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障房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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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障房设计导则

上海保障房设计导则

上海保障房设计导则1 总则1.0.1 为明确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要求,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新建的面向社会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

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可参照执行。

1.0.3 公共租赁住房是为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其过渡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1.0.4 本《导则》中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两种类型。

1.0.5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实用、经济、可改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0.6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1.0.7 公共租赁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并完成装修,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0.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要求。

2 术语2.0.1 公共租赁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 成套小户型住宅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主要供二至三口人家庭居住使用的小户型住宅。

2.0.3 成套单人型宿舍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套内含一间或多间居室,每居室一般供一人居住使用的宿舍。

2.0.4 套型建筑面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分摊的标准层公有建筑面积组成,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未包括标准层公摊之外的底层门厅、屋顶机房等其他公摊建筑面积)。

2.0.5 居室供居住者睡眠、学习和休息的空间。

3 总平面设计3.0.1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以及公建配套应符合经批准的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0.2 高层成套小户型住宅应保证90%以上的套型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有效日照时间不小于1h。

保障房设计要求

保障房设计要求

保障房设计要求咱来说说保障房的设计要求哈。

一、空间布局。

1. 小户型的智慧。

保障房面积一般不大,所以要像玩拼图一样巧妙布局。

客厅得能放下个小沙发和一个小茶几,方便一家人坐着看看电视、唠唠嗑。

沙发最好是那种能折叠的,要是来个客人还能当床使呢。

卧室的床不能太大,不然空间全被占了。

可以设计成那种下面带抽屉的床,能放好多东西,像被子、换季衣服啥的。

厨房虽然小,但得五脏俱全。

炉灶、洗菜池和切菜的地方要紧凑又合理,转身的时候别磕着碰着。

最好有个小窗户,做饭的时候能通风散散油烟味。

2. 多功能空间。

客厅和餐厅得能融合一下。

摆个可折叠的餐桌,吃饭的时候展开,平时收起来,这样客厅就更宽敞了。

有些保障房可以设计个小阳台,这个小阳台可不能浪费。

它可以是个小花园,种点花花草草;也能当个小储物间,放个扫帚、拖把啥的。

要是再有点创意,放个小桌子小椅子,还能在这儿晒着太阳看看书呢。

二、采光和通风。

1. 让阳光照进来。

窗户得设计得合理。

房间里每个角落都应该能享受到阳光的抚摸。

大窗户是最好的啦,但是也要考虑安全和保暖。

可以在窗户上装那种双层玻璃,既能保暖又隔音。

卧室的窗户最好能对着早上太阳升起的方向,这样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阳光,一天的心情都美美的。

2. 通风顺畅。

房间的布局要有利于通风。

不能有那种通风死角,不然屋子里就会有股怪味。

客厅和卧室要有对流风,像在墙上开个小通风口或者在门上做点通风的小设计,让新鲜空气能在屋子里欢快地穿梭。

三、安全性。

1. 结构安全。

保障房的建筑结构一定要稳稳当当的。

就像盖房子是搭积木,但是这个积木得超级牢固。

承重墙可不能乱拆乱改,要按照设计图来,这样才能经受住风吹雨打,住起来才安心。

2. 居住安全。

楼梯的扶手要牢固,不能摇摇晃晃的,不然老人孩子走楼梯的时候容易摔倒。

屋子里的插座也要安装得安全,不能太低,防止小孩乱摸触电。

最好有漏电保护装置,这样就多了一道安全防线。

门要结实,最好是那种带猫眼的,能看到外面是谁,要是有陌生人来也能心里有个数。

上海出台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

上海出台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

术. 凡 符合 市 建筑 节 能 项 目专 项 数 写入 住宅 使用 说 明书 也就 是 扶持办法的 . 可 申请 建 筑 节 能 专 说 . 不 能笼 统地 写保 温材 料名 称 . 项 扶持 资金
对号人座” 即可 . 无需 对 节 必 须将 保温 材料 是有 机 、 无机 、 有 材 料 “ 保 障房 外墙 内保 温能 否选 用 机 与无 机相 结合 的 ; 内保 温 、 外 保 能 等方 面再做 一一 计算
按 图 索 骥 无 需 计 算
该《 指 导意 见》 还 有 一 个 最 大
布 了《 上 海 市 保 障性 住 房 建 筑 节 材 料 的 燃 烧 性 能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能设 计 指 导意 见 》 。自 2 0 1 4年 3 B 级 。此外 , 商 品房 等其 它建 筑 , 月 1日起 . 上 海 市 提交 施 工 图设
施 工 要 求 和标 准都 有 详 尽 规 定 .
《 指导意见》 强调 , 本 市 新 建 并 列 出 了真 空保 温 板 、 硬 泡 聚氨 挤塑聚苯板 、 模 塑 聚 苯板 、 的保 障性 住 房 . 应 将 其 围护 结 构 酯 板 、 泡沫 玻璃 板 、 发 泡水 泥板 的保 温 材 料 、 厚 度及 热 工 性 能 参 岩 棉带 、 的厚 度 、 热工 性能 等指 标 , 设 计 时 只要 “ 按 图索 骥 ” . 根 据使 用 保 温
根 据 上 海 市 建 筑 市 场 的 实
为 防火 加 “ 紧箍 咒 ”
计 算 和 综 合判 断 : 一 是建 筑 体 型
际情 况 .考 虑 到 保 障 房 的特 殊
为 加强 建筑 安全 防火 . 《 指 导 系 数 不 得 大 于 0 . 4 5 : 二 是 不 得 设 台的居住 空 间开 间窗墙 比不应 大 开间窗墙 比不应大 于 0 . 6 O : 五是外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公共租赁住房篇(试行)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总平面设计 (3)4建筑设计 (5)4.1设计原则 (5)4.2成套小户型住宅 (5)4.3成套单人型宿舍 (7)5节能设计与新能源、新技术 (9)6室内环境与装修 (10)6.1室内环境 (10)6.2 装修 (10)7设备设计 (13)7.1给排水设计 (13)7.2 燃气设计 (13)7.3强电设计 (13)7.4弱电设计 (15)附:条文说明 (17)1.0.1为明确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要求,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新建的面向社会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

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可参照执行。

1.0.3 公共租赁住房是为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其过渡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1.0.4 本《导则》中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两种类型。

1.0.5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实用、经济、可改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0.6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1.0.7 公共租赁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并完成装修,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0.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要求。

2.0.1 公共租赁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 成套小户型住宅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主要供二至三口人家庭居住使用的小户型住宅。

2.0.3 成套单人型宿舍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套内含一间或多间居室,每居室一般供一人居住使用的宿舍。

2.0.4 套型建筑面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分摊的标准层公有建筑面积组成,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未包括标准层公摊之外的底层门厅、屋顶机房等其他公摊建筑面积)。

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编制说明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水平,特编制本建设导则。

本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组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经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

建设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建设导则包含总则、规划与环境、住宅设计、综合配套、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以及工程质量等六个部分内容,并附了条文说明、用词说明、名词解释、装修基本配置表格和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本建设导则为首次编写,先行试用后再修订完善。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 (1)2规划与环境 (2)规划设计 (2)交通 (3)住区环境 (4)3住宅设计 (6)设计原则 (6)单元设计 (6)套型设计 (6)4综合配套 (9)配套原则 (9)市政公用配套 (9)公建配套 (11)绿化配套 (12)交付条件 (13)5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 (14)建筑节能 (14)住宅装修 (14)6工程质量 (16)条文说明 (18)附录一用词说明 (29)附录二名词解释 (30)附录三装修基本配置表格 (32)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35)1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单位推进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明确建设要求,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经济适用房篇)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经济适用房篇)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经济适用住房篇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总平面设计 (4)4 住宅设计 (6)4.1 设计原则 (6)4.2 单体设计 (7)4.3 套型设计 (6)4.4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24)5 室内环境与装修 (26)条文说明 (28)1.0.1为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要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改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即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面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的就近动迁安置房参照执行。

1.0.3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并与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相协调。

1.0.4 住宅设计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要求,积极推广应用适用、安全、经济、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1.0.5 住宅设计应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1.0.6 住宅设计应有利于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1.0.7 经济适用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0.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的强制性要求。

2.0.1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阳台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9 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0 走廊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公共租赁住房篇)(试行)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公共租赁住房篇)(试行)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公共租赁住房篇(试行)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总平面设计 (3)4建筑设计 (5)4.1设计原则 (5)4.2成套小户型住宅 (5)4.3成套单人型宿舍 (7)5节能设计与新能源、新技术 (9)6室内环境与装修 (10)6.1室内环境 (10)6.2 装修 (10)7设备设计 (13)7.1给排水设计 (13)7.2 燃气设计 (13)7.3强电设计 (13)7.4弱电设计 (15)附:条文说明 (17)1.0.1为明确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要求,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新建的面向社会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

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可参照执行。

1.0.3 公共租赁住房是为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其过渡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1.0.4 本《导则》中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两种类型。

1.0.5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实用、经济、可改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0.6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1.0.7 公共租赁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并完成装修,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0.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要求。

2.0.1 公共租赁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 成套小户型住宅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主要供二至三口人家庭居住使用的小户型住宅。

2.0.3 成套单人型宿舍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套内含一间或多间居室,每居室一般供一人居住使用的宿舍。

2.0.4 套型建筑面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分摊的标准层公有建筑面积组成,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未包括标准层公摊之外的底层门厅、屋顶机房等其他公摊建筑面积)。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编制说明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水平,特编制本建设导则。

本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组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经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

建设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建设导则包含总则、规划与环境、住宅设计、综合配套、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以及工程质量等六个部分内容,并附了条文说明、用词说明、名词解释、装修基本配置表格和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本建设导则为首次编写,先行试用后再修订完善。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 (1)2规划与环境 (2)2。

1规划设计 (2)2.2交通 (3)2.3住区环境 (4)3住宅设计 (6)3.1设计原则 (6)3。

2单元设计 (6)3。

3套型设计 (6)4综合配套 (9)4。

1配套原则 (9)4.2市政公用配套 (9)4。

3公建配套 (11)4。

4绿化配套 (12)4.5交付条件 (13)5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 (14)5.1建筑节能 (14)5.2住宅装修 (14)6工程质量 (16)条文说明 (18)附录一用词说明 (29)附录二名词解释 (30)附录三装修基本配置表格 (32)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35)1总则1.0。

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单位推进和建设保障性住房,明确建设要求,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1.0.2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动迁安置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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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障房设计标准是为了确保保障房建设的质量和居住环境的舒适性,保障受援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规范保障房建设,提高保障房的社会效益。

以下是上海市保障房设计标准的主要内容:
1. 建筑面积和使用功能:保障房建筑面积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规定,根据各类保障对象的需要,设置不同类型和面积的保障房,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公共服务、商业设施等功能。

2. 布局和朝向:保障房建筑布局应合理,既满足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同时也需要考虑本地区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布局,保障房建筑的朝向应根据建筑位置和保障对象的生活习惯合理设置,确保室内采光和通风条件良好。

3. 建筑自然环境:保障房建筑应考虑周边景观因素和生态环境,如公园、绿地、水系等,力求减少建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和破坏。

4. 建筑安全性:保障房建筑应满足相应的抗震、防火、防盗、防腐等安全性标准,确保建筑的安全。

5. 环境卫生:保障房建筑内部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卫生标准,保障房建筑周边的环境卫生应做到清洁整齐,垃圾清运及时,确保保障对象的身体健康。

6. 能源设施:保障房建筑应具备一定的节能和智能化设施,如太阳能、地源热泵、智能家居等,实现节能减排和智能管理。

7. 建筑标识:保障房建筑的标识应明确、规范化,明示详细的业主信息、建筑物管理情况、公用设施等信息。

总之,上海市保障房设计标准通过规范保障房建设,提高住房质量,确保受援家庭住房需求的满足,促进了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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