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_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_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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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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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一、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

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

如果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

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

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富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

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

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

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公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这种管辖权也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

注会税法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注会税法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新增的一章,包含国际税收关系中的重复征税的产生及消除、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等方面的内容。

是高等学校税务专业课程中国际税收这门课程的高度浓缩。

也就是说这一章浓缩了一门税务专业课。

内容广而杂,在计算问题上,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相呼应,构成我国两个所得税境外税款已纳税额如何扣除的理论基础。

本章考试时易命制选择题等客观题型,一般是一个单选一个多选,分值比重2分左右。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2011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修改并补充转让定价税制的发展趋势;2.增加我国预约定价制度实践发展的内容。

本章重点与难点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能力等级1)一、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属地原则——地域管辖权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属人原则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三、国际税收协定概念、分类及其与国内税法的关系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

国际税收协定是以国内税法为基础的,国际税收协定的分类:按照处理的税种分类——如所得税国际税收协定等;按照所涉及缔约国的数量分类——双边协定、多边协定。

在国际税收协定与其他国内税法的地位关系上,有两种模式:模式一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模式二是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相同,在出现冲突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例题·多选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第1页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知识点: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税法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一、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

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

如果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围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

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

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富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围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

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尽管涉外税收具有了一定的国际意义,但是涉外税收反映的是一国政府,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围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

作为国家税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外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税收的延伸,仍是主权国家或地区部的税收分配形式。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围。

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

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2011第14章 国际税..[1]

2011第14章  国际税..[1]

(三)税收征管制度
国际上计征所得税的税制 主要有以下三类:
1.古典制度(classical system)
这是一种以会计主体理论和现代公司法为基础的 而实施课税制度。根据会计主体理论,公司和股 这种税制鼓励公司留存收益, 东被视为完全不同的独立主体,因此在纳税上 如果将利润进行分配就会出 是完全独立的。 现双重征税。 在这种制度下,按公司所得收益征收公司所得税。 如果以股利形式将收益分配给股东时,作为股东 的所得还要再交纳一次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 对于留存收益来讲,只征收一次公司所得税,而 对分配收益来说,要征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 税两次税收。
税收饶让产生于解决发达国家公司如何真正享受
发展中国家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问题的过程中。
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发达国家的投资,往往规定 对某些具备规定条件的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 予减免一定程度所得税的优惠。 按一般的抵免方式,发达国家对来源于国外的所 得,只抵免其实际为在国外未交或少交所得税 而在本国仍然要交纳或补交所得税。 其结果是这些公司实际并上不能享受发展中国家 政府给予的减免待遇的实惠,却使发达国家的政 府增加了税收收入,发展中国家政府旨在让与发 达国家公司的税收收入,实际转移给了发达国家 政府。
间接税指对那些收益额以外的对象课税,是立法 时预期纳税人能转嫁给他人的税负,主要有预扣 税、营业税、增值税、过境税(关税)、消费税
1.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是除几个避税港国家和地区以外几乎世 界所有国家的政府都要征收的的一个税种,是各国 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发展中国家有的实行高所得税税率政策,因为所得 税是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
1.应税收入 跨国公司的收入:国内收入和来源于国 外的收入 国外收入: ★国内公司向国外出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

《税法一》基础考点:国际税收协定

《税法一》基础考点:国际税收协定

《税法一》基础考点:国际税收协定
《税法一》基础考点:国际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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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八章第35讲国际税法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在国际税收实践活动中,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7项,新增)
(一)适应的范围
外交豁免和领事官员的外交豁免权除外。

一般将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列为税种适应的范围。

(二)定义
(三)税收管辖权的划分
分为四大项
对各种所得征税权的划分
(四)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
(五)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
国籍无差别条款;常设机构无差别条款;扣除无差别条款;所有权无差别条款。

(六)税务情报交换
(七)相互协商程序
【《税法一》基础考点:国际税收协定】。

14.国际税收协定

14.国际税收协定

【答案】A
【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
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
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 主要方法
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 法是普遍采用的。此外,还有扣除法和 抵税法。
免税法
(一)全额免税法 【例14-1】
A国甲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国内、外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国内 的所得70万元,来自国外分公司的所得30万元。居住国A国实行超额累 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税率为30%;61万~80万元,税率为35%; 81万~100万元,税率为40%。国外分公司所在国实行30%比例税率。 如果A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A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额。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2.种类: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 际重复征税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三种类型。 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 性国际重复征税。
【例题·单选题】
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 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称为( )。 A.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B.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D.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2023/10/15
23
“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简称“允许抵免额”)由“抵免 限额”和“纳税人已缴收入来源国所得税额(简称“实缴税额”)两个 指标的比较来确定。
“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收入来源国的所得×居住 国税率
【例14-3】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某 一纳税年度,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0万元, 设在B国的分公司获得10万元。分公司按40% 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4万元。A国所得税税 率为30%。计算A国应对总公司征收的所得税 额。(全额抵免)

2019年注会教材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61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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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一、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

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 如果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

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

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富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

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尽管涉外税收具有了一定的国际意义.但是涉外税收反映的是一国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

作为国家税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外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税收的延伸,仍是主权罔家或地区内部的收分配形式。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

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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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经济全球一体化
B:跨国企业的产生
C: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D:收入来源的国际化
E:
答案:C
2、A企业是世界五百强之一的跨国企业,在中国、新加坡均设立关联企业,由于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于是A企业在中国的企业向其在新加坡的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时候故意压低价格,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请问该种避税方法属于()方法A: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
B:利用避税地避税
C: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D:不合理保留利润避税
E:
答案:C
3、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0%,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在限额抵免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
A:0
B:10万元
D:30万元
E:
答案:B
4、总部设立于我国的某居民企业在美国设立一分公司,2008年总公司在我国境内取得所得500万,设立在美国的分公司获得所得100万。

已知分公司在美国已经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相应的所得税。

假设在采用全额抵免法的情况下,则该企业2008年境内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A:150万元
B:125万元
C:130万元
D:120万元
E:
答案:D
5、中国母公司在A国外设立了一子公司,子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已知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子公司在A国缴纳所得税300万元,并从税后利润1200万中分给中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

则该母公司应就分回的税后利润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A:0万元
B:50万元
C:12.5万元
E:
答案:C
6、甲公司是一个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多国设立了子公司或者分公司,2008年总公司决定迁往开曼群岛,这样以便减少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纳税义务,请问该公司的行为采用的避税方法是()。

A:采取人员流动避税
B: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C:利用避税地避税
D: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E:
答案:C
7、能够有效地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A:免税法
B:抵免法
C:退税法
D:减税法
E:
答案:A
8、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被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A:减税法
B:扣除法
C:退税法
D:抵免法
答案:D
9、以下关于税收管辖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B: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C: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D: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利所采取的原则是一致的
E:
答案:D
10、以下关于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处理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方法
B: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
C:在运用免税法过程中,有时也会增加一项税收饶让的内容
D:有些国家还选择了扣除法和抵税法来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E:
答案:C
11、我国对外税收协定所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A: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税收饶让原则
D:固定谈判格局
E:
答案:D
12、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A取得所得6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100万元,分公司按30%税率向B国政府缴纳所得税30万元,A国所得税率25% ,按照限额抵免法,则A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A:175万元
B: B.150万元
C:145万元
D:140万元
答案:B
13、下列税法错误的有()。

A:避税地是指不征税的国家或地区
B:税收情报交换是国家之间合作进行国际反避税的主要内容
C: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D:对转让定价形成的不合理收入、费用的调整方法,是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E:
答案:A
14、A国母公司经营所得2000万元,在B国设立一子公司的所得额为1000万元,B 国公司所得税率20%,A国为25% ,子公司缴纳B国所得税200万元,并从其税后利润800万元中分给A国母公司股息300万元,若A国实施限额间接抵免,则A国母公司应纳所得税额为()。

A:575万元
B:550.25万元
C:518.75万元
D:500万元
答案:C
15、发展中国家谈判和缔结双边税收协定时,较多参照了()
A:《经合发范本》
B:《联合国范本》
C:《大西洋范本》
D:《亚细亚范本》
E:
答案:B
16、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形式的有()
A: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B: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C: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D: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的冲突
E:
答案:A,B,C,D
17、国际重复征税的经济影响主要表现在()
A:加重了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投资者对外投资的积极性B: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C:引起了国际政治的动荡
D:影响有关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
E:
答案:A,B,D
18、以下选项属于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办法的是()。

A:
免税法
B:减税法
C:抵免法
D:补贴法
E:
答案:A,C
19、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有()。

A:采取人员流动避税
B: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
C: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D:利用避税地避税
E:
答案:A,B,C,D
20、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有()。

A:协定适用范围
B:基本用语的定义
C: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D: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
E:
答案:A,B,C,D
21、我国对外税收协定应该遵循的原则有()A:坚持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B:坚持平等互利原则
C:坚持免税原则
D:税收饶让原则
E:
答案:A,B,D
22、以下选项属于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的是()
A:在税法中指定反避税条款
B:以法律形式规定纳税人的特殊义务与责任C: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D:开展国际反避税合作
E: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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