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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的劳动力就业指导方案

劳动局的劳动力就业指导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劳动力就业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劳动局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劳动力就业指导方案,旨在帮助劳动者提升就业竞争力,实现更好的就业机会。
二、就业市场分析在制定劳动力就业指导方案之前,劳动局首先对就业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
据调查统计显示,当前就业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1)就业机会多元化: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包括制造业、服务业、科技领域等。
(2)技能需求日益严格: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雇主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日益提高。
(3)青年就业压力加大:大学毕业生就业竞争激烈,青年人群对就业问题的关注度持续增加。
以上情况对劳动力就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我们制定劳动力就业指导方案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三、劳动力就业指导方案为了更好地引导和推动劳动力就业,劳动局制定了以下劳动力就业指导方案:(1)职业培训计划:根据就业市场需求以及劳动者技能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开展相关的职业培训计划,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2)创业支持政策: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创业支持政策,包括贷款优惠、创业指导等,帮助劳动者实现个人事业的发展。
(3)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劳动者提供各类就业信息和岗位空缺信息,方便劳动者获取就业机会。
(4)就业咨询服务:设立专业的就业咨询服务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咨询,帮助劳动者解决求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
(5)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为有创业潜力的劳动者提供展示自我、获取投资的机会,推动创业文化的发展。
以上指导方案将为劳动者提供多种方式和途径来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发展。
四、成效评估与持续改进劳动局将定期对劳动力就业指导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同时,劳动局还将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12.06•【文号】人社部函[2010]325号•【施行日期】2010.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就业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我部决定于2011年在全国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活动总体安排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要围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企业“招工难”等问题,以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为重点,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继续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5个全国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充分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各地在组织参加全国性专项活动的同时,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增设地区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满足当地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
二、全国性专项活动安排(一)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对象,联合残联组织共同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解决他们的就业难问题。
(二)2011年2月至4月,以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对象,联合工会、妇联等团体共同开展“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2011年5月期间,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联合工会和工商联组织等共同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1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1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全域成都的理念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为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一)全面完成城乡充分就业目标任务。
五城区和高新区、近郊区(县)及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确保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全面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
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
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
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
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职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2)推广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3)加强职业指导。为劳动者提供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指导服务,提高求职成功率。
4.优化就业环境
(1)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三、主要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
-优化金融服务。
2.拓展就业渠道
-加强公共服务。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3.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加强职业培训。-推广Fra bibliotek型学徒制。-加强职业指导。
4.优化就业环境
-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工作原则: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主要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给予税收减免。
(2)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对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职工转岗培训、职业技能提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3.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1)加强职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2)推广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3)加强职业指导。为劳动者提供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指导服务,提高求职成功率。
4.优化就业环境
(1)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2011年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正文

2011年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正文各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站:根据市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下达给城北街道年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实际,特提出年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的安排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一)、年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就业和再就业第三轮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劳动、就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宣传、培训工作,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国、省、市、区制定的促进就业的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推动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为目标,促进就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为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导,推进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全面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整体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年的工作目标是:以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帮助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①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人,失地无业农民人,②等救助对象人实现再就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组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以上,创业培训人,培训后自主创业人,农民工培训人,富士康招募人数人,最全面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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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昆人社通[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昆人社通〔2011〕5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2011年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2011年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一、推进城乡充分就业(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
全年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0万个,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协助市转移办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7万人、转移就业25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0.44万个,“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组织33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岗就业见习,举办专场招聘会100场,昆明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将就业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结合全域统一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制度。
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加强职业供求信息分析和人力资源市场季度供求信息发布工作。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社区就业计划”,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工作。
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实现稳定就业。
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帮助就业困难人群顺利就业,特制定了以下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确定目标群体针对失业人员、毕业生、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确定为就业专项行动的目标群体。
二、资源整合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包括政府就业服务机构、企业用工需求、职业培训机构等,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帮扶体系。
三、推进政策扶持制定多种激励政策,包括就业补贴、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为目标群体提供实际帮助。
四、开展职业培训针对目标群体的就业需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五、推进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并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为目标群体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方便其就业求职。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就业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目标群体积极求职创业。
七、落实实施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就业专项行动。
以上就是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能够有效地帮助目标群体解决就业问题,实现就业增长和社会稳定。
八、建立就业成果评估机制建立有效的就业成果评估机制,对就业专项行动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九、加强跟踪服务针对已经实施就业帮扶的个人,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了解其就业情况和工作稳定性,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十、促进企业就业创造岗位积极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用工力度,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十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目标群体和社会大众的政策宣传,增强大家对就业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十二、加强国际合作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外企业合作,吸引外资企业增加对目标群体的就业机会,促进国际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有关就业援助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就业帮扶措施的法律保障,从法律层面保障目标群体的就业权益。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就业问题,帮助更多的人顺利就业,增加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镇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镇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陕人社发[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镇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5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就业工作的形势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城镇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就业援助是法律法规确立的一项基本就业制度,也是党和政府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的重要举措,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实现就业再就业,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搞好和谐社会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各地要把做好当前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作为一项十分紧迫、十分突出的政治任务,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大工作力度。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的主要领导负责制,由主要负责人领导当前的就业援助工作,切实把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有效加强对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作为就业援助的重中之重,优先对其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培训和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四月底初见成效。
二、建立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绿色通道”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属于法律法规明确的就业困难人员,各地要建立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就业政策扶持。
要按最高标准享受就业政策。
上述人员灵活就业的,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全额予以补贴;职业介绍机构为其介绍就业成功的,按两类补贴标准的最高标准予以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按政策规定的8万元上限予以放贷;参加职业(创业)培训的,按政策规定的上限予以补贴。
劳保局就业规划发展安排与劳保局老干部工作打算汇编
劳保局就业规划发展安排与劳保局老干部工作打算汇编劳保局就业规划发展安排一、劳动保障事业工作思路XX年我们将立足劳动保障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围绕抓重点项目促调整,抓环境促提升,抓民生促和谐”,着力抓好创业、就业工作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为企业改革发展出主意、解难题,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树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为苏家屯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XX年工作目标(一)实现实名制就业1.1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人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力争实现双就业。
(二)就业技能培训操作规范,全年培训城乡劳动力2060人;(三)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50人,带动就业3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万元,当年到期回收率不低于95%(四)加强就业基础管理,启动实施《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年内完成《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换发工作,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享受“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全部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适应《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失业登记全省范围内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确保统一软件的应用和本地区相关硬件设备的配备。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达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乡镇、村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率达到100%。
(六)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就业信息网络全覆盖;按照人社部关于建立就业失业监测制度的要求,及时上传规定的数据信息和空岗信息。
(七)启动开展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八)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偿还率98%以上,不发生新的拖欠,全部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的长效机制;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九)企业职工综合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十)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不低于4030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不低于38062人;工伤保险人数不低于67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不低于15800人。
劳保局稳定就业实施方案
劳保局稳定就业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部分行业和地区就业压力依然较大。
为此,我们劳保局决定制定一份针对性的稳定就业实施方案,以确保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1.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实现新增就业人数和就业率双增长。
2.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就业。
3.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就业满意度。
三、具体措施1.强化政策支持(1)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就业创业项目。
(2)优化税收政策,对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3)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贷款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2.提升劳动者素质(1)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2)推广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激发劳动者提升技能的积极性。
(3)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3.优化就业环境(1)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2)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岗位增加。
4.促进就业创业(1)鼓励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2)搭建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
(3)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成功率。
四、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1)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调研,了解就业市场现状。
(2)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完善方案。
2.宣传推广(1)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实施方案。
(2)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劳动者对政策的知晓度。
(3)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推动政策落地。
3.监测评估(1)建立就业监测体系,实时掌握就业情况。
(2)定期评估实施方案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3)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预期效果1.就业局势稳定,新增就业人数和就业率实现双增长。
2.劳动者素质提升,高质量就业得到保障。
3.就业环境优化,劳动者满意度提高。
4.创业氛围浓厚,创业者成功率提高。
此刻,阳光已经洒满整个房间,我的思绪也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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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劳保局群体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自府办发〔〕34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8月底新学年开学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5%;建立11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促进12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继续组织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专项计划。
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人事、劳动保障、组织、教育、发改、财政、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扶贫、团委等部门和组织)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
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切实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责任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税务、经委、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和金融机构)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各类企业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
积极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真落实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户口、档案管理、续聘、就业以及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等政策。
(责任单位:科技、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公安、经委等部门)
(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办法,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
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