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政府审计形式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审计机关,都是独立于政府的。
隶属于政府的,目前世界上最多有两三个国家。
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不同,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政府审计机构类型。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政府建立的审计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行政模式在行政模式下,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审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其根据政府所赋予的职责权限执行审计业务,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泰国、瑞典、巴基斯坦、芬兰、俄罗斯等少数国家目前实行的就是这种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实施的国家审计也是行政审计模式,即政府审计机构是设立在国务院及各级政府之下,由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直接领导的。
审计署是我国最高的国家审计机构,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
行政模式的国家审计机构虽然独立性较弱,但由于其隶属于国家行政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便于更好的组织与协调审计工作,更好地履行经济监督职能,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审计机关往往兼负其他行政监督职能,审计监督具有广泛性和直接性,但其独立性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司法模式司法模式是指国家最高审计机构隶属于司法部门,具有司法性质,拥有最终判决权。
此模式下的审计机构一般以审计法院的形式存在,其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也参照司法机关的模式,设有法庭、法官和检察官,享有司法地位,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罚,使得审计机关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这种模式在西欧和南美的一些国家应用得较为普遍,如法国、意大利、土耳其、摩洛哥、巴西、葡萄牙等。
这种模式的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审计部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独立性也较强,有效保证了政府审计机构的稳定性及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但其作用的发挥往往受到业务量等多方面的限制,较适用于中小国家。
三、立法模式立法模式是指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在议会或国会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执行审计业务,完全独立于政府,负责向议会或国会报告工作,这种审计模式最早产生于英国,目前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用得最为普遍,如英国、美国、埃及、以色列等。
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

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哪几种类型?各个型别独立性和权威性如何?按审计主体分类(1)政府审计(2)民间审计(3)内部审计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分类(1)财政财务审计(2)财经法纪审计(3)经济效益审计按审计范围分类(1)全部审计(2)区域性审计(3)专项审计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1)事前审计(2)事中审计(3)事后审计按审计执行地点分类(1)报送审计(2)就地审计西方国家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型别:(1)受本单位主计长(相当于我国企业的总会计师,一般由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兼任)领导。
(2)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
(3)受本单位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
(4)受本单位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主计长双重领导。
简述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构的主要型别国家审计体制的主要型别1.立法型审计体制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最高审计机关称国家审计署,它独立于政府部门,隶属于立法机关议会,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立法型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协助立法机构对政府进行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立法机构的决策。
它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完全不受政府的干预。
2.司法型审计体制司法型审计体制下,最高审计机构称审计法院,属于司法系列或具有司法性质。
在这种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拥有最终判决权,有权直接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任何事项和人进行处理。
其审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
司法型审计体制将审计法院介于议会和政府之间,成为司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处置和处罚的权利,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3.独立型审计体制独立性审计体制下,国家审计机构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外,它与议会没有领导关系,也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能,只对法律负责,不受议会各政党或任何政治因素的干扰。
但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没有处理权,而交与司法机关审理。
审计制度下的审计独立性范文.docx

审计制度下的审计独立性范文一、中泰两国国家审计独立性对比(一)国家审计组织体系中国和泰国的国家审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构中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赋予的权限,开展政F下辖各级别组织和部门的财政财务审计(包括技术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包括效率审计和效果审计)。
行政型国家审计对政F负责,保障政F财政政策、公共预算、经济计划等贯彻执行,维护经济秩序,监督国家经济组织合法、合规运行。
因其独立性较低,在实践中,中泰两国通过行政和立法手段不断修正弊端。
中国国家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切实保证中Y的统一领导之下,最大限度发挥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审计既能够服从国家政Z 需要,又能够因地制宜,对经济生活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
泰国宪法规定,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的、自治的法定机构。
从1972年开始,国家审计机关将原有只向总理府报告工作的模式,改为直接向总理报告,独立性大大加强。
实践中,泰国国家审计机关甚至调查和弹劾过时任总理,审计独立性和监督力强。
(二)审计长任免审计长的任免归属直接决定了国家审计机构在国家政Z经济制度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国家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直接取决于审计长由谁任命,对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按照《宪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审计长是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命。
审计署实行审计长负责制,审计长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审计长。
泰国自1932年军事政变之后,政Z 体制由君主专制政体改制为君主立宪政体。
政F主要部门官员的任免需要得到国王的批准。
审计长为审计长公署最高行政长官,由总理提名,议会同意,国王任命。
审计长职责属于公务员系列最高的职位之一。
审计长负责审计长公署的所有事务。
20XX年,针对原内阁总理他信的贪污腐败丑闻,时任审计长乍鲁万·迈达加掀起审计风暴,因坚持核查他信家族的账目,被他信以“任命手续不完整”的理由罢免。
欧美国家审计体制

欧美国家审计体制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审计环境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端日渐显露出来。
本文试图通过了解学习不同的国家审计体制,希望可以从中得到启示,以期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的改革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关键词:审计体制国家审计审计体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审计体制是指审计监督机构的总体构成、隶属关系、社会地位、机构设置、上下级关系和各自相对的职权范围;狭义审计体制是指国家审计组织的隶属关系和审计组织内部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审计制度。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的国家审计大体可划分为几种模式。
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全独立于政府,主要审计政府财政。
这种模式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十分普遍,是目前世界审计制度的主流。
英美两国比较典型。
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
即审计机关除具有审计职能外,还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显示了国家对法治的强化。
因而,被西欧和南美一些国家采用。
法国、意大利、巴西是典型的代表。
审计机关不隶属于任何权力部门。
以德国为典型代表,设立了联邦审计院,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之外,直接对法律负责。
审计机关在体制上隶属于国家行政系列,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对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目前,实行这种模式的主要有瑞典、沙特等少数国家。
审计和监察职能合一。
如韩国、蒙古等。
主计审计长模式。
如印度等国,设立了独立的主计审计公署,负责财政决算编制、国家财政审计。
下面具体介绍欧美国家具代表性的审计体制。
一、英国审计体制英国是近代审计的发源地,早在13世纪就建立了王室财政审计制度。
英国国家审计署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代表议会对政府公共开支进行审核,监督政府运作,向议会报告工作。
它所审计的对象不仅包括从中央到地方所有政府部门和政府机构,还包括逾半数使用公共资金的社会团体,并负责审计所有“国家贷款基金”(即国债资金)账目,此外,英国国家审计署还凭实力承担了国际劳工组织和欧洲农业指导与基金保障组织的审计工作。
不同审计模式比较研究

不同审计模式比较研究作者:高珊杨馥羽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21期[摘要]由于各国政治体制与国情的不同,各国的国家审计模式也不尽相同。
目前,专家学者的研究普遍将各国国家审计模式依据体制隶属关系,将其大致归类为四种模式,即: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分析了四种审计模式的优缺点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国家审计;审计模式;优缺点[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1 各种审计模式介绍。
目前国际学术界对审计模式的分类方法稍有不同,但是最为流行的分类方法是将国家审计模式为立法型审计模式、司法型审计模式、独立型审计模式和行政型审计模式四类。
其中,立法型审计模式的设立开始于英美,现在大部分国家都采用立法型审计;司法型审计模式起源于欧洲,而采用司法型审计模式的国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其他还有希腊、土耳其等等二十多个国家;独立型审计模式应用的国家以德国、日本和荷兰最为典型;采用行政型审计模式的国家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以亚洲居多,中国、泰国等国家较为典型。
1.1 立法型审计模式立法型审计模式的最初成形是在英国,之后被美国学习,并在美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因此美国是立法型审计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国家。
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审计模式采用的是立法型审计模式。
立法型审计模式下审计机关具有很强的独立型,原因在于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是由议会直接领导的。
审计机关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律所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利,对国家的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各项活动行使审计监督权。
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直接对议会负责并向议会汇报工作。
在此模式下,审计人员通过国家立法决定。
其中主审计长由国会参议院、众议院和两党议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推荐人选,由总统选择一人,最后综合参议院的评议结果正式任命。
同时,主审计长不得连任,主审计长的罢免也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
这样的规定使得总统无法对主审计长进行威胁,方便主审计长客观、公正的主导审计工作。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摘要: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国家审计领导体制,是包括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的总称。
目前世界上有四种国家审计模式,各国政治制度不同,采用的国家审计模式也不同,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区别。
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模式;独立性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一般是指国家组织和实施的审计,确切的讲是国家专设的审计机关所进行的审计。
国家审计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实质是通过监督,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为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服务。
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国家审计领导体制,是包括主要指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的总称。
当今世界各国几乎都实行了国家审计制度,但是,由于各国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地域、民族、历史存在巨大差别,各国的国家审计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
目前,国家审计模式有立法型审计模式、司法型审计模式、行政型审计模式和独立型审计模式。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审计监督的“生命之水”。
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审计机关在组织上、人事上和经费上与被审对象无依存或利害关系。
国家审计模式不同,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差异。
一、立法型审计体制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亦称英美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最早在英国建立并实行起来,后在美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并为英联邦国家和其他国家所效仿。
在这种国家审计模式下,国家审计机构隶属于立法部门。
1861年英国即在议会内设立决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决算和向议会提出报告。
1866年6月28日伦敦议会通过《国库与审计法》。
并依此法于1867年成立了国库审计部。
《国库与审计法》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现代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
1983年英国议会成立了国家审计署。
由议会专项拨付审计经费,负责审计政府所有部门和公共机构的账目。
审计长由议会提名国王任免,为终身制。
受英国的影响,1921年美国总统签字颁布了《预算和会计法案》,该法案由国会提出,其主要内容是在国会之下,设独立于国家行政机构的审计机关——美国会计总署(GAO),负责对政府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有公共资金的收入、支出和运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其结果向国会报告。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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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 国家 审计 模 式下 审计 独 立 性 的 比 段
四 种 国 家审 计模 式 ,各 国政 治制 度 不 同, 采 用的 国 家审计 模 式 也 不 同 , 国 家审 计 的独 立 性 也 有 区别 。
关键词 :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模 式;独立性
国家审 计 ,也 称政府 审计 ,一般是指 国家组 织和 实 施 的审计 ,确切地讲 是国家 专设的 审计机关 所进行 的审 计 。国家审 计是 国家 上层建 筑的组 成部分 ,其 实质 是通 过 监督 ,反 作用于 经济基础 ,为公 共需要 和公共利 益服 务。 国家 审计模式 是指 国家审计领 导体制 ,是包括 主要 审计机关 隶属关 系和权 力划分 等方面 的制 度和体 系的 总 称 。当今世界各 国几乎都 实行 了国家审计 制度 ,但 是 , 由于各国社会政 治制 度、经济 文化发展 不平衡 ,地域 、 民族 、历史存 在巨大差 别 ,各 国的 国家 审计模 式呈现 出 多样性 。 目前 ,国家审 计模式 有立法型 审计模 式 、司法 型审 计模式 、行政 型审计模 式和独 立型审计 模式 。独立 性 是审计的本 质特 征 ,是审 计监督 的 “ 生命之 水” 。国 家审 计的独 立性主要 是指审 计机关 在组 织上 、人事上 和 经 费上与被 审对象 无依存或 利害关 系。 国家 审计模 式不 同,审计 的独立性也有差异 。
家之 一。美 国国家审 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关 的机构设 置 ,体 现 出较 强的
独立性特征 :
() 计机关 负责人的任 免上来看 ,美 国会计总署 1从审 的最 高行政领 导— — 主计长 的产生程 序为 :由国会 两院 和两党 议员组成的特别委 员会推荐3 名候选人 ,再 由总统 从 中确 定一人 交参议院 表决通 过 ,最后 由总统 根据参 议 院 的最终选 举结 果正式任命 。主 计长每 届任期 l 年 ,不 5 得连任 ,在任 期内 ,其 职位不 受政府 更迭和 国会换届 的 影响 , 只有在参 、众两 院联合 决议后 才能被 罢免 。截 止 到 目前 ,会计 总署还 尚未出现 主计长 因国会作 出联合 决 议而被 免职 者。 由于主计长所 具 有的独特地 位及较 长的 任期 ,使得 总统无法 对主计长 构成威 胁 ,从 而保证 了主 计长能够独立地开展工作 。 () 2从人 事安排上来 看 ,会计 总署 的内设机构 和人 员 均 由主计长 自行决 定 ,不受其 他部 门或个人 的干涉 及影 响。而且 ,会计 总署与各 州或地 方审计 局之 间 ,不存在 立法型审计体制 任何领导或指导 的关 系。 () 审计机构 的经费上 来看 ,会 计总署 的经费 由国 3从 立法型 国家审 汁模 式亦称 英美模 式 ,因为这种 模式 会 单列预 算予 以保 证 。在 这种模 式下 ,国家审 计机关地 最早在英 国建立并 实行起 来 ,后 在美 国得 到进 一步的发 位 高 ,独立性强 ,不受 行政 当局 的控制 和干预 。这是现 展和 完善 ,并为英 联邦 国家和其 他国家所 效仿 。在这种 代国家 审计中最 为普遍的一种模式。 国家审计 模式下 ,国家审计 机构隶 属于立法 部 门。l 6 81 年英 国即在议 会内设 立决算审 查委 员会负责审 查决算 和 二 、司法审计模式 向议会提出报告 。l6 年6 8 8 6 月2 日伦敦议会通过 国库 与 审计法 。并依 此法于 l6 年 成立 了国库审计部 。 ( 87 ( 国 司法型审 计模式 是在 国家 审计机 构 内部设立 司法部 库与 审计法 ) )的颁布 标志着世 界上第 一个现代 立法模 式 门 ,例 如设立审 计法院 ,国家审 计拥 有有限 司法权 ,从 国家 审计制 度的产生 。l 8 年英 国议 会成立 了国家审 计 而强化 了 国家审 计职能 。 司法型 审计体 制最初 起源 于法 83 署。 由议会 专项拨付 审计经 费 ,负责 审计政府 所有部 门 国。l 0 年9 6 8 7 月l 日,法国正式通过法令 ,决定按 司法制 和 公共机构 的账 目。审计长 由议会提 名 国王 任免 ,为终 度和体 制新建 国家审计 法院 。该 法令规 定 ,审 计法院 的 身制 。受英 国的影响 ,1 2 年美 国总统 签字颁布 了 ( 91 ( 预 地位仅 次于最高 法院 ,享有与其 相等 的权 力 ;审计法院 算和 会计法案 ,该 法案 由国会提 出 ,其主 要内容 是在 的裁决 为终审判 决 ;财 政部长必 须执 行审计 法院 的最终 国会之下 ,设独立 于国家行 政机构 的审计机 关——美 国 判决 ;审计法 院院长 实行终 身制等 。现在世 界上 实行司 会计 总署( GAO) ,负责对政府 部 门的会计 资料及其所 有 法型审 计体制 的国家主 要有 :法 国、意大利 、西班 牙、 公共 资金 的收入 、支 出和运 用进行检 查和监 督 ,并将 其 卢森堡 、葡萄牙等2 多个国家。 0 结果 向国会报告。 在这种 审计模 式下 ,国家审 计的 司法化 ,使 其独立 尽管立 法型 的国家审计 制 度源 自干英 国 ,但其 完 善 性得到 了进一步的加强。 却 是在美 国 ,因 此 ,美 国应 是立法模 式最具 代表性 的 国 () 组织人事上 看 ,审计 法院所 有成 员都具 有法官 1从
内部审计独立性国际比较研究

简介: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和本质,是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从事审计活动的先决条件。
但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其对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理解和要求不尽相同。
本文结合中外内部审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内部审计独立性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涵义比较(一)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这定义比较笼统和抽象,只是简单提及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是独立性,什么是客观性,也没有对损害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情形予以列举,更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
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给予了明确的解释: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
独立性一般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
客观性一般指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
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促进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的提高。
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属性准则1100号”规定: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
并进一步解释: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为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
机构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执行主管在机构内应向能使内部审计活动实现其职责的阶层报告,即内部审计在组织地位上的独立。
机构独立性的标志是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师应有公正的态度,避免利益冲突,即内部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
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是,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判断意见,这对审计工作的恰当开展是必不可少的。
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要通过机构的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内部审计师的客观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构独立性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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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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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作者:曹芳敏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刊名:
中国市场
英文刊名:CHINA MARKET
年,卷(期):2008,(27)
被引用次数:0次
1.李季泽国家审计法理 2004
2.石爱中审计研究 2002
1.期刊论文王雅敏.孙家和论新时期国家审计模式改革-国际经贸探索2003,19(1)
文章根据我国"入世"后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在简介世界各国国家审计主要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国家审计模式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就我国国家审计模式的改革提出了建议.
2.学位论文王丹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审计模式问题研究2002
构建国家审计模式是一个新课题,学术界各抒已见,纷争不已.该文从中国宏观环境出发,对构建中国特色的国家审计模式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首先,作者对国家审计模式作以综述,分析国家审计的起源,总结国家审计特点,提出国家审计模式概念.其次,立足于世界范围内,对世界不同国家审计模式及其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区别进行抽象和综合,从总体上把握住国家审计发展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再次,分析现行国家审计模式在审计体制、审计发展战略、审计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作者根据近年来国家审计行为的调整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提出大胆的改革对策,构建出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审计模式即审计领导体制模式、审计行为模式,力求解决现行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国际接轨.强调中国特色,就是要从中国实际国情出发.作者对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审计模式构建进行初次尝试,希望能对建立现代国家审计模式提供一些参考,尽微薄之力.
3.会议论文张凤林论我国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的构建2006
我国国家审计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已刻不容缓.在构建过程中,要努力遵循独立性、人本化、法制化、国际化及渐进性等原则.构建的途径主要有:一是科学设计模式框架;二是着力完善法规体系;三是立法确保经费来源;四是加大人大指导力度;五是精心拟定实施方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一种全新的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在国人的齐心努力下一定会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地发育和成长起来,这是由改革和发展的历史总趋势决定的.
4.期刊论文曹霞国家审计体制比较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23(2)
通过对我国国家审计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国家审计众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国家审计体制的不完善.在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国家审计体制进行研究之后,提出建立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采用垂直领导与分级领导相结合领导体制的国家审计体制的设想.
5.期刊论文曹芳敏浅谈我国国家审计模式改革-现代商业2008(21)
我国国家审计模式属于行政型模式,这种模式缺乏真正的独立性,因此我国应改革目前的国家审计模式,建立立法型审计模式.
6.学位论文李季泽国家审计法理研究2002
当人民作为国家的纳税人,用一只手将税费义务地交给国家,他就有权利用另一只手监督国家的用税情况,这只手就是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的一切理论和实践,都应从这里开始。
从法理视角,去透视和定位国家审计的地位和作用,是本文的基点。
由此,本文分国家审计概念、国家与国家审计的历史、法与国家审计的关系、国家审计模式比较、中国国家审计的发展等五部分,揭示了国家审计与人民(纳税人)、国家和法律的联系,论证了现代民主国家应该建构向人民负责的国家审计法律模式。
因此,本文走出了从经济学,甚至从财政学、会计学考察国家审计的局限,从而对国家审计概念、地位、模式、作用等内容,在深入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人民为了管理社会而建立国家,同时产生向国家纳税的义务,又产生监督国家管理和使用税费的权利;国家具有管理和使用捐税的权力,同时又有管理和使用好人民交纳的税费的职责;国家审计运用法律确认的审计权对国家管理和使用税费情况实行监督,对纳税人负责;法律是确认和执行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权力和职责、国家审计的监督和责任的载体和准则。
7.期刊论文应淑香我国国家审计模式的分析与探讨-新财经(理论版)2010(3)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的国家审计模式难以适应我国经济政治的发展,阻碍着我国审计机关职能和目标的实现.因此,本文分析了我国国家审计模式的特点,指出现行审计模式存在的缺陷,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完善我国审计模式的具体实施措施,使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
8.期刊论文张凤林.ZHANG Feng-lin论我国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的构建-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6(4)
我国国家审计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已刻不容缓.在构建过程中,要努力遵循独立性、人民性、法制化、国际化及渐进性等原则.构建的途径主要有:一是科学设计模式框架;二是着力完善法规体系;三是立法确保经费来源;四是加大"人大"指导力度;五是精心拟订实施方案. 9.学位论文陈李祥我国国家审计模式问题研究2007
国家审计监督是依法对政府职能与行为实施经济监督的主要形式。
我国在1983年就依据宪法设立了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实践中,全国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工作者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但同时还应看到,由于审计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国家审计体制相关问题的不断暴露,尤其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
,一些新的问题不断出现,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社会经济秩序混乱,有法不依和财经活动中虚假现象严重,给全面落实审计法带来一定困难;审计机关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独立性,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时常常受到干扰和阻挠;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尚未理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断受到挑战等。
其实,上述问题的存在也正与我国国家审计体系密切相关,归根结底多是受到国家审计模式的影响。
在新时期,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发展做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审计工作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考验。
面对已经到来的21世纪,中国的审计路子该怎样走?构建什么样的国家审计模式,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这些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如何选择国家审计的模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同时它对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展开有直接的影响。
在此,本文从未来21世纪中国审计发展战略方向出发,通过对中外审计模式的比较以及对我国国家审计历史的沿革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应采用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
辩证地、实事求是地对如何
将我国行政型国家审计模式向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的转变进行了分析和探索,大胆地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10.期刊论文胡笳我国国家审计模式重构的探讨-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24(4)
我国的国家审计属于典型的行政模式,即各级审计机关隶属于各级政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受双重领导.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现有的审计模式在许多方面都阻碍了审计机关职能的行使和审计目标的实现,审计独立性得不到充分保证,因此,针对现行审计模式的缺陷,应改革我国现行的国家审计模式,逐步建立立法型审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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