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财产权及其起源理论评析_曹义孙
浅析洛克的“财产权”理论起源

浅析洛克的“财产权”理论起源作者:洪文涛来源:《今日湖北·中旬刊》2013年第10期摘要约翰.洛克是17世界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法律思想家,是近代英国最伟大的思想启蒙学者,而且是对整个近现代西方政治法律理论发展具有十分深远影响意义的人物,他对财产权,特别是财产权的起源问题作了详尽的论述。
关键词洛克财产权理论评价一、洛克财产权的起源问题从洛克说明私有财产权的起源来看,从人身权利的依赖关系来看,洛克主要指的还是对物的权利在《政府论(下篇)》第五章“论财产”中,洛克指出“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财产不仅仅是政府应当保护的自然权利,而且也不是由政府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财产权的确立是政府建立的前提。
财产权的起源在洛克看来实质上是“在上帝赐给人类共有的东西中,人们是如何能够在没有全体世人的任何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中的某些部分拥有财产权。
”并且,他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论证。
洛克首先说明上帝创造人类,并给予人类理性,是为了使人类能够运用理性获取生活的最大好处和各种便利。
同时上帝也把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切东西都给予人类,但是,“这些东西既然是给人类使用的,肯定也需要某种方法把它们分配给人类,这样它们才能被某个特定的人使用,或给他带来好处……即成为他的一部分,在这些东西对维持他的生命带来任何好处之前,其他人对此不享有任何权利。
”在这里洛克论证了私有权的一个必要条件即人类只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把共有的东西变成私有的。
接着,洛克进一步论证如何将共有的东西变成私有。
他提出“人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人的双手所做的工作,应该属于他自己。
所以,只要他使什么东西摆脱了其自然的存在状态,他就把他的劳动渗入其中,就在它上面注入他自己的某种东西,因此,也就使它成为自己的财产。
”这就是说,在自然状态下,所有的物品都呈现出原有的自然状态,也就是公共的状态,但当人的劳动加入之后,从而改变了物品原先的自然状态,这个物品就变成了加入了那种劳动的那个人的所有,于是,这个物品就与原先的“公共性”相分离,变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
洛克关于财产权的论述及批判

洛 克关于财产权的论 述及批判
阙 益 敏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烈山 235000)
摘 要 :洛 克 的 财产 权 理 论 以 霍布 斯 自然 状 态 学 说 为基 础 ,他 没 有局 限 于 资产 阶级 而 是 从 全 人 类 角 度 解 释 了财 产权 的合 理 aT-当性 ,其 中劳动 是 财 产 权 的 价 值 基 础 。他 通 过 上 帝 天 赋 人权 引 出在 自然状 态 下 的 自由和 平 等 理 论 .强 调 了人 们依 靠 契约 建 立 国 家和 政 府是 为 了保 护私 人 财 产 权 。 这 些 理 论 为 政 治 社 会 中财 产 权 的保 护 提 供 了理 论 基 础 .但 也 存 在 一 定 的局 限 性 。
2018年 7 月 第 15卷 第 7期
湖 北 经 济 学 院 学 报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版 )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I4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Ju1.2018 Vo1.15 No.7
关 键 词 :自由 ;平 等 ;全 人 类
一 、 洛 克 关 于财 产 权 的 论 述 (一 )关 于 洛 克 财产 权 的两 个 起 点 约 翰 ·洛 克 是 17世 纪 的英 国 哲 学 家 ,他 的 财 产 权 理 论 相 对 前 人 来 说 趋 向 “个 人 化 ”了 ,也 就 是 将 财产 权 和 个 人 紧 密 联 系起 来 — — 财 产 私 人 化 。洛克 关 于 财 产 权 的 研 究 实 质 上是 如 何 让 人 类 所 共 有 的东 西 如 何 成 为 个 人 私 有 的东 西 ,把 人 的 主 体 性 和 自然 权 利 相 结 合 。对 洛 克 来 说 ,人 类 财产 权 的 来 源 有 两 方 面 :一 是 人 的 普 遍 的 自然权 利 ,二 是 自然 法或 自然 理 性 。 自然 权 利 是 前 提 和 基 础 。财 产 权 是 一 种 人依 靠 自己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得 到 而 非 生 来 就 有 的 自然 权 利 。洛 克认 为上 帝 赋 予 人 的 生存 权 是 一 种 自然 权 利 ,土 地 和 一 切 低 等 动 物 为 人 类 所 共 有 ,但 人 类 的 劳 动 或 工 作 具 有 正 当 性 ,人 们 把 自 己 的 劳 动 掺 进 共 有 的 东 西 中 时 就 使 其 有 所 增 益 ,让 这 种 共 有 的 事 物 脱 离 了它 原 有 的 自然 状 态 。处 于 自然 状 态 中 的公 共 财 产 被 改 变 过 程 中 最 重 要 的 在 于人 通 过 劳 动 把 个 人 人 格 延 伸 到 他 的 生 产 对 象 上 ,由于 这 些 生 产 对 象 耗 费 了 个 人 的 内 在 能 量 .就 把 它 们 变 成 了 自身 的 一 部 分 。这 就 是 私 有 财产 权 利 的产 生 。所 以 ,财 产 权 是 一 种 基 于 人 的 普 遍 自然 权 利 的特 殊 性 权 利 ,人 通 过 劳 动 而把 自己 的权 利 转 移 到 物 品 中来 .从 而 使 得 物 品 成 为 他 的 占有 物 ,成 为 他 的财 物 。总 之 ,每 个 人 对 自身 享 有 的 自 然 权 利 .是 用 自身 所 做 的 劳 动 和 工 作 所 享 有 权 利 的 前 提 条 件 ,这 就 排 斥 了其 他 人 的 共 同 权 利 ,从 而 其 他 的物 权 均 是 由 自身 通 过 劳 动 而 建 立 联 系 ,也 意 味着 劳 动 的 正 当性 成 为 了 财 产 正 当 性 的 前 提 。 自然 法 不 仅 是 条 件 ,更 多 体 现 的 是 一 种 外 在 保 障 ,劳 动 赋 予 了 财 产 私 有 权 正 当性 ,自然 法 则 是具 有 约 束 力 的一 种 基 于 理 性 的 限 制规 则 。洛克 的财 产 权 理 论 是 对 霍 布 斯 道 德 自然 权 利 观 念 的 继 承 与发 展 。和霍 布 斯 将 自我 保 存 视 为 一 种 内 在 原 则 不 同 ,洛 克 认 为 自我 保 存 是 上 帝 施 加 于 人 的 意 志 ,也 是 人 对 上 帝 所 负 有 的 自然 法 义 务 ,它 是 人 们 获 取 财 产 权 的正 当 性 来 源 。 在 洛 克 看 来 ,财 产 权 是 先 于 国家 而 存 在 的 “天 然 ”权 利 ,不 是 政 府 赋 予 的 ,而 政 府 要 想 为 个 人 的 自我 保 全 提 供 更 大 的保 障 ,就 必 须 把 保 护 财 产 作 为 最 重 要 的 目的 。 人 们 已经 步 人 了政 治 社 会 ,没 有 自然 法 就 没 有 义 务 的 存 在 ,更 不 会 出
浅论约翰.洛克的财产观

浅论约翰.洛克的财产观约翰·洛克的分权理论、有限政府理论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和赞誉,但对他财产观的评述却较为少见。
本文正是以其财产观的基本内容、作用及它与其他理论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研究基点和思路,这对我们更深入的理解洛克的政治学说,更好地掌握西方财产理论的发展脉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他提出的关于财产自然权利的思想开创了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他的劳动财产理论说明了私有制的起源;他关于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们财产的思想促成了立宪君主制政体的设想。
标签:洛克;自然权利;财产观;逻辑困境约翰·洛克(1632—1794年)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社会颇负盛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
他一生著书甚丰,涉及人类理智、宗教宽容、货币与政治法律各方面。
但其主要思想则体现在《政府论》中,该书也曾被资产阶级奉为“圣经”。
在《政府论》一书中,洛克的分权理论、有限政府理论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和赞誉,但对他的财产观的评述却较为少见。
本文正是以他的财产观作为一个研究基点和思路,这对我们更深入的理解洛克的政治学说,更好地掌握西方财产理论的发展脉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洛克财产观的基本内涵(一)财产权是一种自然权利洛克的财产理论首先是从自然权利理论展开论述的。
洛克指出:人类是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中。
人们在自然法慈善的统治下,享有普遍的天赋权利即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
其中,财产权是自然权利的核心内容,是生存权和自由权的基础。
然而,在自然状态下不是任意行为,有一种为人所尊重的“自然法”,也就是人类的理性在起支配作用。
可见,洛克所谓的财产权首先是一种受自然法保护的自然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人不得侵犯。
(二)劳动使财产权具有正当性既然上帝已经创造了人类,“为了不让自己的这件奇妙的工艺品即人类在生存不久后即告死亡,因此,就在这个世界上准备了适于人类衣食和其他生活必须的东西。
”①由此,人们便可以自由地享用自然所供应的一切生存必须品。
洛克: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

洛克: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政府论》是约翰·洛克于1689-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政府论》中洛克主张公民社会是为了对财产权利提供保护才产生的。
洛克所谓的财产是以拉丁文的proprius一词为基础,代表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东西—包括了拥有他自己。
也因此,洛克所谓的“财产”包括了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政治社会创立的目标便是为了提供财产权利更好的保护,因为财产能够代表其成员私人的(非政治性的)利益,但却无法代表一些只有与共同体里其他人结合才能实现的利益。
从这个理论延伸,每个人必然都在社会以外(例如在自然状态下)拥有一些财产,因此政府并不是财产权利的唯一来源,也不能够随意挪用个人的财产。
如果政府存在的目标是为了保护财产权利,财产必然是先于政府存在并且完全独立的。
洛克主张一个完整的经济体制的确可以在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下存在。
私人财产因此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社会也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才形成的。
《政府论》分为上下两篇。
在上篇中,通过对菲尔麦所依据《圣经》的研究,证明了菲尔麦《先祖论》中“君权神授说”和“王位世袭论”的荒诞不经。
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尼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
主张政府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有的基础之上,并且支持社会契约论。
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
在下篇中,系统地阐述了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
其主要内容包括:【自然状态】人类最初是处于一种纯粹的自然状态。
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全的自由、平等的状态。
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中起支配作用。
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
【政治社会的起源】人们为什么要从自然状态加入到政治社会,受政治权力的约束呢?这是因为自然状态有三种缺陷:一,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种制定的、稳定的、人所共知的法律,作为人们共同的是非标准和裁判他们之间一切纠纷的共同尺度(自然状态没有普遍适用的法律体系)。
财产权:自然权利中的核心因素——对洛克的财产权思想的探析与评价

二 、 克财 产权 的 基本 观 点 洛
洛克认 为 , 谓“ 所 财产 ” 所有 权” 或“ 是广 义的 ; 不仅 包括 自 己拥有 的物 品 , 也包括 自己 的人 身 ; 即不仅 指对物 的所有 权 , 也 指人身 自由。当然 , 从洛克说 明私有财产权 的起 源来 看 , 从人身 财产的依赖关 系来看 , 洛克 主要指 的还是对物 的权利 。洛克把 生 命权 、 自由权和 财产权看作是 自然法为人类 规定 的最基本 的 权利, 是不可转让 或剥夺 的 自然 权利 。洛 克把财产权看作是 自 然权 利 中最核心 的东西 , 他认为 , 生命权 即安全 , 不过是保 障个 人 财产不受侵犯 , 自由权 不过是 每个人都有任 意处置 自己全部 财产的权利 。 我们可 以将 洛克关 于财产权的基本 的观点和论证 简 要 地 概 括 为 四个 方 面 。 1 自然共 有物 的某些部 分成为人 们的私有 财产 , . 并不 需要 经过全体世人 的 明确协议 。洛克认为人类 所共有 的东西 , 既然
论。 一理论建树 工作最终 是 由洛克完成 的。 这 财产观在洛 克的政 治思想体系 中 占有十分 重要的地位。因此, 究洛克 的财 研 产观 , 对于我们深入 理解公 民财 产权在历史 发展 中所起 的作 用 , 正确 引导好 私有财产权在 促进社会 发展 中的作用具 有重 要 的 理论 意 义 和 现 实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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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 : 自然权 利 中的核 心 因素
对 洛 克 的 财 产 权 思 想 的探 析 与评 价
霍毅斌 , 李英 田
( 中共 中央党校 , 北京 10 9 ) 00 1
【 摘 要 】 1 世纪英 国革命 时期 , 7 资产 阶级和新贵族 思想家极力 宣扬本 阶级 的财产观 , 图建 立本 阶级 的财产理 试
解读洛克的财产权及相关思想

Wi n t I 角 d eR ge 广
解读洛 克的财产权及相 关思想
戚 颖 璞 厦 门大 学 3 1 0 605
摘 要 : 克 的 自由思 想被 公 认 为世 界 上 最 具 有 影 响 力的 理 论 之一 , 洛 由此 衍 生 出的 “ 人 财 产 神 圣 不 可 侵 犯 ” 已经 成 私
维受 限而产 生矛盾 , 是作 为系统 阐述宪政 民主 、私 人财产权 “ie l et ett” 。这 就表明 , 但 l ,i ry,sa e f b 洛克 的财产权 已经远远 突 的第 一人 , 洛克又何 尝不是 后人孟德 斯鸠 、布坎南等 学者所 立 破 了经 济意义 而上 升到政 治层面 ; 一个 人的 自身必是他 的 自有
作 为 自然法 的组成部 分 , 是一种 绝对 、客观 、理 性的存在 。 任何 侵害 , 都会被视 为对 自然理性 的破 坏 。 关 于财产 权确 立的论 证 , 洛克 有其 独特 完整 的政治哲 学脉 2. 实状 况 中财 产权 的确 立 现 络, 主要 分为 两方 面 ; 自然状 态下 财产 权 的确立 以及 现 实状 况
暗示 了财产 权在其 自由主义思想 中的中心地 位— —本文将主要 令 。财产 是一种 自然法 的制 度 , 是人类 自我保存 倾 向的合理 引 围绕 《 政府 论》下篇第 五章 “ 论财产 ”及 其衍生思想做分析 与 申, 它先 于公 民社 会而 出现 , 并非任何 契 约或一 致 同意 的其他 阐述 , 以展 现财产权在政治建 构中的奠基作用 。 方 式 的产 物 。这 就显 然与 格劳 修斯等 人 的 “ 产 约定论 ” 区 财
论洛克财产权思想和中国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实践

论洛克“财产权”思想及中国对私人财产保护的实践国政1001 何长天20104108【摘要】洛克的“财产权”思想及其确定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及其政治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所反映的保护私有财产的思想对于西方的政治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而在我国建立新中国后,私人资产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也不断提升,但是出于历史的教训和意识形态的考虑,我国并没有立即进行私有财产的保护。
随着对于私有财产认识的加深,上述两种考虑影响的减弱,我国开始曲折地进行保护私有财产的探索,最终在宪法和部门法中都对保护私有财产作出了具体的论述。
本文将就洛克“财产权”思想的内涵和应用,及“保护私有财产”原则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作用展开探讨。
【关键词】洛克,财产权,中国的私有财产保护【正文】近代西方政治制度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上,而私人资本的积累是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
因此,在洛克提出和推广了“财产权”的概念之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作为一条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维持和运转的重要前提,为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帮助,因此也被许多西方国家确定为基本原则之一。
但建立新中国后,我们却没有立即引进这条被证明有利的原则,其原因何在?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洛克的“财产权”思想是什么,以及它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一,洛克“财产权”思想的内涵和意义最早对于财产权的系统论述来自洛克。
洛克在其《政府论》中主张政府必须分权,来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包括生命、自由财产等,统称为财产权)。
“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
”1在洛克看来,财产权是自然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生命的权利即安全是保障个人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自由权是个人有任意处置其全部财产的权利。
没有财产权,生命和自由便失去了意义。
政治社会和政府正是基于人们的统一建立起来的,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
精编【财务知识】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

【财务知识】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摘要:尽管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给作为一种私权的知识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哲理化的解释,但由于未界定劳动的内涵与外延,未准确处理劳动与资本等生产要素在配置财产权时的关系、劳动与劳动成果异化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及时代限制等原因,因此在解释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时,还存在种种缺陷。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及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取决于劳动、人格、经济学上的效率以及法理学上的公平等各种因素。
引言易继明博士在2000 年第3 期《法学研究》上撰文评财产权劳动学说》,文章认为,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不但给有形财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解释,而且也完美地解释了知识产权的合理性。
2003 年11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典研究所发起的学术沙龙上,① 易继明博士又将该文提交给沙龙讨论,并且发表了同样的观点。
在中国物权法、民法典的制定被抄得非常热闹的21 世纪初,追问整个财产权的权源,当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整体上赞成易继明博士将劳动作为社会的核心和基础价值、作为解释财产权合理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的观点,也赞成易继明博士将财产权作为自由的根本保障,并以此反对财产权过分社会化的观点。
但是,笔者并不赞成易继明博士认为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也为知识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解释的观点。
下面,笔者将紧紧结合洛克财产权劳动学说,指出该学说在解释知识产权合理性时的意义与缺陷,并分析易继明博士观点的粗糙和不足之处,最后,将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设计对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进行修正的根本原因。
一、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解释知识产权合理性的意义②为了批驳菲尔麦③“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极端保皇主义论调,洛克因袭了自格老秀斯等人以来自然法的传统,提出了自己的自然法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国家与法律学说。