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守则.doc

合集下载

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设立、培训、考核、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培训应当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服务至上、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动态监管。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教练员;(四)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五)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设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培训设施、设备清单;(五)教练员资格证书;(六)培训管理制度;(七)财务管理制度;(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对教练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提高教练员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期限;(二)收取不合理费用;(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四)使用不合格的培训设施、设备;(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培训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三条理论培训应当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等内容。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范1. 引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确保驾驶员掌握驾驶技能和交通规则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素质和交通安全水平,有必要建立和贯彻科学、规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保障培训质量和安全。

2. 培训机构的要求2.1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和设施,确保培训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2.2培训机构应拥有专业的教练队伍,教练员需持有相关证书,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能力。

2.3培训机构应配备适当的教学设备和工具,包括教学用车辆、模拟器等,以满足培训需求。

2.4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根据学员不同情况设计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2.5 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

3. 学员的要求3.1学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年龄和身体条件要求。

3.2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如报到时间、培训纪律等。

3.3学员应积极参与培训活动,认真听讲、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并全程参与培训考试。

3.4学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不违反交通法规,不酒后驾驶,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4. 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4.1培训内容应包括交通法规、交通标志和标线、安全驾驶技能等,确保学员全面掌握驾驶知识和技能。

4.2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课堂教学、模拟驾驶、实际驾驶等,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和动手能力。

4.3培训应注重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

5. 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5.1培训机构应制定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确保学员的培训成果能够得到客观评价。

5.2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考试监督机制,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5.3学员在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培训机构应及时发放合格证书,证明其取得合格驾驶员资格。

6. 培训管理和监督6.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的备案和评审制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范本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范本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包括驾驶员初次培训、进阶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设置和规范经营,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应着重培养遵守交通法规、具备安全驾驶技能、懂得维护车辆及道路安全的合格驾驶员。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员初次培训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初次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二)机动车的结构、性能、维护与保养等方面的知识;(三)行车技能与安全驾驶技巧的训练;(四)交通事故处理及紧急情况处理的基本知识。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初次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练员进行,参训学员需通过相应的考核方可取得初次驾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初次培训应根据学员掌握程度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成绩符合要求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训。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初次培训应当结合实际交通环境进行模拟训练,并在实际道路上进行实操训练。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初次培训的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考核不合格学员不得取得初次驾驶证。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员进阶培训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在持有初次驾驶证后的一定期限内接受进阶培训。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进阶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二)驾驶技术和安全驾驶技巧的提升;(三)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学习和分析;(四)心理素质与应急能力的培养。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进阶培训应由持有驾驶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时间和内容应根据驾驶员的驾龄和经验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进阶培训的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考核成绩符合要求方可取得相应证明。

驾校培训安全管理守则.doc

驾校培训安全管理守则.doc

驾校培训安全管理制度1XX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二〇一二年前言安全管理是驾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是驾校做好教职人员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加强驾校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与教育体系,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公司专门对原来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修改,经整理后进一步完善,并首次印刷成册下发。

希望全体教职人员遵章守法,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技能,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目录一、第一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二、第二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5)第一节:★组长职责(总经理)/(5)第二节:★监督巡视副组长职责(总教练)/(5)第三节:★副组长职责/(6)第四节:★成员职责/(7)三、第三章:安全管理办公室/(8)第一节:★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8)第二节:★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9)第三节:★安全管理办主任职责/(11)四、第四章:安全管理规定/(13)第一节:《教练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3) 第二节:《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15)第三节:《学员安全管理规定》/(17)第四节:《训练场安全管理规定》/(18)第五节:《训练场地九项安全管理规定》/(19) 第六节:《桩训安全管理规定》/(20)第七节:《路训安全管理规定》/(21)第八节:《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22)第九节:《餐厅安全管理规定》/(23)第十节:《安全教育管理规定》/(25)第十一节:《安全事故处理规定》/(26)第十二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7)第十三节:《安全档案管理规定》/(29)第十四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0)五、第五章: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人、队长、教练员、员工)/(36)六、第六章:检查方法和要求/(45)七、第七章:纪律规定和责任/(46)八:第八章:安全检查表格/(47)1、《教练车辆检验整改单》《教练车辆检验反馈单》2、《教练车辆科目二训练安全检查内容》3、《教练车辆科目三训练安全检查内容》4、《教练车辆定期检查考核表》5、《教练车辆安全记录登记表》6、《2012年教练车辆日常保养记录》7、《车辆维修送修单》8、《事故处理报告书》济南联众舜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教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保证驾培工作正常有序安全进行,切实保障教职员工,学员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驾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首先,为了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交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体系1. 机构设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包括合法注册、拥有培训师资格、设有培训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应当在学校等合适的场所设立,保障学员学习和交通安全。

2. 管理人员每个培训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机构日常运营、学员管理、教练员管理等相关事宜。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管理和教育经验,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3. 教练员管理教练员是培训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教练员管理制度,包括选拔、培训、考核、绩效评估等环节。

教练员应当持有有效的教练员资格证书,并且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安全意识。

4. 学员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包括学员报名、学习进度跟踪、学员考试、学员评价等环节。

对学员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每个学员都能够得到规范的培训和指导。

5. 车辆和设备管理培训机构应对所使用的车辆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车辆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以确保培训的质量和安全。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1. 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并实施符合要求的培训课程。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驾驶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 教学方法教练员应当采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根据学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培训。

注重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员的驾驶技能。

3. 培训考核培训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培训考核制度,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对学员进行定期的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确保学员的学习成果得到有效的检验和确认。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1. 监管部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驾校、驾驶培训中心等。

第三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全面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驾驶员。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教学、管理学员、监督教学质量等工作。

第五条管理机构应设立以下部门:1. 教务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教学资源的配置、教学质量的监督等;2. 学员服务部门:负责学员报名、档案管理、咨询解答等;3. 财务部门:负责机构的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维护、事故处理等。

第六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教学与培训第七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标准,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完整、系统。

第八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资质,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和教学方法。

第九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如理论教学、实践操作、模拟考试等,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效果。

第十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学员的学习效果进行跟踪。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包括学员报名、档案管理、学籍管理、退费规定等。

第十二条学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体检证明,并签订培训合同。

第十三条学员档案应包括学员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考试成绩等,并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学员学籍管理应严格执行,学员请假、休学、复学等手续应按规定办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将安全管理放在首位,确保教学、训练、考试等环节的安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范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范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范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行为,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公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包括国有、集体、个人、外资等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注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素质驾驶员,严禁为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个人培训驾驶员。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设置与变更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二)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条件;(三)具备专业的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四)具备合理的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应当报经营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时更新相关资料。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立后,如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名称、地址等,应当事先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资质。

第九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良好秩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协调教学工作,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考核,以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和实际教练员。

第十三条教练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能够耐心、细致地进行教学,有效提高学员的驾驶水平。

第十四条教练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

第十五条教练员应当热爱教育事业,做到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

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第七条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八条获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四)——学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和遵守社会秩序、社会公德;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3、培训学员应如实申报有关个人资料,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学员登记表等相关登记工作;4、学员应尊敬教练员,言行礼貌,服从管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互学;5、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学员培训结业后学校要建立学员档案,并保留4年;6、未经教练员同意,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教练车辆;7、驾驶时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酒后驾车;8、不许穿高跟鞋、拖鞋和裙子参加操作训练;9、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准宴请教练员和学校其他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10、学员在教练场内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弃物;11、学员要爱护教学设备、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否则照价赔偿;1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教学秩序;13、不骂人、不打架、不饮酒、不赌博;14、珍惜时间,讲究效率,注重实际培训学习效果。

15、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台帐(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增驾学员原驾驶证复印件、学员培训合同、结业考试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三年内备查。

汾运驾校学员管理制度2011-03-13 23:19为加强学员管理,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安全,提高培训质量,对学员管理制定的制度如下:一学员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近期一寸白底彩照(20张),医疗部门体检证明(一份)。

填写文字和电子《学员登记表》,写清身份住址、电话、网址、邮编。

学员对其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须知:学员报名时须知道应提交的手续、所学车型、培训费用、培训学时、培训内容、考试科目、结业时间、考试难度、应掌握知识,学员签字确认。

三培训协议:学员与学校双方同意,签定培训协议书,交费后生效,校方发给学员《学员证》,并建立学员学籍档案。

四学员培训:学员持〈学员证〉,教务处办理培训登记,发放学员培训IC 卡,学员凭〈学员证〉、〈IC 卡〉预约培训,学校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完成培训任务。

要求理论学习一天不超过6小时,术科不超过4小时。

五学员档案:学员与学校签定培训协议,交费后,学校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专人管理保存四年以上。

六学员纪录:1 学员持〈学员证〉、〈IC卡〉培训,无证无卡不培训 2 学员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要求学员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3 学员严禁酒后学车 4 学员严禁私自启动或开车5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戴墨镜练车6 遵守安全训练规定,按规定上下车,严禁跳车或车未停稳而上下车7 严禁车内打闹8 爱护财物,电脑,模拟器,多媒体,电磁板等,如有损坏,要予以赔偿9 预约培训,按约到校,撤约提前,若无签退不得离校。

迟到半小时将按违约处理10 学员IC卡不准丢失11 训练、修车、加油要保证安全。

注意防火12 要求文明练车,夏季不准袒胸露背13 保持宿舍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洁14 尊敬师长,服从管理、团结同学,刻苦训练。

七学籍管理:1 报名交费后,学籍建立 2 学员结业前随到随学,凭学员证和IC卡预约培训3学员因其它原因退学的,填写退学表,校长审批,按规定退还剩余学费,学籍自动迁走4因学员违反规定、情节恶劣、造成学校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勒令退学。

学费不退,学籍注销。

5 学员因上学、参军、学籍保留、学费不退。

放假或退役后仍可学习 6 学员因涉及判刑,学籍自动注销7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结束。

但档案保存四年以上。

八学员结业:学员培训结业,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结业证。

不合格者不准发给结业证。

继续学习培训。

[管理制度]联运驾校学员管理制度--------------------------------------------------------------------------------新闻来源:马鞍山市联运驾校发布时间:2010-2-24 15:51:00 阅读:1212 次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1、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并签定培训协议,交纳培训费和考试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限为2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刑事责任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1、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制。

2、档案内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协议书甲方:淄博通和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乙方:鉴于乙方欲承包甲方教练车培训学员,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一、乙方承包甲方教练车一台,承包期限为一年。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人数收取乙方支付的预约服务费2、甲方有责任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符合训练要求的教练车一台。

3、甲方负责乙方招收学员的预约、考试安排等工作。

4、甲方负责组织车辆的年审及投保(车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在本协议期内使用甲方的教练车2、乙方应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交纳租车履约保证金人名币10000元,如乙方及时正确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到期后该保证金返还乙方。

3、乙方自行负责聘请培训教练员(教练员须持有教练证),并承担教练员的食宿、工资。

4、乙方负责提供场地、训练设施及广告宣传,若训练场地需要变更,应与甲方共同协商,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5、乙方负责支付养路费及盗抢险(本条款乙方可自愿执行,如出现问题将参照本协议中“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中的第6、7条”)6、乙方负责教练车的保养及维修工作,每三个月保养一次,甲方派专人办理此项工作(必须到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保养及维修,不按期限保养者扣款500元/次,若连续两次不保养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收回车辆,若造成车辆损坏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承包期间教练车用油。

教练车的看管、停放等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在教练期间发生车辆被盗、被毁、被损等情况,由乙方按照同等教练车负责赔偿。

7、乙方负责教练员和教练车的管理工作,并保证严格按照交警支队有关培训的相关规定安排训练,包括倒桩训练和场内道路训练。

而且保证在甲方规定的训练场地内训练,不得安排车辆出场训练,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如需实际道路训练,由甲方办理通行证到制定训练路线进行实际道路训练。

8、乙方自行负责学员的招收、培训、管理和安全工作。

9、乙方保证每月单车招收驾驶学员不少于4人。

低于4人时,甲方仍按4人收取预约服务费,若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招收学员数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收回车辆。

学员收费标准为:每人1800元(含租车费,价格按实际情况可在协议期内进行调整),若乙方在协议期内完成48人以上收费按1600元/人收取,10元教材费自付。

乙方负责学员培训计划的安排和实际训练事宜的处理。

学员培训期间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一切时间由乙方负责。

11、乙方负责考试表格的填写及各种手续的办理,按照预约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将合格的表格一并交给甲方后进行正式预约考试。

12、乙方负责学员考试的组织,服从甲方安排,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地点、科目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13、乙方学员在教考场考试期间,若发生车辆刮碰、损坏教考场设施、发生其它事故等情形,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1、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开展驾驶培训业务。

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收回车辆。

本协议履行期间,对于弄虚作假,乱顶乱替,扰乱正常培训秩序者,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收回车辆。

3、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将车辆转包给第三者,一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收回车辆,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且享有继续追究的权利。

4、若因乙方原因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已预约的学员根据在训科目,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桩考700元,场地480元,路考200元。

5、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履行时,乙方应保证交付的甲方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完好。

如有毁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支付赔偿金。

6、本协议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使用甲方的冠名权、资质复印件等,如有违反,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000元。

五、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XXXXX(企业全称)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009-03-03发布2009-03-03实施XXXXXX(企业全称) 发布XXXXXXXXXXXX(企业全称)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目的:为了规范本厂的车辆管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车辆运营成本,本厂制定了符合本厂实际的机动车辆管理制度:范围及定义:本规定适合用于电厂车辆管理的全部过程,本企业主要的机动车辆分为三类即:公务用车、生产用车和通勤车;公务用车:公司用于外事、生产经营、工作联系等活动而配置的车辆。

生产用车:指因生产需要配置的原料和产品运输车辆。

通勤车:企业的通勤车由综合管理部按到职人数从公交公司租赁。

二、各部门职责:XXXXXX:负责企业公务车和通勤车的管理,企业进出车辆的管理,办理电厂《机动车辆通行证》、《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建立车辆进出厂区的登记台帐。

XXX:负责本企业生产车辆的管理部门,生产车辆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包括办理生产车辆的领用、建档、保养、维修、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公务车使用范围及申请流程公司公务用车的调配以保证本企业业务的顺利运转为原则,综合管理部把握车辆的运营状况和用途,科学、合理的派车,原则上以《车辆使用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3.1 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a) 财务人员去银行大额取现(2 万元以上)或小批量物资的采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