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国实验动物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各国动物实验法规概况

各国动物实验法规作者:发表日期:2012-03-15动物实验法规动物实验法规有两个关注对象:动物实验过程及实验动物关爱。
动物实验过程即实验动物的选育、饲养及实验执照的获取、对实验过程的监督等;实验动物关爱是对实验动物福利的保护及其权益的维护。
对于非业内人士而言,实验动物关爱的敏感度明显高于前者。
动物福利与动物伦理成为对实验动物关注的焦点。
为了避免人类以科学实验为借口,视实验动物于无生命的实验室工具,无视其感知痛苦的能力对其进行戏耍甚至虐待等诸多不道德行为,许多国家都订立了相关实验动物保护法规。
各国订立的实验动物法规各有不同,但于非技术层面的动物福利其基本立场是相似的。
归根结底,动物实验法规规定了对待实验动物的三个准则,即:一、某动物个体被应用到某个实验项目中的次数;二、某实验项目中应用实验动物的总数;三、实验中对未施用麻醉剂的动物所施加的疼痛程度。
欧洲在药物开发的过程中,动物试验乃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由于动物试验无可避免地将牺牲为数颇多的各类动物,因此,一直受到动物保护人士的诟病。
在欧盟国家,以脊椎动物为对象的实验需遵从《实验性或研究用动物保护指令》(Directive 86/609/EEC),该指令于1986 年被当时的欧共体采纳,致力于对实验及为其他科学目的而使用的动物的保护。
在政策层面上提出控制实验动物的使用、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以及对实验过程的监督。
鼓励各欧盟国家寻求对动物实验的替代方式,即在可以使用替代实验方法的时候尽量减少涉及动物的实验。
该指导条文依照国际惯例措词,没有强制力,且具有很大的解释空间,各成员国可以依据该指导来制定符合本国的法律法规。
一些条文所具有的政治味道更甚于具体的法规。
随着基因改造、克隆等技术的出现,该指导条文也有待修订。
其后,欧盟理事会在1998 年又决议采纳《欧洲实验用及其它科学研究用脊椎动物之保护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vertebrate animals used for experimental and other scientific purposes)成为欧盟法律的一部份,以使脊椎动物在试验过程中可以受到更为人道的对待。
国家实验动物法规体系与北京管理实践-李根平

中国实验动物依法管理进程
• 1983年,国家科委在云南西双版纳召开全国实验动物工 作会议; • 1985年,卫生部在上海召开实验动物合格证管理现场 会; • 1988年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发布《实验动物管理条 例》,此后各部委、省、市、自治区制定实施细则; • 1991年北京市发布细则(市长令),同年成立北京市实 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1996年,市人大发布《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 1997年,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北京 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 2004年,市人大修订《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 2010年,《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进入国务院法制办修 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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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中外实验动物管理对比
中国管理法规: • 目的为科学服务 • 强调政府管理 • 采取行政许可 • 制定国家统一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强调动物质量控制 海外管理法规: • 目的为动物福利 • 强调行业/政府管理 • 采取行业认证 • 企业标准/行业标准 • 强调动物保护、自 由
1930s,部分科学家在国内开始饲养实验动物 1950s,科研、教学、生产单位需要实验动物, 开始建立机构 1980s,科技部、卫生部、农业部及地方政府 开始规范实验动物管理 1985年,卫生部在上海、北京试行合格证制度 1988年,原国家科委(科技部)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行合格认证制度
国标SPF
CRL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仙台病毒 小鼠肺炎病毒 大鼠疑似泰勒氏病毒 呼肠孤病毒III型 小鼠腺病毒
大鼠血清学检测项目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38号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正文:----------------------------------------------------------------------------------------------------------------------------------------------------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 1988年11月14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的研究、保种、饲育、供应、应用、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实验动物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本地区的实验动物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实验动物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七条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
第二章实验动物的饲育管理第八条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工作的单位,必须根据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方面的标准,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质量监测。
各项作业过程和监测数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第九条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版)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1月14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的研究、保种、饲育、供应、应用、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实验动物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本地区的实验动物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实验动物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七条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
第二章实验动物的饲育管理第八条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工作的单位,必须根据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方面的标准,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质量监测。
各项作业过程和监测数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第九条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
实验动物饲育室、实验室要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实验动物的保种、饲育应采用国内或国外认可的品种、品系,并持有效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实验动物必须按照不同来源,不同品种、品系和不同的实验目的,分开饲养。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一级,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
实验动物法律法规(二)2024

实验动物法律法规(二)引言概述:本文将对实验动物法律法规进行详细探讨。
实验动物在科学研究和药物安全性评估中具有重要作用,但保护实验动物的权益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针对此背景,各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实验动物法律法规,以确保实验动物得到合理的保护和使用。
本文将从《实验动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伦理委员会审查、替代方法以及实验动物管理措施等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正文:一、《实验动物保护法》1. 规范实验动物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2. 确立实验动物的合理使用原则3. 设定实验动物的福利保护标准4. 指定实验动物合法来源和配送程序5. 规定对违法使用实验动物的处罚措施二、实施细则1. 对实验动物的饲养、养殖条件进行规范2. 确立实验动物的实验操作规程3. 设定实验动物的生理监测和疾病管理要求4. 规定实验动物的喂养和饮水标准5. 确保实验动物的安全和生物安全要求三、伦理委员会审查1. 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2. 审查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的程序和要求3. 平衡科学研究和实验动物权益保护的考虑4. 提供伦理指导和咨询服务5. 监督实验动物的研究过程和结果报告四、替代方法1. 推动替代方法的研究和应用2. 确立替代方法的验证和验证机构3. 促进跨学科合作,推动替代方法的创新和发展4. 加强替代方法在实验动物研究中的应用教育5. 细化替代方法在实验动物法律法规中的具体体现五、实验动物管理措施1. 实施实验动物的登记和信息化管理2. 加强实验动物疾病防控和转运管理3. 提供实验动物健康评估和伤残评估服务4. 推动实验动物离退休和安乐死管理5. 加强实验动物疾病传播和人员防护的宣传教育总结:实验动物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科学研究的进行和实验动物权益的保护。
《实验动物保护法》是重要的法律基础,而实施细则、伦理委员会审查、替代方法和实验动物管理措施则是其具体细化和实践层面的指导。
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我们能够更好地平衡科研进展和实验动物保护的需要。
我国第一部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行政法规

我国第一部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行政法规我国第一部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行政法规是《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于2009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是我国实验动物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旨在建立和完善实验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动物更加安全、合理地进行使用和管理,以保护动物的健康与生存。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共六章,总计32条,包括实验动物的种类和数量、繁殖和管理、购买、使用、处理和废弃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一章主要是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及术语缩略语的解释。
第二章规定了实验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确了实验动物的种类,要求实验动物的数量不能超出研究所需的数量,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获取不必要的实验动物。
第三章规定了实验动物的繁殖和管理,包括实验动物的繁殖和饲养,实验动物的疾病控制和防治,实验动物的照料、疫苗注射和驱虫,以及对实验动物的存栏环境、食物和水的要求等。
第四章规定了实验动物的购买,明确了实验动物的来源和采购渠道,要求实验动物的购买必须经过专业实验动物供应商的检验和检疫程序,并且要求购买者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购买要求。
第五章规定了实验动物的使用,明确了实验动物的使用方法,要求实验动物在实验中应当得到妥善照顾,实验动物在实验中不得受到无谓的痛苦和伤害,使用者在实验中必须认真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行政机关关于实验动物使用的规定。
第六章规定了实验动物的处理和废弃,明确了实验动物的处理和废弃的方法,要求实验动物处理和废弃的场所必须符合规定的环境标准,不得污染环境,严禁将实验动物的有害物质倒入公共水源,要求实验动物的处理和废弃必须符合当地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正式开始,是我国实验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一步。
它的出台,不仅仅有利于保护实验动物,还有利于促进生物技术和生物医学的发展,从而为科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03实验动物法制化管理

实 数验 据动 与物 信种 息质 平资 台源
已完成 执行中 拟启动 未启动
种
政策法规
修订《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种质资源共享服务 平台运行状况的评估与监督 《实验动物福利实施方案》
技术标准规范
实验动物描述标准和规范
实验动物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范;实验 动物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实验 动物描述标准和规范 实验动物新品种(系)鉴定规程;实验 动物种源单位认定办法
国家实验动物营养质量检测中心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 研究所
国家实验动物寄生虫质量检测中心 卫生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质量保障体系框架
质量检测体系(省级)
黑龙江
甘肃
重庆
云南
辽宁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山东 青岛 陕西 安徽 河南 江苏 湖北 上海 浙江 江西 湖南 福建 广东
政策法规体系框架
1999
2000
我国有关实验动物法规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号令)
(国家科委1988) 《善待实验动 物的指导性意 见》2006
《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办法》 (制定中)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国家科委、技监局1997)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 (七部局 2001)(修订中)
《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理办法》 (科技部 1998)
欧洲实验动物管理法规
《动物法》(英国) 《动物保护法》(德国) 《实验及其他科研用脊椎动物保护的欧洲公约》 《科研用动物居住和管理操作规程》(英国) 《运输过程动物福利条例》(英国) 《动物设施中的健康与安全规定》(英国)等
欧洲实验动物管理特点
欧洲各国立法 欧共体联合管理 各国政府不直接干预,与民间组织共同管理
实验动物管理政策法规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和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印发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第三章
• 第九条: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实行 许可证制度。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 必须取得许可证。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从事实验 动物繁育和商业性经营的单位。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适用于从事动物 实验和利用实验动物生产药品、生物制 品的单位。
实验动物管理政策法规
教师:刘忠华
国外实验动物管理法规概况
•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本上在上个世 纪50~70年代先后立法管理,近几十年 又在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 • 国际上不同国家对实验动物管理和立法 有不同的特点,但保障动物福利和保证 实验动物质量两个方面是各国的共识。
美国的实验动物管理立法
• • • • 1、《动物福利法》 2、《食品安全法》 3、《实验动物饲养与管理指南》 4、《人道主义饲养和使用实验动物的公 共卫生服务方针》 • 5、《美国政府关于在测试、科研和培训 中脊椎动物的使用和管理原则》
(第五条)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 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实验动物种子来源于国家实验动物保种 中心或国家认可的种源单位,遗传背景 清楚,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2.具有保证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的饲 养、繁育、生产环境设施及检测手段; 3.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及饮水等符 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3
•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一级, 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 特定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对 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应当按照相应的 微生物控制标准进行管理。 • 第十三条: 实验动物必须饲喂质量合格 的全价饲料。霉烂、变质、虫蛀、污染 的饲料,不得用于饲喂实验动物。直接 用作饲料的蔬菜、水果等,要经过清洗 消毒,并保持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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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
2.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的任务
3.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的申请、审批程序
(为此,科技部于1998年发布了《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 理办法》)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要点:第三章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 1.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必须取得许可证 2.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条件 3.许可证的申领、审批程序 4.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国家科委、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7年发布) 要点:第一章 总则 1.加强管理、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 2.全国实行统一的实验动物标准 3.全国实行统一的实验动物质量管理 4.适用于实验动物饲养与应用各个方面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总体框架
发 布 机 构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发布 科技部等七部局联合发布 国家科委、技监局联合术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国务院各部门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文件
实验动物标准(83项) 医学实验动物标准
各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 卫生部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要点:第三章 实验动物的检疫和传染病控制
1.引入新(野生)动物要隔离检疫 2.对预防接种的规定 3.对患病动物及传染群体的处置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要点:第四章 实验动物的应用
1.根据科学需要,要使用、选用合格、合 适的实验动物 2.实验动物的背景资料要齐全 3.实验动物运输要规范
人才队伍
人才培训体系 网上考试平台 资质评价
质量保障体系框架
质量检测体系(国家级)
国家实验动物微生物质量检测中心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国家实验动物遗传质量检测中心 国家实验动物环境检测中心 国家实验动物病理检测中心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
国家实验动物营养质量检测中心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 研究所
国家实验动物寄生虫质量检测中心 卫生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质量保障体系框架
质量检测体系(省级)
黑龙江
甘肃
重庆
云南
辽宁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山东 青岛 陕西 安徽 河南 江苏 湖北 上海 浙江 江西 湖南 福建 广东
政策法规体系框架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要点: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1.生产许可证配合质量合格证使用
2.使用许可证配合委托协议使用
3.许可证年检制度、有效期 第四章 附则 军队系统的管理
三、即将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1.《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2.《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办法》
3.《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
科技部管理法规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号令) (国务院批准发布 国家科委 1988)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科委、技监局 1997)
《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理办法》 (科技部 1998) 《 国 家 啮 齿 类 实 验 动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七部局 2001) 《 省 级 实 验 动 物 质 量 检 则 测 》科 技 机 部 构 条 技 财 术 司 审 查 准 《 省 级 实 验 动 物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审 查 细 则 》
1999
2000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1988年10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施行,
国家科委主任宋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简称“2号令”)
--在2004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 视同为行政法规予以保留。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正在
制定一些相关的国家标准)
谢 谢 !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要点:第五章 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
1.进口遵循登记制度 2.出口实行审批制度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要点:第六章 从事实验动物的人员
1.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有资质的人员 2.人员资格认可制度 3.人员健康要求 4.要求人员爱护动物,不得虐待
政策法规体系框架
类 法律 别 地方法律 文 件 名 称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批发 多部门联发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单部门制发 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理办法 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 各地方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细则等
3.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有效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要点:第二章 申请
1.申请两类许可证的条件
2.申请书格式、内容及申请材料要求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要点:第三章 审批和发放
1.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查、验收 和发放许可证 2.向科技部及有关部门备案 3.许可证格式与编码方法
要点:第一章 总则
1.规范了实验动物的定义
2.明确了管理体系 3.确立了实验动物实行质量监督和质量合 格认证制度 4.明确了应设立国家实验动物标准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要点:第二章 实验动物的饲育管理
1.划分了实验动物四个等级
普通级 清洁级 SPF级 无菌级 2.规定了基本的饲养管理SOP: 定期的质量监测制度、设施、种质资源、 饲料、饮水、垫料管理等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要点: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八章 附则 军队系统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参照本 条例执行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情况
2001年立项,开始修订工作。主要修订内容: 1.明确了实行许可证制度 2.配合国家标准的实施,增加了质量检测的规定 3.在原仅对运输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经 营工作的要求 4.新增实验动物福利和生物安全的章节
(为此,七部局于2001年联合发布了《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 办法(试行) 》)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要点:第四章 检测机构
1.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分国家和省两级管理
2.国家级检测机构的申请、审批及地位、任务
3.省级检测机构的申请、审批及地位、任务 4.监督与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物 种 子 中 心 引 种 、 供
种 实 施 细 则 》
科 技 部 条 财 司 1998
《 关 于 当 前 许 可 证 发
放 过 程 中 有 关 实 验 动
种 子 问 题 的 处 理 意 见
科 技 部 条 财 司 1999
科 技 部 条 财 司
的《 指关 导于 性善 意待 见验 》动 物
批《 办实 法验 》动 物 出 口 审
地方标准
各地方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等标准
各地方技术质量管理部门
质量保障体系框架 种质保障体系 实验动物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实 验 动 物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国 家 啮 齿 类 实 验 动 物 种 子 中 心 国 家 遗 传 工 程 小 鼠 资 源 库 实 验 禽 类 种 质 资 源 基 地 实 验 兔 种 质 资 源 基 地 实 验 用 小 型 猪 种 质 资 源 基 地 实 ●●实 验 验 犬 灵 种 长 质 类 资 种 源 质 基 资 地 源 中 心 实 验 水 生 生 物 种 质 资 源 基 地 野 生 动 物 种 质 资 源 开 发 实 验 用 低 等 动 物 种 质 资 源 开 发 实 验 用 家 养 动 物 种 质 资 源 开 发
我国实验动物法律法规体系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主要内容
一、我国实验动物法制化管理体系框架
1.组织体系 2.政策体系 3.保障体系 --种质资源保障体系 --质量控制保障体系
二、主要政策法规解读 三、即将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一、我国实验动物法制化管理体系框架
1.组织体系 2.政策体系 3.保障体系 --种质资源保障体系 --质量控制保障体系
组织机构体系框架
主管部门 行业部门 卫生部 中介机构 医学动管会 地 科 学 技 术 部 农业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军队系统 医学动管会 各军区卫生部 动管会 药品监督管理局 方 科 技 厅 、 委 农业委厅局 教育委厅局 药监局 地方主管部门 地方行业部门 卫生厅局 单 位 地方所属卫生单位 直属科研院所 直属大专院校 药品检验系统 药品研发与生产单位 生物制品研发与生产单位 地方所属农业单位 直属科研院所 直属大专院校 地方所属大专院校 直属大专院校 直属研究院所 军区所属卫生单位 直属研究机构及院校、医院
实 数验 据动 与物 信种 息质 平资 台源
已完成 执行中 拟启动 未启动
种
政策法规
修订《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种质资源共享服务 平台运行状况的评估与监督 《实验动物福利实施方案》
技术标准规范
实验动物描述标准和规范
实验动物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范;实验 动物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实验 动物描述标准和规范 实验动物新品种(系)鉴定规程;实验 动物种源单位认定办法
二、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解读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部、卫生部 教育部、农业部 质检总局 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卫生部 七部局于2001年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