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施工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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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一、施工现场质量检查1.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应按照项目范围和工程进度进行有序组织,检查的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标准等。

2.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部门组织,同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应立即停工整改。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1.施工图纸不符合工程实际的,责令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

2.施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责令停工整改,材料必须更换,同时处以罚款。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等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

4.违反施工工期,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的,按照每天延期金额的一定比例处以罚款。

5.违反施工质量标准,影响工程安全、功能和使用性能的,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处以罚款,并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违反规定施工设备操作,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罚款等处理。

三、处罚结果的公示和申诉1.对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结果进行公示,让公众了解,并提供申诉渠道。

2.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经调查核实,如果申诉属实,应及时撤销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处罚结果的执行和监督1.处罚结果应有具体的执行计划,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处罚结果和执行计划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监察部门应对处罚结果的执行进行监督,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要进行追责处理。

4.公众和社会机构有权对处罚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举报部门不作为或不正确执行的行为。

综上所述,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有效约束施工方和相关责任人员,确保工程质量的合规性和可靠性,为我们的城市和社会建设提供更好的保障。

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项目工程项目部施单位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各施工单位及其班组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管理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正确不佩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200--200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0-20000元。

严禁带小孩及与项目无关人员进入工地,违者罚款200元。

5、严禁私自接电、动电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0--1000元。

6、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50-500元。

7、吊车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于200元/次罚款。

8、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2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9、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将处500—5000元/次罚款。

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50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10、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200元/次罚款。

11、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200元/12、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场,违者处罚200元及以上罚款。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一、适用范围本处罚条例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二、质量管理职责1. 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2. 各施工班组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质量管理处罚1. 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2. 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3. 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4.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5.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处罚措施1. 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确定,最低为500元,最高为10000元。

2. 对多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施工人员,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1. 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处罚条例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处罚条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六、附则1. 本处罚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已竣工项目。

2. 本处罚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质量管理部所有。

3. 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关于的详细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工程现场质量处罚条例一.总则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施工成本,增加职工收入,确保按施工进度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制定本条例。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根据损失大小而带来的罚款。

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在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如果再次限时整改的而在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达到质量要求。

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由劳务复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300元。

7、施工生产过程中项目施工人员对项目部成员不敬及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的,则每次罚款500元,并且必须整改达到质量要求。

8、对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它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则由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班组承担,且采取监理罚款双倍进行处罚。

二.模板工程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工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项目部提供的模板,违者罚款200元/张。

3、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2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100元。

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返工费责任者承担)5、混凝土墙、柱、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300-5000元罚款。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落实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制订“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记录,每缺一项处罚100元;有记录交底无签字,每缺一项处罚50元。

限期不改正加倍处罚,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无年度、季度质量、进度计划处罚100元;无月度质量、进度计划处罚50元。

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施工放线,误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值,每处罚100元,水平测量超过±15mm的罚50元,没有定期进行沉降观测,无记录每次罚100元,责任人:项目测量员。

4.无技术复核、无记录或没有复核出实际尺寸和施工图之间误差的,每项次处罚100元,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5.施工质量造成严重缺陷的,每项每次处罚300元,责任人:主管工种工长。

6.梁底独立支撑,每缺少一处罚款100元,每层模架支撑剪刀撑,每缺少一处罚款200元,楼梯间三道支撑体系,每缺少一处罚款100元,楼梯踏步加固,砼浇筑后变形一处罚款100元,并负责返修,发生的材料自负。

责任人:木工班组负责人。

7.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8. 模板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9. 钢筋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0.砌体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1. 装饰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2. 楼地面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3. 门窗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14. 屋面工程质量管理和缺陷处罚标准(元)。

工程项目管理罚款条例

工程项目管理罚款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罚款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条例的目的是通过罚款手段,促使各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罚款种类包括:(一)安全类罚款: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二)质量类罚款:针对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三)进度类罚款:针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工期,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四)资料类罚款:针对工程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五)治污减霾类罚款: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污染、治污减霾措施不落实等情况,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五条罚款标准如下:(一)安全类罚款:1. 无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晰、安全资料不齐全的,罚款1000元。

2. 有安全交底资料但交底不清楚的,处罚交底人500元。

3.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未系帽带的,现场施工人员罚款100元,管理人员罚款200元。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罚款200元。

5. 施工现场有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的,罚款500元。

6. 施工机具防护不安全、无操作规程的,罚款1000元。

7. 从事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罚款500元。

8. 现场临时用电无方案,无专职电工的;配电系统不规范,箱门破损、箱门无接地或接地不规范的,熔丝、闸具参数与容器不匹配,电箱防护不到位或倾斜、移位、无标识的,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罚款1000元。

(二)质量类罚款:1. 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罚款5000元至10000元。

工程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工程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规范项目部人员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违反本处罚条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旷工1.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分钟,每次罚款50元;2. 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3.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给予警告处分;4.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给予记过处分;5.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给予降职或辞退处分。

二、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罚款50元;2. 工作时间聊天、打闹、玩手机等,每次罚款50元;3. 工作时间饮酒、赌博等,给予辞退处分。

三、质量管理1. 对工程质量不负责任,导致质量问题发生,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罚款1000-5000元;2. 对工程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给予警告处分;3. 对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给予罚款1000-5000元。

四、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罚款500元;2. 对安全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整改,每次罚款1000元;3.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给予辞退处分。

五、材料管理1. 擅自挪用、侵占工程材料,根据侵占金额,给予罚款5000-10000元;2. 工程材料浪费严重,每次罚款500元;3. 工程材料保管不善,导致材料损坏或丢失,每次罚款1000元。

六、资料管理1. 资料不齐全、不准确、不及时,每次罚款500元;2. 资料丢失、损坏,每次罚款1000元;3. 资料造假,给予辞退处分。

七、其他违规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2. 损害公司利益,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处分。

第八条本条例由项目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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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项目施工质量处罚条例一、总则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制定本条例。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

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

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复检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5、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对项目部成员不敬及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的,则每次罚款500元。

6、每道工序施工完毕自检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并由项目部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罚款500元。

6、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100-500元。

7、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50-200元。

8、对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它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则由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班组承担,且采取监理罚款翻倍措施进行罚款。

二、模板工程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新进模板,在使用前必须向项目部进行申请,如果造成浪费的则违者罚款200元/张。

3、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30-5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元。

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50元。

(返工费责任者承担)5、混凝土墙、梁、板、柱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该班组承担。

6、混凝土墙、梁、板、柱模板接缝不能大于2mm,违者视其后果,每处罚款5-50元。

7、梁、柱等几何尺寸超过+4mm、-5mm者,罚款10-50元;8、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9、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罚款50-100元。

10、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者,每根罚款20元。

11、每次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并刷好脱模剂,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300元/次。

另外,每根柱子要留有清理口,保证柱内的卫生,避免出现烂根情况。

12、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100元/次。

13、未按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结构裂缝等后果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加倍处罚。

模板拆除不干净的,每处罚款20元。

14、每次拆模不得随意破坏砼棱角,否则罚款20-100元/处。

15、每次砼施工时无足够人员值班(施工队负责人员不少于1人,木工不少于2人,钢筋工不少于2人)按每次每人50元进行罚款。

16、各部位模板拆除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7、模板拆除需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不得野蛮施工,如损坏模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8、外墙模板与砼面接口要平顺,不得漏浆,否则每处罚款100-200元,并返修好。

19、拆除后的模板、木方、钢管、扣件必须分种分类堆码整齐,不得混堆,否则每罚款100-500元。

20、对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浇筑工程,如果模板安装工程没有采取止水拉片或其它止水措施的,罚款100—500元。

三、钢筋工程1、钢筋制作1、钢筋制作的规格、品种、数量和间距及其它几何尺寸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视其数量大小,除赔偿材料损失外,另每部位处以罚款50-200元。

2、钢筋下料,弯曲时,长度和几何尺寸的控制超出±30 mm的;箍筋弯钩长度不一致,每发现一根罚款20元。

3、如果钢筋加工,要求平直的不平直,要求弯曲的角度不准确,或者钢筋加工后表面有裂纹、片状块锈和油污及泥土等,每根罚款20元。

4、钢筋焊接不合格,每批次罚款50-100元。

钢筋加工锚固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50-100元。

5、对有套筒连接要求的纵向钢筋进行连接时要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否则每根罚款20元。

6、钢筋进场以后,施工队伍负责保管,保证不淋雨受潮,不弄脏。

违反罚款1000元。

2、钢筋绑扎1、钢筋位置绑扎不正确,保护层厚度不正确,不够数量,每处罚款10元。

2、钢筋绑扎好后,未做到横平竖直,或钢筋间距不均匀,每处罚款20元。

3、钢筋接头(包括对焊、竖焊)未按要求错开的,每处罚款10元。

4、主筋间距、排距不均匀;吊筋位置不正确的,或者没有放置吊筋的每处罚款20元。

5、钢筋绑扎不牢固,丢扣数量过大,或丢扣过于集中的,每一处罚款10元。

6、梁、柱箍筋绑扎时,开口方向未相互错开的,每一处罚款10元。

7、钢筋绑扎完毕后,墙、梁、板钢筋的垫块绑扎不牢固,或者垫块间距过大,板负弯矩筋下未设置马凳铁或马凳铁绑扎不牢固的,每一处罚款10元。

8、钢筋绑扎时未保证钢筋搭接长度或锚固长度的,每一处罚款20元。

9、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班组未进行自检,就通知项目部检查的,每一次罚款50-200元。

10、在监理、甲方进行工程隐藏验收时,施工队伍无人员陪同检查的,每一次罚款50-200元。

11、浇灌混凝土时,施工班组未派人负责钢筋监护工作的,每一次罚款50-200元。

12、每次钢筋绑扎,必须保证现场工完场清,特别是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凡是每次验收前不清理冲洗干净的,一次罚款100元;钢筋绑扎错误(型号、规格、间距、位置等)每处罚款20元并整改,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3、钢筋绑扎完后未及时清理到钢筋堆放区,每根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

14、砼浇筑完后,钢筋偏位,每根罚款10元。

3、钢筋机械连接1、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连接套的规格应一致,并确保钢筋和连接套的丝扣干净、完好无损。

若发现不合格,每根罚款10元。

2、接头外观质量应外露不超过2扣,钢筋与连接套筒之间无缝隙,不合格每根罚款50元。

3、除上述条目外,必须满足本工程图纸设计和相应的规范要求及验收要求。

四、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楼地面表面平整度控制在4mm范围以内为合格、标高控制在±5 mm 范围内为合格,违者按每处罚款20-100元。

2、混凝土墙体标高控制在-30mm、+10mm范围内,违者每超过±10 mm,按每处罚款10元。

3、混凝土浇注后凡有蜂窝、麻面、露筋、孔洞、漏振的,蜂窝、露筋者每处罚款100-500元,麻面、漏振面积超过0.25m2以上者每处罚款100-300元,并承担返工、返修损失。

4、混凝土楼梯、楼面严重露石子、无浆者,按期100元/ m2处以罚款。

5、混凝土浇筑完后必须按要求进行养护,保护混凝土表面润湿,未按要求养护者,每次罚款100元。

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养护至少14天,确保浇筑质量,如果发现养护不及时或养护天数不够则罚款500元。

6、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乱松动钢筋,违者每根罚款10元。

7、混凝土浇筑不得随意乱留设施工缝、冷缝,违者每处罚款20-100元。

8、混凝土不得任意加水,违者罚款50-200元。

9、落地混凝土及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回收使用,未及时清理造成浪费的,除按价赔偿处,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随时保证输送泵,泵送管、罐车等机械设备的清洁和完好备用,违者处以20-200元的罚款。

11、浇筑墙、柱混凝土时,应分层浇筑,并充分振捣,违者罚款20-100元。

12、如因混凝土工操作上的原因,出现钢管变形、螺帽振掉、木方振断等,视混凝土的损失程度给予处罚。

13、施工缝凿毛不及时,不彻底,不冲洗干净的,罚款50-200元/次。

14、制作的垫块强度不够,一次罚款50元。

15、每次砼施工时劳务队主要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人每次200元进行罚款。

16、各分部砼施工时砼数量超出规定损耗数量,项目部对超出部分数量视为浪费,劳务分包队按实际砼价格赔偿。

17、砼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每次每处罚款50-200元。

18、止水带位置不正确,每处罚款500元并及时整改。

胶结接口不好,每处罚款200元。

19、砼浇筑前应做好准备,并配合泵站设备架设,否则每次罚款100-200元。

20、砼表面收光不好,表面出现裂缝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如果出现贯通缝的则罚款500元,后期处理发生的费用则由其班组承担。

21、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果发现浇筑班组出现野蛮施工造成钢筋骨架松散,罚款100-200元。

五、砌筑工程:1、砌筑用材料不按规定浇水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2、砌墙不立皮数杆或不按皮数杆砌筑,每处罚款100元;3、组砌方法不正确,每处罚款100元;4、砌筑不按规范要求留斜搓,留直搓者每处罚款100元;5、砌体砂浆饱满度低于80%,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6、砌体灰缝过大,瞎缝、通缝,每条缝罚款50元;7、墙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者,每处罚款100元,并拆除返工;8、利用过夜砂浆砌筑,或墙体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95%者,拆除后每处罚款100~200元;9、木砖和防腐木楔不做防腐处理,不按规定放置或少放者,每块罚款50元;10、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每少放一根罚款50元,并拆掉补放;构造柱锚固拉结筋不牢固的每根罚款10元;11、超过30cm宽的预留洞口未设置砼预制过梁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六、楼地面工程1、楼地面工程找平层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部对所有地面预埋管线进行隐蔽验收。

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500元。

2、地面找平层施工时,应对主要施工通道的预埋管线进行临时覆盖保护,且覆盖物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保证所盖管线不受破坏。

凡发现一处不予覆盖或覆盖不符合要求,罚找平层作业班组200元,造成一处预埋管线破坏,除赔偿返工的各项费用外,罚款500元。

3、地面面层施工和养护阶段,应有防止闲杂人员在其表面上走动的措施,并立牌警示,否则罚款200元,发现有闲杂人员在其表面走动则罚款300元。

4、块料地面养护期后应做好保护工作,避免重物打击。

电梯大堂、楼梯、厅等主要通道位置每漏盖一处(1m2左右)罚款300元,发现一处打击印痕,罚款500元,并赔偿返工的各种费用。

5、块料地面施工完毕后,严禁各类污染物直接接触表面,凡造成一处被污染,罚款500元,并赔偿返工费用。

6、有光洁度或易被刮划坏的地面上需垫高作业时,垫物下应用软物隔离,否则罚款300元,造成破损的赔偿返工费用外,罚款500元。

7、有光洁度或易被刮划坏的地面严禁拖运材料,严禁硬底鞋在其表面走动,严禁敲打,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罚款50-500元,并对造成表面破损的赔偿返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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