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支护验收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井下井巷工程的施工、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施工验收程序,确保井巷工程质量,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巷道施工1、按每月巷道掘进计划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巷道施工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尺寸和安全措施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巷道施工安全与质量。
3、矿技术科应及时给出巷道中腰线,施工人员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4、遇到破碎地段带,严格按相关巷道支护加固质量和安全要求进行支护。
(二)巷道验收1、井巷验收在每月26日进行;2、参加验收人员:公司、矿、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3、巷道规格验收标准:⑴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
⑵巷道高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150-+200mm为合格,0-+200mm为优良。
⑶巷道高度偏差:①腰线至顶、底板距离-20-+100mm 为合格,0-+100mm为优良。
②无腰线则全高-50-+200mm为合格,0-+200mm为优良。
⑷坡度偏差:±0.1%为合格、±0.05%为优良。
⑸水沟: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中心位置-50-+100mm、宽度-30-+150mm、深度-30-+150mm。
4、支护巷道质量验收标准:⑴锚杆安装质量:①锚杆预应力标准:帮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顶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
②验收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记录。
③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面壁,不松动。
④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面壁,未接触部位楔紧。
⑵锚杆质量与抗拔力强度、锚杆锚固剂和钢筋锚网等材料由公司采购时确保质量,不验收。
⑶锚杆安装规格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⑷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 mm,网必须紧贴巷壁,严禁空顶或空帮。
5、每月的15日前,项目部对施工巷道进行自查验收合格,书面材料报告矿部后,矿部方可组织验收。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巷道验收是指地下工程巷道建设完成后,进行各项技术验收,确保巷道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在巷道验收中,主要是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巷道结构、防水、通风等方面的检查评估,以确保地下工程的安全与可靠性。
巷道验收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地下工程和地质条件而有所不同,但是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巷道结构验收巷道结构是地下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巷道尺寸、线形、几何形状、支护结构等方面。
对于巷道中出现的裂纹、变形、破损等问题需要进行评估,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修补或重建。
巷道开挖的成本较高,一旦结构问题出现成为安全隐患,存在很大的经济损失,应该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保障,所以该验收项目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 巷道支护验收巷道支护是地下工程建设的基础,能够保证巷道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常见的巷道支护结构包括钢筋混凝土、钢支撑、拱顶支撑、锚喷支护等。
巷道支护验收主要依据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构造强度、设计标准等来进行评估。
3. 巷道防水验收地下工程中,巷道的防水问题尤为重要。
如果巷道不做好防水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环境变化,容易导致渗漏、浸润、结构损坏等诸多问题。
巷道的防水验收主要检查防水结构的构建情况、防水材料的质量与施工工艺,以及雨水、地下水等渗水问题的处理情况。
4. 巷道通风验收巷道的通风系统对于地下工程的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有很大的影响。
通风验收要评估巷道的通风系统是否符合相关的设计规定,这包括通风孔的数量、大小、布局、风机的功率、速度、风量等参数。
如果通风系统不完善,可能会引起巷道内的空气污染、人员窒息等安全问题。
巷道验收是地下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其目的是为了检验巷道的建设质量,并确保巷道的结构安全、稳定、顺畅。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可以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巷道类型进行相关的规范制定,旨在将地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规范化,为后续的工程运营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模板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模板1. 前言本规定旨在定义和规范企业巷道验收的标准,确保巷道建设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通过严格的巷道验收标准,有效防备和掌控巷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巷道项目,包含隧道、地下洞室等工程。
全部巷道项目的验收必需依照本规定进行。
3. 规范要求1.巷道设计:巷道设计必需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过专业工程设计师审核和批准。
2.施工准备:巷道施工前应进行认真的施工准备工作,包含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设备、料子准备、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平整等。
3.巷道开挖:巷道开挖要依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巷道的尺寸、斜度和平整度符合要求。
开挖过程中应加强支护措施,防止塌方等事故发生。
4.巷道支护:巷道支护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和验收。
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是验收的关键指标之一、5.巷道通风:巷道通风系统必需保证员工能够在巷道内获得充分的新鲜空气,并符合相关通风标准。
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调试必需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和验收。
6.巷道照明:巷道照明必需满足工作和安全需求,保证员工有充分的照明条件进行作业。
照明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必需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验收。
7.巷道排水:巷道内的排水系统必需能够有效排出雨水、地下水和地面渗漏水,保持巷道内的干燥。
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必需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8.巷道安全监测:巷道内必需安装适当的安全监测设备,能够及时监测和报警巷道内的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指标。
安全监测设备的选择、安装和调试必需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验收。
9.巷道消防设施:巷道内必需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包含灭火器、消防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以应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
消防设施的选择、布置和安装必需符合相关的消防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过验收。
10.工作票管理:巷道作业必需依照工作票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每项巷道作业都有正确、认真的工作票,并经过相应的审批和验收。
确依铁矿巷道支护方法选择及施工验收标准

确依铁矿巷道支护方法选择及施工验收标准1.管理目的规范井巷支护工程管理,提高井巷支护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确依铁矿井巷支护及采场顶板管理办法。
3.引用文献《采矿设计手册》、《采矿工程师手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
标准未完全或未完善时,可以参考其他手册或规范4 巷道围岩分类4.1 I类围岩4.1.1 I类围岩为整体块状结构,岩体呈现整体状态,或由巨型块状体组成,岩体完整为坚硬岩,有隐节理、微层面、微裂隙及不发育的片理、劈理等,未风化或微风化,地下水不发育、完全干燥。
4.1.2包括微风化的二长花岗岩(ηγ4),和铁矿石(Fe),中细粒结构,整体块状构造,节理裂隙不发育。
4.2 II类围岩4.2.1 Ⅱ类围岩为层状结构,岩体由块体组合板状体组成,岩体较完整,坚硬岩、较坚硬岩,岩体存在完整延伸较差的节理、层理、次生裂隙及片理、劈理面等,微风化,地下水较发育、稍潮湿。
4.2.2 包括志留系上统第二亚组(S3b):中~弱风化大理岩灰岩段、凝灰质粉~中砂岩段、钙质凝灰质细砂岩段,呈层状结构、层理构造或页理构造,岩石结构紧密。
4.3 III类围岩4.3.1 III类围岩为破裂结构岩体由形态不一,大小不同的块体组成,岩体较破碎的坚硬岩、岩体较完整的较坚硬岩或软硬岩互层、岩体完整的较软岩,岩体有长度数十米至数百米的断层、区域性节理、延伸较好的层面及层间错动等,微风化或弱风化,地下水较发育、潮湿。
4.3.2 包括位于矿体北接触带,距矿体层厚50米左右,岩性为强风化二长花岗岩(ηγ4),黑云母石英闪长岩(δο4),细粒蚀变闪长岩(δ43-b),岩石受构造应力作用影响,呈层状碎屑结构。
4.4 Ⅳ类围岩4.4.1 Ⅳ类围岩为破裂结构,岩体由碎屑和大小不等、形态不同的岩块组成,岩体破碎的坚硬岩、岩体较破碎或破碎的较坚硬岩、岩体完整或较完整的软岩,岩体延伸长而区域性不大的区域性地质界面,如较大的断层,层间错动、不整合面积原生软弱夹层等,强风化,地下水发育、滴水。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范文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范文概述:巷道验收是指对巷道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过程,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巷道验收标准是指验收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定和指导原则。
本文将阐述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范文,重点突出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标准。
一、巷道验收的基本要求1. 巷道基本信息(1) 巷道名称、位置和长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2) 巷道类型和用途与设计一致;(3) 巷道开挖形式、结构和尺寸符合设计规定;(4) 巷道顶拱、煤墙和底板的净空和平整度满足要求。
2. 巷道支护与固结(1) 巷道的支护方式以及材料的选择符合设计要求;(2) 巷道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满足安全要求;(3) 巷道固结材料的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4) 巷道的排水和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3. 巷道地面及交通设施(1) 巷道地面平整度、强度和防滑性满足要求;(2) 巷道的供电设施和照明系统正常运行;(3) 巷道的信号标志和指示牌设置合理,能够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4) 巷道的消防设备和安全逃生通道设置完备,符合安全规范。
二、巷道验收的具体标准1. 巷道地质条件验收(1) 巷道的地质勘探数据齐全,清晰的地质剖面图和地质钻孔记录可靠;(2) 巷道的地质参数计算准确,包括地应力、地下水位、岩石强度等;(3) 巷道的地质预报结果与实际地质情况基本吻合;(4) 巷道的地质灾害预防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风险。
2. 巷道开挖验收(1) 巷道开挖进度合理,开挖工艺符合规定标准;(2) 巷道顶拱、煤墙和底板的形状、线形和净空满足设计要求;(3) 巷道面平整度和质量符合规定标准;(4) 巷道开挖过程中的预支护和围岩稳定措施有效,能够保证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3. 巷道支护验收(1) 巷道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检测合格;(2) 巷道围岩的变形和应力状态符合预期;(3) 巷道支护结构与围岩之间有足够的间隙,支护材料完整无损;(4) 巷道支护材料的拌合比例和施工工艺符合规定标准。
4. 巷道地质灾害防治验收(1) 巷道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可靠,能够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2) 巷道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符合设计要求,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3) 巷道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完好,能够满足工作面和巷道的安全要求。
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检查项目标准

掘进工作面、综采工作面检查验收标准一、掘进工作面:1、根据巷道的设计,巷道净宽0-+200mm,净高0-+200mm.2、巷道的支护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锚杆的间排距、允许偏差0-±100mm、锚杆外漏长度露出托盘≤50mm。
3、顶网、帮网间的压茬必须牢固,压茬不的小于20mm,顶网连接的联扣不得大于20cm。
4、锚杆、锚索的托盘必须要紧贴巷道的顶板及巷帮,不得出现托盘松动,帮锚杆的托盘必须要垂直巷帮,不得出现倾斜现象。
5、巷道必须确保顶底板平整,不得出现明显的凹凸现象,巷道内确保无淤泥、无积水(长5米,深0.1米)。
6、巷道的支护材料必须码放整齐,不得在巷道乱扔。
并有标志牌。
7、管路吊挂平直,行人侧高度不得低于0.7米。
8、临时支护必须安装可靠,封顶木紧贴顶板,杜绝出现前探梁滞后或虚设。
9、割煤完毕后必须将综掘机退出工作面,将截割头落地,闭锁开关。
10、所有的生产工具必须要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不得在巷道内乱仍乱放。
11、各转载点的喷雾装置必须完好。
12、采掘工作面必须要有敲帮问顶工具。
13、设备运行区域必须要设置标志牌。
14、有指定的交接班地点,并有标志牌。
15、支护与未支护界限有警示杆。
16、巷道内路标及安全出口标示牌板完整。
17、作业现场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施工的断面图、炮眼布置图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及避灾路线图。
18、锚杆无漏打现象,失效锚杆必须及时补打。
19、巷道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观测顶板,测定必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并有记录牌板。
20、工作面无空帮及空顶现象。
二、综采工作面:1、工作面控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液压支架前梁接顶严实。
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4、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立柱和平衡千斤顶梁有表显示)。
5、工作面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
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6、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护,其最大仰角<7度。
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及考核标准

西易党新煤矿煤矿顶帮支护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的巷道工程质量,在原有《掘进作业规程》的基础上,对喷射混凝土及架棚巷道的验收标准及考核标准进行了完善。
完善后将出台新的煤矿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及考核标准如下:一、成立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小组:为确保本制度及标准的严格执行,矿成立专职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巷道工程质量的各项工作。
组长:吴远礼副组长:高安春组员:生产技术部1个专职技术员,6个检测工,共7人。
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长塘湾煤矿负责本小组的具体事宜,专职技术员负责检查验收报表的整理及上报工作,检查验收员负责我矿巷道工程质量的检测及验收,各掘进队组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1-2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1、检查验收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检查验收员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内容,熟悉掌握掘进施工验收标准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操作与维修,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及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3、检查验收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验收原则及标准,认真做好巷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
4、检查验收工对各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5、检查验收工作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6、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以“三定表”形式责成有关施工队组限期解决。
7、查出问题不整改的或巷道进尺未经工程质量小组检查验收的不得上报进尺。
8、进矿支护材料的抽样检验工作由供应部门负责,并做好记录。
9、每天入井到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每旬对掘进各工作面检查验收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10、负责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逾期不整改的加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企划部。
11、负责各种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旬及月报表的上报工作。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4364 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正式版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巷道验收标准的规定正式版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巷道宽度:巷道中线至任何一帮距离,主要运输巷和机电硐室不小于设计30毫米,不大于100毫米;其他巷道硐室误差不小于设计50毫米,不大于100毫米。
2、巷道净高:腰线上下不小于设计30毫米,不大于100毫米。
3、巷道坡度:运输巷50米以内容许误差±50毫米。
4、砌体灰缝:灰缝饱满,无干缝、瞎缝。
检查点周围1.2米范围内不超过两处。
5、砌体压茬及接茬:压茬不小于砌块宽度的1/4,接茬严密。
检查点1.2米范围内重缝不超过3处,拱墙接茬圆滑,拱间接茬沿巷道方向平直。
6、掘进作业规程:要求审批完善,有工人学习记录及考核情况,有掘进施工图,设计图,巷道断面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巷道断面、临时支护方式、永久支护方式及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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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6.1.1条巷道的施工,应一次成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凡需支护的巷道,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护间的距离,应根据围岩情况和使用机械作业条件确定,但不应大于40m;二、水沟应与永久支护同时完成;三、平巷的永久轨道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但铺设道碴的时间可根据现场条件决定;四、倾斜巷道永久轨道应在交付使用前,一次铺设。
注:地质、施工条件特别复杂的,或需要多次支护的巷道例外。
第6.1.2条倾斜巷的施工,应设置防止跑车、坠物的安全装置和人行台阶。
倾角大于20°时,应增设扶手,除锚喷支护外,不宜采用掘进、支护平行作业。
倾角大于30°,长度大于30m的倾斜巷道,由下往上施工时应将排矸(煤、矿石)道与人行道隔开。
第6.1.3条巷道的支护可采用锚喷支护、金属支架、砌石旋、木支架,但宜优先采用锚喷支护。
第6.1.4条通过松软破碎地层的大断面巷道,宜采用导硐法施工。
第6.1.5条长距离巷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无永久工程可利用时,可在人行道一侧、围岩条件好的位置,设置施工用的临时硐室,硐室的间距宜大于100m;二、单轨巷道无永久车场可利用时,宜每隔150m设一个调车场;三、风筒宜选用长节风筒,其吊挂应平、直、牢固;四、平巷中的风筒,宜设放水咀。
第6.1.6条巷道临时停工时,临时支护应紧跟工作面,并详细检查巷道的所有支护,确保复工时不致冒落。
停工时间超过3个月,或虽不超过3个月,但水大或岩石易于风化时,应将全部已掘进巷道的永久支护做好。
第6.1.7条沿矿层掘进主要运输巷道时,应利用钻孔见矿点、矿层等高线、超前副巷等资料作定向掘进依据。
第6.1.8条巷道掘进穿过采空区、发火区、溶洞、断层或含水层等地区,应预先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6.1.9条在有沼气或其它有害气体矿井中掘进巷道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6.1.10条设有架线、管路、电缆等的巷道,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拉线钩、挂钩、托梁等,应在支护施工的同时安设好或预留孔洞。
预埋螺栓的外露螺纹,应采取保护措施,所有外露的金属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二、管座必须按中线和腰线施工,倾角大于25°的倾斜巷道,管座底面应低于巷道实底以下150mm,必要时底部应增加锚杆。
第6.1.11条井底车场巷道的测量放线,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方位和高程闭合计算,当设计的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应会同设计单位核实并修改图纸后,方可施工。
施工中应及时绘制实测导线图和纵剖面图,当发现偏差时,应随时调整。
第6.1.12条巷道的施工必须标设中线及腰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掘进方向和标高时:1.指向仪的设置位置和光束的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的中线和腰线点确定,中线和腰线点每组不宜少于3个,组间的距离宜大于30m;2.指向仪的设置应安全可靠,仪器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宜小于70m,每次使用前应以中线和腰线检查激光光束。
二、用经纬仪标设直线巷道方向时,宜每隔30m设中线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条,其间距不宜小于2m;三、用水准仪标设巷道坡度时,宜每隔20m设置3对腰线点,其间距不宜小于2m;四、巷道沿倾斜矿层顶板或底板的施工,倾斜巷道可只挂中线,水平巷道可只设腰线;五、巷道掘进每隔100m应对中线和腰线进行一次校核。
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6.2.1条斜井和平硐表土施工方法的选择,应根据表土性质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稳定表土层,应采用全断面掘进法或导硐法施工:1.全断面掘进法,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护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2.导硐法,导硐的长度不宜大于4m,导硐的断面不宜过大。
二、不稳定表土层,应采用降低水位法或超前支架法施工。
当表土层含水较大时,宜采用沉井、冻结、帷幕等特殊方法施工。
第6.2.2条斜井和平硐不宜在雨季破土开工。
第6.2.3条斜井和平硐的井口部分,采用明槽开挖时,明槽的深度,应使巷道掘进断面顶部与耕作层或堆积层底的距离不小于2m。
明槽的边坡允许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土质坚硬或采用挖土、砌墙平行作业时,宜将直墙部分垂直下挖,但超过墙高部分应按上述边坡规定执行。
第6.2.4条斜井或平硐从明槽部分进入硐身5~10m后,应立即进行永久支护。
明槽部分应砌石旋,石旋的外部应设防水层或夯填三合土,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第6.2.5条斜井和平硐通过含水层的地段,应采用混凝土砌石旋、浇灌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对有明显的淋水,或大于0.5m3/h的集中出水点,应进行注浆处理。
第三节巷道掘进第6.3.1条巷道掘进的钻孔、装药、爆破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6.3.2条岩巷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并应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第6.3.3条光面爆破的爆破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一、炮孔的深度为1.8~3.5m;二、周边炮孔的间距为350~600mm;三、周边炮孔的密集系数为0.5~1.0;四、周边炮孔的药卷直径为20~25mm;五、当采用2号岩石硝铵炸药时,周边炮孔单位长度的装药量:软岩为70~120g/m,中硬岩为200~300g/m,硬岩为300~350g/m。
第6.3.4条巷道掘进的机械化,宜采用下列机械设备:一、断面等于或小于12m2的岩石巷道,采用多台凿岩机钻孔,耙斗或铲斗装岩机装岩,电机车调车;二、断面大于12m2的岩石巷道,采用凿岩钻车钻孔,侧卸式铲斗、大型耙斗或带调车盘耙斗装岩机装岩,皮带转载机连续装车,电机车调车;三、半煤岩或煤巷,采用悬臂式掘进机,机后配套设备采用胶带转载机和可伸缩胶带运输机;四、倾斜巷道,采用多台凿岩机或电钻钻孔,耙斗装岩机装岩,箕斗装运。
第6.3.5条巷道施工的机械化作业,应编制设备操作与维修规程。
第6.3.6条倾斜巷道的施工,采用耙斗装岩机装载时,必须固定牢靠,当巷道倾角大于25°时,除卡轨器外,尚应增设防滑装置。
上山掘进时,耙斗装岩机除了采用下山的固定方法外,尚应在装岩机的后立柱上,增设2根斜撑。
当上山倾角大于20°时,提升导向轮应单独固定。
第6.3.7条采用钻爆法开凿对穿、斜交、立交巷道时,必须有准确的实测图。
当2个巷道接近时,应停止一头作业,其间距应按国家现行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6.3.8条严禁采用不符合产品标准的爆破器材。
放炮前应检查爆破网的总电阻,不应大于或小于计算值的10%。
第四节巷道支护第6.4.1条永久支护应按设计规定施工。
临时支护的形式、不支护段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6.4.2条喷射混凝土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喷射混凝土的原材料:1.应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得低于325号。
受潮和过期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2.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水率不宜大于7%;3.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其粒径不宜大于15mm;4.不得使用含有酸、碱或油的水。
二、混合料的配比应准确。
称量的允许偏差:水泥和速凝剂应为±2%,砂、石应为±3%;三、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搅拌。
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min,自落式搅拌机的搅拌时间不宜少于2min,人工的搅拌必须搅拌均匀;四、混合料应随拌随用,不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在运输过程中应严防雨淋、滴水及大块石头等杂物混入,装入喷射机前应过筛;五、喷射前应清洗岩面。
喷射作业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喷砂浆应为0.45~0.55,喷混凝土应为0.4~0.45。
混凝土的表面应平整、湿润光泽、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发现混凝土的表面干燥松散、下坠、滑移或裂纹时,应及时清除补喷。
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六、速凝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七、当混凝土采取分层喷射时,第一层喷射厚度:墙50~100mm,拱30~60mm;下一层的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当间隔时间超过2h,应先喷水湿润混凝土的表面;八、喷射前应埋设控制喷厚的标志;九、喷射作业区的环境温度、混合料及水的温度均不得低于5℃,喷后7d内不得受冻;十、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率,边墙不应大于15%,拱部不应大于25%。
第6.4.3条锚杆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现场情况,定出锚杆的孔位;二、锚杆的孔深和孔径应与锚杆类型、长度、直径相匹配,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三、孔内的积水及岩粉应吹洗干净;四、锚杆的杆体使用前应平直、除锈、除油;五、锚杆尾端的托板应紧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锚杆体露出岩面的长度不应大于喷混凝土的厚度;六、锚杆必须做抗拔力试验,其检验评定方法按附录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6.4.4条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污锈;二、钢筋网与岩面的间隙不应小于30mm,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三、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它锚定装置联结牢固;四、当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第6.4.5条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钢纤维的长度宜一致,并不得含有其它杂物;二、钢纤维不得有明显的锈蚀和油渍;三、混凝土粗骨料的粒径不宜大于10mm;四、钢纤维掺量为混合料重量的3%~6%,应搅拌均匀,不得成团。
第6.4.6条钢架喷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钢架立柱埋入底板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置于浮碴上;二、钢架与壁面之间必须楔紧,相邻钢架之间应联结牢靠;三、应先喷钢架与壁面之间的混凝土,后喷钢架之间的混凝土;四、刚性钢架应喷射混凝土覆盖,可缩性钢架应待受压稳定后,方可喷射混凝土。
第6.4.7条架设永久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支架应按中线和腰线架设;二、支架的顶部及两帮应背紧、背牢,不得使用风化、自燃的岩石或矿石作充填物;三、平巷的支架应有上撑,倾斜巷道的支架应有上、下撑和拉杆,并应有3°~5°的迎山角;四、金属支架应加设拉杆,支架立柱的底部要有坚硬垫板;五、支架的立柱应立于巷道底板以下50~150mm的实底上,有水沟的巷道,水沟一侧的立柱底部应低于水沟底板50~150mm。
第6.4.8条砌筑石旋墙基础,应清理浮矸直至实底,基础槽内不得有流水或有危害砌筑质量的积水。
第6.4.9条砌筑墙、拱,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支模前应对中、腰线进行检查,严格按中、腰线进行支模。
当采用砌块砌墙时,应挂边线;两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并予固定;二、墙模板应安设牢固,板面应平整;三、石旋胎的架设应与巷道中心线垂直;四、石旋胎两边拱的基点应在同一水平上。
石旋胎架设的坡度应与巷道坡度一致;五、石旋胎的间距,宜为1~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