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实施方案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邯政规〔2018〕20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邯政规〔201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高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促进政府投资项目早开工快见效,现就改进和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深化政府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简化审批环节在进一步强化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执行管理的基础上,对按规定程序已纳入本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管理,且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无重大变更(可量化指标的变更控制在10%以内)的项目,市行政审批、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等部门协同配合,简化以下审批环节。
(一)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市行政审批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直接审核项目概算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对点多、面广、单个项目投资500万元及以下的同类项目,可以合并报批、审核整体项目概算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合计总投资可突破1000万元,但不高于5000万元。
(二)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市行政审批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
其中,不涉及新增用地和规划条件调整且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学校、医院在原址新建、改扩建单体建筑),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转发《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转发《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6.08•【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邯郸市建设局关于转发《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邯郸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局:现将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邯政办规〔2018〕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予以贯彻执行。
邯郸市建设局2018年6月8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邯政办规〔20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引导和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经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对维护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完善全程监管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后的审批、监管无缝对接,依法保护合法经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对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予以处罚。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25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21日邯郸市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全省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大检查工作方案》(冀建规〔2018〕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新建小区配套设施的监管,促进住房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建小区配套设施专项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针对城镇公共设施不足和新建小区配套设施短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的方针,规范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应建未建、应交未交、应用未用的行为。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注重改善民生、突出重点、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完善制度,确保惠民举措落地落实,增强人民幸福感,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从现在开始以新建住宅小区为切入点,利用半年左右时间,通过小区配套设施的专项检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的总量,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结构和布局,为建设惠及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奠定基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2015年以来新建小区。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5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极简申报、极效审批、极速落地为目标,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增速提效的基础上,聚焦主导产业和重点区域,对项目审批的关键环节探索制度创新,健全项目前期统筹推进机制,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落实“一站式”集中并联办理审批服务要求,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升级版”。
二、主要措施(一)压缩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限。
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三类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由45、38、3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39、33、31个工作日内。
1.压减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
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制度体系建设,推动项目审批业务协同,简化后续审批手续,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将政府投资类项目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7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项目由13个工作日压减至11个工作日。
其中,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时限各压减1个工作日。
关于规范固定资产投资收费项目统一收缴标准和方式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通知)…2009‟137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固定资产投资收费项目(基金)统一收缴标准和方式的通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保障联审联验等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河北省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清理情况说明‣、•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提高房地产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45号)及•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134号)的要求。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明确,并实行统一收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审批环节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一)项目前期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1、征地管理费。
收费标准:征地补偿费总额的0.75%—2%。
2、耕地开垦费。
收费标准:10—15元/㎡。
3、土地复垦费。
收费标准:5—20元/㎡。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收费标准: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
上述收费项目,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市财政局征收外,其余均在市国土资源局缴纳。
(二)施工许可前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为:新建9层及以下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楼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缴纳,具体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每平方米600元,县(市)每平方米400元。
6B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造价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是:设区市每平方米2000元,县(市)每平方米1500元。
其中,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用房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临时民用建筑和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收费标准为:未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住宅项目,新建或扩大面积部分建筑面积27元/㎡;非住宅建设项目,新建或扩大面积部分建筑面积19元/㎡;工业项目10元/㎡。
邯郸市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实施方案

邯郸市人民政府(通知)〔2009〕45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邯郸市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邯郸市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促进邯郸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09]3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河北省监察厅、建设厅公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冀监[200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改革房地产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减少印章、减少收费、减少环节”,努力实现“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流程最短、成本最低”,全面提高审批“效率、效能、效果”的总体要求,优化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流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房地产项目各阶段的联审联验组织工作,使用“邯郸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联合审查专用章”和“邯郸市人民政府联合验收专用章”。
(一)前期准备阶段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具备出让条件土地、环境保护局提供的审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局提供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城乡规划局提供的刚性规划条件四个办理事项全部移至土地招拍挂之前,提前统一完成。
具体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将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进行通报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及时组织市环境保护局、地震局、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进行联合踏勘,各相关部门应在最短时限内出具相关的评价性文件和审批意见。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汇总各部门意见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19年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19年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邯建房〔2019〕39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19年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局、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订了《邯郸市2019年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邯郸市2019年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邯郸市建设局2019年2月25日附件2019年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29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决定2019年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使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有效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净化房地产市场。
二、工作范围及分工邯郸市辖区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市建设局负责主城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和抽查主城区以外的县(市、区)和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作。
主城区以外的县(市、区)和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在建开发项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字号】邯政办字〔2015〕156号•【施行日期】201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落实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通报所提相关整改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快项目建设和投用步伐,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7号)、《邯郸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0号)、《邯郸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政府投资新建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一)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同级政府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下同)的储备、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年度投资计划下达等工作。
(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工程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查。
(三)各级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负责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
各级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监察。
(四)各级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各级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本级政府规定的权限,履行各行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职责。
二、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和计划执行管理(六)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同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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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实施方案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邯郸市房地产项目审批程序繁琐、时
间长、效率低下的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高房地产
项目审批效率,邯郸市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
本文将介绍邯郸市
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的具体措施和目标。
一、问题分析
邯郸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相对繁杂,审批时间长、效率低下。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增长。
主要问题包括:
1.审批流程繁琐:房地产项目审批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
流程繁琐,导致审批时间拉长。
2.信息不对称: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导致审批过程中产
生重复审核和信息丢失的问题。
3.审批标准不一致:不同部门对于同一审批事项的标准和要求
存在差异,导致审批结果不准确、效率低下。
二、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的措施
为了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邯郸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优化审批流程:邯郸市将建立房地产项目审批的“一口受理、一次告知、一体化”机制,简化审批步骤,提高审批效率。
相关部
门将与房地产企业对接,形成协同审批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信息共享:邯郸市将建立房地产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该平台将实现数据互通,提高信息
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减少重复审核和信息丢失的情况。
3.统一审批标准:邯郸市将制定房地产项目审批标准和规范,
明确各级各类房地产项目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通过统一标准,提高
审批的准确性和效率,减少审批过程中的争议和耗时。
4.加强人员培训:邯郸市将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培训,提升其
对于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和政策法规的了解和掌握。
通过培训,提
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和效率,促进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强化监督机制:邯郸市将建立房地产项目审批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和滥用职权的情况,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实施目标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邯郸市将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缩短审批时间:将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提高审
批效率,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快捷的审批服务。
2.提高审批准确性:通过统一标准和规范,提高审批的准确性,减少审批结果的争议和重审情况,提升审批工作的质量。
3.改善审批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人
员的工作素质,营造良好的审批环境,提升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活力。
4.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
督和管理,减少违规行为和滥用职权的发生,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
和透明。
结论
邯郸市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的实施方案,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共享、统一审批标准、加强人员培训和强化监督机制
等措施,旨在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这将促进房地产
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加城市的经济活力,提升城市的发展竞争力。
邯郸市将继续努力,全力推进房地产项目审批效能的提高,为房地产企业和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