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国家审计模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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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绩效审计对比分析

国内外绩效审计对比分析

国内外绩效审计对比分析提要:绩效审计于20世纪40年代在西方国家开始发展壮大,我国绩效审计发展时间较短,但也已经发展出了一套适用与我国国情的审计体系。

对于国内外绩效审计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绩效审计的运行方式,进一步理解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与独到之处。

关键词:绩效审计;对比;分析绩效审计目标是审计活动的既定方向和要达到的预定结果,也是审计理论联系审计实践的桥梁。

审计目标是审计与外部环境的纽带,它直接反映社会环境的需求,影响和制约审计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会对审计目标提出调整要求,进而引起审计实践的变革。

同时,审计目标对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也有直接影响,有什么样的审计目标就有什么样的审计责任。

一、国外研究现状有关于绩效审计,国外有多种定义。

据统计,有关绩效审计的提法多达20多种,例如: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管理业绩审计(management performance audit)、效率审计(efficiency audit)、效果性审计(effectiveness audit)、“3E审计”(economy,efficiency & effectiveness auditing)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审计部门规范了绩效审计在本国的称谓,比如美国的绩效审计、英国的货币价值审计、加拿大的综合审计、澳大利亚的效率审计、中国香港的衡工量值审计,最高审计机关称为效率审计。

国外绩效审计起步时间长,发展较为完善,但是各国绩效审计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尽相同,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水平对绩效审计的影响也不一样,因而各国所进行的绩效审计从内容、重点和形式也存在差异。

美国是最早开始发展绩效审计的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其绩效审计逐渐走向准则化和法定化。

1972年,美国审计总署根据立法所赋予的权限制定了《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Standards For Audit Of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Programs,Activities And Functions)。

国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比较研究

国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比较研究

国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比较研究作者:张颖来源:《管理观察》2020年第33期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换代升级提供了新的导向。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特有的审计制度,在经验积累上仍有所欠缺,相应的西方先进国家的审计实践经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文通过系统梳理和比较美国、英国的具体做法,发现两个国家在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审计方式与审计结果上呈现出差异性特征,但都对我国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审计结果;经验借鉴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审计制度,但当前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经验积累不足,在有效应对新时期社会经济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与新矛盾等方面存在乏力问题。

梳理各国审计模式的具体内容与突出特征,从中抽取出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借鉴意义的可行经验,是当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迫切要求。

整体来看,国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普遍以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管理需要为导向,监督经济的发展。

其中,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审计制度产生于19世纪后期,并在20世纪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各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

由于国情差异,不同国家的审计责任模式呈现出较大区别,具体表现在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审计方式与审计结果等四个层面的差异上。

1 审计依据比较明确的审计依据是审计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保障。

审计依据既是审计工作的权威性法律保障,也构成了审计工作的指导方向与工作原则。

总体而言,国外审计工作开展的依据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工作手册,但不同国家在具体内容上也存在一定差异。

其中,美国审计署的审计依据是相关审计准则与法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机关的权限职责、国有企业的监管以及审计行为规范等方面。

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

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

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按审计主体分类(1)政府审计(2)民间审计(3)内部审计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分类(1)财政财务审计(2)财经法纪审计(3)经济效益审计按审计范围分类(1)全部审计(2)区域性审计(3)专项审计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1)事前审计(2)事中审计(3)事后审计按审计执行地点分类(1)报送审计(2)就地审计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型别:(1)受本单位主计长(相当于我国企业的总会计师,一般由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兼任)领导。

(2)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

(3)受本单位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

(4)受本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主计长双重领导。

简述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的主要型别国家审计体制的主要型别1.立法型审计体制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最高审计机关称国家审计署,它独立于政府部门,隶属于立法机关议会,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立法型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协助立法机构对政府进行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立法机构的决策。

它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完全不受政府的干预。

2.司法型审计体制司法型审计体制下,最高审计机构称审计法院,属于司法系列或具有司法性质。

在这种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拥有最终判决权,有权直接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任何事项和人进行处理。

其审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

司法型审计体制将审计法院介于议会和政府之间,成为司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处置和处罚的权利,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3.独立型审计体制独立性审计体制下,国家审计机构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外,它与议会没有领导关系,也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能,只对法律负责,不受议会各政党或任何政治因素的干扰。

但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没有处理权,而交与司法机关审理。

国内外审计报告比对分析

国内外审计报告比对分析

国内外审计报告比对分析自2003年正式实行审计公告制度以来,我国政府审计机关针对实施的审计事项,陆续出具了一系列审计公告,掀起了一次次审计风暴,不仅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而且扩大了政府审计的社会影响。

在汶川抗震救灾等公共危机审计中,审计机关更是实施了审计公告的适时披露,在很多方面有了创新,例如此次抗震救灾审计中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连续发布4个公告,及时更新审计结果;先后两次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并开通了免费长途举报热线,尽可能为审计工作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但是由于我国审计公告制度推行时间较短,与发达国家审计公告相比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本文以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公告、美国国际开发署/巴基斯坦地震审计报告和加拿大地震预防审计报告三个公共危机审计案例为例,对审计公告进行比较,以对完善我国审计公告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一、审计案例简介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北川遭遇了8.0级地震,成为建国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的一次地震。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8年7月24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确认69197人遇难,374176人受伤,失踪18209人,死亡67551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人民币。

在事发之后有关部门积极投入营救的同时,5月14日审计机关发出各地审计机关全面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同日派驻临时审计小组进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随后审计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立即部署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

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北部发生里氏7.6级地震,造成74000多人死亡,585所医疗设施和15000所教育建筑被毁,超过350万人无家可归。

其他命脉如水、电路和桥梁等设施也被损坏。

为此巴基斯坦建立了震后重建和恢复委员会来协调和监督重建活动。

为了帮助巴基斯坦快速恢复,并能及时深入到受灾地区,2006年1月21日,美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共同签署了由美国政府赠予的价值2亿美元特定用途的资金用来支持巴基斯坦震后重建项目的协议。

欧美国家审计体制

欧美国家审计体制

欧美国家审计体制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审计环境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端日渐显露出来。

本文试图通过了解学习不同的国家审计体制,希望可以从中得到启示,以期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的改革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关键词:审计体制国家审计审计体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审计体制是指审计监督机构的总体构成、隶属关系、社会地位、机构设置、上下级关系和各自相对的职权范围;狭义审计体制是指国家审计组织的隶属关系和审计组织内部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审计制度。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的国家审计大体可划分为几种模式。

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全独立于政府,主要审计政府财政。

这种模式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十分普遍,是目前世界审计制度的主流。

英美两国比较典型。

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

即审计机关除具有审计职能外,还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显示了国家对法治的强化。

因而,被西欧和南美一些国家采用。

法国、意大利、巴西是典型的代表。

审计机关不隶属于任何权力部门。

以德国为典型代表,设立了联邦审计院,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之外,直接对法律负责。

审计机关在体制上隶属于国家行政系列,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对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目前,实行这种模式的主要有瑞典、沙特等少数国家。

审计和监察职能合一。

如韩国、蒙古等。

主计审计长模式。

如印度等国,设立了独立的主计审计公署,负责财政决算编制、国家财政审计。

下面具体介绍欧美国家具代表性的审计体制。

一、英国审计体制英国是近代审计的发源地,早在13世纪就建立了王室财政审计制度。

英国国家审计署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代表议会对政府公共开支进行审核,监督政府运作,向议会报告工作。

它所审计的对象不仅包括从中央到地方所有政府部门和政府机构,还包括逾半数使用公共资金的社会团体,并负责审计所有“国家贷款基金”(即国债资金)账目,此外,英国国家审计署还凭实力承担了国际劳工组织和欧洲农业指导与基金保障组织的审计工作。

不同审计模式比较研究

不同审计模式比较研究

不同审计模式比较研究作者:高珊杨馥羽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21期[摘要]由于各国政治体制与国情的不同,各国的国家审计模式也不尽相同。

目前,专家学者的研究普遍将各国国家审计模式依据体制隶属关系,将其大致归类为四种模式,即: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分析了四种审计模式的优缺点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国家审计;审计模式;优缺点[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1 各种审计模式介绍。

目前国际学术界对审计模式的分类方法稍有不同,但是最为流行的分类方法是将国家审计模式为立法型审计模式、司法型审计模式、独立型审计模式和行政型审计模式四类。

其中,立法型审计模式的设立开始于英美,现在大部分国家都采用立法型审计;司法型审计模式起源于欧洲,而采用司法型审计模式的国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其他还有希腊、土耳其等等二十多个国家;独立型审计模式应用的国家以德国、日本和荷兰最为典型;采用行政型审计模式的国家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以亚洲居多,中国、泰国等国家较为典型。

1.1 立法型审计模式立法型审计模式的最初成形是在英国,之后被美国学习,并在美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因此美国是立法型审计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国家。

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审计模式采用的是立法型审计模式。

立法型审计模式下审计机关具有很强的独立型,原因在于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是由议会直接领导的。

审计机关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律所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利,对国家的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各项活动行使审计监督权。

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直接对议会负责并向议会汇报工作。

在此模式下,审计人员通过国家立法决定。

其中主审计长由国会参议院、众议院和两党议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推荐人选,由总统选择一人,最后综合参议院的评议结果正式任命。

同时,主审计长不得连任,主审计长的罢免也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

这样的规定使得总统无法对主审计长进行威胁,方便主审计长客观、公正的主导审计工作。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摘要: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国家审计领导体制,是包括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的总称。

目前世界上有四种国家审计模式,各国政治制度不同,采用的国家审计模式也不同,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区别。

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模式;独立性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一般是指国家组织和实施的审计,确切的讲是国家专设的审计机关所进行的审计。

国家审计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实质是通过监督,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为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服务。

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国家审计领导体制,是包括主要指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的总称。

当今世界各国几乎都实行了国家审计制度,但是,由于各国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地域、民族、历史存在巨大差别,各国的国家审计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

目前,国家审计模式有立法型审计模式、司法型审计模式、行政型审计模式和独立型审计模式。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审计监督的“生命之水”。

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审计机关在组织上、人事上和经费上与被审对象无依存或利害关系。

国家审计模式不同,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差异。

一、立法型审计体制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亦称英美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最早在英国建立并实行起来,后在美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并为英联邦国家和其他国家所效仿。

在这种国家审计模式下,国家审计机构隶属于立法部门。

1861年英国即在议会内设立决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决算和向议会提出报告。

1866年6月28日伦敦议会通过《国库与审计法》。

并依此法于1867年成立了国库审计部。

《国库与审计法》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现代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

1983年英国议会成立了国家审计署。

由议会专项拨付审计经费,负责审计政府所有部门和公共机构的账目。

审计长由议会提名国王任免,为终身制。

受英国的影响,1921年美国总统签字颁布了《预算和会计法案》,该法案由国会提出,其主要内容是在国会之下,设独立于国家行政机构的审计机关——美国会计总署(GAO),负责对政府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有公共资金的收入、支出和运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其结果向国会报告。

中国和美国的国家审计法律制度比较

中国和美国的国家审计法律制度比较

国家审计制度作为行政监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国家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体制与管理模式、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与教育发展水平等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中美两国在上述社会环境因素方面存在着差别,使得中美国家审计制度也存在不少的差异,本文是从这两种国家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区别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一、审计机构的隶属模式中国的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审计署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国的国家审计制度属于“行政模式”的国家审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91、10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根据《审计法》第8、9、28条的规定,中国国家审计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管理体制。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范围内的有关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上级审计机关也可以对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审计。

美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审计总署( the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直译为政府责任办公室,简称gao)隶属于国会,审计总署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美国的国家审计制度可以说是“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典型代表。

根据美国1921年《预算与会计法》第301条规定:“应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即审计总署,其独立于行政部门,在审计长的监督和指导下工作”。

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实行地方自治的分权原则,所以审计总署与州、地方的审计机关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各州、地方的审计体制也有差别,如纽约州审计长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其地位与市长、市议会议长平行,直接对选民负责;华盛顿特区的审计办公室则属于特区议会,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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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国家审计模式的比较和结论
基本模式
最高审计机关隶属关系
最高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的关系
审计机关基本职能
审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督范围
审计监督权限
代表国家
立法模式
议会
无领导关系
审计
政府及政府各部门
评价和报告
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大部分国家
司法模式
独立(以审计法院的形式存在)
无领导关系
审计兼司法
行政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具有部分司法审判权
法国
行政模式
政府
无领导关系
审计兼负责政府会计和部分管理工作
政府及政府各部门
评价和报告
瑞典
独立模式
独立(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
无领导关系
审计
政府部门、联邦法院、议院和总统直属机构
检查、评价和报告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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