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办法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质量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质量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东南大学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所以我们集中优质资源,着力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目前建有四牌楼、丁家桥、九龙湖等校区,四牌楼校区位于市中心,环境优美,设备先进,06年起九龙湖校区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位于江宁区,占地3700亩,其中教学区、行政区、生活区和基础体育设施一举俱全,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等十几个院系在此建成,众多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来校深造的学生提供了理想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东南大学一项以科教兴国为己任,积极的开展科学研究,在国内外具有重大的影响。
08年学校的科研经费超过八亿元,专利申请和授权书都位于全国前列,这些为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平台。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的国际交流活动日益活跃,先后和130多所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邀请了包括杨振宁等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一大批专家学者到学校讲课访问,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开拓他们的学术视野。
学校不断完善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为夯实专业基础,提高实践能力,提供了基础,为研究生积极开拓创新,设置了一系列基金,为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设置了国外学术交流基金,鼓励他们参加国外学术会议,以及到国外科研院所和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交流和研究,我们学校每年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的项目,我们会选拔一百多名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攻读学位,我校已逐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导师的选择考核,研究生的招生改革,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过程控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09 一级学科名称:电子科学与技术)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09 一级学科名称:电子科学与技术)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4 一级学科名称:土木工程)(二级学科代码:081402 二级学科名称:结构工程)要求具备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掌握复杂结构系统的分析理论和设计方法,培养从事土木工程领域的科研、设计、师资和管理人才。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一、研究方向1.混凝土及高强混凝土结构设计理论及其应用2.现代预应力结构体系及计算理论3.工程结构鉴定与加固4.钢结构设计理论及应用5.巨型、高层结构的力学分析及应用6.大跨度空间结构体系的力学分析及应用7.土木工程施工研究二、知识域要求三、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注:1. 硕士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16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3学分。
2.要求硕士生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半内完成,其中学位课程学习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3.学位课程根据此表,非学位课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条例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一)普通奖学金标准(二)申请条件凡经过统一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并经审查后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内),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享受普通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的各项条例。
3)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因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而受到纪律处分者,视情节轻重,扣发部分或取消普通奖学金。
二、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一)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一等奖 1000元/年 (比例10%)二等奖 500元/年 (比例10%)(二)申请条件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期间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硕士生,可获得一、二等优秀奖学金,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东南大学关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东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全面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在2015级硕士研究生和2016级博士研究生中实施。
现对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订作如下要求:一、指导思想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应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为目标,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加强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标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人文精神和团队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能力。
二、基本原则1.高水平原则:各学科应认真总结本学科点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本学科的培养方案。
2.硕博一体化原则:各学科应当在硕士\博士不同培养阶段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体现贯通式培养。
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硕士\博士不同教育层次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培养的各个环节,避免重复或简单的延伸。
明确不同层次的培养要求,同时要兼顾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
硕士阶段的课程原则上不应列入博士阶段学位课。
3.一级学科原则:原则上各学科应当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统筹考虑。
培养方案一般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规定的学科专业名称制定。
学科专业点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跨院系单位参加招生的,应共同修订或制定培养方案,由其中一个院系牵头,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小组,负责完成修订工作。
4.跨学科培养原则: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在课程体系建设、培养过程、导师指导等方面应当切实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
三、培养方案修订范围此次培养方案修订包括以下类型: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学术型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办法

附件1:河海大学关于201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一、修订原则1、根据“强化理论基础、突出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的原则修订培养方案。
修订培养方案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学科理论发展相适应,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要利于促进新兴和交义学科的发展、利于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2、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有博士点的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内的各二级学科跨度过大,或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
3、科学设置课程,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研究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研究生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来确定,应将惮、硕士生课程设置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两阶段的课程内容既要合理衔接,乂要有其本身的深度和广度。
要精简课程设置, 应在一级学科或至少在二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学科公共平台课程,可采用“一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二级学科专业模块”和“二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方向模块”的模式,坚决杜绝博士生与硕士生课程或各学科间课程相似或相近其至重复的现象。
上一轮培养方案中未开设或开课次数及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原则上不列入本轮培养方案。
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均应纳入本次培养方案中。
4、改革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鼓励教师按照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逐步探索和建立适合研究生特点的课程内容及课程教学方法,在课程教学中体现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学术问题的能力及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培养。
5、英语课程要求分类教学,为基础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学内容、方式和考核模式。
为基础一般的学生开设英语精读课,为基础较好的学生开设英语应用课。
6、改革硕士政治课内容,将以往培养方案中的“自然辨证法”(或马列著作选读)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合并为一门为学位必修课,共2学分,另增设1学分的“学术道德”非学位必修课。
7、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在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培养的同时,也强调对创新人才的特色化培养途径。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部分为二年)。
三、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模块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专业实践、论文选题和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6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要求为16学分。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8学分。
1、学位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硕士学位外语4学分工程伦理1学分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必修课程至少9学分2、非学位课: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必选一门1学分其余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
3、必修环节:专业实践6学分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1学分4、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必修课程须含:①企业工程师讲授课程或指导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4学分(累计不少于72学时,实践教学2小时折算1学时)。
②不少于5学分的基于工程实际项目研究的项目课程、企业实践类课程(含企业生产实践或运营实习)等。
(二)其它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按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2009〕23号)文件要求执行。
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学位外语、自然辩证法概论、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等课程与环节按学校规定要求执行。
(三)其他要求:1、学位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2、非学位课应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当年的开课目录中选择。
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办法(暂行)

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办法(暂行)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需要,立足国内和加快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与规范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和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制与课程学习1、硕博连读生学制为要求:4 5~5年。
2、硕博连读生总学分至少应修满:理工类45学分、医学类47学分、文管类51学分,其中硕士阶段课程要求不少于32(医学类34学分,文管类38学分)学分(含实践环节的2个学分),其余为博士阶段课程的学分。
3、硕博连读生的全部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在硕士入学后的一年半时间内完成,其中要求入学后的第一年内完成30个学分。
4、硕博连读生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如下:(1)政治理论课程:单独开设综合讲授硕士生与博士生的政治课内容,并计入硕士阶段,学分为3。
(2)学位外语课程:第一外语为英语者,硕士阶段按硕士生学位英语要求进行学习,学分为4(在此阶段,除参加校内学位英语课程考试外,还应参加学位英语统考)。
博士阶段按博士生学位英语课程要求进行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计入总学分。
第一外语为小语种者,硕士与博士阶段分别按硕士生与博士生小语种要求进行学习,其中硕士阶段学习为4个学分(只需参加校内小语种课程考试),博士阶段英语(二外)为学位课,学分为3。
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外语学习管理办法”。
(3)硕士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必须全部修读并取得学分;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其他学位课程学习取得的学分不少于5个学分。
另外,方案中的“学术讨论”与“参加学术会议”两项要求可和硕士阶段连续计算次数。
(4)在满足总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其它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取得可按我校硕士生与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
二、学历与学位1、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做硕士学位论文。
对确有能力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在硕士入学后的第二学期结束前提交开题报告和完成30个学分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经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09 一级学科名称:电子科学与技术)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09 一级学科名称:电子科学与技术)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0 一级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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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海大学关于201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一、修订原则1、根据“强化理论基础、突出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修订培养方案。
修订培养方案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学科理论发展相适应,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要利于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发展、利于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2、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有博士点的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内的各二级学科跨度过大,或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
3、科学设置课程,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研究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研究生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来确定,应将博、硕士生课程设置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两阶段的课程内容既要合理衔接,又要有其本身的深度和广度。
要精简课程设置,应在一级学科或至少在二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学科公共平台课程,可采用“一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 + 二级学科专业模块”和“二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 + 方向模块” 的模式,坚决杜绝博士生与硕士生课程或各学科间课程相似或相近甚至重复的现象。
上一轮培养方案中未开设或开课次数及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原则上不列入本轮培养方案。
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均应纳入本次培养方案中。
4、改革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鼓励教师按照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逐步探索和建立适合研究生特点的课程内容及课程教学方法,在课程教学中体现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学术问题的能力及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培养。
5、英语课程要求分类教学,为基础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学内容、方式和考核模式。
为基础一般的学生开设英语精读课,为基础较好的学生开设英语应用课。
6、改革硕士政治课内容,将以往培养方案中的“自然辨证法”(或马列著作选读)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合并为一门为学位必修课,共2学分,另增设1学分的“学术道德”非学位必修课。
7、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在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培养的同时,也强调对创新人才的特色化培养途径。
对获得省、部级有关奖励或出版专著或获专利的学生,根据奖励的不同级别,经学位分委会审议后可允许其培养计划中有一定比例的课程不受本专业培养方案的限制,而选择其他学科的课程,或直接予以免修。
外语课程主要考核学生的英文实际应用能力,方式不局限于笔试;博士生英语课程教学与考核不限于课堂,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演讲,和在外文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达到一定数量者,经外语授课教师认可后可免修英语课程,直接获得相应学分。
8、改革硕士跨学科课程的设置,在跨学科课程中统一设置1学分的综合素质课程,以系列讲座形式开设。
主要内容包括:职业规划、求职技巧、职业素养、社交礼仪、合同法、财务基础、项目管理等。
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设和考核。
9、为了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名称、专业方向与课程名称均需用中英文同时表述,且接受外国留学生求学的学科必须开出能满足最低学分需要的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
二、主要内容本次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范围包括硕士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一)学科简介简要介绍学科专业点的设置时间、发展状况、国内外的学术地位;涉及到的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科研条件;研究项目和主要科研成果;以及研究生的就业方向等。
(400字以内)(二)培养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总体目标的要求,对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特别是体现本学科的特定要求。
(100字以内)(三)主要研究方向列出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入主流,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求全、不过细过窄,应体现本学科的内涵、特色及发展趋势。
按一级学科制定的培养方案,其研究方向原则上为二级学科名称;按二级学科制定的培养方案,其研究方向一般控制在5个以内。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最长不超过6年(非全日制学生可延长2年);攻读硕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学生可延长1年);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培养年限一般为5—6年,最长可延至7年。
(五)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培养方案中每门学位课一般为2~3学分,选修课一般为1~2学分。
外语每学分为27学时,其他课程每学分为18学时。
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
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一般为1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一般为12学分,非学位课程一般为6学分。
另设教学环节。
硕士生课程总学分一般为3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一般为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一般为9学分,教学环节3学分。
各学科可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对学分进行适当调整,上下浮动范围控制在1-2学分以内。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应届优秀硕士报考的博士生可减免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中任意3个学分。
博士生课程设置学位课:公共课程:政治理论课 2学分外语课 3学分基础课程(数学类): 4学分专业课程:专题 1学分其他非学位课程:第二外国语 2学分跨一级学科选修 2学分其他教学环节:学术活动实践研究文献阅读与综述硕士生课程设置学位课:公共课程:政治理论课 2学分外语课 4学分学科基础课程(含数学):最低4学分专业基础课程:最低4学分专业课程:最低2学分非学位课程:学术道德 1学分综合素质课 1学分跨一级学科选修课 2学分其他教学环节:学术活动 1学分实践活动 1学分文献阅读与综述 1学分各专业体现具体研究方向的课程原则上必须按照最低学分数要求设置,不得多设。
按一级学科设置培养方案的,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设置专业学位必修课3—5门、选修课4—8门;按二级学科设置培养方案的,原则上每个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学位课必修2门、选修课2—3门。
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应分别完成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所有课程,此外,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在硕士阶段的教学环节不作要求。
对缺少本学科前期专业基础的学生,在完成本学科规定学分的同时,为保证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定学生补修前期的专业课程2-3门,补修课程列入研究生培养计划,但不计入本学科必须的总学分。
(六)教学环节博士生教学环节1、学术活动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专家学术讲座,研究生院组织的博士生导师讲座,以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等。
博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20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应至少做两次公开的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其中一次原则上应为外文)。
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需填写《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由主办活动的单位或主讲专家签署意见,做学术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对其学术报告效果进行考核。
答辩前送交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审核。
2、科学研究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课题,并应有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负责某专题或子题的研究工作经历。
课题完成后由导师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3、文献阅读与综述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读书报告应研读不少于8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且其篇幅不少于5000字。
读书报告最终必须形成一篇综述报告,且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研讨或公开发表。
读书报告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
硕士生教学环节1、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专家学术讲座,以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等。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应至少做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由指导教师负责对其学术报告效果进行考核。
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必须填写《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由主办活动的单位或主讲专家签署意见,做学术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对其学术报告效果进行考核,答辩前送交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实践活动实践形式包括助学、助管、助教、助研、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实践活动的累计时长要达1周以上,学生完成实践活动后要进行小结,并请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单位对学生实践环节的时长和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小结和评价结果报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文献阅读与综述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文献综述报告应不少于1篇。
读书报告应包含不少于3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40%),其篇幅不少于3000字。
综述报告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研讨。
硕士研究生还应学会应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
读书报告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
(七)开题报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
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内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答辩。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四学期内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生开题报告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六学期前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直博生开题报告原则在第六学期前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开题报告需进行质量评定,具体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中期考核硕士生在第四学期前期完成中期考核,根据其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及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决定是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博士生在第五学期前期完成中期考核,根据其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及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决定是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硕博连读生在第三学期进行博士生资格考核,在转为博士身份后的第三学期前期完成博士生中期考核。
直博生在第六学期前完成博士生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需进行成绩评定,具体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术论文申请博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海大学,公开发表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1、申请理学、工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收录;2、申请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或SSCI或AHCI 收录;(2)有2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收录(其中至少1篇为外文文章);(3)有5篇学术论文发表在CSSCI 检索源期刊上,发表中文SCI或EI等同于在CSSCI 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4)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仅限一篇。
3、其他等同条件如下:(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可免除论文发表的要求;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3位)、三等奖(排名前2位)、或发明专利授权,等同于发表相同数量的SCI 或EI论文;(2)成果均应以“河海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海大学,在中信所源刊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