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政策宣传稿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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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宣传手册-校产与后勤管理处-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医保宣传手册-校产与后勤管理处-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宣传手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产与后勤管理处汇编前言各位同学:你们好!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切实保障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和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并颁发了《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武政规[2009]10号),从2009年9月1日起将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正式纳入居民医保范围。

通过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等基本医疗需求,兼顾普通门诊,提高了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

大学生居民医保工作,需要大学生的广泛理解、积极参与,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校园气氛。

大学生只有充分了解居民医保的有关知识才会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我校校产与后勤管理处大学生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医保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向同学们宣传大学生医保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争取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不吃亏,就医过程中不走弯路!第一章参保缴费一、我校大学生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自学助考的学生不属本次纳入的范围),在大学生自愿原则下,均纳入居民医保范围。

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筹集。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76号文件精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以前的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年,n指享受待遇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

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手册

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手册

XX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手册1、为什么要开展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X围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19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48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9】65号)文件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包括学生在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

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2、大学生医保的性质是什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X围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19号)明确指出大学生是居民医保的一个特殊群体,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X畴,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医疗保险,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3、大学生医保统筹层次是怎样规定的?我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属地原则,统一参加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4、大学生医保参保X围有哪些?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5、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如何办理?大学生在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要缴纳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代为收缴。

大学生参加以班级或院系为单位,由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统一组织填写《XX市大学生参保登记表》,建立大学生参保档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我市大学生医保信息系统中,同时生成每个参保大学生的医保编号。

大学生医疗保险知识宣讲

大学生医疗保险知识宣讲

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XX市居民医保? 该保险是什么性质?
在我校就读的所有大学生可以参加XX市居民 医疗保险
该保险为国家对待城镇居民的一项福利政策, 不是普通的商业保险。
学生个人需缴纳医保费 金额为多少??
个人只需缴纳40元
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大学生: 个人只需缴费30元
大学生参加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 如何规定??
乡镇卫生院与 社区卫生服务 90% 75%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后,还可以享受 其他哪些医保待遇?
2.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患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 报销。 其中: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按80%的比例报销 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按85%的比例报销。
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住院和 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最多可报销 10万元。
2、如果由于我校医务室条件所限无法进行诊治,则由当班 医生开具外诊单(急诊120除外),学生凭外诊单和医院的 相关诊治发票进行报销。 3、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暂定为80%,每 学年最高享受40元医疗补贴。
综上,门诊治疗(非住院)在校内报销比例及封顶线是: 医务室金额80% + 校外门诊金额80% +市外金额80%(40元封顶)≤ 300元
我校案例
1.我校2014届毕业生李某,暑假期间因病在家 所在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 用为24000元,那他的报销金额是多少? ( 24000

1000

X 70%
=16100
( 24000-700 )X 60%
=13980
我校案例
2.我校13级在校生赵某,暑假期间因病在家所 在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为: 19130.65+19572.15=38702.8(元),那他的报 销金额是多少? ( 38702.8-2000 ) X 60% =22021.68 ( 38702.8-22021.68-10000 ) X 50% =3340.56

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手册

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手册

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手册背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于2009年9月1日全面启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统筹兼顾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选择参保单位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属地化管理模式,我校两地办学,为了两个校区统一,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一年后实现本科一地化),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选择成都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和缴费标准四、参保对象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

五、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特殊疾病门诊报销和住院医疗报销待遇。

六、缴费期限和保险有效期在校大学生由高校统一组织,学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代收保险费,学校所在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时间: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目,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

七、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1)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2)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八、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殊疾病指患病后需长期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治疗可以在门诊进行,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具体病种的认定标准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执行。

大学生医保宣传内容

大学生医保宣传内容

大学生医保宣传内容一、参保对象和缴费时间1、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纳入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2、昆山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实现年缴费制度,结算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大学生于每年10月15日之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因特殊情况,于10月15日后入学的可补办参保手续),在次年2月底财政补助资金结算之后参保登记的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

二、参保、缴费地点和参保手续3、参保、缴费地点:大学生所在高校。

4、参保手续:大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一寸照片一张。

三、缴费标准和基金的组成及分配5、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标准2009年度参保大学生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20.00元,其中市财政补助和省财政补助240.00元,个人缴纳80.00元。

享受低保待遇的大学生免缴个人缴费部分。

6、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帐户和5万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构成;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大病基金构成。

7、参保大学生个人帐户组成大学生自参保之日起当年度的个人帐户由社保中心一次记入,记入标准:每人50元。

四、就医流程8、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各定点医疗单位就诊,应出示医疗保险证及IC卡进行就医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

9、参保大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就医的,医院应出具医保转院审批表,并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转外就医10、办理转外就医的手续(1)、参保大学生转外就医,需持本市市级定点医院出具的医保转院审批表(经该院医教科审核盖章有效),到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转外就医。

未经批准(急诊抢救病人除外)自行外出就医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自理。

大学生医保知识宣讲-PPT课件

大学生医保知识宣讲-PPT课件
5、其他项目:各种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的治疗项目、 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酗酒、交通肇事或事故、打架 斗殴及医疗事故等所造成的伤害或伤残,其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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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伤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九)在籍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孕产费用,性病检 查治疗费用。
(十)除拔牙外的口腔疾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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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大学生门诊重症
大学生门诊重症是由市医保中心审批后,发放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并 指定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一)大学生门诊重症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 支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大学生符合规定的医疗 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含大学生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转院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重症和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 生的医疗费用)。
费用: 1、服务项目及设施: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会诊费、出诊费、救护
车费、中药代煎费、陪伴费、特别护理费、空调费、损坏公物赔偿费、 文娱活动费等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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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疾病治疗项目:各种美容、矫形、健美的手术治疗 及药品、器具等费用。各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健康 体检、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等诊疗项目。
点医院作为本人治疗门诊重症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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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大学生医保后,住院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一般住院流程如下:
大学生持身份证 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病历、挂号 就 诊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缴费信 息、住院次数、累计住院费用) 住院治疗、每日清单 签字 输入身份证号结算费用、打印费用结算收据及结 算清单 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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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按下列 比例由学校和大学生个人分别承担:
1、校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学校报销 80%,个人承担20%,一个保险年度内,学校最 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宣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宣传

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宣传资料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共保障事业,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主要保障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和门诊慢性病的医疗保险,是政府关爱百姓、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其覆盖面广、社会公信度高,为广大城镇居民的健康撑起了一片晴空。

一、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二、缴费时间在校学生的居民医保正常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医疗待遇享受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三、参保程序在校学生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参保单位,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整体参保缴费手续,做好学生的参保登记和参保信息汇总工作,医保费由学校、托幼机构代收代缴。

在校学生需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号,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还需提供相关认证材料:①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下残疾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低保对象:低保证、当期低保审批表或当期低保金发放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低收入家庭成员: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四、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三基目录”的住院、门诊大病、学生意外伤害、体内置入材料、生育及产前检查等医疗费用。

参保学生缴费后,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南宁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1年南宁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0005元)。

1、普通门诊(1)幼儿园及中小学参保学生出现感冒、发烧等一般性疾病时,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刷医保IC卡使用门诊账户资金(按15元/年〃人标准划入)进行结算。

门诊账户资金使用完后,由个人现金支付。

账户内资金如当年未使用完,可结转跨年使用。

(2)高校及中专技校参保学生实行门诊统筹,即普通门诊在本校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校医疗机构支付。

2、大病门诊参保学生持《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治疗卡》及医保IC 卡在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未办卡学生持社保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医院进行无卡结算)。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2015).-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2015).-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杭州市(主城区)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第一章参保缴费一、大学生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特点?大学生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是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医疗保险。

大学生所缴纳的医保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经办机构不从中提取任何费用。

大学生医保财政补贴力度大。

大学生医保政策体现了政府责任。

在杭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不论是否为本市户籍,均可参加大学生医保,均可享受同样的政府补助。

大学生参保没有“门槛”。

大学生参保不需要事先体检,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学生均可参加大学生医保,因病休学但仍保留学籍的大学生也可继续参加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医保不设封顶线。

大学生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可以较好地缓解那些长期患病和患重大疾病大学生的经济负担。

大学生就医结算十分便捷。

每年入学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后,从当年9月1日起就开始享受待遇,没有免赔期的限制,即参保即享受。

二、符合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包括哪些?符合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包括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在杭就读的外籍留学生不纳入参保范围。

三、大学生如何办理参(续)保手续?大学生医保的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6月至10月,由所在高校负责统一代办下一结算年度的参(续)保手续。

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大学生转学或退学的,所在高校应及时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参保期间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参保期间,大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五、缴费标准有何规定?大学生医保费由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贴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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