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指南[精编版]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指引

照片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手机验证码校验过程,输入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将手机短信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界面验证码输入框,点击【下一步】按钮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进入套餐申请页面。
选择防伪税控设备服务商,填写企业联系人、企业联系电话,点击确定,系统跳转到税控服务单位缴费网页,扫描二维码缴费后即完成二次支付。
二次支付可多次进行,若最终仍无法成功支付,同选择“线下申请”一样,企业提交套餐申请后自行前往防伪税控设备服务公司购买税控设备,再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发行。
7、附报资料
(一)选择在新办纳税人套餐中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纳税人,有条件的可直接在线上传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电子版),也可选择在套餐审批完成后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前台确认(已在线上传电子件的可免于提供)
(四)提示内容
(5)身份校验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键后弹出校验提示框,输入法人身份证后六位,点确定,进入套餐申请主页面。
二、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默认显示页面)
页面内默认带出工商登记信息,标灰字段无法自行修改。若信息有误,请先到工商变更登记后再采集信息。
标*的字段为必填项,填写完整后事项名称右方显示“已填写完整”,必填项未填写完整系统默认不予提交,点击提交提示未录信息。
“购票员信息”栏下,点击“添加”,输入领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信息。点击“删行”按钮可以对“增加”的申请记录进行删除。
注意事项:
1、新办小规模纳税人不得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得同时申请税控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通用机打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3.28•【文号】税总纳服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税务总局决定,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切实做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
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开发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
升级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优化网页端扣缴功能,丰富扣缴功能模块,增强实用性、便捷性,更好满足扣缴义务人使用需求;优化手机端界面布局,直观展示办理界面,增加“待办”模块,提供分类细化提示指引,便利居民个人实际操作。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10月19日目录1. 系统概述 (1)1.1. 运行环境 (2)1.2. 系统安装 (2)1.3. 系统初始化 (3)1.4. 系统首页简介 (6)1.5. 系统流程简介 (7)2. 办税管理 (8)2.1. 系统登录 (9)3. 人员信息采集 (9)3.1. 人员信息登记 (10)3.2. 人员信息编辑 (16)3.3.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16)3.4. 人员信息查询 (18)4.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4)4.1. 配偶信息 (26)4.2. 子女教育 (27)4.3. 继续教育 (28)4.4. 住房贷款利息 (29)4.5. 住房租金 (31)4.6. 赡养老人 (32)4.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33)5.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34)5.1. 收入及减除填写 (35)5.2. 税款计算 (46)5.3. 附表填写 (48)5.4. 申报表报送 (54)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56)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57)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57)6.1.2. 附表填写 (60)6.1.3. 申报表报送 (61)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62)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4)6.2.2. 申报表报送 (65)7.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5)7.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6)7.2. 附表填写 (72)7.3. 申报表报送 (7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74)8.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6)8.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80)8.3. 网上申报 (83)9. 申报辅助功能 (83)9.1. 申报缴税提醒 (84)9.2. 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84)9.3. 综合所得申报作废 (87)9.4. 分类所得扣缴申报更正及作废 (88)9.5. 经营所得申报更正及作废 (90)10. 税款缴纳 (90)10.1. 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91)10.1.1. 三方协议缴税 (91)10.1.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1)10.1.3. 银联缴税 (93)10.2.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94)10.2.1. 三方协议缴税 (94)10.2.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5)10.2.3. 银联缴税 (96)10.2.4. 扫码缴税 (97)11. 退付手续费核对 (98)12. 查询统计 (100)12.1. 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01)12.2.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102)12.3. 缴税记录查询 (102)12.4. 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 (103)12.5. 经营所得缴款记录查询 (103)13. 备案表 (104)13.1. 分期缴纳备案表 (105)13.1.1.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5)13.1.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6)13.2. 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111)13.2.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14)13.2.4. 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116)13.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117)13.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118)14. 系统设置 (119)14.1. 系统管理 (120)14.2. 申报管理 (120)14.3. 单位信息 (121)14.4. 单位管理 (121)15. 消息中心 (122)1.系统概述1.1.1.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分辨率:推荐1366×768;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内存:建议4G及以上;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二十条意见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二十条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8.06.11•【字号】鲁国税发〔2018〕62号•【施行日期】2018.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二十条意见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局内各单位: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以来,全省国税系统牢固树立“山东发展人人有责,动能转换人人尽责”的大局意识,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立足自身职能,主动对接服务,有力地助推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为深入贯彻实施《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与新旧动能转换精准对接,经省局研究,推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20项措施,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再优化、再创新、再突破。
一、以政策引领新旧动能转换1.编印政策指引。
统一编印分行业、分类型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解读宣传手册,根据政策适用企业、行业,结合纳税人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宣讲。
2.开展专项辅导。
发放联系卡,分行业、分类型由专人提供24小时政策咨询;12366热线开通专键,办税服务厅设置专岗,官方网站开设专栏,专项解答新旧动能转换税收政策;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丰富纳税人政策获取渠道。
3.实施精准对接。
筛选确定留抵税额退税名单,各级税务机关依分工与新旧动能转换企业一对一对接政策落地;与科技、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及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等清单,依托清单信息对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4.减轻备案负担。
新旧动能转换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留存备查。
新办企业税务套餐办理流程

新办企业税务套餐办理流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创办自己的企业。
而新办企业需要面对众多的事务,其中税务事务更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为了帮助新办企业更好地处理税务事务,各地税务机关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新办企业的税务套餐办理流程。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介绍新办企业税务套餐办理流程。
一、准备工作1. 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之前,需要对相关政策和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或者网上查询相关信息,了解新办企业在税务方面需要遵守的规定,以及税务优惠政策等,做好充分的准备。
2. 准备必要材料在办理税务套餐时,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等。
这些材料是办理税务套餐的基础,必须准备齐全。
3. 确定套餐类型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套餐类型。
一般来说,税务套餐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等类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纳税需求进行选择。
二、办理流程1. 登记纳税人信息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时,首先需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纳税人信息。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类型,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必要的材料。
2. 办理税务登记证在登记纳税人信息后,新办企业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企业需要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后,税务局将出具税务登记证,企业可以据此开展纳税业务。
3. 缴纳税款登记纳税人信息和办理税务登记证后,新办企业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纳税类型和纳税额度,到当地税务机关或者银行缴纳税款。
4. 申领相关发票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后,还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申领相关发票。
根据企业纳税类型的不同,可以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发票。
5. 定期报送纳税申报表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报送纳税申报表。
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

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已全面上线,为了方便您办理新办纳税人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您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进行一站式办理,包括办税信息补充、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票种核定、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税控设备申请、发票领用、委托缴税协议(TIPS)等事项。
税务机关受理通过之后,您可在“办税进度”中可以查询并打印有关文书。
☆ 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办理目录1、网上税务局开户2、用户须知确认3、办税目标选择4、申请表单填具5、委托缴税协议书(TIPS)6、综合申请7、手工补偿验证☆ 操作指南一、网上税务局开户业务描述纳税人取得五证合一或两证整合证照后,税务机关自行在税务系统完成登记及网上税务局的开户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告知其网上税务局已开户,以及登录账户和密码。
申请步骤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陆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的方式有多种,直接在互联网检索网址“”登陆,或直接在互联网搜索“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登陆系统主界面如下:二、用户须知确认业务描述: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办理需求,对用户须知的内容进行判断,只有在勾选无异议时,方可进入下一步。
1、新办企业套餐仅限于新办企业申请办理(新办企业是指尚未进行税费种鉴定、票种核定的纳税人);仅限于建账建制实施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个体纳税人需要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的情形,不适用本套餐。
2、纳税人应在银行完成开户后,再进行新办企业套餐申请,否则影响委托缴税协议书(TIPS)的签订。
3、新办企业套餐将新办企业可能涉及的10个依申请事项,1个依职权事项,整合成一个线上办理流程,将原来可能的10个依申请事项需要填写的表单整合申请表。
4、新办企业套餐仅限于需要申领防伪税控发票的纳税人,且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默认为十万元,若需要增加发票发票分数或限额,请在完成实名制采集后至前台办理或使用网上税务局相应模块进行业务申请办理。
【税务指南】新开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指南

新开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开业登记,请凭已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以下方式在税务部门办理开业涉税(费)事项(以下称为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
一、办理渠道
(一)通过电子办税渠道办理
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在线办理。
2.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办税指南。
(二)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事项
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包括以下10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
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
其中前5项为必报项目,后5项根据纳税人的需要进行办理。
三、办理说明
新开办企业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交业务套餐事项申
请后,税务机关进行集中性处理、反馈,纳税人收到反馈通知后,只需根据系统提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核实后,即可领取税务文书,完成领取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Word最新版)

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通过整理的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今年以来,市局紧紧围绕税收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重点,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为突破,直击纳税人办税过程的“堵点、难点、痛点”,为纳税人减负、为追逐超越助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纳税人的满足度和获得感,不断推动xx经济转型的高质量发展。
现将我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如下:一、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做法与成效(一)强领导、建机制,全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依据国、地税征管改革方案要求,xx市局在7月份挂牌成立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从领导机制上统筹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全市税务系统的“一把手”工程,人人参与到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落实。
二是夯实责任,细化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措施,市局印发了《进一步做好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看法》(以下简称《实施看法》),在全系统开展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召开了全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各级各部门任务进行了部署,建立优化税收营商工作台账,逐项任务对标对表。
四是肃穆问责,由市局纪检组牵头,会同系统党建办、人事教化科对各单位落实《实施看法》各项工作状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肃穆问责。
(二)强措施、聚短板,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
依据市局《实施看法》支配,从8月份起先,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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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内默认带出工商登记信息,标灰字段无法自行修改。若信息有误,请先到工商变更登记后再采集信息。
标*的字段为必填项,填写完整后事项名称右方显示“已填写完整”,必填项未填写完整系统默认不予提交,点击提交提示未录信息。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
填写标*的必填字段信息
页面右边框红部分,可校验填写内容是否齐全。
(四)总分机构信息
在“总分机构类型”下拉选择栏中选择总分机构信息。
若选择非总分机构时,则后面内容不需填写。
若选择总机构时,则需要在分支机构信息表栏下点击“添加”填写分支机构信息。
若选择分支机构时,则需要填写总机构信息。输入总机构识别号,其他信息自动带出。
若选择分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总机构信息和分支机构信息。
登录APP后,系统会自动检测当前用户是否已实名,如未实名,系统会弹出实名认证提示,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实名认证流程界面。
身份证信息输入
点击下一步,首先检测是否安装支付宝APP,如检测到没有安装支付宝时,会直接进入实名信息核验环节,检测到有安装支付宝时,会弹出下图提示:
如果当前登录的支付宝账号实名信息和填写的拟实名的信息不一致,则可点击“否”按钮直接进行实名信息核验,如果一致则点击“是”,直接跳转至支付宝进行实名信息核验。
(二)负责人信息
填写办税员信息。办税员、财务负责人和法人三员中需至少有一人信息与申请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匹配。
(三)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
按实际情况填写投资总额。
在注册资本信息栏、投资总额信息栏点击“添加”按钮,分别填入企业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信息。
在投资方信息栏中补充填写投资方经济性质,国籍和注册地址。
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
注册成功后,输入设置的用户名密码,按住滑块向右拖动,验证通过,点击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2)实名认证
弹框自动弹出办税身份选择的页面,点击右方“个人办税”下的“实名制申请”
自动跳转实名认证页面,弹出选择提示: 您是否已经在税务机关前台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选择否(若您已经在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过拍照实名,则这里选择是)
3、企业进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前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如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应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在线上传电子件的可免于提供);如办理发票票种申请,应携带发票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4、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期限为两个工作日(包括当日),是指从纳税人成功提交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到所有子事项在税务机关受理完成的时间。企业工商登记完成,到申请新办套餐服务前的时间不算在办理时限内,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待补正资料、领取文书、到第三方服务公司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发行防伪税控设备的时间。
(5)代扣代缴信息
点击添加,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业务内容和税种自动弹出。
(六)已在前台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但尚未做税(费)种认定等事项。
已在前台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但尚未做税种核定的,也可以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在办理时,“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默认显示
芝麻认证服务(人像活体采集)
根据系统提示做相关动作完成活体验证流程。当跳转到支付宝进行活体身份信息校验提示认证失败原因为“您提供的身份信息与当前登录账号实名信息不一致,请确认后重新提交”时,广东税务APP出现下图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即可重新进行实名信息核验。
活体验证完成后,还需要上传身份证正面照完成后续实名认证流程。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税指南[精编版]指引一: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指南(1.0版)
温馨提示:
1、新办纳税人指的是未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采集或在税务机关进行了信息采集但尚未做税(费)种认定等事项的纳税人,目前新办纳税人
“套餐式”服务只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办纳税人套餐申请延后实现)。
2、套餐申请人必须是企业办税员、财务负责人或者法人其中一员且已实名认证。在“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审核通过之后,此申请人自动绑定企业,另外两员需按照一般流程注册实名再绑定该企业。
跳转至“实名认证”页面,若想线上实名,则选择第1条,点击扫码下载按钮,则跳转广东税务APP下载页面,通过APP进行实名认证。若想线下实名,则按照第3条直接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下载完成广东税务APP打开后,显示主页面,点击左上角小图像,点击“请登录”,弹出登录页面,输入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照片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手机验证码校验过程,输入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将手机短信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界面验证码输入框,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实名认证。
(三)套餐申请
实名认证成功后,点击事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进入套餐申请页面。
(四)提示内容
(5)身份校验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键后弹出校验提示框,输入法人身份证后六位,点确定,进入套餐申请主页面。
5、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不允许使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若仍然要申请新办纳税人业务请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功能申请或到前台申请。
6、为顺利发行您的税控设备,请尽快完成办税员、法定代表人的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
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
(一)注册登录
红色打*的项目为必填项,其中用户名设置要求为用户名最少需包含4个字符,最多可包含12个字符,可以使用数字、中文及字母,且前四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中文;密码设置要求为长度8到16位,可以使用数字及大、小写字母,其中数字和大、小写字母都必须至少要有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