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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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障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便于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将资金管理的职能传递到各子(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推动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资金计划管理是集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资金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重要手段。

经过集团审核批准的资金计划是指导各公司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各公司必须严格控制执行.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纳入集团统一管理的各子(分)公司。

3、基本原则3.1突出集团对子(分)公司资金宏观调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3。

2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的原则。

3.3强化资金的计划管理,完善并规范资金内部结算程序的原则。

4、资金计划类型包括:年度资金预算、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5、资金计划编制时间要求及流程5。

1、年度资金预算编制按集团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

另见集团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及要求。

5.2、月度资金计划由各部门填报后于当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各子(分)公司财务部,31日前各子(分)公司财务部向各部门下达经集团审批后的资金计划.资金计划的传递采用纸质及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纸质作为审批依据)。

5。

3子(分)公司各部门在每月25日17:00前(遇节假日提前)向各子(分)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

编制报送部门包括:销售部、经营部、工程部、采供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融资部及子(分)公司设置的其他部门(部门名称以各公司设置名称为准)或项目部.5.4各子(分)公司财务部在每月27日前负责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见附表),整理、汇总各部门的资金计划,编制出各子(分)公司《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并报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5.5各子(分)公司财务部在每月28日17:00前将经审签完善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集团计划财务部.5.6集团计划财务部每月29日前汇总编制集团《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1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1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障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便于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将资金管理的职能传递到各子(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推动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资金计划管理是集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资金管理的核心容,也是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重要手段。

经过集团审核批准的资金计划是指导各公司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各公司必须严格控制执行。

2、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纳入集团统一管理的各子(分)公司。

3、基本原则3.1突出集团对子(分)公司资金宏观调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3.2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的原则。

3.3强化资金的计划管理,完善并规资金部结算程序的原则。

4、资金计划类型包括:年度资金预算、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5、资金计划编制时间要求及流程5.1、年度资金预算编制按集团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

另见集团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及要求。

5.2、月度资金计划由各部门填报后于当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各子(分)公司财务部,31日前各子(分)公司财务部向各部门下达经集团审批后的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的传递采用纸质及电子两种方式(纸质作为审批依据)。

5.3子(分)公司各部门在每月25日17:00前(遇节假日提前)向各子(分)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

编制报送部门包括:销售部、经营部、工程部、采供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融资部及子(分)公司设置的其他部门(部门名称以各公司设置名称为准)或项目部。

5.4各子(分)公司财务部在每月27日前负责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见附表),整理、汇总各部门的资金计划,编制出各子(分)公司《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并报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5.5各子(分)公司财务部在每月28日17:00前将经审签完善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集团计划财务部。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业务高速稳健的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月度资金计划编制范围,上报时间和流程,月度资金计划审批和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起草,修订并解释。

第五条月度资金计划编制单位为公司,公司如有多个项目的情况分项目列示。

第六条月度资金计划包括收入计划和支出计划,收入计划包括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物业管理费收入,商铺和写字楼租赁租金收入等(以上收入指回款到账金额)。

支出计划包括土地款、工程款、工程物料设备采购,人员费用,办公用品等。

第七条月度计划起止期限为每月1日至最后1日。

第八条月度资金计划编制流程。

1、各公司分部门填报下月资金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公司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汇总,形成公司月度资金计划。

2、财务部门根据各公司资金计划汇总,并根据情况制定资金调配及
融资计划,形成月度资金预算,于每月月底前组织月度资金计划例会,董事长、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议下月月度资金计划,经审批通过后下发到各公司。

3 、支出类费用原则上按照月度资金计划执行并报销,如有计划外支出,需要逐级上报至董事长审批。

第九条本办法于下发之日实施,各公司各部门需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编制上报资金计划,并严格执行,执行情况将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用于绩效考核参考。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范文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范文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范文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资金使用以及相关决策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资金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公司的资金计划科学、合理和有序。

第四条资金计划是指公司按照预算和经营计划的要求,经过定量和定时处理,按年度、月度或季度编制的资金收支计划。

第五条资金计划的编制,要满足公司正常运营和经济效益的要求,确保公司的资金控制和风险防范。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计划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估的制度和流程。

第二章资金计划的编制第七条资金计划的编制由财务部门负责,应当依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金数额。

第八条资金计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确定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相关数据,确定资金来源的主要途径,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二)合理确定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预算和投资规划,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包括日常运营、固定资产投资、长期借款等。

(三)合理控制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需要,合理控制资金规模,确保资金利用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资金计划的编制周期为月度,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每月初的前一周编制当月的资金计划。

第十条资金计划的编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资金收入计划。

具体列明来源、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二)资金支出计划。

具体列明用途、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三)资金结余计划。

具体列明每月末的结余金额。

(四)重大资金计划。

具体列明超过一定金额的资金收入和支出。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风险防范和控制,避免出现资金短缺或闲置等问题。

第十二条资金计划的编制应当经过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由财务部门负责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和备案。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1.3 资金计划管理遵循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分配、确保重点、兼顾一般。

二、资金计划编制2.1 资金计划分为月度资金计划和临时性资金计划。

2.2 月度资金计划由财务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助编制。

2.3 月度资金计划应包括收入、支出、融资、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2.4 各部门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于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门提交下月资金需求计划。

三、资金计划审核3.1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资金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

3.2 月度资金计划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3 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月度资金计划通知各部门执行。

四、资金计划执行4.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月度资金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4.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资金计划,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提出调整申请;(2)经财务部门审核;(3)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五、资金计划监控5.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月度资金计划的监控,确保计划执行到位。

5.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5.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开展资金计划监控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责任追究6.1 对未按月度资金计划执行或擅自调整资金计划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6.2 对因资金计划管理不善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八、资金计划调整8.1 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月度资金计划的,各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8.2 调整申请应包括调整原因、调整金额、影响分析等内容。

8.3 财务部门在收到调整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篇一: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目录一、目的二、范围三、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四、职责与要求五、资金计划的执行六、资金计划的考核七、附则一、目的为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上报,确保资金有序调配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所指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各类票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资金计划的编制、上报,公司整体资金计划的审核与上报及监督执行业务。

本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预测。

三、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资金计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1、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资金收入计划与资金支出计划应分开填列,并分项列示。

2、各部门应对部门工作进行充分合理的预测,并以此编制资金计划,已确保资金计划的准确性。

3、资金支出计划根据年度预算分月进行控制,原则上不允许当月资金支出计划超出当月预算额度。

资金支出计划以保证生产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的最低标准为原则。

4、资金计划必须遵守: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目标控制,分级实施;权责明确,严格管理的原则。

5、资金计划经资金会审核并上报上级部门后,不允许进行调整。

资金支出计划也不得在各项目间随意调整。

四、职责与要求公司内部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其中财务部还是资金计划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调度和使用。

各部门职责如下:1、执行部门职责:(1)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资金计划。

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预测根据具体要求时间上报。

物控办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当月资金计划,其他部门在每月28日前上报下月资金计划。

(2)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测的基础上,以确保资金计划的完整、准确。

(3)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资金收入及支出计划的完成。

2、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上报的资金计划,确保符合资金计划编制原则。

资金月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月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月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单位资金月计划管理,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本制度。

第二章资金月计划编制1. 资金月计划编制目的为了规范本单位资金使用、提高使用效率,编制资金月计划,做好单位内部各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

2. 资金月计划编制依据资金月计划编制应遵循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依据年度预算、年度工作计划等编制资金月计划。

3. 资金月计划编制责任人单位财务处负责资金月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领导对资金月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资金月计划编制程序(1)财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上月的实际收支情况,编制本单位下月的资金月计划。

(2)资金月计划编制应当全面、周密,各项资金预算数应符合实际需要,具有可操作性。

(3)资金月计划编制完成后,应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资金月计划执行1. 资金月计划执行的基本要求资金月计划执行是保证资金使用顺畅、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

单位各有关部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资金月计划执行,不得违反或调整预算金额和用途。

2. 资金月计划执行的程序(1)财务处应当及时将资金月计划下达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和资金使用标准。

(2)各相关部门收到资金月计划后,应当认真执行,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并及时向财务处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3)财务处应当针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符合预算要求。

3. 资金月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财务处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月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四章资金月计划调整1. 资金月计划调整的条件在下月资金月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预算内的支出需要调整时,应当提出资金月计划调整申请,经财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规定

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规定

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规范和推行资金收支计划的管理工作,以资金收支计划为指导,对集团公司本部、直属项目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的资金收支进行监控、分析、考核,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收支计划管理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与资金结算管理的桥梁,它提供了资金需求预测、资金下拨、资金收支监控及考核等数据依据,是集团资金管理日常操作的重要手段.第三条资金收支计划的基本任务是:1、年度的资金收支计划可以取自于企业全面预算中的资金预算数据,它是保障实现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全面预算规划的一部分.2、月度滚动资金收支计划提供了资金预测的数据依据,使集团能够提前掌握整个集团的资金需求.3、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提供了资金下拨中项目用途、金额、时间、账户的准确信息,是资金实际操作的依据.第四条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按行业管理、统一口径.2、以收定支、滚动填报.3、动态监控,及时调整.4、细化分析,强化考核.5、目标控制,防范风险.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结算中心及所属成员单位.第二章资金收支计划主体第七条资金收支计划的工作主体包括:集团计划财会部、结算中心及各成员单位.第八条集团计划财会部在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工作中属于管理主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制定资金收支计划的管理规定.2、审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资金收支计划.3、对各成员单位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第九条集团结算中心在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工作中属于执行主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制定资金收支计划的填报周期、填报项目等.2、指导、安排各成员单位及结算中心的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3审核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月度滚动和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4、汇总已审批的各成员单位上报的资金收支计划,并生成资金汇总表.表样见附表25、根据资金调度表生成资金下拨单,向各成员单位下拨资金.6、监控分析各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并提出考核意见.第十条成员单位在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工作中为编制主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按规定上报本单位的资金收支计划.2、严格按照上报的资金收支计划,进行资金收支结算.第三章范围和内容第十一条资金收支计划应涵盖资本性收支、经营性收支和项目贷款专项收支,无论是纳入集团账户体系管理的资金收支计划还是没有纳入集团账户体系管理的关联账户资金收支计划都应统一编报.票据业务也纳入资金收支计划的统一管理.第十二条资金收支计划按上报周期分为: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月滚动资金收支计划、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第十三条资金收支计划应按各行业确定收支项目,明确各收支项目的用途及下拨属性即该收支项目是否需要由结算中心下拨,统一分析口径.第四章资金收支计划编制与审批第十四条各成员单位年度的资金收支计划从上年的10月开始编制,经本单位内部审批后于上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集团计划财会部.第十五条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应综合考虑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以全面预算中与资金收支相关的数据为基础,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编制.第十六条编制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应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分解到月进行填报.第十七条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编制月滚动资金收支计划,于每月25日之前上报后3个月的资金收支计划,由集团计划财会部进行审批.第十八条年度及月滚动资金收支计划审批流程:成员单位填报后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送集团计划财会部,经集团计划财会部审批后由结算中心汇总保存.第十九条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业务经营情况,以当期收入确定下期支出,编制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于每周四之前上报后四周的资金收支计划,其中第一周要求按日做计划,后三周只上报各收支项目每周的汇总数,报集团计划财会部审批.第二十条成员单位在填报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时,应结合本单位的资金存量与实际收支,准确填报.第二十一条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批流程:成员单位填报后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报送集团计划财会部,经集团计划财会部审批通过后由结算中心执行,作为付款审批和资金下拨的依据.第二十二条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月度滚动资金收支计划和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中的收支项目必须保持一致.第二十三条资金收支计划一经集团计划财会部审批,成员单位不得调整.超计划的资金支出须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第二十四条结算中心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每周一次性下拨日常费用支出所需资金,由成员单位自行支付.其他支出由成员单位提交委托付款书申请,结算中心根据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该成员单位的内部存款余额情况、该收支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逐笔审核办理支付.第二十五条结算中心根据已审核的周资金收入计划对收入进行监控和分析,根据资金支出计划和项目性质进行支出控制并执行资金下拨.第二十六条在资金下拨过程中,资金管理系统会对以下情况发出预警信息,提示结算中心有关人员关注:1、当单项支出项目本年累计支出金额达到年度计划数的90%时.2、当单项支出项目本月已支出金额达到当月资金计划数的80%时.第二十七条结算中心下划资金不得超过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该时点的内部存款余额.第二十八条各成员单位须严格按照资金收支计划安排资金结算业务,结算中心予以监控.第二十九条超出周滚动资金收支计划的支出款项结算中心不予支付,结算中心须将该成员单位的委托付款书打印出来后另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第三十条凡是未经过集团资金管理系统付款的业务,成员单位须及时在系统中登记资金收支计划实际使用登记表.第三十一条结算中心对各成员单位每年、每月、每周的资金收支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考核资金收支计划的准确性.对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奖惩可纳入集团结算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第三十二条资金收支计划分析时实际数据的来源是委托付款书、银行付款书和资金收支计划实际使用登记表.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资金收支计划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部分,一律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XX集团计划财会部负责解释、修改、废止.附表1:XX集团周资金滚动收支计划表房地产公司资金周滚动计划表公司名称:周期:附表2:XX集团周资金调度表集团公司周资金调度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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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规定
为提高资金统筹利用的预见性,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财务部负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提报资金收支计划,汇总平衡编制当月月度资金平衡报表,于当月初6日前报公司财务总监及常务副总审批后作为融资、投资的依据。

2、各销售、对上争取等回款部门应于月初5日前将本月的回款计划报公司财务部。

3、各用款部门当月5万元以上的用款,应编制用款计划,注明用款大致时间,于月初5日前报公司财务部。

未报送用款计划的部门,除特殊情况外当月原则上不安排资金支出。

4、各部门在报送资金收支计划时,应认真对待,尽量保证计划的准确性。

对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部次月3日前报公司常务副总。

5、各部门的大额资金收支计划按时报送情况,由财务部报公司企管部列入月度考核。

6、本规定自2013年9月执行。

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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