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标准 SCT JY 8.2-107 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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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版-V1

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版-V1

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版-V1
随着无线充电器的广泛应用,产品质量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实施了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版,下面就来详细解读一下。

1. 抽查范围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销售和使用的无线充电器产品。

2. 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包括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和销售企业,针对这些企业的无线充电器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3. 抽查方式
无线充电器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分为定检和抽检两种方式。

定检是指监管部门通过在企业工厂或商户经营场所对无线充电器产品的生产,贮存、销售等全过程进行抽查;抽检是指监管部门通过采购商场、电商平台等消费场所的无线充电器进行检验。

4. 抽查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无线充电器产品的质量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包括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电气性能和材料成分等。

5. 抽查结果处理
如果抽查的无线充电器产品不符合标准,监管部门将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对其进行整改。

同时,监管部门也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相关企业的违法情况,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总之,无线充电器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是对企业质量管理的一种监管。

只有在监督抽查的基础上,才能有效的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生产销售企业能够认真对待,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无线充电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无线充电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无线充电产品质量检验规范(ISO9001-2015)1.0目的为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提供依据,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无线充电产品检验,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客户要求执行。

3.0规范性引用文件:GSMFQA外观检验标准DBTEL外观检验标准客户要求的相关文件4.0检验内容:4.1产品标志:4.1.1每个产品的销售包装上都应有明显的标志。

标明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参数、制造厂名及商标等。

4.1.2有关无线充安全使用的说明书。

说明书内容应加以明显表述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调换要求和其他基本信息。

4.2产品包装:4.2.1产品包装分为样品包装和大货包装。

4.2.2包装是先将无线充装入PE袋,再将装好PE袋的成品、USB线、说明书和充电器分别装入吸塑内,然后再吸塑组件装入彩盒,彩盒封口贴处需要贴一张彩盒贴纸(通用型)。

4.2.3包装箱上应该有商标logo、产品型号、箱号、数量、净重、毛重、外箱尺寸等基本信息。

4.2.4包装箱上应有防潮、轻拿轻放、不准倒置以及摆踏板的层数标志。

4.2.5产品包装箱的尺寸应按照设计尺寸进行采纳,包装物料与无线充包装后,不应有晃动、包装变形等缺陷。

4.2.6产品外箱封箱应用透明胶带密封,封箱方式采用一次纵向封口,两次侧边封口方式。

特殊情况需要用打包带封箱保护。

5.0产品外观检验:5.1各部件加工良好,目测无明显变形、间隙大、松动及损伤。

5.2铝合金制件表面应光洁,表面处理良好,无毛刺、褶皱、锯齿和锈斑等缺陷。

5.3塑胶件加工良好,塑化均匀,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无严重的脱皮气泡等明显缺陷。

5.4五金外壳氧化色泽均匀,无喷流、露底、白点等缺陷,表面应干净,不应有脏点。

5.5机身logo等标志应牢固、清晰,无漏印、露点等缺陷。

5.6防滑垫及PVC片无漏贴、错位、气泡、脏污、手指印等缺陷。

6.0结构性能配合检测:6.1成品组件各部件配合良好,无松动、脱落、变形、脱胶等。

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标准

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标准
充电方式
先限流充电,充至限制电压时改恒压充电
4.3环境试验标准
4.3.1低温贮存:在温度-40℃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4.3.2低温工作:在温度-20℃的条件下,应能持续工作16H。
4.3.3高温贮存:在温度80℃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额定电压:12V
0.6A~0.7A
额定电压:19V
0.35A~0.45A
空载功耗
<0.3W
输入欠压保护
输入电压欠压时设备应能自动关机
过压恢复点在输入电压范围之外
输出性能
输出电压范围
4.8V~5.2V
输出电流
0.5A~1A
电压调整率
<2%
负载调整率
<5%
输出纹波电压
≤100mVp-p
输出过流保护
I*1.1<Iocp<I*1.3
短路保护
短路后无损坏,恢复后应正常
输出V-I特性
应在参考点区间内变化
效率
≥65%
4.2功能检验标准
功能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基本功能
指示灯
待机
不亮灯
正常充电
慢闪(LED1)
充满电
常亮(LED1)
异常充电
慢闪(LED2)
检测时间
≤3S
无线距离
>6mm
外来物体检测(FOD)
符合WPC V1.1要求
4.检验标准……………………………………………………………………………………………………………4

无线充电器检验标准

无线充电器检验标准

无线充电器检验标准
无线充电器检验标准(wireless charger inspection standards)是指对无线充电器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一组标准和要求。

这些检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电气性能测试:包括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功率、充电
效率等参数的测试,以确保无线充电器在正常工作范围内,并符合相
关的国家电器安全标准。

2. 功能性能测试:包括充电距离、充电速度、充电效果等方面
的测试,以确保无线充电器具备正常充电功能。

3. 电磁兼容测试:包括电磁辐射和电磁抗干扰等测试,以确保
无线充电器在工作时不会对周围的电子设备和通信系统产生干扰。

4. 结构和外观测试:主要针对无线充电器的外部结构、材料、
外观等方面进行测试,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5. 安全性能测试:包括过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等方面
的测试,以确保无线充电器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用户和环境造成安全
隐患。

6. 标识和包装测试:对无线充电器的标识、警示语和包装进行
检验,以确保产品的标识和包装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以上是常见的无线充电器检验标准内容,具体的标准要求可能根
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差异。

有关无线充电器检验标准的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

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标准

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标准
充电方式
先限流充电,充至限制电压时改恒压充电
4.3环境试验标准
4.3.1低温贮存:在温度-40℃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4.3.2低温工作:在温度-20℃的条件下,应能持续工作16H。
4.3.3高温贮存: 在温度80℃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System Description WirelessPowerTransfer VolumeI: Low PowerPart3:Compliance TestingVerion 1.1.2》
3.2 国家标准
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 4943-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要求》
GB/T 1762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4、检验标准4.1常温电性 Nhomakorabea标准主要电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输入性能
输入电压范围
额定电压:5V
4.75V~5.25V
额定电压:12V
11.4V~12.6V
额定电压:19V
18.05V~19.95V
输入电流
额定电压:5V
1.3A~1.6A
4.检验标准……………………………………………………………………………………………………………4
修订履历
序号
变更日期
修改内容概述
版本
编制/修改
审核
批准
1
2014.8.23
新增标准
A.0
黎永标
屈清华
朱杰
1、目的:
为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提供依据,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

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标准

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标准
4.7.2试验时间的计算:α=20%;β=20%。选择鉴别比d=3.0,试验时间为θ1 的4.3倍。
试验时,注意样机充电功能是否失效;试验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故障,将故障样机用备用品替换,继续进行试验;试验结束,立即进行样机性能及功能检测。
要求:判决标准:拒收≥3,接收≤2。
4.8外观检验标准
检验条件:
要求:无损伤为合格,可以有点状伤痕,但不开裂、无明显裂痕。
4.6寿命测试标准
寿命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测试项目
试验条件、标准要求
开关机稳定性
试验
试验条件: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对发射端做1000次开关机操作。
要求:每次开机通电后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正确感应接收端,能正常充电;关机时设备无异常情况。
DC插口插拔
充电方式
先限流充电,充至限制电压时改恒压充电
4.3环境试验标准
4.3.1低温贮存:在温度-40℃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4.3.2低温工作:在温度-20℃的条件下,应能持续工作16H。
4.3.3高温贮存:在温度80℃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短路保护
短路后无损坏,恢复后应正常
输出V-I特性
应在参考点区间内变化
效率
≥65%
4.2功能检验标准
功能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基本功能
指示灯
待机
不亮灯
正常充电
慢闪(LED1)
充满电
常亮(LED1)
异常充电
慢闪(LED2)
检测时间
≤3S
无线距离

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背景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和无线技术的不断发展,无线充电器作为一种便捷的充电方式,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和需求。

然而,由于市场上无线充电器产品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推动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的提升,国家决定实施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二、抽查对象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对象包括市场销售的各类无线充电器产品,涵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无线充电器产品。

三、抽查范围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将覆盖全国各地的无线充电器销售市场,包括线上和线下销售渠道。

抽查的范围将参考产品销售额、消费者投诉情况、在线评价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覆盖各个地区、各个销售渠道的无线充电器产品。

四、抽查内容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性检验无线充电器作为一种电子产品,安全性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抽查将对无线充电器产品的安全性进行检验,包括传输功率、电磁辐射、过电压保护、短路保护等方面。

确保无线充电器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用户和设备造成安全隐患。

2. 兼容性检验由于无线充电器产品涉及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电子设备,兼容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抽查将对无线充电器产品的兼容性进行检验,包括与各种品牌、型号设备的匹配度、充电效率等方面。

确保无线充电器产品能够与广大用户使用的电子设备兼容,并能够实现高效充电。

3. 性能检验无线充电器产品的充电速度、充电效率等性能是用户关注的重点。

抽查将对无线充电器产品的性能进行检验,包括充电速度、充电效率、使用稳定性等方面。

确保无线充电器产品在满足兼容性的前提下,能够提供快速、高效的充电体验。

4. 售后服务检验售后服务是体现企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方面。

抽查将对无线充电器产品的售后服务进行检验,包括产品质量保证、退换货政策、售后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

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无线充电器产品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支持。

28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8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8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无线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抽查工作应当依法公正、科学、及时地进行。

第五条抽查工作应当坚持风险导向,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风险程度和日常抽查工作的需求进行抽查。

第二章抽查内容第六条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线充电器产品的安全性、电气性能、外观质量等方面。

第七条抽查工作侧重于对产品质量关键环节的监督,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等环节。

第八条抽查工作应当针对目前市场销售的无线充电器产品进行,以满足监管的实际需要。

第九条抽查内容的具体项目和抽样比例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及时公布。

第十条抽查内容须经过合法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三章抽查范围第十一条抽查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市场销售的无线充电器产品。

第十二条抽查范围包括各类销售渠道,如线上购物平台、线下实体店铺等。

第十三条抽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按照不同地区、不同产品类型、不同制造商等方式进行分组抽查。

第十四条抽查时应当尽量选择中小型企业和知名品牌等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产品进行抽查,确保抽查结果的代表性和全面性。

第十五条抽查工作应当保证样品的安全、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抽查程序第十六条抽查程序包括抽样、检验、评定和公布结果等环节。

第十七条抽样方式可以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或人工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确保抽样过程的公正和随机性。

第十八条抽样数量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确保抽样结果的可靠性。

第十九条检验过程应当由执法人员全程参与,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二十条检验结果应当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定,标准明确的问题应当按标准执行,没有明确标准的问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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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面:当0.15mm≤D≤0.2mm,N≤1;当0.1mm≤D≤0.15mm,DS≥60mm,N≤2。
2、B面:当0.2mm≤D≤0.25mm,N≤1;当0.15mm≤D≤0.2mm,DS≥60mm,N≤2。
备注:当缺陷的直径D≤0.10mm且DS≥2mm,可不视为缺陷。
目视

硬划痕(碰伤)
1、A面:D≤0.35mm(S≤0.1mm2),N≤1
4.7.2试验时间的计算:α=20%;β=20%。选择鉴别比d=3.0,试验时间为θ1 的4.3倍。
试验时,注意样机充电功能是否失效;试验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故障,将故障样机用备用品替换,继续进行试验;试验结束,立即进行样机性能及功能检测。
要求:判决标准:拒收≥3,接收≤2。
4.8外观检验标准
检验条件:
额定电压:19V
18.05V~19.95V
输入电流
额定电压:5V
1.3A~1.6A
额定电压:12V
0.6A~0.7A
额定电压:19V
0.35A~0.45A
空载功耗
<0.3W
输入欠压保护
输入电压欠压时设备应能自动关机
过压恢复点在输入电压范围之外
输出性能
输出电压范围
4.8V~5.2V
输出电流
0.5A~1A
要求:被测表面无划伤(划破漆面),当硬划痕数量不超过1条时为合格
耐醇性试验
试验条件:施加500g重量载荷,20mm左右行程,浓度≥99.5%酒精,以20~30个循环/分钟的速度来回擦拭喷涂或电镀样本表面200个循环;或以40~60个循环/分钟的速度来回擦拭样本表面丝印处50个循环。
要求:(1)喷涂、电镀:样品表面无明显褪色、变色、油漆透底等
(2)丝印:允许字体有轻微的磨损及褪色,但要求字体内容仍完整且清晰可见。
耐手汗试验
试验条件:用汗液(氨水1.07%、氯化钠0.48%、水98.45%)浸泡后的无尘布紧贴在产品表面上,并用塑料袋密封好,在常温环境下放置24h,试验期满将产品表面汗擦拭干净,放置2h后进行试验后检查。
要求:样品表面无明显变色、发白、直径小于0.5mm的麻点,不允许起泡,不得有表面腐蚀、漆膜脱落、分离等异常;附着力测试需满足测试标准。
铅笔硬度试验
试验条件:用2H铅笔(三菱或中华牌),将笔芯削成圆柱形并在400目砂纸上磨平后,装在专用的铅笔硬度测试仪上(施加在笔尖上的载荷为1Kg,铅笔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5°),推动铅笔向前滑动约5mm长,共划5条,再用橡皮擦将铅笔痕擦拭干净;
UV漆:要求硬度达2H;橡胶漆:不做硬度测试
注:喷漆件的硬度不光与油漆本身有关,与塑料底材也有关,当碰到确实无法达到本硬度标准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电压调整率
<2%
负载调整率
<5%
输出纹波电压
≤100mVp-p
输出过流保护
I*1.1<Iocp<I*1.3
短路保护
短路后无损坏,恢复后应正常
输出V-I特性
应在参考点区间内变化
效率
≥65%
4.2功能检验标准
功能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基本功能
指示灯
待机
不亮灯
正常充电
慢闪(LED1)
充满电
常亮(LED1)
4.3.8温度循环:在高温60℃的条件下,应能持续工作1H,低温-20℃的条件下,应能持续工作1H,转换时间30min,循环次数5次,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4.3.9盐雾试验:在溶液含量为5%的氯化钠溶液条件下,在烟雾箱内连续喷24H,恢复后,外观上无起泡、发黄、生锈、绿斑等线性,附着力测试符合规定的要求。
4.3.6湿热循环:在温度25℃、相对湿度95%的条件下搁置9H,3H再上升到55℃/95%搁置9H,连续6个循环,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4.3.7冷热冲击:在高温80℃条件下搁置2H,低温-30℃搁置2H,转换时间3min,循环次数12次,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1)检验光照强度:800-1000Lux
2)检验视力:裸眼或矫正视力1.0以上;
3)检验距离:人眼距产品45cm~50cm;
4)检验视角:检视面与桌面成45±15°;上下左右转动15°以内;
5)检验时间:3s-5s;
外观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及判定标准
检验方法
缺陷判定
致命
严重
轻微
点缺陷(杂点、异色点等)
4.4.1辐射发射:测量值(QP)与限值线比较,要求低于限制线3dB。
4.4.2传导发射:测量值(QP/AV)分别与限值线比较,要求低于限制线3dB。
4.4.3静电放电:产品应能承受±2KV、±4KV严酷程度的接触放电,±2KV、±4KV、±8KV严酷程度的空气放电。
4.5结构件表面处理测试标准
结构件表面处理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异常充电
慢闪(LED2)
检测时间
≤3S
无线距离
>6mm
外来物体检测(FOD)
符合WPC V1.1要求
充电方式
先限流充电,充至限制电压时改恒压充电
4.3环境试验标准
4.3.1低温贮存:在温度-40℃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后,其外观、机械结构、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
4.3.2低温工作:在温度-20℃的条件下,应能持续工作16H。
目录……………………………………………………………………………………………………………………2
修订履历………………………………………………………………………………………………………………3
1.目的…………………………………………………………………………………………………………………4
2.适用范围……………………………………………………………………………………………………………4
目视

纤维状毛絮
1、A面:L≤3mm,W≤0.2mm,N≤1(S≤0.6mm2)
2、B面:L≤3mm,W≤0.2mm,N≤2且DS≥15mm
3.2国家标准
GB/T 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 4943-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要求》
GB/T 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4、检验标准
4.1常温电性能标准
主要电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输入性能
输入电压范围
额定电压:5V
4.75V~5.25V
额定电压:12V
11.4V~12.6V
为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提供依据,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无线充电产品检验,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客户要求执行。
3、参考标准:
3.1WPC标准
《System Description WirelessPowerTransfer VolumeI: Low PowerPart1:Interface DefinitionVerion1.1.2》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IZHOU SPEED WIRELESS TECHNOLOGY CO.,LTD
无线充电产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SCT/JY 8.2-107
版 本:A.0
生效日期:2014年9月1日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封面……………………………………………………………………………………………………………………1
要求:插拔寿命至少为5000次,必须通过充电功能测试。插头无变形、无损伤,无接触不良。
4.7成品MTBF鉴定测试标准
4.7.1用一定数量的产品(检查OK)在温度40℃条件下,连续通电工作,并时刻监看看其工作状态,实验样机开机充电2H,停止充电6H为1个8H循环;样机开机做2个8H循环,关机做1个8H循环。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选定为50000小时。
4.3.12自由跌落试验:在高度1m,正、反、侧面各跌落2次共6次,初速度为0并自由跌落于光滑混凝土地面上的试验条件下,试验恢复后,其外观和结构正常,未有明显的裂纹/破损,摇动样机未听到有异响,功能及主要的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规定的要求;假如开壳检查,由于金属铁氧体片易碎的特殊性,试验后允许有裂痕。
4.4EMC测试标准
《System Description WirelessPowerTransfer VolumeI: Low PowerPart2:Performance RequirmentsVerion1.1.2》
《System Description WirelessPowerTransfer VolumeI: Low PowerPart3:Compliance TestingVerion1.1.2》
耐化妆品试验
试验条件:把产品外壳表面擦干净,将适量的凡士林特效润肤露将试样表面涂抹均匀,将样品放入恒温恒湿箱内,在55℃95%RH条件下放置48小时。
要求:产品表面无明显变色,起泡等外观异常,附着力测试需满足测试标准。
小球
冲击试验
试验条件:将镜片装入相应的塑胶壳(夹具)上如成品机状态,放置水平。将12g钢球放入高度为50cm的空管内,垂直测试物体表面,让钢球自由落体冲击镜片表面5次,最后观察部品状态.
2、B面:D≤0.4mm(S≤0.13mm2),N≤1
目视

1、A面:L≤0.5mm,W≤0.2mm,N≤1(S≤0.1mm2)
2、B面:L≤0.8mm,W≤0.2mm,N≤1(S≤0.16mm2)
目视

细划痕
1、A面:L≤3mm,W≤0.1mm,N≤1(S≤0.3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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