差或特殊的行为进行深入研究的过程,此过程须透过各种方式及管道搜集数据,并加以分析整合,以了解其行为背后的成因,进而提出适当的教育相关之因应策略,除设法协助改善现状外,亦以增进个人适应性为依归,易言之,教育个案研究旨在探讨个人某些偏差的或特殊的问题或行为,期以深入了解问题或行为形成的症结,进而谋求归结得出因应或解决的对策。
总而言之,个案研究的意涵为透过针对单一或若干个案进行研究,藉由多元资料的搜集及多重的比较分析,以期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故是一种逻辑性的导向思考过程,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
貳、实行个案研究之目的运用个案研究的目的在于彻底地检视存在于个案当中许多不同的特性,研究人员长期地经由会谈、相关次级数据的搜寻以及观察等方式搜集数据,而和经验法的不同点在于研究者所需的相关资料部分是从客观的观察中取得,而非全然来自于主观的参与者手中,因此,个案研究一般被认为是一个比较客观的方式。
至于在教育的领域中,个案研究法之实行基本上不脱离以下陈述目的:(1)透过相关资料之搜集与分析,深入了解所欲探讨个案之问题,并找出全方位的问题解决模式;(2)同时邀集相关人员透过沟通与协调,取得共识,并就份内工作针对问题界绝模式进行适度地调整并配合之;(3)并透过召开个案研讨会,教师相互分享经验,以增进其专业知能。
由此可知,其目的不仅在探究问题的症结所在,且希望能够更具体地归纳得出适当的因应对策,并引导将解决问题的方案付诸相关的行动。
而根据叶重新(2001)的归纳,个案研究依其所具备之探索性(exploratory)、描述性(descriptive)与解释性(explanatory)的目标,而可以区分成探索性个案研究、描述性个案研究,以及解释性个案研究:一、探索性个案研究与处理「是什么(what)」形式的问题有关;二、描述性个案研究与处理「谁(who)」、「何处(where)」的问题有关;三、至于「如何(how)」与「为什么(why)」的问题,则多属解释性个案研究的任务。
除上述的探索、描述及解释性此一分类方法外,Yin(1994)也提出了依所选取或涉及探讨的个案数目多寡,则可依次区分为单一个案(single-case)与多重个案(multi-case)的个案研究;和依欲探讨事件的数量来加以分类为:单一事件(single-incident)与多重事件(multi-incident)的个案研究等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