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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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5篇)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5篇)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2篇)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2篇)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人事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录入档案:对每位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录入,包括个人信息、职业履历、培训记录、绩效评估等内容。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保密性:人事档案应严格保密,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查阅。

确保员工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保护。

3. 存储措施:人事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柜子或保险箱中,防止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损坏。

并且要制定合适的备份措施,以防止档案的丢失或损毁。

4. 归档时限: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定人事档案的存储时限。

对于离职员工的档案,可以根据需求进行适当的归档处理。

5. 更新管理: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及时记录员工的职业发展、培训情况、绩效评估等重要信息。

6. 销毁程序: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保留的人事档案,应按照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的销毁处理,防止信息泄露。

7. 访问权限管理:设立访问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具有查看档案权限的人员范围,并记录查看档案的时间和目的,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8. 培训与沟通:对人事部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于人事档案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并且与员工进行沟通,让他们了解档案管理的流程和相关规定。

以上是人事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二)人事部人事档案是组织内记录和管理员工信息的重要工具,对保证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和数据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人事档案,人事部可制定一套规定管理模版。

本文将提供一份____字的人事档案规定管理模版的示例,供参考。

一、档案建立与管理原则1. 档案建立原则1.1 档案建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1.2 档案建立应立足于岗位需求和人才管理的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的实用性和灵活性。

2. 档案管理原则2.1 档案管理应坚持全员参与、全员责任的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范本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范本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范本一、目的与背景本规定旨在规范和统一公司内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的管理,确保人事信息的准确性、保密性和完整性,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正常运转。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事档案的管理,包括员工入职前与入职后的信息。

三、人事档案的分类1. 根据档案储存介质的不同,人事档案可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混合档案。

1.1 纸质档案:纸质档案是指以纸质文档形式保存的人事档案。

要求文档存放在安全、防潮的环境中,便于查询和保管。

1.2 电子档案:电子档案是指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人事档案。

要求存储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3 混合档案:混合档案是指既有纸质档案又有电子档案的人事档案。

要求要统一管理并保持同步更新。

2. 根据内容的不同,人事档案可分为基本档案、任职档案、离职档案和其他档案。

2.1 基本档案:基本档案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聘用合同、个人简历、登记表等与员工个人身份和背景有关的信息。

2.2 任职档案:任职档案包括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的相关信息,如调动记录、培训记录、奖惩记录等。

2.3 离职档案:离职档案包括员工离职前提供的相关材料,如辞职申请、离职审核、薪资结算等。

2.4 其他档案:其他档案包括与人事管理相关但不属于基本档案和任职档案的信息。

四、人事档案的创建与维护1. 人事档案的创建1.1 招聘与入职:招聘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收集求职者的相关信息,并建立相应的人事档案。

1.2 入职审批:入职审批程序完成后,人事部门应及时将入职人员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并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2. 人事档案的维护2.1 定期更新:人事部门应设定档案更新规则,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2.2 档案转递:员工调动时,原部门需要将员工的档案转递给新部门,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3 档案归档:离职员工的档案应妥善保管,按规定时间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询性。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 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个人档案的建立,每位员工入职后,应立即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合同签订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内容。

档案管理责任,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档案进行管理,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准确和保密。

2. 档案存储和保管。

存储要求,员工档案应妥善存放在人力资源部门或指定的档案室内,保证档
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保密措施,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内容,应加强保密措施,限制访问权限,防止泄露。

3. 档案使用和查询。

内部查询,员工本人或相关部门需要查询档案内容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并
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

外部查询,对于外部单位或个人的档案查询请求,应严格控制,并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4. 档案销毁和归档。

销毁程序,对于已离职员工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包括书面申请、审批和证明文件的保存。

归档管理,对于已离职员工的档案,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归档管理,保证档
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和有效的执行,保障员工的合
法权益和公司的信息安全。

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三篇)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三篇)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旨在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党组织的权威和纪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下面是关于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共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合规进行,保障党组织的权威和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法》、党的相关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合规、安全、便捷、高效。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对干部任免过程的监督和记录,推动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选拔和使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的任务是负责全面、规范、有效地管理干部档案,维护干部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供档案服务和咨询,助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实现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档案管理的公开原则是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干部个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公开干部任免的程序和结果,提供相关信息和档案查询服务。

第七条档案管理的公正原则是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不得滥用职权、违规干预,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的公平原则是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依法公平对待干部,不偏不倚,不搞任人唯亲、排除异己,保障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不正当干扰。

第九条档案管理的合规原则是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符合党纪国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保障干部个人信息和档案的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的安全原则是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能力建设,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确保干部个人信息和档案的安全不被泄露、篡改或丢失。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的便捷原则是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询和服务,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档案信息。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是指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的相关规定,人事档案是对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工作经历、思想政治表现、职务任免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归档的文件。

人事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促进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组织部门应按照规定对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相关信息进行归档,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情况、考核评价、思想政治表现等。

2. 档案的保管与借阅:组织部门负责对人事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同时根据需要提供档案的借阅和查询服务。

3. 档案的审核与评定:组织部门在对党和国家领导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评定时,需根据档案信息进行审核和评定,确保选拔和任用的公平和合理性。

4. 档案的更新与废弃:组织部门需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更新,及时记录干部的职务变动和工作经历等信息;而对于一些已废弃的档案,组织部门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归档保管。

5. 档案的保密与管理责任:组织部门负有档案保密的责任,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同时,需明确工作人员的管理责任和违规操作的处罚措施。

总之,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人事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在职人员、离职人员及各类临时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人事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真实完整:保证人事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保密安全:对人事档案实行严格保密,确保档案安全。

(四)方便利用:简化人事档案查阅手续,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四条人事档案收集范围:(一)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学历、职称、培训、奖惩、考核等材料。

(二)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包括基本情况、离职原因、离职手续等材料。

(三)各类临时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工作表现、考核等材料。

第五条人事档案归档程序:(一)档案收集:各部门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人事档案材料。

(二)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档案审查: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归档:将审查合格的档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人事档案保管:(一)档案库房:设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档案柜:档案柜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等功能。

(三)档案标识:对档案进行统一标识,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七条档案维护:(一)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完好。

(二)技术维护: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三)安全保障: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四章档案查阅与利用第八条档案查阅:(一)查阅范围:查阅者需具备合法理由,方可查阅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 档案归档,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

档案应当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资料、培训记录、绩效评定、离职信息等内容。

2. 档案保密,人事档案应当严格保密,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处理档案信息。

任何未经授权的泄露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3. 档案更新,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包括入职、晋升、调岗、离职等信息的及时记录和更新。

4. 档案存储,人事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防火、防水的地方,避免遭受损坏或丢失。

同时,应当建立电子档案备份系统,以备不时之需。

5. 档案销毁,根据规定的保留期限,对于已经离职或者不再需要的员工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销毁处理,以保证信息安全和合规性。

以上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规定,希望所有员工都能严格遵守,并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视和规范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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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总则
公司人事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员工的经历和德才情况的档案。

它是对员工任免、调动及管理分析的工具之一,也是人事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为加强人事档案的有效管理,特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性:真实性,这是员工个人经历和德才情况的真实记录;保密性,它是的机密;可靠性,它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独立性,它是以个人为立案单位。

公司人事档案由行政部归口统一管理。

2.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
3 人事档案归档要求
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载体是A4纸(210×297)厘米的办公用纸。

归档材料的左边应留出 2 —厘米的空白装订边。

表格文字的印刷须是铅印、胶印、油印。

文字应使用黑色、蓝黑墨水或墨汁笔书写,禁止使用黑色、蓝色圆珠笔、纯蓝墨水、红色及铅笔和复写纸书写。

禁止使用修正液、修正带涂改字迹,对涂改过的归档材料不予归档。

对破损材料不得使用透明或双面胶带粘贴。

不得用复印件、传真件代替原件归档。

各类归档材料及表格书写应完整齐全,表格内如无内容填写时要写“无”,不得用斜线(/)代替。

书写字迹应工整不潦草(尤其是姓名),材料手续要完备,有签名、日期、公章等。

3. 6填写各类表格时应将人员的基本情况书写全面,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单位、学历、职务、岗位等,要求贴照片的应贴上照片。

对于电脑打印的材料,如遇有打不出的字应手写补上(特别是姓名)。

人员任免、定级等材料应写出文件编号。

3. 7文字要写在表格设计的框线内,如写在框线外会给材料装订带来困难,甚至无法装订;会造成字迹被切掉或打洞时被打掉,使材料不完整。

3. 8材料形成后必须盖有承办单位公章或签名。

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应有本人签名(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年度考核等),如本人不能签字或有特殊情况的,由公司注明。

3. 9归档材料应有形成日期,日期书写应完整,写出年、月、日。

年份应写够四位数。

3. 10材料加盖公章时字迹应清晰,盖出的字体不得倒转。

盖公章应避开材料右上角。

3. 11归档材料如有单位或部门审批意见, 单位或部门应写明结果并表明意见,如“同意辞职”、“同意退休”、“同意定级”、“同意报考”、“同意录取”、“同意本科毕业”等等。

不得只写“同意”二字。

3. 12各单位或部门应将形成后的材料在一个月内送交人事档案室,形成归档制度,规范操作,及时归档。

3. 13分公司及部门在设计和制作人事归档材料或表格时,一定要考虑材料尺寸大小要求或交由人事档案室审核。

3. 14每月10日,人事专员必须统一归档上月的人事变动资料。

3. 15按“档案分类”规定,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达到档案、卡片、人员、名册四统一。

4.人事档案的保管
档案排架。

可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分类排架和流水排架,或分类、流水综合排架。

分类排架即按照档案形成的不同时期、档案的不同类型和立档单位的不同组织系统等,将馆藏档案划分为若干类别进行排架;流水排架即按照档案全宗最初进馆的时间顺序排架;分类、流水综合排架即先将馆藏档案分为若干类别,在每一类别内再按全宗进馆时间顺序排架。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属于一个全宗的档案均应集中排放,不应分散和混杂。

档案库房管理。

要建立完善的档案库房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合理调节和控制温度、湿度,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等项工作,保持整洁、有序,保证档案安全无损。

档案调出和归还。

调出和归还档案都应逐卷点交清楚,办理手续。

用完的档案要归还原位。

档案检查。

对于馆藏档案的状况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临时进行部分检查。

着重检查档案是否短少以及每件档案的完好状况,检查时要逐卷进行,要作出详细记录并写出正式报告。

一旦发现档案缺少或严重破损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人事档案的借阅
凡因下列需要借阅人事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a 调资;
b 提级考核;
c 调动工作;
d 任免事项;
e 审查等。

查阅人事档案的手续
4.2.1 只能由查阅部门经理级到档案室查阅,一般不外借;必须外借时,需经有关公司领导批准,但不得中途转借。

外借档案必须在十五天内归还。

4.2.2 查阅人事档案人员,对档案应严加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

4.2.3 查阅人事档案时,不准在材料上圈划、折叠、涂改、污损、撤换、拆毁、拍照、复印。

4.2.4 阅档时必须抄录有关材料,需经档案室主管人员同意。

4.2.5 其他部门查阅档案时,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4.2.6 (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
4.2.6.1 由有关(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

4.2.6.2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2.6.3证明材料行政经理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5 人事档案的转递
人事档案转入或转出,人事档案部门要审批手续完备,登记清楚,责任明确。

凡员工调动工作,做到人事档案随人走,避免人事档案与人的工作单位不一致。

凡调往外省、市的工人、管理,其本人档案内指定人员负责邮递。

人事档案转递方式
5.4.1 外省、市人事档案,以机密件挂号邮寄,严密包装。

严禁本人携带或以平信邮寄。

5.4.2 市内人事档案,由对方单位派人持介绍信提取,一般不应邮寄,不得本人携带
6.档案鉴定
公司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离职后2年、短期三种。

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离职后2年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鉴定工作要组织由公司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直接对档案进行鉴定。

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且注明鉴定日期。

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具体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企业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并报送有关档案管理机关备案。

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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