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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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钢筋
热轧带肋钢筋偏差检查: 1、直径: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4、 16、18、20、22、25、32、40、50mm;对应的内径为5.8、 7.7、9.6、11.5、13.4、15.4、17.3、19.3、21.3、24.2、 31.0、38.7。其允许偏差为:±0.4mm。 方法:带肋钢筋内径的测量应精确到0.1mm。
一、进场验收 (一)整车观察,如发现该批次木方发霉,腐烂,则全车退 场。 (二)抽取一捆木方,统计以下数据。 1.弯曲度检测: (1)4m木方弯曲度在3cm范围内属合格,超出则算不合格; (2)3m木方弯曲度在2cm范围内属合格,超出则算不合格。 (3)侧弯,扭曲算不合格品。 (4)如果弯曲度不合格数量占一捆木方的比例在5%以上, 整车退场。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脚手架
2、扣件 (1)应有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复试报告; (2)不允许有裂纹、变形、螺栓滑丝;扣件与钢管接触部 位不应有氧化皮;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 面间隙应小于1mm;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3)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钢筋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钢筋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混凝土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混凝土
一、进场验收 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要求:包括开盘鉴定、出厂合格证、配合比、砂、
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收及存放要求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存放要求
脚手架
二、现场存放要求 1、场地面硬化且不积水; 2、堆放高度≤1.2m,采用搭钢管架子堆放≤2m;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4篇)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4篇)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保证材料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的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材料:项目所需要的各种建筑、装饰、安装、设备等物质。

2. 进场检验:对材料在进入项目工地前进行的检验。

3. 储存:将检验合格的材料安全地储存起来。

4. 质量管理:对材料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进场检验第四条检验内容1. 材料进场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包括材料的颜色、形状、表面质量等。

2. 材料进场前应进行尺寸检验,包括材料的长度、宽度、高度等。

3. 材料进场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包括材料的强度、硬度、耐候性等。

4. 材料进场前应进行性能检验,包括材料的耐腐蚀性、耐磨性、防火性等。

第五条检验方法1. 外观质量检验可以通过目测或者使用测量仪器进行。

2. 尺寸检验可以通过使用量具或者测量仪器进行。

3. 质量检验可以通过使用试验设备或者测量仪器进行。

4. 性能检验可以通过使用试验设备或者测量仪器进行。

第六条检验标准1. 检验标准应以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为准。

2. 如国家没有相关标准,应按照工程技术规范或者专业标准进行检验。

第七条检验记录1. 进场检验应制作检验记录,记录材料的检验结果、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等。

2. 进场检验记录应按照项目的要求进行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八条储存场地1. 储存场地应满足材料的储存需求,包括材料的防雨、防潮、防晒等。

2. 储存场地应清洁、整齐,避免杂物堆放。

第九条储存方式1. 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标记方法进行储存。

2. 材料应储存在通风、防火、防尘的储存间或储存柜中。

3. 材料应储存在规定的高度和堆放方式中,避免倾倒和落下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储存管理1. 储存管理人员应随时对储存场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储存场地的问题。

2. 储存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材料出库,保证所需材料的及时供应。

材料进场及储存管理

材料进场及储存管理

原材料进场检验验收制度为提高项目部物资管理水平,使材料进场和仓储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物资进场及储存管理包括物资入库验收、组织装卸搬运、堆码标识及整理、建立更新物资台帐、完成阶段性统计仓储管理、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1、物资验收验收是物资入库(收料)工作的第一步,也是仓储管理中极重要的一项工作。

物资入库包括验收、装卸、堆码标识三个步骤。

1.1、要求:所有入库物资,都必须经过验收,并填制和保管相关记录。

1.2、验收依据:2.1.1、发料单。

2.2.2、项目部或采供站委托验收的物资:A、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供货通知书中明确验收标准或质量标准。

(合同及约定标准)2.2.3、合同约定标准,国家标准或物资目录。

(合同及参考资料)2.2.4、供货方随货的出库凭证或销售清单上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

1.3、验收要点: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即:A、验证数量,B、验证表面质量,C、验证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特别注意实际到货与质量证明文件的一致性,包括数量、批号、出厂时间等。

D、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土工材料、桥梁支座、锚具等工程结构性材料,还要通知试验部门取样复检。

1.4、验收方式:抽查和普查。

量不大的材料可进行普查,量大的材料一般进行抽查。

但材料的重要性大时或业主、上级特别要求时,需普查,如雷管先抽查,发出时要保证颗颗普查。

1.5、数量验收的基本操作:计重、计件、检尺、其它方法。

1.5.1、计重验收:实重验收、理论计重。

钢材分理论计重或按实重验收(按约定执行)。

其它一般以实重验收。

实重验收方法:过磅。

磅秤、电子磅、地磅。

过磅时,磅秤要平稳,读数先归0,每磅计数,最后汇总。

大宗物资过磅后,可按磅(一磅或多磅)分堆、分层码垛,标明重量,以便核对和发料。

理论计重:先检尺,按所得的尺寸查找对应的标准,再换算:比重×个体计量×总数量。

检测时,直径、长度允许微小误差。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材料进场时进行检验,并合理储存,以保证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适用于所有涉及材料进场和储存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 进场检验:指材料到达工地时,进行外观和品质检验。

2. 储存管理:指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分类、储存、保管和管理的过程。

三、材料进场检验1. 材料到达工地后,由指定的检验人员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2. 根据材料的规格和要求,参照相关标准进行品质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尺寸、检查颜色、强度等。

3. 对于合格的材料,进行登记并安排妥善储存。

对不合格的材料,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进行退回。

四、材料储存管理1. 材料应妥善分类和标识,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区存放,防止混淆和交叉污染。

2. 材料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或储存区域,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3. 材料的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清理,并建立材料清单和库存台账,做到随进随用、按需取出。

4. 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材料,应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并设立专门存放区域。

5. 材料的保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材料的特性和储存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五、其它事项1. 工地现场应设立相应的进场材料检验区和储存区,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储存设施。

2. 不同类型的材料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检验和管理,确保操作专业化和规范化。

3. 定期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保证储存的材料符合使用要求。

4. 对于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需要,本制度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制定单位:制定日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规范材料进场检验和储存管理流程,提高材料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材料的进场检验和储存管理。

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要求和建筑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汇总

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要求和建筑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汇总

一、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1水泥(1)材料进场时,应留存产品合格证、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3d和28d)。

(2)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现场抽检,应留存第三方复检报告。

(3)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2钢筋(1)钢筋原材料①钢筋进场时,应收集钢筋出厂吊牌、产品质量证明书。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②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现场抽检,应留存第三方复检报告。

(2)成型钢筋①进场时,应留存钢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②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③对于由热轧钢筋组成的成型钢筋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及有冷加工钢筋组成的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按本条规定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

此时成型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为产品合格证、产品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报告;对成型钢筋所用原材钢筋,生产企业可参照规范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自行检验,其检验报告在成型钢筋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生产企业存档保留,以便需要时查阅。

3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1)钢筋焊接材料材料进场时,焊条、焊丝、氧气、溶解乙焕、二氧化碳气体、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

(2)机械连接材料材料进场时,提供机械连接套筒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连接件产品设计、接头加工安装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套筒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抽样检验报告。

4砖、砌块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材料进场进行抽样复检,收集第三方复检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4篇)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4篇)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材料设备的品质和数量符合项目要求,保证施工进展和工程质量,制定本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第二条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建筑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第四条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负责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二章进场管理第五条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经理提交进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清单。

第六条项目经理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场申请。

第七条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签订进场确认书,明确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和数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将材料设备送至项目现场,并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进行验收。

第九条进场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并具备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材料设备的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保证不受损坏。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十一条材料设备验收按照品质和数量进行。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的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的要求,不存在严重缺陷和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材料设备的数量应与合同约定一致,不得超出或缺少。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的外观应整齐、干净、无明显破损。

第十五条验收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确保双方都能到场。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十六条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验收准备、验收、验收结果确认等环节。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材料设备送到项目现场后,应向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或项目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查阅合同、审核材料、准备验收记录等。

第十九条验收时,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应在场,验收人员应按照验收记录逐一核对材料设备的品质和数量。

第二十条验收结果应当记录在验收记录表上,并由验收人员、施工单位代表和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如有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或更换材料设备。

第二十二条验收结束后,项目经理或项目部负责人应将验收记录表归档保存,并通知施工单位领取。

建筑材料的验收

建筑材料的验收

建筑材料的验收建筑材料验收规范1. 验收准备在建筑材料验收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1 熟悉相关标准及规范:了解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等。

1.2 审查材料出场证明:检查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场证明、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文件。

1.3 准备验收工具:如卡尺、磅秤、硬度计、拉力计等检测工具。

1.4 组织验收人员:确保验收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如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2. 验收程序2.1 材料进场验收:在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包括颜色、尺寸、包装等。

2.2 文件审查:检查材料出场证明、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文件,确认材料来源及质量。

2.3 抽样检测:对进场材料进行随机抽样,送检或现场检测,如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放射性等。

2.4 验收记录:记录验收过程,包括验收时间、地点、人员、检测结果等。

2.5 合格判定:根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判断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 验收要求3.1 材料质量:要求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良好的物理、化学性能。

3.2 材料数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检查材料数量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3.3 材料包装:要求材料包装完好,标识清晰,便于识别和管理。

3.4 材料存放:应按照材料的特性和要求,妥善存放,防止损坏、污染等。

4. 验收结果处理4.1 合格材料: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工程实体施工。

4.2 不合格材料: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接收,并及时通知供应商或厂家处理。

4.3 复验:对于重要材料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应进行复验,确保合格。

5. 验收注意事项5.1 验收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5.2 验收过程应做好记录,便于追溯和管理。

5.3 验收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防止利益冲突。

5.4 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确保工程进度。

6. 验收总结建筑材料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其他程序和要求的验收,可以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符合要求,为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建筑施工材料验收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材料验收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材料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规范建筑材料的验收工作,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的验收、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二、材料验收1. 材料进场验收(1)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并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估。

(2)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出场日期等。

(3)验收合格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放要求进行妥善保管,不同品种、规格的材料应分别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材料使用验收(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要求使用材料。

(2)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使用中的材料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停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使用记录和相关质量检测报告。

三、材料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保管制度,明确材料保管责任人和保管要求。

2. 材料保管人员应熟悉材料的性能和保管方法,做好材料的防潮、防晒、防尘、防盗等工作。

3. 材料存放期满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材料进行清理和检查,对不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四、材料检验1. 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要求,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

2. 检验内容包括: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性能、质量证明文件等。

3. 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质量追溯1. 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质量追溯制度,确保材料来源的可追溯性。

2. 施工单位应保存材料的进货凭证、质量证明文件、验收记录、使用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3. 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质量追溯制度,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监督检查1.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强对材料验收、保管和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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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方
4.木方长度检测: (1)实测长度与订购长度相差4cm以上为不合格品; (2)若不合格数量占一捆木方的比例在5%以上,整车退场; 5.开裂,破损检测 (1)如开裂,破损长度在50cm以内,算次品; (2)如开裂,破损长度在50cm以上,算不合格品; (3)不合格数量占一捆木方的比例在5%以上,整车退场;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具体由试 验室负责。
水泥
•袋装水泥:采用袋装水泥取样管随机插入
水泥
•散装水泥:用取样管在卸料处或输送机具上取
水泥
水泥存放要求:
1、库房存放:水泥库要具 备有效地防雨、防水、防潮 措施,库门上锁,专人管理, 分品种型号堆放整齐,离墙 不少于30cm,严禁靠墙,垛 底架空垫高(30cm),保持通 风防潮,垛高不得超过10袋; 抄底使用,先进先出。
混凝土
(5)外加剂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 是否齐全,包括:厂别、品种型号、包装、重量、出厂日期、 主要性能及成分、适用范围及适宜掺量、性能检验合格证、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适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应清晰、准确、 完整。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外加剂的检测报告必须有氯化物 总含量检测项目。
混凝土
2.实物质量检查 记录搅拌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预拌混凝土的运输时间 (拌和后至进场止)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时,应当退货, 严禁随意加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6.5 h;普 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
水泥
2.实物质量检查
(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 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 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 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 日。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 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 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 合格品。
水泥
(2)水泥代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P.O;矿渣硅酸盐水泥 代号P.S;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 号P.F;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P.C; (3)出厂编号必须与出厂合格证上的编号一致,水泥如果 受潮结块或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必须重新 取样送检,按重新检验后确定的标号使用。
钢筋
2、长度: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总弯曲度不大于钢 筋总长度的0.4%;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
3、重量:直径6~12mm为±7%,14~20mm为±5%,22~50mm为 ±4%。 方法: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 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验长度不小于500mm。长度应逐支测 量,应精确到1mm。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 重量的1%。
钢筋
带肋钢盘的表面形状(见附图)及 尺寸允许偏差: 1、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 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 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钢筋
2、横肋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 直径的0.7倍; 方法:带肋钢筋横肋间距采用测 量平均肋距的方法进行测量。即 测取钢筋一面上第1个与第11个 横肋的中心距离,该数值除以10 即为横肋间距,应精确到0.1mm。
木方
பைடு நூலகம்
二、现场存放要求 1、场地面硬化且不积水; 2、上盖下垫,堆放高度≤2m;
模板
工地上常用的模板为胶合板(竹胶板、木胶板两种),一般 有:830mm x 915mm、1220mm x 2440mm两种型号,厚度大约 为11~18mm。
模板
相比木胶板而言竹胶板的优点: 1、耐用:竹胶合板模板强度高、韧性好; 2、强度:静曲强度相当于木材强度的8-10倍,为木胶合板 强度的4-5倍,所以周转次数较多; 3、脱模方面:竹胶合板模板表面光滑,容易脱模; 4、防水性能:比一般模板要好些,即使受潮也不易弯曲变 形;
脚手架
2、扣件 (1)应有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复试报告; (2)不允许有裂纹、变形、螺栓滑丝;扣件与钢管接触部 位不应有氧化皮;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 面间隙应小于1mm;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3)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3)支托板、螺母有裂纹的严禁使用;
脚手架
二、现场存放要求 1、场地面硬化且不积水; 2、堆放高度≤1.2m,采用搭钢管架子堆放≤2m;
木方
工地常用木方:5*10*400、10*10*400两种规格,材质为松 木或杉木为主;
木方
一、进场验收 (一)整车观察,如发现该批次木方发霉,腐烂,则全车退 场。 (二)抽取一捆木方,统计以下数据。 1.弯曲度检测: (1)4m木方弯曲度在3cm范围内属合格,超出则算不合格; (2)3m木方弯曲度在2cm范围内属合格,超出则算不合格。 (3)侧弯,扭曲算不合格品。 (4)如果弯曲度不合格数量占一捆木方的比例在5%以上, 整车退场。
水泥
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 1.执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 2.水泥:同一厂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同 一次进场;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 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3.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 泥混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水泥
2、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要有可靠的毡垫措施, 下垫高度不低于30cm做到防水、防雨、防潮、防风。
水泥
3、散灰存放:颖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 容器时,应设封闭的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雨、防水、 防潮等措施。
钢筋
钢筋
一、进场验收 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 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内容:生产厂家、炉种、规格 或牌号、数量、机械性能(屈服点、抗拉强度、冷弯、延 伸率等)、化学成分(碳、磷、硅、锰、硫等)的数据及结 论、出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如果为复 印件,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红章,并且注明原件存放地。 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不得进入工地。
脚手架
3、可调托撑 (1)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应有产品 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可调托撑螺杆与螺 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小于30mm。插入立杆 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支托板厚不小于5mm,变形不小于 1mm。螺杆与支托板焊接要牢固,焊缝高度不小于6mm;
目录
水泥 钢筋
脚手架 木方
混凝土
模板
目录
水泥
水泥
一、进场验收 1.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 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 (2)检验报告包括内容:厂别、牌号、品种、试验编号、强 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初凝时间、 凝结时间、安定性、氯化物含量检测项目等。
混凝土
混凝土
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 1.执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2010) 2.取样与试件留置(具体情况配合实验室办理):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 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 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砂、石检验报告检查:是否齐全、准确、真实,试验 室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试验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标准值; 严禁使用海沙。
混凝土
(4)粉煤灰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检查: 其内容包括:厂别、品种、出厂日期、主要性能及成分、 适用范围及适宜掺量、适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应清晰、准 确、完整。I级粉煤灰:允许用于后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 件及跨度小于6m的先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Ⅱ级粉煤 灰:可用于普通钢筋混凝土及轻骨料钢筋混凝土。Ⅲ级粉 煤灰:主要用于无筋混凝土和砂浆。
钢筋
钢筋
钢筋
3、半成品钢筋堆放:将加工成型的钢筋分部、分层、分段 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部位钢筋或同一构件要堆 放在一起,保证施工方便。
钢筋
钢筋
• 4、钢筋标识:
钢筋
钢筋
混凝土
混凝土
一、进场验收 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要求:包括开盘鉴定、出厂合格证、配合比、砂、 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配合比检查:强度等级、抗渗等级、使用部位是否符 合设计要求,粉煤灰超量取代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水泥品 种、等级及外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钢筋
3、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 α不得小于45度; 4、带肋钢筋纵肋、横肋高度的 测量采用测量同一截面两侧横 肋中心高度平均值的方法,即 测取钢筋最大外径,减去该处 内径,所得数值的一半为该处 肋高。应精确到0.1mm。
钢筋
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次抽检四根,取样长度350mm450mm,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具体操作按实 验室规定执行。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 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脚手架
工地常用脚手架由扣件脚手架,由钢管(48.3*3.6)、扣件、 脚手板、可调托撑、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组成。
脚手架
一、进场检验 1、钢管: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 位、硬弯、毛刺、压痕、深的滑道及严重锈蚀等缺陷,严禁 打孔;钢管使用前必须涂刷防锈漆; (3)外径48.3mm,允许偏差±0.5mm ; 壁厚3.6mm,允 许偏差±0.36,最小壁厚 3.24mm ;游标卡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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