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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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草稿)
室(ICU 手术室
应室)
注:1.以上护士岗位设置名录、数据及要求引自《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关于“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明确规定: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3.在医院党、政、工、群部门的护理职称人员不属于医院护理岗位范畴,不得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4.助理护士(即未注册护士)不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急诊科、ICU、产房等高技术含量、。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草稿)
(室)
重症监护室(ICU)
手术室
消毒供应中心(供应室)
注:1.以上护士岗位设置名录、数据及要求引自《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关于“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明确规定: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3.在医院党、政、工、群部门的护理职称人员不属于医院护理岗位范畴,不得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4.助理护士(即未注册护士)不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急诊科、ICU、产房等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科室等不得配置助理护士。

护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

护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
附件1-1
医院护理管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2013年版)
岗位类别
部门
岗位名称
配置标准
备注
护理管理岗位
院部
护理副院长
1名
具备护理专业背景,500张床位以上可设。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1名
1.二级以上医院应配备护理部主任1名,护理部副主任1-2名,20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可配备护理部副主任3名(分院除外)。
2.三级医院护理部总人数约占全院护士总人数的0.5-1%。其他医院参照执行。
3.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需具备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三甲医院护理部可设质量改进、教学、科研等科护士长或略高于科护士长层级,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部副主任
1-3名
护理部管理干部
3-5名
大科
科护士长
——
1.500张床位以上医院可设置科护士长。
2.3个以上护理单元或100张床位以上的大专科或特殊科室(如急诊、手术室、ICU等)。
2.原则上不配置N4及以上层级的护士。
研究机构
研究护士
1.根据工作量及硬件设施等情况由护理部和人事处共同核定配置护士数量。
2.原则上不配置N4及以上层级护士,医院可根据专科发展需要配置专科护士。
内镜诊疗中心
内镜护士
核医学科
核医学护士
医学影像科
影像护士
放射介入中心
介入治疗护士
高压氧科
高压氧护士
体检中心
新生儿病房
新生儿病房护士
床护比≥1:0.6。
产房
助产士
每床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每张产床应配备3名助产士)
母婴同室
母婴同室护士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医[2013]23号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医[2013]23号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医〔2013〕23号)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为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任务要求,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促进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30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订了《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赵莉萍,联系电话:************。

附件:1、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2013版)2、医院各科护士基数配置参考标准(试行)3、江苏省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卫生厅2013年6月6日附件1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2013版)岗位类型部门岗位名称备注护理管理岗位院部护理副院长督导员具备副高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20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护理部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副主任行政干事质控干事教育干事大科科护士长3个护理单元以上可设科护士长1名病区(单元)护士长5人以上的护理单元可设护士长1名15人以上可加设1名护士长助理或副护士长临床护理岗位急诊科预分诊护士一线临床护理岗位观察室护士抢救室护士急诊病房护士普通病房专科护士N4,可全院共享一线临床护理岗位责任组长N3责任护士N2责任护士N1危重症病室(ICU)危重症护士N1~N4血液净化室血液净化室护士N1~N4手术室手术护士N1~N4产房产房护士N1~N4导管室导管室护士门诊部一站式服务非一线临床护理岗位协诊护士换药室护士治疗室护士注射室护士门诊手术室护士计划生育室计划生育护士内窥镜室内窥镜室护士核医学科核医学护士医学影像科影像护士高压氧科高压氧护士体检中心体检护士社区医疗社区护士其他护理岗位预防保健护士营养科营养科护士供应室供应室护士静脉输液配置中心静脉输液配置护士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护士附件2医院各科护士基数配置参考标准(试行)类别科室名称配置比例备注A类综合ICU1∶2.5~3护士:专科护士=5:1专科ICU>1:1.5手术室1∶2.5~3护士:专科护士=10∶1~2急诊观察室护士与患者比≥0.4∶1护士:专科护士=10:1急诊抢救室护士与抢救床比≥2∶1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新生儿科1:0.6儿科PICU护士:专科护士=10∶1~1.5 器官移植中心血液科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胸外科骨科护士:专科护士=6:1产科1:0.6母婴同室B类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护士:专科护士=5∶1CCU护士:专科护士=3∶1(三级医院)肾脏内科内分泌科三级医院每1000张床位可配糖尿病专科护士2~3名。

护理工作岗位设置名录及配置标准

护理工作岗位设置名录及配置标准

护理工作岗位设置名录及配置标准医院各护理工作岗位设置名录及配置标准普通病区:床护比≥1:0.43,由工作5年以上的护师担任,人数≥4人。

预检分诊室:设床位≥20张,床护比为(2-3)1:0.5.抢救室:床位≥6个抢救单元(床),抢救车与床护士比为1:2.急诊科:急诊护理人员与病床监护床≥8张,床护比为(1-1.5):100.科室:根据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精神科等设置专业护士名号,床护比为(2-3):1.EICU:监护床位数与护士数比≥1:3.留观室:床护比为1:0.5,配备输液中心。

输液中心:根据输液床(椅)位配备护士,床(椅)护比为3-4:1.急诊请创室:请创手术台≥2台,手术室专业护士可与手术台与护士之比为1:2-3.手术室(部):手术护士与手术医疗团队合作,分为多个专科手术小组。

重症监护病房(综合ICU):床护比1:0.5,专科重症监护护士比为1:3.新生儿/儿童重症监护病房(NICU/PICU):新生儿护士的专业工作领域包括爱婴室、儿科、新生儿科和新生儿监护病房,比例为1:1.6.产科:设一张产床,没装产床配置2.5~3名助产士,床护比为1:0.6.血透护士/移植护士:每人每班护士管理的透析机应<5台,参照ICU床护比。

产前区/产房/爱婴病房/心脏病监护病房(CCU):助产士的专业服务领域包括产前门诊、孕妇学校、产前监护、助产服务、产后保健等。

出院后延续护理服务部:根据医院延续护理服务的需要,可配置糖尿病护士/老年护理专科护士/助产护士/静脉治疗护士/临终关怀护士等进入此部门。

清洗组XXX物品发放组: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护士或工人,其他组可以由工人负责。

静脉百级生物安全柜:供抗生素类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使用,主要设置药师从事配药。

备情况,配备1-2名门诊护士。

门诊护士主要负责门诊病人的接待、登记、病历整理、医嘱执行、医疗器械管理等工作。

营养科护士营养科护士是负责医院营养治疗的专业人员,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制定营养方案,并进行营养指导和监测。

护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

护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
4.三甲医院护理部可设质量改进、教学、科研等科护士长或略高于科护士长层级,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部副主任
1-3名
护理部管理干部
3-5名
大科
科护士长
——
1.500张床位以上医院可设置科护士长。
2.3个以上护理单元或100张床位以上的大专科或特殊科室(如急诊、手术室、ICU等)。
病区(单元)
护士长
——
1.30张以上床位、8名以上护理人员、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均可设护士长1名。
2.专科重症监护病房床护比不低于1.5:1。
血液净化室
血液净化室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士
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手术室
手术室护士
护士与手术间之比不低于3:1。
麻醉护士
根据实际工作量或工作需要配置数量。
新生儿病房
新生儿病房护士
床护比≥1:0.6。
产房
助产士
每床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每张产床应配备3名助产士)
2.每个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8名。
责任护士
助理护士
临床护理岗位(特殊临床科室护理岗位)
急诊科
急诊护士
1.应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中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
2.根据实际工作量调配护理人员人数。
重症监护病房
重症监护护士
1.综合重症监护病房护床比不低于2.5~3:1。
配置标准
备注
护理管理岗位
院部
护理副院长
1名
具备护理专业背景,500张床位以上可设。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1名
1.二级以上医院应配备护理部主任1名,护理部副主任1-2名,20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可配备护理部副主任3名(分院除外)。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草稿)
重症监护室(ICU)
手术室
消毒供应中心(供
应室)
注:1. 以上护士岗位设置名录、数据及要求引自《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 年)》和《医院感
染管理办法》
2.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 版)关于“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中明确规定: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3.在医院党、政、工、群部门的护理职称人员不属于医院护理岗位范畴,不得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4.助理护士(即未注册护士)不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急诊科、I CU、产房
等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科室等不得配置助理护士。

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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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草稿)
(一)
注:1.以上护士岗位设置名录、数据及要求引自《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关于“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明确规定: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3.在医院、政、工、群部门的护理职称人员不属于医院护理岗位范畴,不得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4.助理护士(即未注册护士)不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急诊科、ICU、产房等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科室等不得配置助理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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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岗位
产房 导管室
产房护士 N1~N4 导管室护士
门诊部
一站式服务
协诊护士
换药室护士
治疗室护士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注射室护士
计划生育室
门诊手术室护士 计划生育护士
非一线临床护理岗位
内窥镜室
内窥镜室护士
核医学科
核医学护士
医学影像科
影像护士
高压氧科
高压氧护士
体检中心
体检护士
社区医疗
社区护士
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护士
营养科
附1
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2013版)
岗位类型
部门
岗位名称
备注
院部
护理副院长 督导员
护理部主任
具备副高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20年以上临 床护理工作
护理管理岗位
护理部
护理部副主任 行政干事
质控干事
教育干事
大科 病区(单元)
科护士长 护士长 预分诊护士
3个护理单元以上可设科护士长1名 5人以上的护理单元可设护士长1名15人以上可加设
营养科护士
其他护理岗位
供应室 静脉输液配置中心
感染管理科
供应室护士 静脉输液配置护
士 感染管理护士
1名护士长助理或副护士长
观察室护士
急诊科
抢救室护士
一线临床护理岗位
输液室护士
急诊病房护士
专科护士 N4,可全院共享
普通病房
责任组长 N3 责任护士 N2
责任护士 N1
危重症病室(ICU) 危重症护士 N1~N4
血液净化室
血液净化室护士 N1~N4
一线临床护理岗位
手术室
手术护士 N1~N4 复苏室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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